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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帝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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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门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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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无梦,她难得睡了个好觉。她的生物钟很规律,到点自然醒,起身时房里只有她一个人。她穿上拖鞋,走到镜子前整理了下头发,正准备要出去,魏邵天从外面回来,手里拿着正热乎的馄饨。

  “先吃早饭。”

  她懵懵的问:“几点了?”

  “八点半,我已经找人去开锁了,吃完早饭回去,应该就能进去了。”

  她瞥见他略微凹陷的眼眶,不知死活的问了一句,“你没睡好?”

  他能睡好吗?一晚上净做无用的思想斗争了。

  魏邵天黑着脸把馄饨放桌上,打开塑料盒的盒盖,“快吃,一会儿就糊了。”

  他突然这么温顺,不耍无赖了,她反倒有点儿不习惯,于是做样子似的吃了几口馄饨,“我上班要迟了。”

  魏邵天原本站在窗前,不知在想些什么,听到她的话,便往外头走,“那走吧。”

  大白天穿着睡衣走在街上,多少还是令人侧目的。回家不过几百米的路,宋瑾瑜都羞得抬不起头,更别说一大早跑去找开锁匠又给她买早餐的魏邵天了。

  还好黑社会一般不起早贪黑,还好她家这一片没有泰安的堂口,否则要是让底下兄弟撞见了,不知会怎么取笑他。

  开锁匠忙活了十几分钟,顺便给换了把新锁。宋瑾瑜花了十分钟洗漱换衣服,就忙着要出门,正在玄关换鞋的时候,魏邵天说了一句,“晚上我买饭,回家一起吃。”

  这段时间基本都是他订餐,吃不吃全看她的心情,这么郑重其事的要她回家吃饭,倒还是头一回。她应了一声,也没抬头,当然看不见他眼里忽明忽暗的神色。

  开车经过市区,一个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上隐约有暗红色的血迹。宋瑾瑜微微皱眉,打开了车载广播。

  晨间新闻正在播报昨晚发生的帮派械斗恶□□件。

  魏邵天在她家里住了半个月,在外界看来,他也就消失了半个月。

  这段时间里,黑道白道的人都在找他,而泰安内部却一直风平浪静。如果不是他下落不明,魏邵雄早可以跳出来争坐馆,大张旗鼓的抢地盘。

  魏邵雄也不是剃头担子一头热,之所以按兵不动这么久,无非是怕魏邵天留有后手。既然拖足了半个月后才动手,一定有十足的把握。这样看来,现在泰安内部应该已经认定魏邵天不是死了,就是跑路了。

  只有她知道,他没有死,也没有跑路,而是好端端的待在她的家里。只是一旦换了雄帮上位,按魏邵雄的作风,必然会赶尽杀绝。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除非他真留了后手,釜底抽薪,否则现在回去也是死路一条。

  想到这里,她渐渐握紧了方向盘。

  到了办公室,她反锁上门,用座机拨了花店的电话。

  “我要订一束郁金香,下午三点送到常青陵园。我姓宋。”

  “对不起,最近店里人手不够,不方便提供送货服务。”

  “不方便?”

  “如果您想要订花,可以来店里自取。”

  宋瑾瑜挂掉电话,陷入了思索。

  泰安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警方不可能没有收到消息。上一次封锁整个街区大规模搜查,她假意帮魏邵天脱身,不过是警方布的一场局,从一开始,警方的目的就是促成泰安内斗。

  这半个月里,在她不知道的某处,一直有人在暗中监视并保护她。魏邵天身上有枪,她和他同处一室,随时都有遇到危险的可能。

  不方便见面的话,是否证明,有人在跟着她?

  另一个念头浮现,或许昨晚的停电,并不是意外。

  花店是她和徐毅鸿唯一的联络方式。在还不清楚事态走向的情况下,一切只能按原计划不变。

  怀着忐忑的心情下班回家,宋瑾瑜一打开门,就闻到饭菜的香味。饭桌摆上了三菜一汤,魏邵天正在厨房水槽洗手,很自然的说道:“回来了,洗手吃饭。”

  她换了鞋,将包扔在玄关,进厨房一看,糖醋排骨,青椒肉丝,广式菜心,莲藕排骨汤。三菜一汤,倒是很丰盛。

  “这是你做的?”

  魏邵天拉开椅子坐下,面不改色,“买的。”

  她带着些许怀疑的目光坐下。这厮平时净点些翅鲍参掌,非珍馐美馔入不了他眼,今天怎么换口味了?猫不吃鱼改吃草,不太正常。

  “山珍海味的吃腻了,换点家常小炒随便吃吃。坐下吧,凉了不好吃。”

  宋瑾瑜先夹了一筷子青椒肉丝,味道不错,不比鲍鱼捞饭差。

  魏邵天给她盛一碗汤,也不动筷子,“你明天上班吗?”

  明天是周六,她摇头,“我还不至于要搏命挣钱。“说着又尝了一块糖醋排骨,甜而不腻,好吃。

  “那就呆在家里。”

  她第一反应就问:“是不是有事要发生?”

