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七王之战
离开半人马部落,戈戎载着我,他负责沿路照顾和保护我,而札喀戎、西戎和塔卡戎则各自驮上两只大大的兽皮袋,里面装满了这趟旅程所必须的食物和行李。我们沿着半人马在林间开辟的古道前行,在似乎永无止境的树林里一路翻山越岭,从黎明一直走到暮色四合。
“根据羊皮古卷上的指示,这条古道的尽头就是遗忘之路的。那里也曾是整个林海最大的部落所在。那时候,我们肯陶洛斯人捕到猎物大多都会拿到那里和异族进行交易。”傍晚,我们在落叶湖湖畔共进晚餐的时候,所有人都围坐在火堆旁,戈戎指着羊皮古卷上的一个黑点对我说。
“什么是七王之战?”我低头看着古卷突然问道。
戈戎看着我,稍作停顿,然后移开目光。
“那是整个冈多尔大陆最动荡和黑暗的年代。”戈戎用一根细长的木棍拨弄着火焰中正熊熊燃烧着的柴薪。
“传说,千年前的一场大雪之后,冈多尔与亚拉锁链列岛附近的海域被冰封住了。三大妖王(巨妖、夤妖和血妖)带着万千妖魔离开巢穴,踏上了这块净土。它们用冰冷的火焰开辟疆土,无数生灵在饥饿和恐惧中颤抖着死去。为了抵御这股邪恶势力的入侵,在人王瑞恩的号召下,林海的三位半神,马王勒戈、羊王丙羚以及鲛人王泉先共同率领上百支异族部落加入到这场惊天动地的战斗当中。经过几轮不分昼夜的激烈战斗之后,这场历时四天的战争以巨妖被人王瑞恩斩首而告终。妖魔军团一时溃不成军,四散奔逃。
“然而,这一切并未正真结束,对于林海来说,这只是噩梦的开始。半年后,夹杂着邪恶之气的灰白色雪花依旧漫天飞舞,种子只能长眠在寒冷的冰雪之下。天寒地冻,加之食不果腹,各部落间矛盾激化,冲突不断,半人国日渐式微。眼看大势已去,羊王丙羚在失望之余率领残存的部下及族民黯然离去。时隔不久,野心勃勃的鲛人王泉先发动了叛变,他打开永夜之门,将夤妖和血妖引入半人国,一场恶战随即爆发。”
戈戎将手掌贴近火焰,继续说:“烈火终将驱赶严寒。在骁勇善战的马王勒戈浴血奋战,拼完最后一丝气力,战死沙场之后,命运轮回之外的‘森林之神’精灵一族意外地加入到了战斗当中,异族部落凭借他们锐不可挡的神力,一路所向披靡。战斗在夤妖被斩杀和鲛人王泉先被俘获后告捷。
“精灵一族也是从那以后永远地离开了这片土壤。”
那晚,我躺在湖畔的火堆旁,在温暖的熊皮中转转反侧,无心睡眠。脑海中总是不断地想象着七王混战的惨烈情景。我仿佛从风中闻到了甜腻的血腥味,以及厮杀时的怒喝和惨叫声。
翌日清晨,我们坐在火堆的余烬旁吃了些食物,然后继续赶路。之后的几日,风和日丽。我们顺着古道走过了很多的山丘和森林,也路过了许多清澈见底的小溪和深不可测的河流。札喀戎几乎知道所有山川、河流的名字,他总能念出和它们有关的故事来。与他的故事相比,我更喜欢塔卡戎的歌声。他偶尔会来那么一段肯陶洛斯人神秘且独特的歌谣。虽然我没能听懂他歌声里所传唱的内容,但那时而宛转悠扬,时而慷慨激昂的歌声让人听起来非常愉悦,我有时听着听着也会情不自禁的跟着歌声哼唱起来。戈戎听到我在哼唱,于是笑着告诉我,他说,这是他们祖先千年前出入林海时最广为传唱的一首歌谣。晚间,每当酒足饭饱之后,众人都会围绕着火堆侃侃而谈。他们会谈论一些和狩猎有关的事情,有时也会聊一些古代的传说,说的最多的就是精灵和人鱼。
我发现,每当提及人鱼的时候,西戎都会在火堆一侧悄无声息地看着我,就好像我身上有人鱼的影子一样。
