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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时代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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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很想看见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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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阿端,这样坐在电脑前,一半漫不经心一半焦虑的写下杜撰的故事,已不是偶尔而是经常。时髦一点说,我是自由职业。这个词的意思是自由,散漫,昼伏夜出,日上三竿才梦醒,拥有大量可支配的时间,不必朝九晚五看人脸色。负面的意思也就是说,从此没有固定金额薪水划至银行卡上。

  所以不由自主焦虑。

  以前是些虚构的故事,那些在焦虑中不断闪现的片断,我总是努力写下来,扩展成一篇小说,希望可以借此化解自身的焦虑。

  做不到。

  失眠日益严重。

  今日,阴历七月十四日的夜晚,很多天以来第一次重新开始写故事。都几乎忘记如何讲述了。

  很乱。

  我试图将回忆的视线回溯到那个命定的时间段上。我的努力总是有效的,在自我催眠中,那个时间段漫长清晰。

  十二岁之后,我一直都在盼望能与我的白马王子有个浪漫的邂逅,可以是在舞会上,也可以是一个轻率然而必要的碰撞。虽然没过多久我便了解了白马王子这个物种已经在地球绝迹,我要是想得到一个白马王子大概只有去外星球才有可能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像一个普通的女生那样,期待遇见令我心动的男生。所有可能的邂逅方式已经被我列成了一个备忘录……我是那种不把要做的事情列成表格放在收藏夹里面就会心神不宁的强迫症患者。

  我遇见他了,不然我现在不会在电脑前写这个故事。通常我并不喜欢将自己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写下来,但是显然,这个故事,这个人必须要被记录下来。

  记录。

  不然我很可能会逐渐忘记他。我现在已经不记得他的相貌了,如果没有存在电脑硬盘里面的照片的话。

  曾经有人极为悲愤的说我是个冷酷的女人,遗忘前男友不需要三个月。也许吧。我不可能会为了并不喜欢的人浪费感情的。

  在心中被反复演练过的邂逅,实际操作中变成了一个不曾出现的场景,所以我十分惊讶。

  那天,很偶然的决定出门,因为我已经至少一周没有迈出房门一步了。随身斜挎一个红色亚麻小包,装了钱包、手机、面巾纸、钥匙。我不是很警觉的人,所以当有人突然从身后赶上前来,拉住我的胳膊,很热情地说:“哎呀,天哪,真的是你!”我确实被吓住了。

  那人脸上挂着灿烂得要死的微笑,嘴唇轻微翕动,声音低而清晰:“快走……有人偷你钱包!……几个小孩子……别回头看,往前走就好了。”

  然后声音稍微提高一点,“能再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还以为你存心躲着我呢。”

  “怎么会呢?”我不由自主回答,好像真的老友重逢。

  “你记一下我的电话吧,”他很自然的挽住我胳膊,“我换了新号码。”

  我也就顺理成章将随身小包从身侧拿到前面,果然拉链被拉开了,心里顿时怦怦乱跳——我虽然迷糊成性,可是悍然拥有从来没有丢过手机的纪录……可不要晚节不保吖……

  于是,我记下了那个突然跑上来提醒我的人的电话号码。

  “你去哪儿?我送你过去吧。”很自然的,他说。

  我打量他一番。他很瘦,个子蛮高,刚好是我最喜欢的高度——1.78米,刚好比我高半个头。不过他的脸总让我看不清,我总记不起他长什么样子。他的五官太没有特征了,没有能够让人留下印象的特别之处。

  “我叫胡喜。”他送我到目的地,温文尔雅地微笑,道别。很绅士,态度极好。

  而我这个没有记性的,转身就忘记他了。

  女人是善于消费的动物,当我看见各种华丽的或者可爱的服装时,我只担心一件事情:银行卡会不会刷爆……

  不过既不常出门,又没有男朋友的我,买新衣服又是穿给谁看呢?