  他没什么表情,“算是吧。”

  看来她猜的不假,泰安真的要变天了。

  她往嘴里拨了两口米饭,故作冷静,“你的伤已经好了,外面……也乱得一团糟了,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魏邵天单手撑着下巴,似笑非笑,“是受够了我,还是舍不得我?”

  “魏先生,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就说过,我只是个普通市民,不想惹上麻烦,也惹不起麻烦。”

  他仍是笑,“怎么办?认识我,就是你最大的麻烦。”

  “我们不过萍水相逢,安城这么大,只要魏先生愿意,以后也可以形同陌路。”

  她复又喊他魏先生,语气里有刻意的疏离,他也照壶画瓢的回敬她,“萍水相逢?宋律师恐怕不知道,上一次我为了女人睡不着觉,吃不下饭,恐怕还是十几年前,脸上长着青春痘的时候。”

  他也不跟她绕弯子,“所以,我不愿意。”

  “那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

  “冤有头债有主。我的困苦因你而起,你当然要负责。”

  宋瑾瑜搁下筷子,“你这是强盗理论。按这样说,一个男人在街上见到美女,见色起意侵犯了她,难道要怪罪于女人的美貌?”

  魏邵天这回学聪明了,不跟律师打嘴仗,扯什么逻辑问题,干脆大方承认,“我的职业,跟强盗也没分别。”

  本来一对好看极了的柳叶眉,这会儿皱得一波三折,眼眶里似乎还有泪在打转。惹人愁呀惹人愁,本来打算好了今晚说什么都不能心软,被她这么一望,望得心痒痒不说,构建了好半天的心理防御也基本土崩瓦解。

  遇上这么个专克他的神仙,他只有认栽。

  魏邵天敛起笑意,松口道:“今天是最后一晚。你陪我吃完这餐饭,再看个电影,我们就好聚好散。”

  这大约是半月来她听过最好的消息。只是真听到他这么说了,她心底却有一处软了下来。虽然他一向言谈放肆,但也没有真的冒犯过她,倒像老夫妻般相敬如宾。

  她吃了几口菜,愈发有些不是滋味,埋首时问了一句,“你就这么回去,外面那些人会轻易放过你吗?”

  这么一句话,问的他心一动,目光紧紧跟着她,“你担心我?”

  她瞥开目光,头快低到晚碗里,“我怕明天打开新闻,见到你横尸街头的照片,我会有心里阴影。”

  她嘴上说的是假话,心里的真话,却被他听见了。

  之前他一直都没有听懂过她的话,总是冷冷淡淡的,每句话里都带着刺,现下他全都明白了。原来听一个人说话,不能听他说了什么,而是要听他没有说什么。

  魏邵天眉飞色舞,“放心,我没那么容易死。”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明天就有可能会没命的人,不知有什么可高兴的。

  他捡起筷子吃饭,“我今天下午去买了几张碟,都是新出的电影,待会儿挑一部看吧。”

  吃完饭,他处理好剩菜,把碗碟堆在水池里,放好水和洗洁精泡着,又洗了一串水晶葡萄,才折下袖子回到客厅。

  宋瑾瑜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从黑色塑料袋里挑出一张碟,“就这个吧。”

  那么多影片,国内的国外的,她偏偏挑了《门徒》。

  “拍毒贩的,你应该比较有共鸣。”

  他不想坏了气氛,于是权当没听见,把碟片拆开,放进DVD机里,又起身去关了客厅的大灯,只留着玄关的小灯。

  坐回到沙发上时,电影已开始。

  新沙发比她原来的沙发尺寸大,垫子又软,一坐上去半个人都跟着陷进去,舒服是真的舒服。唯一的缺点是原来有两台,一大一小,她尚且能与他保持距离,如今只有一台,她即使靠边坐着,却也离他很近,近到满鼻腔都只有他的味道。

  魏邵天见她别扭的坐着,于是探过身去,给她递了一小串葡萄,“我下午买的,没有籽,不用吐皮。”

  男人约女人看电影,大多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时不时就将目光换准方向,牢牢锁在她身上,恨不得电影再播上几个钟头,只觉怎样都看不够,自然每一帧神态都落入他眼中。

  她捏着藤,葡萄还在滴水,凉水滴在她的脚背上,惹得她身体一颤。

  他好笑,“你紧张什么?”

  她动动嘴角,“好好看电影吧。”

  他把脖子转正,没多久又岔话道:“你喜欢刘德华多点,还是吴彦祖多点啊?”

  “华仔。”

  “不嫌老?”

  “越老越有味。”

  “我以为你会喜欢吴彦祖。”

  宋瑾瑜眼神黯了黯。其实吴彦祖和他岁数相仿,早年港媒偷拍到几张他的相片,挂上杂志,标题都写“翻版吴彦祖”。他自然是帅不过吴彦祖的,港媒这样写,无非是为吹捧。她倒也不觉得长相多似,气质上也大有迳庭,只是此时此刻,难免会又想起他来。

  有几个瞬间,屏幕里吴彦祖沉下嘴角抿了抿,仿佛就有他的影子。原本是极小的一个神态动作,她不仅留了意,也上了心。

  想到他,自然就走了神,后半段电影演了什么也不尽知道。直到眼前突然一道黑影压过了,她立马进入警戒,连呼吸都窒了一拍。

  电视屏幕投出来的蓝光将他的脸藏在了黑暗里。

  “想什么呢?”