原以为,在这浩瀚林海中穿行的漫长旅程里,像这样轻松惬意的日子还会持续一段时日。然而,好景不长,就在我们即将离开古道踏上遗忘之路时,一条由西向东奔腾的浑浊河流截断了去路。
“该死!”西戎愤然叫道。
“石桥已经被洪水冲垮了。”戈戎站在河岸边的石桥遗址上,低头查阅着手中的羊皮古卷。半晌,他又将古卷铺在脚边的一块布满裂缝的巨大岩石上,并指着地图上的一条黑色细线对我们说:“这条河东流入海,显然东边已是无路可走。眼下,我们只能逆流而上,前往西边的河流发源地,只有绕过那里我们才能继续北上。”
“河流发源地离这里有多远?”塔卡戎问。
“从古卷上看,至少需要走五到六天的路程。”戈戎回答说。
“五到六天?”札喀戎走近湍急浑浊的河流,望着仅仅相隔数十步之遥的彼岸,忍不住一阵摇头叹息。
“如果这座桥没被冲毁,顶多再走上半天的路程我们就能抵达遗忘之路。”我循着戈戎的视线望去,在河的对岸有一座朦胧不清的孤立的远山。
“遗忘之路和异族部落的遗址都在那座山的后面。”戈戎转过身,对我说。
离开石桥遗址,我们转道西行,按计划溯流而上,去寻找河流的发源之地。我们沿着荒草丛生的河岸来到一片枝繁叶茂的梣树林里。隔天,我们又走进一片生长着巨大红杉的远古森林之中。就在进入远古森林的那天下午,西戎还在林间捕获了一头正在溪边饮水的牡鹿。他将鹿驼回来的时候,那头鹿还未断气,嘴角挂着鲜红的血丝,无力的四肢在他的背上间歇性地抽搐着。塔卡戎看到这一幕,仁慈地将鹿从西戎背上取下来,然后温柔地,毅然决然地拧断了它的脖子。
傍晚,我们按照礼俗对死去的鹿做了一番洗礼。礼毕,西戎将它剥皮,并在河水中清理干净。我们在河岸边的一株直径约四米宽的巨大红杉树下点火将鹿烤熟,然后尽情的享用了一顿饕餮大餐。回想起来,那是我们整个风餐露宿的旅程中吃的最饱,最酣畅淋漓的一顿,也是唯一吃饱的一顿。
此后的旅程里,道路越发艰险难走。出了红杉森林,满山遍野都是绿叶黑枝的荆棘丛。札喀戎说,这种植物名叫焦蔷,多生长在偏远的不毛之地,其间多有凶兽出没。他们平时狩猎如果遇到焦蔷挡道都会按原路折返。
他还说,焦蔷会开出一种怪异的黑色花朵,肯陶洛斯人认为它是厄运的开始。说着他向我展示了一棵被他连根拔起的焦蔷藤蔓。我当时只是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没想到日后这句话竟是一语成谶。
“今晚我们开始轮流守夜。”
正当我们手持柴刀一路披荆斩棘,快要走到头的时候,戈戎突然发声道。他语调温和而又不失威严的向我们宣布。
“我们已经远离古道,步步深入未知的荒野腹地之中,很难说接下来会碰到什么。”戈戎从荆棘丛里掏出一块干硬的野兽粪便,他仔细端详着说。
“狼粪。”西戎凑过去,看了一眼说。
戈戎微微点头,然后将手中的粪便放入马背上的行囊里。
“这有什么作用么?”我对他这种怪异的行为感到费解。
“你不懂,这片森林里的狼是不会随意排泄粪便的。它们的粪便具有一种强烈且经久不散的气味,它们会用这些粪便来圈属领地,以警示那些意图靠近领地的异类。留着它,路上我们可以避免不少麻烦。”
“什么?这些粪便是狼用来圈属领地的?那我们岂不是深陷狼窝了?”我心中猛然一惊。
“那倒未必,这些狼粪又干又硬,说明它们已经很久没有在这附近出没了。”戈戎说着挥刀继续劈砍脚下的焦蔷藤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