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卷六丶恍惚
八丶失忆
(某处火灾现场)
回过神,才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处遭祝融焚毁的废墟当中,所幸火势已被扑灭,消防人员忙进忙出,到处都是积水,地面满是泥泞,混杂了炭灰的污黑水滴不断从天花板上渗落,现场焦黑遍布丶一片狼藉,足见案发当时火势之烈。
突然,地上一团貌似人形的焦黑物体吸引了我的目光,仔细一看,竟是一具焦尸,由於死状凄惨,加上没有心理准备,乍看之下,倒抽了一口气,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适应眼前的景象。
一边捂住口鼻,忍受焦尸散发的呛鼻恶臭,一边试图靠近观察,仔细一看,发现尸体呈跪姿,上身向後仰倒,嘴巴张大作嘶吼状,面容虽已难以辨识,仍能勉强看出五官,炭化的脸部僵硬地维持着死时痛苦的表情,时间彷佛冻结在死亡的瞬间。前方不远处还有另一具尸体,呈仰姿倒卧,脸部同样被烧得面目全非,全身焦黑炭化。
燃烧痕迹以尸体为核心向外扩散,研判应是起火点,看来是件杀人焚尸案,凶手杀人後纵火焚尸,进而引发火势,烧毁现场。
然而走近细看,似乎另有蹊跷。呈现跪姿的尸体手上,握着一把□□,从散布在身边的弹壳研判,枪枝曾经击发且弹药业已耗罄,这把枪,很可能便是凶枪,不过仍需经过进一步的鉴定及弹道比对,才能确认。
另一具尸体则身中数枪,但中枪处多分布在四肢等非要害部位,只有眉心一枪是致命伤。
至於持枪的尸体,除了後脑一处迸裂口,没有其他明显外伤。从头皮丶头骨碎片迸裂及脑浆喷发的方向研判,应是子弹出口,虽然现场烧得一片焦黑,但在头部後方的地面,仍可发现部份脑组织及脑浆大量喷溅的痕迹,堪为佐证。
而从有穿出口却没发现射入口这点,以及粗略的弹道侧写研判,合理怀疑此人可能是饮弹自尽,不过这同样需要鉴识小组采集口腔内的组织样本,检验是否有枪枝近距离击发产生的□□残留,以及颅内伤势的X光暨解剖报告,才能判定。
简单数了一下两具尸体身上的中弹次数,与枪枝击发後的弹壳数量核对,发现两者一致。由弹孔丶弹道侧写及尸体身上的伤势,已可约略拼凑出案发过程的大概轮廓—— 凶手持枪以出於凌虐或其他不明目的,朝被害者四肢次第开枪後,以行刑处决的方式,朝其眉心一枪毙命,并留下最後一颗子弹给自己,饮弹自尽。
这毕竟只是相当粗略的推论,仍不能排除其他可能。
还有一项重要的疑点--纵火焚尸的人是谁?焚尸的动机又为何?
是单一的个人,还是两人以上的群体?
若焚尸者另有其人,那麽现场就很有可能已经过加工伪造,而非先前推论的单纯畏罪自杀。不过既要加工伪装成自杀,为何还要焚尸?如此「画蛇添足」丶多此一举,岂不更启人疑窦?
无论如何,焚尸者不仅是嫌犯,他的供词更是厘清整件命案的重要关键,一定要逮到这家伙。
案情仍是疑点重重。
虽然满腹疑问,不过现在最好什麽都别做,慢慢退出这里,以免破坏现场迹证,同时也得防止自己被误解为嫌疑人,否则跳进汉江也洗不清。
在刑案现场,任何蛛丝马迹都可能成为破案的关键,最怕的就是人员的擅入破坏,不管是出於无知丶疏忽或工作职责,举手投足间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徒增办案人员的困扰,错失破案契机。
走到屋外,四周早已挤满了围观群众,警方迅速围起封锁线,制服员警也在现场维持秩序丶站岗看守,隔离看热闹的民众,避免闲杂人等闯入。庆幸的是,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於是便悄悄从旁边不起眼的角落绕出,侧身穿过封锁线,混入围观人群当中,静待其变。
不久,火场调查丶刑事鉴识丶法医丶检察官等人员便相继到场,开始忙碌地进行各种采证丶勘验与现场重建的工作。这些前置作业非常重要,不仅是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丶警方用以缉捕嫌犯的线索依据,更是日後检辩法庭攻防的重要证据基础。
过了一会儿,人群後方传来车辆急煞的尖锐声响,几个男人焦急地从车里出来,分开了群众,拼命挤到了封锁线旁,向看守的员警出示了证件,便急忙钻进线内,直奔屋里。从挂着警示灯的公务车丶出示的证件及衣着举止观察,这组人应该是刑警,脸孔看来有些面熟,但一时间并未能认出是谁。
一票人进去後,过了好一阵子,装着尸首的两具尸袋才相继被以担架抬出,上了救护车,刺耳的鸣笛声旋即开启,载着尸体的救护车在制服员警开道下,缓缓驶离。
刑警们随後也都一个个走了出来,神情肃穆,在门口或站或蹲,或抽烟,或交谈,也有人只是搔着头丶看着地面发呆,当中一位看起来较为资深的年长者,则是忙着讲电话丶来回踱步,此人应该就是队伍的领头。
因为和其他围观民众一起站在封锁线外的关系,离刑警们有些距离,无法听清楚说话的具体内容,不过为了不妨碍侦查作业,这点小小的不便倒也不算什麽。
为首者讲完电话,便吆喝众人收队,大夥儿便将烟头一弹,纷纷站起身丶低头默默地上车离开。
事情终於告一段落,思绪便回到自己身上。
奇怪,为什麽我会在这里?怎麽来的?之前又做了什麽?