  购物之后我总是心情比较好的,用新买的苹果味浴盐洗了个香喷喷的热水澡之后,我心满意足的,穿着新衣服躺在床上。我很会犒劳自己的。

  这时候手机响了。

  我找了很久才在小包里面找到手机。

  “你好,我粗心的同路者。”

  “你是谁?”我听不出来是谁。

  轻笑的声音,“你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健忘啊。”

  我皱眉,“我不记得你是谁了。”

  “我今天陪你走了一路,居然那么快忘记我了。我好伤心啊。”有点油滑了。

  我想起来了,“啊……是你啊。不好意思我忘记了。”我一向直爽的令人抓狂。

  “我是胡喜,请你记我的号码的时候务必把我的名字一并记下。我想你大概每个月都会清理一下手机号码,把没有名字的都删除。”

  厄……这个人还真是了解我的习惯呢……

  “不是大概,是肯定会删除。”我也笑,在床上翻身。

  “你还真是直爽呢。”他的声音有点细嫩,像未变声的孩子。很柔软。

  “叫我小喜,好么?阿端……”

  我忘记问他怎么知道我手机号码的,忘记问他怎么知道我名字的。好像我们本来便熟识。

  那晚我们整整通话两个小时,我从来不知道可以跟一个人有那么多话说,从来不知道有人可以如此善解我意。

  像一只豆荚的两片荚,如此合契。

  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我特意去美容院作了头发和指甲,就不为他,也为了自己心情好。我向来不肯亏待自己,自然也早有人帮我总结过“自私自利一切只为自己”。这个指责分外令人郁结,自己都不肯善待自己了,还能指望别人么?

  当面叫他“小喜”,总觉得有点羞怯。面对着那样平凡的脸,觉得自己好像身在梦幻中。

  昏暗暧昧的灯光确实有令人迷醉的能力,点了摩卡沙冰,坚持我称他为“小喜”的男生笑的极为迷人,“彼此照亮……”

  我同意他的观点。我们……另类的邂逅,彼此照亮对方的生命。

  突然之间我的生活中多了一个人,少了很多事情。很久没有开电脑写字,偶尔想起来,大概电子邮箱已经被编辑的催稿信塞爆了。嗯……我的手机已经被某人强行关机,并且美其名曰“要摆脱这种不正常的生活”。嗯……居然向来脾气很糟糕的我,也就容忍了……

  于是我的日程表整个被改变。

  不出三天我发觉自己的生活天翻地覆的正常:我居然去看日出了……

  小喜有很温暖的怀抱。我喜欢他的身高,因为那样我可以一踮脚就……吻在他的唇上。

  “日出……好美……”我在小喜怀抱里,低声说。

  “你从来没有看过日出吧?”

  我想了想,“嗯,确实没有。从小就没有。”

  美好恋爱中的细节都基本相同,而我与小喜之间所有甜蜜细碎,将留在我心底,回忆一生。

  我们去云雾山露营。

  究竟有多久没有这样放松自己了呢?感觉以前的生活都是灰蒙蒙的……或者,是因为从来没有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因而再美的风景也心不在焉的缘故吧……

  刚下过雨,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泥土的腥味,以及草叶的青涩味道。

  小喜把帐篷支在水杉林与山涧的中间,我则拿了一瓶水在旁边无所事事的看着——这种活当然是男生来做比较有成就感,我会狠狠赞美他的。

  小喜是很细心的男人,有时候一段爱情最终黯然,只因缺少的一份额外的细心。

  端着热乎乎的咖啡杯,来不及享受摩卡的香醇,小喜握着我的手,“阿端,一会儿跟我出去走走。”其时天已朦胧,空气已转凉。

  “嗯……好的。”只要是小喜说的话,我都会顺从的。好奇怪……没有遇见小喜的我,是以性格古怪、特立独行、难以讨好著称的。

  难道……这就是爱情?或者说——爱使人变得愚蠢?