  她沉默。

  他在她身边很近的位置坐下,“你不说我也知道。”多半又是那个心上人。

  在开口之前,连她自己都没想,这份从未吐露给任何人知晓的心事,会在这样的场景,这样的夜晚,说给这样的一个人听。

  “也许在你看来很蠢,可我爱了他很多年。”

  甚至连当事人自己,都不曾听过这句话。

  “你那只mp3,是98年的古董机了,是时候换个新的了。”他一语双关。

  “98年起的每一年圣诞节,我都会收到一份礼物。每一次,我都希望下一年的圣诞礼物会是一枚钻戒。今年已是第九年,他终于要跟别人结婚了。”

  “如果这么多年都不足以让你走进他心里,证明他的心从未为你打开过,又何必非要去敲一扇上锁了的门?”

  她自嘲,“也许不是门上了锁,而是隔音效果太好,门里的人一直没有听到呢?”

  “女人,非要把门拆了,发现里面根本没有你的一席之地,才肯罢休。”

  “我从来都不需要什么位置,只要一个角落就足够。”

  她声音很轻,几乎要被电影的背景音盖过。

  他没有再搭话。

  电影也演到了结尾。阿昆死了,阿芬也死了。吴彦祖演的卧底警察阿力,坐在阿芬生前坐过的那张沙发上,抱着那只装着注射器的盒子,陷入了无尽的迷惘。迈前一步,便是深渊,退后一步,便是悔恨。

  结尾的留白没有告诉观众,阿力是否迈出了那一步。然而无论如何,他这一生都再无法回头。正与邪,善与恶,罪与罚……都不过一念之间。

  这样的片子,她是看不懂的。兵与贼的故事,银幕上演过无数遍,千篇一律,一个半钟的时间里,唯一能引起她共鸣的,可能只有阿力对阿芬的一份情。

  电视早已切到黑幕,却谁也没有动。

  她的手捏在膝盖上,明明分外想要逃离这个沙发,却浑身都使不上力气。

  “土地转让协议书我已经收到了,在我的办公室,昨天太忙了忘记拿回来。之后……你有空再去拿吧,或者让别人来也行。”

  她声音干涩,说完这番话,终于抽出了起身的力气。

  黑暗中一只手拉住了她,力道大得足以将她摔回沙发,步步紧逼,别在沙发的死角里。

  “你就没有别的话要对我说吗?”

  沉默大约是她最后的反抗。

  他的手臂勒得越来越紧,“宋瑾瑜,如果明天我死了呢?”

  他连名带姓的叫她,还是第一次。

  他身上难得的没有烟味,也是第一次。

  不知为何,她脑海中竟然跳出了一句多年前在香港看过的标语。

  “好人上天堂,坏人去晒九龙塘。”

  她想,如果明天他死了,会去哪儿呢?

  “阿力和阿芬,不是同路人。”

  魏邵天一时没从她的话里回过神来,只觉身下压着的人动了动,顷刻间,冷冰冰的枪口已抵在他胸口。

  之前她能逃过去,全是侥幸。今天是最后一天,若他明天当真要去赴死,不搏一搏,只怕她逃不掉。

  她知道他平时藏枪的位置,眼下被逼到无路可退,只有冒险一试。

  他眸光冷下去,咬着一口阴森森的白牙,“学什么不好,非要碰枪?”

  她其实早已腿软,连带握枪的手都是抖的。她拿枪对着他,看似掌握了主动权,实际心里却比他更加害怕。

  他退开半个身位,将枪口握在手心,不着力道的挪开,至始至终目光都未曾从她脸上移开。瞳孔中的恐惧已经出卖了她,她根本没有开枪的勇气。

  他倒也不急把枪夺回去,干脆让她多握着玩一会儿,语气却已不是先前的语气。

  “我说了,好聚好散。不闹这一出,我都打算放过你了。”

  言下之意,现在缴械投降还来得及。

  她喘了一大口气,呼吸渐渐不稳,魏邵天见她手上一松,分秒间就将枪易了主。

  宋瑾瑜还在喘气,整个人蜷在沙发上,活脱像个落难的小狗。

  都自身难保的人,居然还有胆量来挑战他的底线。

  知道她的哮喘犯了,他却不急着给她药,利索的卸掉弹夹,把枪放回了原处,而后惩罚似的看她如落水的人一般挣扎,再在她濒临休克前化身万有的救世主,挥手解救世人。

  他从兜里掏出吸入剂扔给她,她已满脸通红,抓着吸了几口后,嘴上含糊不清的似乎说了句“谢谢”。

  “谢我的方法多了,就看你想怎么谢了。”

  她抱膝缩在角落里,不动也不答话。

  她想跟他耗,可他失了耐心,不再愿意,拦腰将她抱了起来,手里的吸入剂应声落地,摔成两截,覆水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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