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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0年代养大佬[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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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第 3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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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时间, 古董店的小老板接到了远在大城市的师兄电话。

  对方的声音略显激动“小年,你寄来的照片我收到了, 这几天我要带个人去一趟你那,你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那个卖玉女孩的消息”

  小老板名为余年, 当即怔了一下, 那女人就是一个普通的卖货的, 样貌平凡,个头也不高,算是平平无奇, 就是再次碰到他都不一定能认出来。

  “大师兄, 为什么要找她到底出什么事了”等等, 大师兄怎么知道那卖玉的是个女孩子

  “具体的等我到那再跟你说, 总之, 你一定要帮忙打听一下。”

  余年愣愣地点头,话说回来, 他去哪找那个当玉佩的人对了,对方好像留下了联系方式, 只因这种当了的物件, 主人很可能经济宽裕就会回来买, 所以做典当的人一般会跟主人约好时间,他给的期限是2个月, 如果2个月内对方不来买, 他就会卖掉这个玉佩。

  余年翻开登记本查看一番, “苏媛媛, 工作单位是一实小”

  他在脑中回忆这个女孩的样貌,还好能记得一些。

  他不知道师兄为什么忽然有这么多怪异的举动,可他知道师兄那人平常懒之又懒,能叫得动他的除了红烧肉就只有他那几个朋友了,而师兄这人虽然混得不怎样,但朋友各个都是厉害人物,师兄交友范围很杂,交朋友也十分挑剔,能让他上心帮忙的,对方一定不是小角色。余年觉得这事不寻常,便开始留意苏媛媛的情况,他最终还是在学校门口认出了苏媛媛,这个一个长相普通的女孩,看起来并不像是能有什么特别遭遇的,更不像小说中那些身世坎坷的女主,女主好歹也要有女主的样子才对,可苏媛媛没有。

  以苏媛媛的长相,要是扔到人群中,很容易认不出来的。

  这个苏媛媛好像只是代课教师,余年看到苏媛媛送小孩放学,有个男人来接她,对方对她不是很热络,但苏媛媛那双并不漂亮的眼睛里盛满了热情,余年了解那样的眼神,那是为情所动的信号,这姑娘一定很满意自己的男朋友。

  苏媛媛不懂自己被人盯上了,次日学校放学早,她叫了辆人力车去了卖随身听的商场。

  “我想看一下随身听。”

  售货员瞥了她一眼,不太搭理,苏媛媛咬咬牙,知道自己是让人看轻了,她最近省吃俭用也没时间好好打理自己,更没几件拿得出手的衣服,卖了玉佩的钱加上攒下来的才勉强购买一个随身听的。

  她又说了一遍,售货员嗤了一声头都不抬,“那是爱华jx909d,两千七,你确定你有钱我再拿,要是买不起就别拿了,省得麻烦。”

  苏媛媛低着头,掩盖住眼睛里的讶异,一个随身听竟然要两千七百多那么贵吗简直吓死人了,她是真的卖不起,可她不想让人看低了,便嘟哝一句“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也不过是个售货员。”

  那售货员被讽刺一番,脸色难看的要命,苏媛媛见状,心里大感痛快,她从这个专柜离开去了别的地方,最后在一个卖电视的铺子里找到了她要的随身听,四百不到的价格,虽然比起两千七是便宜了点,可这已经是她能承受的极限了,苏媛媛试了一下,放电池进去,见操作没问题才付了钱。

  看着手里银灰色的随身听,她已经能想象出张志听这个随身听时的样子了,要是她送了张志这么贵的东西,张志的妈妈见了一定会高兴,苏媛媛把随身听收起来,打算下次见面时给张志。

  天一日冷过一日,梁小妹已经穿起了秋衣秋裤,天冷以后,她反而白了一下,以前黑不溜秋的小姑娘多了几分秀气,或许是因为上了学的关系,身上竟然多了几分书卷气,这样的变化是巨大的。

  梁小妹背着嫂子买的书包,高兴地唱着小曲,今天小庄老师又表扬她了,说她数学比以前进步很多,叫她好好努力,还让她记得,叫苏惟惟在她数学作业本上签字。

  “小妹”娇娇惊讶地看向小妹,小妹才上学没多久,可气质却跟以前大不一样,好像变文静了许多。

  娇娇比小妹小月份,按理说也该上一年级了,可她没人管,巧红对她好过一阵子,现在也偶尔买东西给她吃,叫她不要回家乱说什么,却从没提起送她去学校读书。

  见梁小妹蹦蹦跳跳的,她羡慕道“你怎么这么高兴啊上学好吗老师会打人吗同学们会揪你小辫子吗”