  天已经黑了,小喜拉着我的手——如果可能的话他都会拉着我的手,似乎决心要同我做连体儿了——在树林里面绕弯。我很没有方向感,离开帐篷一分钟之后就已经觉得迷路了。但是我相信小喜。

  大概一个半小时之后,小喜已经拉我攀到群山中的某座山顶上。山顶是块不太大的平地,稀稀疏疏长了几棵树。

  “你知道,这样的群山——森林里面,一直都有很多传说。”

  “嗯,我知道。我有一段时间特别迷山精树怪。”

  小喜笑笑,“有一种传说,说是森林里面会有异世界的入口,进入的密码就是——找到那棵作为入口的大树,左绕三圈,右绕三圈——”

  “然后大喊三声‘芝麻开门’就可以了。”我大笑起来。

  小喜乐不可支,“阿端阿端,你真聪明可爱美丽温柔。”

  “我想不会有人傻到去顺着树左绕三圈右绕三圈的,那样太傻了。”我看着小喜一本正经的,在一棵大树旁边,顺时针逆时针各走了三圈,笑着,跟着他走。

  “通关密语是:一窝狐狸精。”

  我当即喷了。

  原本,我以为小喜不过是想在寂静无人的群山森林中,与我共渡无人打搅的一段时光。

  做-爱做的事。

  异世界。

  谁知道会进入异世界。

  好在我是个公认神经不正常的,女人。

  那里……该如何用语言来形容呢?那个地方——异世界给我留下的映像及其深刻,如果可以,我会努力把那个世界画出来。

  第一眼是青翠,无边无际无边无际的青翠草原,令人心情舒畅的颜色;第二眼是洁白——不要问我为什么会有洁白的感觉,或者更应该是纯净;第三眼是温暖,光线很柔和,不刺眼,不灰暗,没有明暗强度的变化。

  我喜欢这里。

  “很高兴你会喜欢。”小喜脸上有很欣喜的微笑,“我知道你会喜欢。”

  “嗯,我喜欢这里。小喜,”我踮起脚,吻他,“谢谢你带我来。”

  “你不怕我是个狐狸精?”

  我看看他,问:“你不怕我杀了你?”

  “阿端,你值得我冒险。”

  有些话,很多话,真的都已经到不必说清楚的地步。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也知道我会说什么。这种感觉真好,因为我很自私,很懒惰,即使恋爱也不愿多揣摩爱人心思。跟小喜在一起,完全不用费心思,有关他的一切会自动优先排序进入我的处理程序。有时只是拥抱着,安安静静看星看月看林涛,就已经足够。

  小喜是狐狸精,这一点对我不是困扰。相反我很觉得“有一个不是人的男朋友”是一件很酷的事情。毕竟不是每个女人的爱人都是狐狸精或者天知道什么异类的。

  “你应该进‘非人类研究所’。”我一本正经的说。看来是卫斯理小说看多了……

  “在这里你才是少数民族好不好。”

  我倒……确实,这里至少有一窝狐狸精——小喜的家人,不过平时我看不见他们。

  “为什么我几乎看不见他们?”在参加过小喜的家宴后,我深表怀疑的问。

  “因为我警告他们不准吓到我的爱人。”

  “怎么会吓到我?”我不服气,明明人家很多年前也是无法无天的野孩子。

  “狐狸精出了名的爱捉弄人,尤其是我那些野到神仙也抓狂的姐姐妹妹们。你脾气不大好,我可不想惹到你。”

  说起来,小喜的家人还真多啊……至少三百坪的超大饭厅坐满了,而我明明记得刚进去的时候也不过几十坪大小,而随着来的人……哦不狐狸精……越来越多,饭厅也随之增大……我总有点担心法术会突然失效,届时我将发觉自己坐在荒山野岭的大石头上……

