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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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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十分喜欢(4)

  逛了一下午的商店,刘志连老年区都没放过,更奇怪的是刘志还买了老年人的衣服。我真的太乏了,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很喜欢逛街以及买衣服的人,反而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会更吸引我些。

  满载而归,刘志满意的看了看手里的东西,然后扔进后备箱,再买了些水果和牛奶,便带着我去了他的秘密基地。

  你们绝对想象不到,他所说的秘密基地是个什么地方。

  开车到方圆十里的郊区,有一家农户,绿瓦砖墙,两位老人在泥土院坝里摆了张小桌子,坐着吃饭,斑驳的墙壁,年迈的老人,皮肤上的褶皱比衣服上的纹路还多,琢磨着也有九十好几了。

  刘志去后座提买的水果和牛奶,笑盈盈的上前吆喝着打招呼。

  “爷爷,奶奶,你们这是吃中午饭呢还是晚饭呢?”嗓门比平时大了好几倍,乍一下听着还有些刺耳。我随后礼貌地上前问好。

  “吃了,吃的是晌午饭。”奶奶高声地回答着,让爷爷接过他手里的东西。

  “小刘,每次说你都不听,空手来就是了,还买什么东西啊。”奶奶拉着他的手,慢慢的朝里屋走去,然后又回头招呼着我。

  “还愣着干嘛,你也赶紧进来坐坐。”

  刘志看着我笑,用口型对我说:赶紧进来,跟在我后面。

  老爷爷在里面拿抹布把凳子、桌子都擦了一遍,然后才笑盈盈招呼我们坐下。张口的笑得那一刹那,老爷子的牙齿已经掉光了,笑起来像一个小孩一般,纯粹无害。

  我和刘志坐在一张长椅子上,奶奶和爷爷坐在我们斜对面,方便讲话。

  我张口问:“奶奶,你们饭吃完了吗?”

  爷爷口齿不清的抢着回答说:“吃完啦,你们来的时候就吃好了,正准备收。哎呀,好久没看到小刘了,都快有大半年了。”

  “是啊,你走了之后还怪冷清的。”奶奶拉着爷爷的手,望了一眼,笑笑的说。

  他们聊的很开心,静静地看着他们,眼里满满的都是笑意,又透着对对方的喜爱。人真的很神奇,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被对方吸引。突然话题一转,问到了我身上。

  “这小伙子,是你的弟兄吗?”奶奶问。

  我笑笑不说话,刘志看了我一眼,然后牵起我的手,郑重地回答她:“不是的,他是我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人。”

  奶奶用手背擦了擦眼角因年纪大了不自觉流出的泪水,耐人寻味的说:“好朋友啊,就要好好相处,一辈子有几个重要的人不容易,要珍惜啊”说罢,便起身一拐一拐走进房屋里。我看向刘志,紧紧回握手掌,朝他温柔一笑。

  奶奶拄着拐杖又走出来,慢慢坐下,把拐杖放在一旁,颤抖的手从怀里慢慢的掏出一个帕子,里面裹着物件。

  放在手心里,抖动着手扒开皮面的帕子,物件慢慢露出原有面貌,那是一对老旧的银戒指,样式很简单,就是两对环,表面还泛着光亮,看得出主人对它的爱护。

  慢慢的开口说:“这是我和老头子的结婚对戒,那时候穷,买不起好的,但是它的心意却是最好的。”

  爷爷又继续说道:“我们膝下无儿女,你一直陪着我们,我们早就把你当家人了。”

  “所以,我们想把它们送给你,你不要嫌弃。我们能给的不多。”奶奶把手里的戒指,颤颤巍巍的递到刘志手里,刘志忙松开我的手,郑重地捧着手接过,连声道谢。

  “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我和我爱的人都会好好珍惜它们的。”刘志一手紧紧攥着手里的戒指,一手紧握着我的手。