  “不会不会,那都是假的是骗人的学校的老师可好了,我们班小庄老师经常给我糖吃,下课我就和我的朋友跳皮筋,回家作业也不多,唯一痛苦的就是考试了,我讨厌考试。”

  梁小妹叽叽喳喳的,她描述中的学校跟娇娇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温柔的老师、可爱的同学、有趣的同桌,那些都离她太遥远了。

  “我给你看这个”梁小妹掏出语文书,翻到书面里面,“你看,我们学校都流行贴纸,大家把贴纸贴在书上,比谁的贴纸多,我们课间还会摔纸牌,谁赢了纸牌就归谁,我玩纸牌玩的很厉害,赢了好多纸牌。”

  娇娇完全接不上话,只能愣愣地看向梁小妹,为什么她觉得自己跟梁小妹越来越远了呢自打梁小妹上学后就不怎么找她玩了,每次她去找梁小妹,小妹都说要做作业,还说做完作业要听苏惟惟读书讲故事,娇娇家里的情况跟小妹家差不多,她以为她跟小妹同病相怜,可现在这情况分明不一样,因为苏惟惟的关系,小妹生活的越来越好,有时候她都觉得自己和小妹没有共同语言了。

  她好像要失去自己最重要的朋友了。

  她真的很羡慕小妹,她也想有苏惟惟这样的嫂子。

  天冷以后,家里的蔬菜种类越来越少了,苏惟惟怕琤琤和小妹营养不够,便想着从街上买些坚果回来,入冬后坚果并不便宜,口味也没有后世那么好,苏惟惟挑挑拣拣好不容易买了核桃、葡萄干、巴坦木、腰果、切片红枣干,别看这坚果都很常见,可在这时候却是真的很难买,尤其是巴坦木,还是干货店的老板自己托人从新疆带来的,没吃完便拿出来售卖,都被苏惟惟买来了。

  买了坚果后,苏惟惟把所有的果子混合在一起,装在罐子里,这样谁要吃倒一捧就可以了。

  琤琤第一次吃,苏惟惟放了葡萄干和巴坦木在他嘴里。

  “怎么样”

  琤琤小心翼翼地嚼嚼,慢慢地,他的眼睛越来越亮,就好像吃了世上最美味的东西,原来这就叫坚果苏惟惟看笑了,“怎么样,妈妈做的坚果很好吃吧”

  琤琤使劲儿点头,原来这就叫坚果,原来这些东西可以和葡萄干混在一起吃。

  惟惟就是厉害,做什么都好吃。

  梁小妹一向是马屁精,吃了坚果便大叫一声“天哪太好吃了,坚果酥脆可口,香味浓郁,配上葡萄干的甜味,一口咬下去嘎吱嘎吱的,嫂子,我太感动了,这样的美味你是怎么做出来的呢”

  大写的做作苏惟惟失笑不已,她昨晚讲故事时提到薯片和芒果干,小孩没吃过,就问那些东西是什么样的,什么味道,苏惟惟随口一说,谁知小妹竟记得一清二楚,果然是日后的写作大佬,现在就是戏精一个。

  “好吃吧以后每天吃一把。”

  梁敏英正好进门,也觉得稀奇,她活这么大还不知道坚果这种东西,这什么巴坦木果子更是稀奇,但是吃起来确实挺香的。

  “嫂子,你怎么想起来做这个”

  苏惟惟笑着塞了几个坚果在她嘴里,道“我怕咱们吃的太素,会没营养。”

  她前世就喜欢吃每日坚果,每天一袋子十分方便,来了这里没有现成的吃,就买散称的坚果自己做了,还好做的不算难,虽然这个时候的加工技术不如后世,但这时候的果子口味却比后世好很多,味道足,不像后世的东西,什么都不好吃。

  梁小妹把每日坚果放在口袋里,笑嘻嘻地出门了,红红见她又吃好东西,便跟在她后面问

  “小妹,你吃什么呢”

  “我嫂子说这叫坚果”

  “坚果好吃吗能不能让我尝尝”红红看小妹吧唧吧唧的吃的很香,真是馋得慌,头勾着看向小妹的口袋,梁小妹很烦她,以前红红每次有什么东西一口也不给她吃,壮壮更是欺负琤琤,她可是很记仇的,别人欺负她她都记得,给红红吃做梦“去去去一边去这是我嫂子给我的谁叫你们以前总欺负我们”

  红红瘪瘪嘴,想说那是她妈和她奶教的,她也不敢不听话的,小妹手里的坚果看起来很好吃,她真想吃一口。

  “就给我一个嘛。”

  “不给不给就不给你奶奶欺负我嫂子,你妈妈也欺负我嫂子,你们全家都欺负我嫂子,我才不给你吃。”

  当下娇娇过来了,梁小妹捏了颗巴坦木给娇娇,娇娇吃了口,当即抿着嘴感叹“太好吃了小妹,这是什么啊”

