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七章
冬月将至, 余家老宅要办一场宴会的消息, 基本上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
与此同时,杜父杜母他们在余家住了好些日子,也开口说要回去了。
余太太挽留道“再呆一个星期吧, 等参加完宴会再走。”
杜母笑笑“真不行,我请了这么长时间的假,班上的学生估计都玩疯了。”
她在小城市的一所小学里教书, 再过两年就要退休了, 估计这是她带的最后一届, 心里还是挺惦念的,想为自己的教师生涯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杜父连声附和, 他性格老实寡言, 这次来大城市一趟长了不少见识,可他还是更喜欢和老邻居们一起下棋钓鱼。
在这儿, 每次吃个饭都有一群佣人候在旁边,他天生的穷命, 实在是不习惯。
余太太见他们的态度很坚决, 只好让司机送他们去机场。
余耿耿在一旁也说要去。
余太太其实心里不太愿意, 她怕耿耿跟着他们走了,但是毕竟他才是他们的亲生孩子, 自己没有立场阻拦, 只好牵着他的手说“早去早回。”
余耿耿安抚地挠了挠她的手心。
即将出发时, 他环视周围, 眼神微微惊讶“杜归好像不在家, 要不等会再走”
杜母长得温温婉婉的样子,说话却很利落“不等他了,东西都收拾好了,现在去机场吧。”
她是故意没有跟杜归那孩子说的,既然把人家的孩子还了回去,就该保持点距离。
她又何尝不想把自己的亲儿子带回家呢
这些天杜母也看明白了,余家的生活和他们这种普通人家完全是天差地别。
说句不好听的,余耿耿若是跟着他们,恐怕会过得不如余家佣人的孩子。
她教了这么多年的书,人情世故看得最透彻不过了。
既然余太太对耿耿有感情,就让耿耿留在她身边,享受最好的资源,将来必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只是,杜母脑子里想得很清楚,临分别了,心里还是有些难过。
路上车辆稀疏。
杜家小儿子杜兮因为没能跟杜归告别,全程臭着脸,简直气得鼓了起来。
余耿耿揪了一把他的脸蛋,阴笑一声“你耿哥亲自送你走,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摆脸色给谁看。”
杜兮敢怒不敢言。
这几天的短暂相处,他算是摸清了这个亲大哥的武力值,就跟自己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好比哥斯拉和家养小黄鸡,除了装死没有其他选择。
而且,余耿耿也远不如杜归那样宠着他。
到了机场,余耿耿帮着他们把行李搬下来。
杜母实在没能忍住心里的难过,轻轻地抱了他一下,语声发颤“耿耿,你是个好孩子,以后要好好的。”
余耿耿被这番话说得心里有些发涩,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担心,以后还会见面的,等我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完,就过去找你们。”
杜母慢慢放开他,再抬起脸时表情已经恢复了正常,板着脸点了点他的脑袋“不许回来,你就待在g市,跟着你大哥多学学,以后有时间我们会来看你的。”
余耿耿笑笑,没有反驳,到时候腿长在自己身上,想去哪里还不是看自己。
临走前,他偷偷加了杜兮的微信,叮嘱他有什么事赶紧跟自己打电话。
杜兮撅着嘴很不情愿地答应下来。
几天时间一晃而过。
余家的那场晚宴终于要到了。
尽管余老爷子曾经叮嘱过,要办得大一点,但是他们这个圈子,就这么些人,再大能大到哪里去。
受邀前来的宾客们身份个个高得吓死人。
还有不少低一个阶层的人想尽了办法,托各种关系,也想要拿到一张请帖,实在不行,厚着脸皮蹭别人的请帖,让他带自己一起进去也行。
相比要付出的代价来说,能够参与这样一场宴会,得到的回报可要丰厚得多。
有句话说得没错,条条大路通罗马,有的人却生在罗马,还有的人,连罗马都是他家的。
现实就是这样不公平。
关于这次宴会,请帖上写的名目是欢迎前来参加余太太的生日宴,实际上,大家都隐约猜到了,真正的余二公子恐怕会在宴会上首次亮相。
几家心思剔透的人家想得要深一点余家现任掌权人可还是单身状态。
家世古老显赫,相貌英俊,无论是能力还是学历,都在同龄人中数一数二,听说性格也不错,自律又上进,试问哪个女孩子不想嫁给这样一位近乎完美的丈夫。
若是有幸被余淮之看上了,不说鸡犬升天,全家从此上一个阶层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所以,那些来参加晚宴的大家闺秀们纷纷卯足了劲打扮自己,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当然,也有不少人是来看好戏的。