  我的想象力有不断精进的潜质……

  小喜的姐姐妹妹们不负“狐狸精”的美誉,个个如花似玉(我真俗),千娇百媚(我还是俗),烟施媚行是她们的必修课程,巧笑倩兮是她们的标准招牌动作,勾魂夺魄是她们的毕业论题。整个家宴我好像就光顾着对姐姐妹妹们流口水了……

  “你姐姐妹妹太多了。”我像是在抱怨么吃醋么?好像仿佛……女人永远是没有理智可言的生物啊……

  “嗯,我也奇怪为什么哥哥弟弟的数量跟姐姐妹妹们不成比例。不过这个问题在狐狸一族中存在了很久,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而且她们都太漂亮了。”我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女人是擅长妒嫉的生物呀……

  “……嗯,阿端,你是在吃醋么?”

  “才没有!”回答速度快得心虚。

  小喜笑得很像狐狸。

  狐狸精的异世界没有时间的概念。逍遥,自得,无忧无虑。

  “要跟我一起么?”有一天,小喜问我。

  “不是已经在一起了么?”我很喜欢吃一种叫“百样花”的狐牌自制点心,小喜说是用一种五瓣花的果实加上桂花、花蜜为原料做成的,基料不过是普通的藕粉之类;其次是“十段锦”(十种花瓣为原料)、“娇兰香”(一种很稀有的兰花花蕊为原料)、“枫林晚”、“明月夜”等等,不一而足。天下竟然有这么美味的点心……我真要贪恋这世界到死了……

  “我还不如你手里的点心。”这男人……这男狐狸精在撒娇呢。

  “你确实不如点心。”我数给他听,“点心能被我吃掉,填饱我的肚子。你能做什么呢?我又不能把你吃掉。”

  “我要伤心死了……”小喜装模作样哭,男人——包括男狐狸精都很会这一手,明知道女人会看穿也拼死要装作很纯情的样子。

  我踢他一脚,“一边去。”

  “我们结婚吧。”好没有诚意的求婚。

  “啊,好啊。”我想都不想就回答了,然后很有点困惑的说:“咦?难道我们不是已经结婚很久了么?”

  小喜看上去表情有点古怪。

  婚礼的宴席最后演变成为一个混乱之极的现场。狐狸也跟人类一样,喜欢凑热闹搅场子,估计很多人——不对是狐狸精——根本不认识小喜。从幼齿到清纯到端庄到妖艳的各个类型的姐姐妹妹们花枝招展穿梭寒暄,大部分狐狸不知道新郎是谁,更多的狐狸不知道新娘是谁。进行到半途我跟小喜从婚宴上逃了出来。

  狐狸精的婚礼服跟人类的婚礼服不太一样,小喜穿缎子滚边宽袖袍,我穿三镶三滚上衣,刺绣百褶下裳,华丽华美华贵。我很喜欢这套婚礼服,明艳艳的红色,显得肤色很好,喜气洋洋。

  “若喜欢,可时常穿。我定当婚姻长新,感情不变,爱你永如今日。”小喜深情款款。

  若不是我知道他爱我胜过爱他自己,一定要嘲笑他说话如同四十年代默片男主角。

  “默片男主角通常都很帅,谢谢你给我那么高的评价。”

  我看着他,觉得他从来没有这么英俊过。即使是那张相貌普通的脸,也变得神采奕奕。曾经问过:“为何身为狐狸精的你,不给自己一张帅到惨绝人寰的俊脸呢?”小喜的回答是:“既然已经身为需要在人类中长期潜伏的长寿的狐狸精,怎么能拥有容易被别人记得的脸呢?就像间谍一样,相貌出众的间谍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

  平凡有时候是福气。

  我以为我们的甜美生活刚刚开始。

  之后事情发生了——快到无法做出反应。小喜眉头忽然皱起来,脸上表情痛苦,“阿端,阿端,我好难受……”

  然后他倒在地上……我以为他在开玩笑,“别闹了小喜。”

  可是只是一转眼,他全身萎缩——不是,他的衣服从身上落了下来,他变回原形,在婚礼服中瑟瑟发抖。我不知所措。

  他从婚礼服下面露出一张狐狸脸,眨眨眼睛,然后闭上眼睛。几乎可以看见生命从他身上迅速消逝。这怎么会?狐狸难道不是修炼成精的生物?小喜难道不是已经长生不老?