  “这是坚果,是我嫂子做的,我嫂子厉害吧”

  娇娇嚼着坚果更羡慕了,如果苏惟惟是她嫂子该多好了。

  红红站在边上看她们吃,看得直咽唾沫,坚果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她也想吃。

  梁小妹吃的坚果很快引起了村民的注意,大家询问一番才知道这是苏惟惟发明的。

  “惟惟可真厉害,什么都会。”

  “可不是吗你看人家小妹,这才几个月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这多亏了苏惟惟这个嫂子。”

  “说起来卫东也亏了苏惟惟拉扯,还有明中,他去北京的事我都不知道,说是惟惟这个嫂子支持的,说起来惟惟也挺不容易的。”

  “是不容易,刘玉梅把人撵出来,连口粮食都不给,人惟惟带着老梁家这帮孩子,真心不易。”

  大家讨论一番,又去苏惟惟家讨教做坚果的做法。“惟惟,吃这东西有什么好处”

  苏惟惟笑起来“这东西补脑子很好的,每天吃一捧,人需要的营养都齐全了。”

  “这么神奇”

  “可不是吗总之,坚果对身体好,不过也不能多吃,一天几颗就行。”

  大家得了经验,便都回家试试了。

  正是冬天,家里没什么吃的,有些人就学着苏惟惟做混合坚果,有的人把晾干的山芋切的小小的,和瓜子仁、南瓜子、核桃混合,再放点葡萄干进去,别说,虽然没有苏惟惟做的美味,但确实是很好吃的。

  苏惟惟把吃完的麦乳精罐子洗干净,再把做好的坚果倒进去密封好,用网袋子拎着。

  “嫂子,你这是去哪”梁敏英疑惑。

  “我去看看卫东,顺便看市里有没有赚钱的门道。”

  梁敏英沉默片刻,家里的负担全部落在嫂子一个人身上,嫂子确实很辛苦,要是她没辞职就好了,多少能帮嫂子分担一些。

  苏惟惟打算两天后去一中,上个月一中原本是要月考的,可因为放假耽误了,这次是一中的第二次月考,苏惟惟想趁此机会再去其他中学转转,不局限于一中范围内。

  一辆进口的黑色奔驰停在古董店门口的梧桐树下。

  枯黄的梧桐树衬得深秋的小县城愈发冷清。

  正是上班时间,偶有骑车的行人经过,来往的人都盯着这辆黑色奔驰。

  这年头轿车是稀罕物,放眼县城,路上的车屈指可数,最常见的就是二手的国产越野,一两万就能买到,再好点是桑塔纳,这年头能开桑塔纳的都是有钱人,桑塔纳省油耐开,配件还便宜,小县城的老板都喜欢这车。

  奥迪奔驰这类名车他们在电视上见过,现实中他们可没见过这么好的车,虽然他们看不出价格来,但既然是奔驰,肯定便宜不到哪去。

  余年也看嗨了,是男人没有不喜欢车的,他在县城生活了这么多年,都不知道这里竟有人开得起一百多万的进口奔驰车。

  司机打开轿车们,余年伸头张望,妄想走下来的是一位风姿绰约的绝世美人,谁知,竟走出一个穿着灰色道袍的男人,对方还算清俊,身材高瘦,一派仙风道骨,像是下一秒就能羽化成仙了。他左手握着一串明黄色的念珠,念珠缠绕在手上,他以手指轻轻拨弄,要不是那身道袍,世人都会以为这不是道士而是和尚。

  这假道士

  “师兄”余年惊的眼珠子要下来了,“你怎么来了”

  更重要的是,几年没见,师兄竟然发达了这是入赘给了某富家女做上门女婿呢对对对,绝对有可能,就师兄这小白脸,卖卖色相混个奔驰开开不成问题。

  “你实话实说,你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还是去红灯区出卖灵魂了你说,你怎么混上奔驰的”

  师兄嫌弃地瞥了眼他的穿着,“思想龌龊认知狭隘我就坐个奔驰就得杀人放火出卖色相倒是你,这么多年了一点长进没有,你看你这是什么打扮,皮夹克穿的不伦不类的,你是卖古董的,就你这毫无行业特质的打扮,谁敢把古董卖给你”

  余年被训的瞬间找回当年的感觉,是,这是他师兄,亲的,师兄此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嫌弃他、鄙视他、训斥他。

  当下,黑色皮鞋从车内踏出来,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站在余年的面前,对方比余年高半个头,足有一米八五,他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西装笔挺毫无皱褶,双腿笔直气势非凡,身材精壮,手上戴着一块余年从未见过的腕表,余年当下觉得,这男人比这辆奔驰车更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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