  又陪着聊了很久,太阳落山了,我们才起身准备离开。

  刘志打开后备箱,拿出里面的衣物,递给爷爷,告诉他们这是过年的礼物,然后拥抱了他们就挥手告别了,每一场的离别都要用尽全力,因为你不知道下一次见面是什么场面。

  “你的秘密基地挺特别的哈,还不错。”我抬起左手,观望中指上的戒指,简单朴素,挺好。

  “我刚来这边的时候,有一次和小伙伴们放学玩耍,走丢了就走到了那个地方,他们照顾了我,然后我就经常往他家跑,我爸妈打我了骂我了,我也去他们家,留宿也是常有的事情。”

  我听着挑了一下眉,打趣道:“看来你小时候没少挨骂挨打。”

  “那倒没有,我爸妈还是很民主的,只是我抄作业被逮了个正着,打了我几次,其他时候都很爱我的。”

  描摹手指上的戒指,漫不经心的说:“看得出来他们很爱你。”所以才会有你这么重情温柔的人来爱我。

  “下次我们再一起来看他们吧。”我对着刘志灿烂一笑。

  刘志愣了一会儿,然后转头继续开车,铿锵有力的回道:“好。”

  回到家中已经很晚了,在外面和刘志把晚饭解决后,再去吃了些有名的小吃,快接近十一点钟,才打道回府。

  和刘志愉快的聊着天,两人把买的所有东西都拿出来,然后有说有笑的往屋里走去。

  门外的身影,一动不动的看着我们进去,然后重重吸了一口手里的烟,把烟扔在地上,用脚碾压。脸上的阴沉,闻所未见。

  我大概已经知晓那个进门的男子是谁,只有他才喜欢往身上喷淡淡的大吉岭茶香水,是一种很清爽干净的味道,与他本人性质不同。这就是他和刘志的区别,尽管同一款洗衣液,但是却有各自的味道和各自的不同面孔。

  我怕那一天来得太早,所以要抓紧时间,每一分每一秒,和刘志在一起。哪怕最后只是回忆,也将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夜半,刘志起床,轻轻地拨开窗帘,看着窗外的那一点火光,忽闪忽暗。皱起眉头,放下帘子,又回到床上拥我入眠。

  我要逃离这个城市和生长的地方,去到一个待我温柔的地区,安顿好自己以后,等爸妈退休了也接过去生活。或者随处走走,散散心,让自己尽快走出这段磨人的时光,也给林晓一个认清现状的时间。

  他的出现,日日如鬼魅,折磨着我。你不想见的人,不代表你说不见就不见,总有贱骨头想让你时时刻刻忆起他,他以为我见他就是还对他有意思,呸!我拉个屎还要回望一下茅坑呢。

  早上是一个电话把我吵醒的,是一串我并不熟悉的电话号码,刘志已经不在床上,我翻身拿起手机,接听放在自己耳边。

  “时间到了。”

  我嚯的一下从床上坐起来,头脑瞬间清醒,颤抖着拿起手机,放在耳边。那恶魔的声音,声声如梦魇,传入脑海。

  “上次我们约定好了,竟然你没有提出期限,我就擅自帮你决定了,所以时间到了。你的选择。”林晓漫不经心的话敲击着我的心脏,我握紧手机,手心冒着汗,感觉背部都热了起来。紧张到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声音又从电话里传来:“唉,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只是你知道我耐性不好,不喜欢等人,所以我只能自己来问你了。”

  咽了咽口水,咬牙低低的说:“你放弃吧,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你看,我在他面前,根本抬不起头,连大声说话的勇气都没有。都快搞不明白是自己不想伤害他,还是自己在惧怕这个人渣。当喜欢变质后,受到过严重伤害,就会变成厌恶,甚至是恶心他,诅咒他都是小事情,有时恨不得抽他筋扒他皮,扔他去喂狗。但我还是会舍不得。

  “刘志?”问出这句后双方都沉默了。

  “呵、”林晓冷笑一声,挂断了电话。

  听着传来嘟嘟嘟的声响,我的心跳没由来地加速,总感觉有事情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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