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不是人
这天早上,夙家的夫妻俩瞧到了一副奇景。
他们那个看似活泼可爱、乖巧听话实则没心没肺、娇蛮霸道的宝贝儿子,竟然一副双颊绯红,羞羞答答的模样,连声音也细细软软的和小猫咪一样。
夫妻俩对视了一眼,都有些不敢置信。夙春秋咳嗽一声,问:“夙致,是太热了吗?”
夙致无意识地咬着鸡蛋,偶尔偷偷看一眼宣凤歌,又迅速移开,目光羞赧。闻言回神道:“啊……没有啊。”
夙春秋毫不客气:“那你这副样子,怎么,谈恋爱了?”
“爸爸!”夙致叫了声,脸却更红了,眼角晕开一抹春意,“你胡说什么呢?!”
夙春秋冷哼:“你都快十九岁了,谈恋爱我又不会说你!不过你看看你,一点点都没学到我的优点,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都谈三年了……”
看他越说越不像样,丛郁倒了杯豆浆放他面前:“哦?你十九岁就谈了三年恋爱了?我怎么不知道啊?”
夙春秋一个激灵,连忙求饶:“嘿嘿……老婆我说笑的,是暗恋了三年,暗恋了三年。”
夙致切了一声,他就猜到了。
宣凤歌微微一笑,致儿的父母,还真是有趣。
电视上播放着早间新闻:“最近,有村民在太白山一带发现大量墓葬群,考古专家连夜赶赴太白山……”
夙致听了一耳朵,便抛在了脑后,倒是宣凤歌顿了一下,眸中闪过一抹深思。
十点的时候,宣凤歌的剑到了。
两个快递员艰难地抬着包裹走进庭院,气喘吁吁地吐槽:“你们这是寄的什么,好重。”
宣凤歌连忙接过:“我来吧,辛苦两位了。”
快递员嘴巴张成O状,茫然对视,十分怀疑人生。
宣凤歌撕掉包裹,将三把剑都取了出来。夙致好奇地摸了摸,问:“这三把剑叫什么名字?”
宣凤歌提起那把狭长的剑,拇指在剑鞘口一拨,瞬间折出一道寒光:“此剑名为朱雀,乃天外陨石所铸,重一百二十斤,长三尺七寸,是我的本源之剑。”
他握着剑柄,轻轻一抽,“铮——”,剑鸣清越如龙吟,骤然起风,风中带着浓浓的肃杀之意。
朱雀的刃口不太像剑,反而类刀,剑尖也像是被斩断的刃口,和传统的宝剑全然不同,剑柄处还是雪白光亮的,越往下越透着妖异的红色,到了最后的那点尖尖,更是像烧红的铁水。
等夙致翻来覆去瞧完后,宣凤歌将朱雀收回鞘中,拿起第二把剑:“这把剑名为吞楚,乃是一把杀伐之剑,重一百四十七斤,长三尺三,是行军用剑。”
这把剑乌沉沉的,通体漆黑,剑身很宽,剑刃较钝,瞧着有点笨重。
宣凤歌又取出第三把剑,看向夙致,目光柔和,轻轻一笑:“这把剑名为玉颜千霜,是友人所赠。”
这把剑不仅名字好听,整体的铸造工艺也超级漂亮。银色的剑鞘镂刻着桃花与飞鸟,栩栩如生的藤蔓缠绕而上,剑鞘是黑白二色交缠的两根枝条,顶端还有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抽出来更显奇异,这把剑竟然是枯木所制!
夙致奇道:“这是木剑?”
宣凤歌低笑:“不是,昔年我偶得若木残枝,送与友人,没想到他竟用若木枝和乌木铸成此剑,又回赠给我。虽然若木与乌木带着一个木字,却并非普通的木料,非天火不化,坚韧锐利,不输朱雀。”
他随手挽了个剑花,“好几天没有练剑了……”
夙致眼前一亮:“我要看!”
宣凤歌潇洒一笑:“那致儿可看好了——”
夙家的后院里种满了花草,硕大的梧桐树上,两只鸟儿相互依偎,今日却被一阵肃杀的破空声惊起,拍打着翅膀,啾啾的乱叫着。
凛冽的剑锋闪烁着刺目的寒光,宣凤歌一招一式充满了力量感,剑尖过处,引动风雷之声,满院都能听到那肃然之声。
夙致跨坐在藤椅上,捧着脸看呆了。他也算看过不少武术表演的,但是从来没有哪一个能像宣凤歌这样的酣畅淋漓,劈砍点挑,明明是简单的基础招式,在他演示下,如行云流水般,毫无滞涩,挥剑之处,剑鸣岑岑。
一趟剑练完,宣凤歌剑花一挽,长剑一掷,只听一声轻吟,剑已回鞘。
夙致啪啪拍手,被他帅到目眩神迷:“好厉害,好帅!”
宣凤歌微动,下一秒已经坐在了夙致身边,轻笑一声:“致儿,下午陪我去个地方吧。”
“好啊。”夙致答应后才反应过来,“去哪儿啊?”
宣凤歌揉他的头:“去了就知道了。”
于是下午的时候,跟着宣凤歌走进燕大校园的夙致一头雾水。
“凤歌,你来燕大干什么?”