  什么地方出错了?

  我不知道应该抱起他,还是转身逃走。

  仿佛是一眨眼,又仿佛漫长到已经过了百年。我说不清那种感觉,因为没有语言可以形容。

  起雾了,越来越浓,我在浓雾中不知所措。然后,就像起雾是那么突然,浓雾又突然散去。

  眼前不再是青翠到如梦如画的草原,目光所及的所有事物的色彩都浓艳到令人心惊。我不由得转身搜寻:“小喜……”

  可是小喜不在我身后。

  已经非常习惯小喜在我身边,开口必是“小喜,你看如何如何”,太习惯有他的存在了,所以如今……

  脚踝上,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温柔的蹭着。

  是一只火红毛色的小狐狸。

  我抱起他,“小喜,你说这里是什么地方?”

  打回原形的狐狸精小喜眨眨水汪汪的眼睛,细不可闻的吱吱叫唤,神情颓唐。

  “是你带我来的么?小喜?你要我做什么呢?”我抱着小喜茫然四顾。所有的东西都那么陌生,有楼台亭阁,可是从来都没有见过。

  在如此陌生的地方,我很害怕,小喜。

  前面的楼阁上有依稀的人影,小喜在我怀中不安分的动弹。我慢慢走过去,“小喜,是要我过去么?”小喜微微点头。

  我心顿时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像看一本实验电影,景物色彩浓艳缤纷,而人物……却是黑白胶片。女孩遇见男孩,油纸伞下的深情对视;女孩与男孩拜堂成亲,成为女人和男人;女人奄奄一息,男人四处寻医,去深山寻找仙草,试图救治妻子;女人在男人怀里,渐渐变成一只小狐狸……

  像剪辑的片花一样,狐狸妻子人类丈夫的半生就在我眼前跳跃展开。现实生活这个无情的导演,看来对这个题材乐此不疲。

  可是这仍然不是我想要的解释。

  “是因为……因为你们与人类在一起生活的原因么?”

  小喜气若游丝,在我怀中蜷成一团。他的火红皮毛渐渐变得发亮,从他身体中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我以为会看见一个天使的诞生——很明显,我已经神经错乱到胡思乱想的地步了。

  亮光耀眼,可是不觉得灼热,在亮光里面,小喜轻柔的说:“我要离开你了,阿端。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在人类的认知来说,大概就是我要死了。我希望你忘记我,这样你才能够快乐;可是我又不希望你忘记我。我很自私,阿端。我很爱你,阿端。”

  然后,我晕倒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回到现实社会,我的住处。

  就好像一场梦。

  我也真得几乎要认为是一场梦。

  狐狸一族的婚礼服折叠整齐放在我衣橱里面,干净得像一个梦。

  我看着数码相机里面小喜的照片,日日哭。

  他有令人满意的身高,我一踮脚就吻在他的唇上;他那么瘦,怀抱却非常温暖;他有很漂亮的火红皮毛,我印象深刻。

  一周后我收到快递包裹,拆开看,是一条火红的围脖,以及一对火红的手套。狐皮的。

  他有很漂亮的火红皮毛。

  这次我哭到声嘶力竭。

  回忆总是令人伤感的,尤其是,爱过又将他失去。

  我搬到很冷的北方,为的是能够更长时间戴着狐皮围脖和手套。如果我不能吃掉你,那么就让我戴着你。这一生如果不能有你,活着,也不过行尸走肉。

  今夜,七月十四,鬼节。小喜,你会回来看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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