第四章 酒吧风波
“喂喂,佚名醒醒,快醒醒!”
昨天喝完酒回来我就倒床大睡,睡得正香呢莫名的被李煜给吵醒,我很是不满的说道:“我说你小子发情了还是咋滴,吵吵把火的干啥呀!”
“你不说今天代带我们两个去参观一下你的酒吧吗?”李煜与庞华一脸期待的看着我。
我看了看手表,这才下午一点,我没有理会他们蒙上被子继续睡觉。一看我没有叼他们,李煜可就不乐意了,继续扯着我的被子。
最后我还是双拳难敌四手,满口答应下来。“成成成,我带你们去还不行吗,这大白天的酒吧有啥玩头呢!我也是醉了。”虽然嘴上说着我还是麻利的穿上外套,毕竟我对于自己的酒吧也是慢慢的期待。
走出校门,我们三个拦了一辆出租车,“去哪呀?”出租车师傅摇下车窗探头问道。
“去明日皇都酒吧!”我应声答道。
“啧啧,上车吧。”司机师傅满脸难以置信的看了我们两眼招呼道。
合同上的地址显示明日皇都酒吧位于盛京市市中心的龙城区,是盛京市最繁华的地带。由于盛京市比较大,我们学校所处的光明区距离龙城区比较远,这两年我也没去过龙城区几次,对于我的这家明日皇都酒吧还真没听说过。一时间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我的这间酒吧不会是犄角旮旯里的小店面吧,那我的脸今天算是丢到姥姥家喽。
上了车司机师傅没有说什么,聚精会神的在车海中奔驰,车里很静,我突然发现刚才还在我身边叽叽喳喳的胖子李煜突然间不说话了。我扭头看向李煜,只见他眼睛瞪得滴流圆,一脸震撼的看着我一动不动。我抬起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喂,胖子想啥呢,这么出神,不过我可告诉你,我对男的没有兴趣。”
“佚名,你说的酒吧叫啥名?”过了好一会李煜回过神来怔怔的问我道。
“明日皇都呀,怎么你小子以前去过?”我淡然的回复道。
“真的是明日皇都吗?名哥仔细看看合同,不会出错吧?”坐在副驾驶的庞华扭过头来一本正经的看向我。
我拿起手中的协议书,递向他们两个,只见谈们二人想吃错了药一般争着抢着从我手中夺过协议书翻看了起来。一会的功夫,他们便想傻了一般痴痴地看向我。
我不解的问道;“怎么,这份合同有问题?”
李煜和庞华很是同步的摇了摇头。
“那你们两个怎么了这是?”
庞华没有说话,倒是李煜反问我道:“名哥,你没听说过明日皇都?”
“没听说过呀,怎么你们两个小子去过?”我问道。
李煜与庞华一同摇了摇头感叹道:“哎,名哥,现在你啥也不用问,等你到了你就知道了。”
汽车大约开了三十多分钟,终于驶进了龙城区,我们学校那里和这里一比这真是天差地别,只见道路两旁高楼林立,异常的繁华,不说别的就看道路上行驶的汽车就能体现出龙城区的富足,什么宾利呀,玛莎拉蒂呀,就连最次的都开着奔驰宝马。
正在我沉浸于龙城区的富饶繁华之际,出租车慢慢的减速停下了,“好了到了,一共四十六。”
我们结了账,下车。看向四周的粼嶙大厦,寻找着我的明日皇都。
李煜拉了拉我的褂子,示意我看向他的方向,我滴个乖乖,我的眼前是一个宛如宫殿的五层小楼,虽然这被这四周的高楼大厦所环绕,却丝毫掩盖不住他的奢华,鎏金的外表,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在五楼的楼顶挂着一块耀眼的匾额,上面写着‘明日皇都酒吧休闲会所一时间我呆若木鸡。我滴个亲娘嘞,这那还是酒吧呀,这不是皇宫吗,这伤受的的值了。
庞华拍了拍我肩膀,在我身边嘀咕道:“名哥,啥也不说了,兄弟以后跟你混了。”
闻言我吞了吞口水,强制自己镇定下来。我固定振作的说了一句:“走,哥带你们看看我的豪华酒吧。”
说着便拉着我身边还在感叹的二人走向酒吧大门。
过了酒吧的旋转玻璃门,我们三个来到酒吧的大厅,走进来一看,那叫一个气派。这是迎面走来一个身材婀娜多姿脸上浓妆艳抹的女接待。她的态度并不是和我们想法一致,而是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我们的装扮,神情傲慢的说道:“酒吧不到营业时间呢,请你们出去。”
我滴个乖乖,你这是瞧不起我们的身价是咋地,我来自己的酒吧竟然被自家的服务员刁难了,真是天大的笑话。
“你这是什么态度,瞧不起人呀?”我怒气冲冲的说道。
“哼,我就这个态度,也不看看自己是谁,穷酸学生,这里是你们这些人该来的吗?你们消费得起吗?赶紧趁我没叫保安滚出这里!”
哎呀我去,这里的服务员吊炸天呀,这么牛。“我们是谁和你没关系,把你们经理给我叫来。”
“你们几个还不配麻烦我们经理,喂喂,来大厅,有几个捣乱的穷小子惹事,给我轰出去!”说话间这女人拿起了对讲机,叫来了保安,我一看这阵仗,不对呀,这是要被赶出去的节奏呀。
片刻间,几个身着西服带着耳机的男子就围了上来,其中一个对我们三人做出请的手势。我一看这个来气呀,于是我也掏出了手机给龙九打了一个电话,不过想了半天愣是没人接,这回可尴尬了。
无奈我只能取出手中的协议书,将它递给了领头的那个男人。那男子接过我的协议书,看了看,又递给那名女接待,那女人看了看,突然间狂笑起来:“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你说这间酒吧是你的?就你?我看你是在哪弄来这么一份假合同吧。”说着又示意保安将我们往外赶。
“你不信?你可以叫你们的经理下来呀,让他看看到底是真是假。”我无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