宣凤歌道:“我有个朋友住这里。”
夙致:“……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其他朋友了?”他真的在巴山居住了千年了?夙致五味陈杂。
宣凤歌好笑地捏了捏他脸:“二十年前的事情了,等会儿跟你说。”
夙致泄气:“好吧。”
假期的校园也人来人往,夙致这位燕大名人很快吸引了旁人的注目,再加上容貌不俗的宣凤歌,不少人瞅着他们窃窃私语,
夙致已经习惯了,宣凤歌却皱了皱眉,将夙致拉到身后,替他挡住了那些炙热的视线。
夙致心里微暖,小声说:“没事啦,就是同学。”
宣凤歌摇摇头:“这些人太大胆了。”
很快,宣凤歌带着夙致走进了一栋大楼,直接上了五楼,在一扇门前停下。
不等他们敲门,吱呀一声,门自动开了,一个职业女性迎上来,露出职业笑容:“是宣先生和夙同学吧?请进,覃教授在里面等你们。”
夙致茫然地跟着宣凤歌走了进去。这是一间实验室,里面摆放着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器皿,有几个穿着工作服的研究员正在记录着什么,看他们进来时,也只是瞥了一眼,又低头摆弄着桌上的工具。
他们进了最里面的一间办公室,办公室十分狭小,摆放着一张电脑桌,桌前放着两张椅子,两排大书柜凌乱着放着书籍,桌子里坐着一个黑发的青年。他年龄在二十岁上下,容貌俊美而锐利,一双幽蓝色的眸子有几分妖异,抬头望了眼他们,说:“二位,请坐。”
夙致亦步亦趋地跟着宣凤歌坐下,脑子里却在想,他们学校有一个姓覃的教授吗?还这么年轻?他怎么从来没见过呢?
青年挪了挪电脑屏幕,挑了挑眉:“宣凤歌?你终于舍得从那个破山沟里出来了?”
宣凤歌:“那不是破山沟。”
青年嗤笑一声:“你说不是就不是吧,”他看向夙致,“你就是夙致?自我介绍一下,我姓覃,叫覃筝,你叫我名字就好。”
夙致说:“可你是学校的教授诶,我还是叫你覃老师吧。”
覃筝翻了个白眼,很不客气:“我可不敢让你叫老师。”
夙致被他噎了一下,宣凤歌皱了皱眉,摸摸夙致脑袋:“致儿,你不用跟他客气,叫他名字就好。”
覃筝呵呵:“好了,你现在是要登记吧?”
宣凤歌:“是。”
覃筝噼里啪啦一顿操作,冷笑:“二十年前让你登记,你不肯,现在还不是乖乖听话,瞧瞧你,都一千多岁了,反倒成为了后辈,笑死个人。”
宣凤歌:“……”
他其实并不在乎这些,只是昨日之事改变了宣凤歌的看法。这个时代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武力值决定一切、侠以武犯禁的世界了,就算他拥有天下无敌的剑术,别人也未必惧怕他,反倒是钱权二字,成为了社会之根本。
他现在无权无势,也没有名气,在旁人眼中也许还是个依靠致儿的软饭男——他虽不介意,但其他人未必知晓他二人间的情分,那时候又该如何看待致儿?昨夜他思量再三,还是联系了覃筝 。既然出了巴山,那他也应当积极融于尘世。
覃筝虽然嘴上不饶人,却向来是最为公平公正的。
覃筝很快搞完:“好了,过段时间会有人把证件送给你。”
宣凤歌道:“多谢。”
覃筝:“谢就不必了,你离开我视线我就很感激了。快走,把你这小朋友也带走。”
走出那栋神秘的无名大楼,夙致还是懵的,宣凤歌见他呆呆的,忍不住低头抵着他额头,问:“致儿,你怎么了?在想什么?”
夙致回过神来,脸上先是一热,紧接着垮下脸,忿忿地哼了一声。
宣凤歌疑惑:“致儿,你生气了吗?”
夙致何止是生气啊,简直怒火冲天,瞪了眼宣凤歌,心里又酸又涩,扭开头不肯看他,死不承认:“我才没生气呢!”
宣凤歌无奈,伸手捧着他的脸:“致儿,你看着我,告诉我为什么不高兴?”
他的嗓音温柔似水,目光也盈满了碎光,夙致心底突然涌出一阵委屈,抽了抽酸酸的鼻子:“我、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人知道你的秘密……”
宣凤歌愣了一下:“你……”
夙致撇撇嘴:“是我的错……”
宣凤歌先是扶额叹息一声,然后突然抱起夙致,凌空来了个举高高,吓得夙致惊叫一声,双腿猛地盘上他的腰,搂住他肩膀,擂了宣凤歌一下:“你干嘛呀,吓死了!”
宣凤歌哈哈大笑,他抱着夙致,眉眼含笑,目光深邃,仰头看他,朗声道:“致儿,这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知道的。”
夙致脸上晕开一抹红霞,喃喃道:“那……那个覃筝呢?”
宣凤歌洒然一笑,靠近他耳边,低声说:“傻致儿,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