主要是余耿耿以前得罪的人实在太多了。
大家都很好奇,横行霸道的二公子突然间跌落谷底的样子会有多悲惨。
晚宴正式开始前,余老爷子把余淮之叫去书房,皱着眉很不高兴地道“家里人多,你让耿耿在房间里好好休息,不要出来乱逛,免得又惹祸。”
余淮之很坚定“爷爷,耿耿就跟在我身后,有我看着他,不会出什么乱子的。”
余老爷子勾着背叹了口气,知道不可能改变他的心意,摆摆手让他出去。
他年纪大了,没那么多精力去操心儿孙辈的事情。
况且,如今的余氏集团也不再是他说一不二的那个时代了。
其实老爷子担心得还是挺有道理的,在原书的这段剧情中,余耿耿确实又闹出了幺蛾子。
作为一个前期占了不少篇幅的恶毒炮灰,他每次出现基本上都是为了推动剧情,让主角受和其他大佬们的感情更近一步。
这次宴会上,没有人邀请原文里的余耿耿。
余太太可能是余家唯一一个还记着他的人,但她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把耿耿喊过来,这次宴会可能会变得没办法收场。
然而,余耿耿还是听到了风声,乔装打扮一番后跟着别人混进了余家老宅。
他一眼看到被包围在人群中央的杜归,穿着得体的礼服,享受着所有人的恭维讨好。
他旁边还站着余淮之,虽然脸上表情很淡,但只要他站在那里,就没人敢为难杜归。
凭什么
余耿耿死死地瞪着他们,明明大哥从来不拿正眼看自己,凭什么就对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乡巴佬另眼相看
愤怒和嫉恨涌上心头,几乎要把他烧穿。
余太太塞给他的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以前那些称兄道弟的朋友如今都不肯接他的电话,他甚至连自己家都回不去,活得像个过街老鼠。
被负面情绪冲昏头脑的余耿耿终于忍不住黑化了。
奢华的晚宴上,他从衣服里猛地掏出一把枪,对准杜归,两眼通红地怒吼道“你给我下地狱去”
无数惊叫声中,余淮之替吓得动不了的杜归挡了一枪。
余耿耿很快就被保镖们按在了地上,漂亮的脸蛋上沾满了泥土,他没有挣扎,只是咧开嘴笑得有些瘆人“凭什么这样对我,那你们都去死吧”
因为有人挡在身前,杜归并没有受伤,只受到了一点惊吓。
余淮之却在医院了躺了很久。
杜归难过得不行,天天都去陪他,他终于明白,他一向畏惧不敢接近的大哥,其实对他挺好。
在医院里,余家两兄弟的感情突飞猛进。
主角攻裴云旗没有参加这次晚宴,他听说这件事之后,立刻就让人把罪魁祸首绑了过来。
新仇加旧恨,余耿耿在他手中受尽折磨,生不如死。
最后还是杜归为他求情,余耿耿才勉强留了一条命下来。
他被放出来的时候,断了一条腿,脸上的一道疤从眉骨贯穿整个侧脸,眼神空洞,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废人。
房间里,对即将来临的修罗场一无所知的余耿耿,正在试穿余淮之给他准备的礼服。
别说,原主这具身体稍微收拾一番,还挺像那么回事。
落地镜中的少年穿着量身定制的西装,拥有一双漆黑漂亮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眼里像是有光一样,身姿笔挺,因为上辈子接受过训练的缘故,后脊背习惯性挺得笔直,无论是腰部还是臀部的线条,都柔韧得恰到好处。
唯一一点余耿耿不太满意的,肤色太浅,碰一下便是一道红痕。
实在跟铁骨铮铮这个词搭不上边。
余耿耿扒拉着头发,认真考虑着要不要去剃个充满男子气概的寸头,听说寸头才是检验帅哥的唯一标准。
门外传来敲门声。
余耿耿扬声喊道“进来。”
杜归推门而入。
款式相近的黑色西服穿在他身上和余耿耿身上完全是两种风格。
杜归瞳色很浅,笑着看人的时候显得格外温柔,他道“耿耿,我有些紧张,你呢”
余耿耿笑了起来“实不相瞒,我也挺紧张的。”
“”
杜归看对方翘着二郎腿靠在沙发上的懒散样子,实在没什么可信度。
余耿耿很有自信“别担心,你只用亮个相就可以了,不会有什么突发事件的。”
他隐约记得,原文中这场宴会最后匆忙收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原主砸场子了,现在,控制身体的是自己,他肯定不会去找杜归的麻烦。
所以,这次晚宴一定没什么波澜。
余耿耿心情愉悦地吹着口哨,心想自己的作用就是当个陪衬,全程吃吃喝喝就可以了。
他计划得很好。
但现实跟计划总是有些差距的。
当某个绝对不应该出现在晚宴上的男人,气势凌然地从宴会厅门口走进来时。
余耿耿的笑容僵住了,暗骂了一声,操,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