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明明已经逃走,只要隐姓埋名就可以安稳后半生,可他义无反顾的回来救她这个表妹。
明明知道这是个陷阱,知道秦云岐高调斩杀她,为的就是引他回来,可他还是毫无畏惧的回来救她这个草包。
这个、这些就是她的亲人,被她连累身死的亲人。
温初夏刚刚拥有这具身子的时候只要一睡觉就会梦到那一幕幕,尸横遍野,鲜血四溅,万箭穿心。
她知道是原主提醒她,一定要为她和家人报仇。
温初夏不烦,不恼,如今的她更是。
那些仇恨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温初夏,而是她的,她就是温初夏,那些仇恨已经深入骨髓,深入灵魂。
听了温初夏这句话,阮弘文愣愣的看着这个比她矮了不止一头的表妹,‘人生苦短,既有喜爱的事物又何必忍着。’刹时,阮弘文似醒悟一般。
“枉我比你还年长几岁,倒是不如表妹看得透彻,惭愧。”
温初夏抬头看着阮弘文的的脸,眨巴眨巴眼睛,戏谑道:“我可以当大表哥这是在夸我吗?”
阮弘文习惯性的伸手,揉了揉温初夏的发顶,手下的触感柔软堪比丝绸,舒服得紧,“本就是夸你。”说完这话,阮弘文又从衣兜拿出一个长方形小木盒子递给温初夏。
“本是带去将军府给你的,你过来了便直接给你吧。”
温初夏打开盒子,只见里面躺着一支玉簪。
整支玉簪由一整块白玉雕刻,簪头一朵初开的白玉兰栩栩如生,仿佛能闻到玉兰的香味。做工精细,简单大方不是美感,一看便知是件上上品。
“大表哥,这便是你文墨轩的物件?”温初夏前世的短发,除了军帽和手术帽还没有什么能在上面留住的。
这十年下来倒是已经习惯了长发及腰的感觉,但终归是不喜欢戴什么饰物,倒是这支玉簪,让她一见倾心。
“怎么样?可喜欢?”阮弘文没有直接回答,可也算是默认了温初夏的问话。他知道温初夏素来不喜欢戴首饰,可看见这支簪子的时候就觉得很合适她。她能喜欢,他自是高兴的。
“喜欢。大表哥给我戴可好?”
阮弘文瞳孔微缩,旋即笑言:“自然。”接过温初夏手中那支白玉簪小心翼翼的簪在她的三千青丝之间。
“文少爷的眼光果真是极好的,这玉簪就得小姐戴着才好看呢。”浅溪一直觉得自家小姐发妆太过素净了,和她那一身张扬的红装一点都不符。
她可是劝了好些次数都无果。好不容易进了一次首饰铺,结果一件没给自己选。
“就你这丫头嘴多。”温初夏嗔了一句,倒也无怒意。转身和阮弘文一起往里面走,一边走一边说:“再过两个月便是太后大寿。皆时必会大肆操办,大表哥弄些独一无二的稀罕玩意儿,皆是必能大赚一笔。”
文墨轩主营玉器类。不管是屋饰还是首饰都有。
皇太后必定是什么都不缺,就缺那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而那些有幸参加太后大寿的人则是希望自己送的东西是独一无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