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雉朝飞之铁骨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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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自以为是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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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府。

  水清灵色急匆匆地跑到赵炜彤跟前,气喘吁吁地道“小姐,小姐,我刚听到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你不想听也得听。”

  赵炜彤不由得一激灵,连忙问“什么消息”

  “我听说小姐的好姐妹,郭淑甄姐姐偷偷跑到省城去找姑爷了。”

  “”赵炜彤先是一愣,但随即微微一笑,“这是好消息啊有什么不好”

  水清灵急得一跺脚“小姐,你长点儿心吧。如今,外界都在传说郭姐姐是姑爷的老相好,现在她一个人偷偷跑去私会姑爷,你咋无动于衷呢”

  赵炜彤平静而坚定地回道“我相信小铁。”

  “可是,你相信郭姐姐吗”

  “当然相信啊她是我的好姐妹嘛。”

  水清灵摇头,鼓着腮帮子,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嘀咕道“就怕小姐你一厢情愿,把郭姐姐当作好姐妹,郭姐姐却不把小姐当作好姐妹”

  赵炜彤斥道“胡说。”

  水清灵不服“本来就是嘛,你与姑爷有婚约在身,作为好姐妹,怎么能连招呼都不与你打一声,偷偷跑去私会姑爷呢”

  “休得胡说与小铁在一起的不是有好多人吗怎么叫私会况且萌萌还在小铁身边呢。”

  不提周萌萌则罢,一提他,水清灵更是着急,努嘴道“小姐,那个二二的家伙,你还相信他他的理想就是将来娶十个老婆,恨不得姑爷像他一样,也娶那么多哩。小姐难道还看不出来吗他总是在撮合姑爷与郭姐姐在一起。”

  赵炜彤仍然置之一笑“在一起更好。我也希望他们在一起啊”

  “”水清灵无语了,“小姐,你到底在想什么他们在一起,那小姐你呢你才是姑爷的未婚妻。”

  赵炜彤悠悠言道“与其让小铁找一个我从未见过的,或者压根儿就不喜欢的女子,倒不如允许他将淑甄收了。”

  “”水清灵听了直摇头,“小姐,你的心真大,恕我难以理解。

  “如果他们注定有缘,真心想在一起,吃醋、嫉妒、在这儿干着急有用吗”

  水清灵忽然眼睛一亮“小姐小姐,要不咱们也去省城吧”

  赵炜彤脸色一沉“去干嘛打扰小铁考试吗”

  “郭姐姐能去,小姐为什么就不能去”

  “第一个吃螃蟹的是英雄,第二个是狗熊。”

  水清灵唯有摇头叹气。

  忻县县衙里。

  一名典吏进来报道“县太爷,小的亲眼目睹您家的千金小姐到了省城才回来的。”

  郭淮心里美滋滋的,面上却是愤怒之色,骂道“这个死闺女,果然女大不中留啊,见她的老相好去了省城,在家一天都待不住,非要去会她的老相好去。”

  典吏笑呵呵地逢迎道“县太爷,男欢女爱正常嘛”

  郭淮故意气咻咻地数落道“关键,人家已经有婚约在身啊而且明确拒绝过我们,死闺女,仍然揪着不放,那不是自讨苦吃自找难看吗也不知道一张脸往哪儿搁将来谁还敢娶她”

  “县太爷说哪里话您家的千金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只怕县太爷不肯嫁,哪有不愿娶的况且,像李铁那样的风云人物,娶两个老婆也正常不过嘛都说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没准儿县太爷的千金与李铁注定有缘呢。”

  郭淮会心而笑。

  都到这个时候了,想没缘好像也不容易啊

  即便真的没缘,也得造出一点缘分来,就像“老相好”一样,让全县妇孺皆知。

  人定胜天有缘没缘岂能交给老天爷还是交给他这个县太爷比较靠谱吧

  草原粟末部。

  为了二王子炒花与钟金哈屯的婚事,大汗决定召开一次会议。

  他已经收到克列特部大汗的意见书,同时他也知道自己二儿子有退婚的打算。

  二儿子的心情他能理解,毕竟断了一条胳臂,或许有些自卑的心理在作怪。

  加上大儿子和三儿子又都出了事,部落的重担几乎落在他和二儿子两个人身上。

  他这个大汗,迟早是要退位的

  二儿子一向有大志,雄心勃勃,尽管断了一臂,但并没有颓废消沉,反而变得更加勤奋,将儿女私情抛之脑后,全身心投入到部落的事务与武功上。

  他这个当爹又当大汗的,说心底话,其实内心颇为欣慰。

  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道理谁不懂得

  拒绝的若非一位公主,看到儿子如此上进,他举双手双脚赞同,高兴还来不及呢。

  然而,对方是克列特部钟金哈屯公主啊

  本来联姻就是考虑到部落与部落之间的利益问题。

  虽然粟末部在靺鞨族算是强悍的部落,但也没有强大到可以任意征服其它部落的地步。

  尤其是去忻县,连续遭遇三次失败打击不说,两个儿子还出事了,更是让粟末部元气大伤。

  此刻若是退婚恐怕对粟末部形势不利啊

  作为大汗,他不得不考虑。

  然而,二儿子与钟金哈屯公主之间的感情已经出现了裂痕,也是不争的事实。

  而且儿子的态度十分明确。

  该如何抉择

  他想来想去,想到了一个他认为两全其美的办法。

  儿子炒花是部落王子,钟金哈屯是部落公主,可谓门当户对,不存在谁高谁低的问题。

  现在儿子想退婚,那边钟金哈屯也回信了,要退。

  但为大局着想,他这个大汗不想退。

  毕竟一退,将来很可能两部落结下梁子,现在部落人都知道是儿子炒花负了钟金哈屯在先。

  为了挽救这桩联姻,他决定,他自己娶钟金哈屯。

  儿子不娶,老子娶。

  儿子是王子,老子是大汗,而且体格还健壮,不亏公主。

  王子娶公主是平娶,大汗娶公主就有高抬的意思了。

  确实,草原上的部落根本不忌讳这个。

  别说父子俩争一个女人,就是爷孙俩争都有可能。

  同一个女子嫁给父亲,待父亲过世,又嫁给儿子的先例,在草原部落中不在少数。

  粟末部大汗觉得他这个主意是完美的。既不会与克列特部交恶,又给了钟金哈屯足够的颜面。

  毕竟他是大汗。

  所以,就这个决定,他要召开一次部落会议。

  其实,他是大汗,不用召开会议,直接宣布决定就可以,但为了慎重起见,他还是觉得需要征求下面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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