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一章第二节
小太监是在天辰殿找到袁芬的,而天辰殿是国君的寝殿。
虽说自古以来皇权的力量都是不可侵犯的,然而凡事皆有例外,许是上苍瞎了眼,偏偏让浩沧尔代来开辟了这个例外。
后宫之中,上至嫔妃掌事,下至宫女太监,人人都不约而同的在心里有个标尺,即为最不能的最之人排行榜。按理说,位居榜首的应是丰齐信,但那按是常理。而这排行榜显然不按常理出牌,位居榜首的是浩沧尔代,丰齐信只能屈居第二。
本着这么个道理,小太监才有着足够的勇气在夜里国君该宽衣就寝的时辰叫门侍通传,而门侍也是本着这么个道理才敢在国君与贵人将行周公之礼的时候敲门打断。
可显然,袁芬刚入宫不久,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道理,所以在她听到浩沧尔代捎来的话后,嘴巴一扁,差点儿哭出来。
“陛下,君后娘娘怎可过分至此?”
丰齐信看着哭得梨花带雨的袁芬,兀地觉得这才是女人该有的娇柔,心中莫名联系起来。
他轻轻抱住低声抽泣的袁芬,在她耳边柔声道:“别怕,孤护着你,她虽然骄纵,但总归还有些分寸,断不敢动你分毫。”
袁芬红着眼眶,楚楚可怜的看着丰齐信,心里还是忍不住打颤。
丰齐信清雅一笑,道:“来,替孤宽衣,早早歇息吧。”
袁芬轻轻吸了吸鼻涕,带着浓浓的鼻音,轻轻点头应声。
然后,便是芙蓉帐暖,春宵一刻。
殊不知,此刻的浩沧尔代正站在令初阁的院子里望着天辰殿的方向发呆。
没一会儿,一阵快速而急切的脚步声在她身后响起。
小太监气也没来得及喘匀,急匆匆禀报:“娘娘,奴才已将原话告知芬贵人,芬贵人已会意了。”
“哦?”浩沧尔代转过身看他,秀眉一挑,道:“你是在哪里告知的?”
小太监的额头兀地冒出几滴冷汗,他咬了咬快咬碎的牙,闭上眼视死如归道:“……是天辰殿。”
“哦。”浩沧尔代恍悟般的应了声,淡笑道:“这样啊,这可是好事啊。”
小太监不由自主地浑身发抖。
抖了良久,他才如获大释般地听见浩沧尔代平静地吐出了那几个字:“下去吧。”
他匆匆应了声“是”,便头也不回连滚带爬的飞奔了出去。
小太监走后,连碧带着件披风迎了上来,关切道:“娘娘,披上罢。您最近的身子骨儿不比从前了。”
浩沧尔代面容僵了僵,由着连碧帮她系上披风,也不反抗,只呆呆的望着天辰殿,良久,她长舒一口气,缓缓道:“从前,我父君便是在那个宫殿里宠幸了一个又一个嫔妃,我母后当时很伤心,她就像我如今一样,日日夜夜地站在这里望着那个地方。我小时候很不解,就问她为什么总爱站在这里发呆。她当时摸了摸我的头,什么也没说,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再也没来过这个院子。直到她去世的那天我才明白,她那么多年都在等,等一个‘死而复生’,可是那怎么可能呢?最多也不过是回光返照罢了。你说是不是?连碧。”
“……”
“那碗羊肉粥我其实是替他备着的,我记得他最爱喝羊肉粥。可是,他既然已经喝了甘茶,就不能再喝粥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事呢?”
连碧皱了皱眉,道:“娘娘忧思过重了。今个儿,娘娘刚出去不久,徐公公便送来了块玉,说是陛下特意从坊间寻来,送给娘娘的。奴婢看着,觉着娘娘会喜欢,已经用帕子包好了。”连碧从袖中掏出一方锦帕,递给浩沧尔代。
她接过来,一层一层的剥开,露出了里面洁白无瑕的美玉,那玉在月光的照射下竟隐隐露出些许幽光,煞是好看。
连碧不禁赞叹:“可真是奇了。”
浩沧尔代轻笑一声,将它挂到脖子上,那玉恰巧与胸口平齐,她道:“你看,这玉在夜里很显眼吧,我戴着它,若有一只□□恰巧射在这玉侧方一点的位置,你说,我还能不能活着?”
“娘娘……”
“也不知这美玉沾了血,光亮会不会变得红艳。”浩沧尔代掂起那玉细细打量。突然用力一扯,系着玉身的绳子颓然断裂,在浩沧尔代纤细的脖颈上留下触目的勒痕。她将那玉重新包好,丢给连碧,道:“收着吧,别再拿出来了,或者,扔了最好。”
连碧垂了垂眸,终是道了句:“是。”
浩沧尔代冲她摆摆手,道:“下去吧,让我自己呆会儿。”
“是。”连碧移了几步,又回头望了一眼浩沧尔代,那身影,在淡淡的月光下显得脆弱又落寞,她顿了顿步,终究还是走开了。
浩沧尔代寻了个树根坐下,晚风习习,她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得散乱,可她却没有心思顾及。只是在这样宁静的夜晚里,她总是无可避免的想起一些从前的事情。
那时候她十五岁,刚刚行过及笈礼,刚刚可以光明正大的四处游走。她那时喜欢装成女侠的样子行侠仗义。于是某一天,她例行一事地在街上察看民情时发现一对夫妻在吵架,男人怒极,打了女人,女人伤心过度,冲了出去,恰巧撞到了她,她一时血热,提着木剑就冲了上去,二话不说将男人狠揍一顿,那女人本该高兴,却没想到伏在地上泣不成声的向她讨饶。她觉得他们不识好歹,顿时怒火中烧,就在她准备在那男人脸上打出一对熊猫眼的时候,一只手拉住了她。
那只手力气很大,牢牢地牵住了她的力道,她心中不爽,回头狠狠瞪了回去。然后,就同话本子里写的那样,时间瞬刻静止,喧嚣远去,她心里的春花破土而出。
她记得,丰齐信开口的第一句话是:“姑娘,你这么打,不累么?”
若换作平时,她定然会腾出自由的那只手一巴掌挥上去,用武力教育他不要多管闲事。
可彼时的她却无论如何也提不起力气。
她狼狈的抽出手,头也没敢回的走开了。
她在害羞。
后来她将这感觉委婉的转述给她母后的时候,她母后只淡淡的笑笑,然后拍着她的手说:“我们家代代长大了。”
至今为止,她仍记得那日的光景。
那是草原上十分常见的青天,湛蓝的天空,白云悠悠,阳光暖暖的,稠稠的,有春末夏初的味道。
她在春天的尾巴遇见他,那是草原上风景最好的时候。可惜,春意阑珊了,再美,也留不住。
她曾想随他海角天涯,看遍四陆风光,她也曾脱下战袍,一心一意洗手做汤羹。但到底,不过一厢情愿痴心妄想。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这不是,挺好的么?
呵,还是下辈子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