这中间的过程,可说是一片空白丶毫无记忆,不论如何努力回想,仍旧徒劳无功,
更重要的是--
我居然想不起自己到底是谁!
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楚,这下可麻烦了。
不过,究竟是什麽原因所致?又是另一个大问题。
(对了,找找看身上有没有什麽证件之类可供辨识的东西。)
念头一起,立刻全身上下搜了一遍,果然在上衣口袋里,摸出了一张证件。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张串有吊带的识别证,外头还有透明塑胶护贝,但不知何故,证件上登载的内容不仅模糊不清,连警徽丶照片也是糊成一团,只能从模糊的字迹中勉强辨识出「刑事警察」的字样,以及个人姓名丶隶属单位。
原来,我也是一名刑警,姓李名赫,隶属「首尔特区警察厅广域搜查队」辖下,难怪我会出现在刑案现场,早知道就该表明身分积极参与调查,而不是跟一般民众一起傻站在封锁线外乾等丶看热闹,不过话说回来,以这证件模糊的程度,足堪证明我的身分吗?警方会采信丶让我加入吗?想想还是静观其变,较为稳妥。
证件当中最吸引我注意的,便是「驻所」一项。虽然没有记载地址,不过有了单位驻所名称,只要叫辆计程车,就能抵达我的隶属单位所在,那里应该会有更多关於自己身分背景的资料和熟识的人,可以帮助我回复记忆。
(这时候要是有通讯卡就好了,不过好像没带在身上。既然来到这里,我应该是开自己的车来的吧?在哪呢?哎呀!车钥匙又在哪?)
找了半天,一无所获,身上除了识别证,什麽都没有,更不记得自己的车子到底长怎样丶停在哪里。
缺少代步工具,只好硬着头皮走到了路口,开始拦计程车。孰料,不管我如何挥手,招了半天,始终都没有计程车肯停下来载客,就连空车也照样视若无睹地开走,最後总算拦到了一辆,我赶紧钻进车里,报了驻所名称,劳请司机带路。
坐上车,才想到车资问题,虽然刚刚已经找了两遍,还是不死心,左探右摸,果然浑身上下净无分文,这下真的麻烦了,说不定会被误解为仗势搭霸王车的无赖恶警,刚刚要是早点发现自己的警察身分,直接搭公务便车离开就没事了,想到这里,心中不免懊恼。
「呵呵呵!车子不好拦吧?」
「是啊!不知道为什麽,司机都不肯载,大概我长得太凶,一脸坏人样。」
「呵呵呵呵!先生您长得一点也不像坏人,倒像是警察。您是警察人员吗?要去的目的地,可不是一般人常去的地方哦!」
「啊!实不相瞒,确是如此,因为办案需要,得回队上一趟。」
「这样啊?那我可得快点,免得耽误了警察大人的工作。」
「啊丶啊!倒不至於那麽急,您慢慢开就可以了。不过……」
「嗯?不过什麽?」
「我……忘了带钱出门,身上一毛都没有,实……实在不好意思,真抱歉!」
「这样啊?没关系,这趟就不收您钱了,不必在意。」
「我……我真的是警察,不是故意要坐霸王车……」
「我知道丶我知道,没有人会坐霸王车到警署自投罗网的,呵呵呵呵!」
「对……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等会儿一回队上,一定马上拿钱出来给您。」
「呵呵呵呵!别急,慢慢来吧!警察先生。」
不知道过了多久,车子总算抵达目的地。
「就是这里了,应该没错。」
「司机先生真是太谢谢您了,我立刻上去拿钱,请您在这等我。」
「呵呵呵呵!不用啦!以後多叫我的车就行了,警察是人民保母,这点小钱不算什麽。」
「不行,警察怎能搭白车?请您等会儿,我马上出来。」
「算啦!这是我的名片,有需要再叫我的车,多多关照我的生意吧!」
「这……」
「哎!真的没关系的,大人您就别别扭了,快忙您的事吧!我还得做生意呢!走罗!」
虽然过意不去,不过司机先生坚持不收车资,也只能深深一鞠躬送他离开,毕竟人家已经白跑了一趟,不赶紧多接点生意弥补损失怎行?想到这,心里就更加惭愧,生平第一次坐霸王车,而且还是以警察的身分,实在是羞耻至极丶丢脸丢到家了,虽说这事可大可小,但毕竟是攸关警纪荣誉的事,若是报上了风纪组,惩处怕是免不了的。
目送计程车离开,便赶紧进到驻所里,直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