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的决定
狂欢七日的最后一夜,也许是盛到极致,也许是因为那两个人的离开,莫名的带了一丝萧索的气息。
转身看着一直陪在身后的流光,蔷薇嘴唇动了动,似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流光的手却己经轻轻的握住了她的,柔声说道:“我陪你去。”
蔷薇蓦的抬头,这个男人,竟连她在想什么,都能猜的透彻。
微微的笑了一笑,带出一股安心的意味,流光口中一声呼哨,夜色中突然传来嗒嗒的马蹄声,只片刻时间,一身漆黑,神骏无比赤狐便出现在两人面前。
流光抱着蔷薇上了马,一抖缰绳,赤狐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飞速向前方窜去。
方向,竟是皇陵!
在离皇陵还有很远的地方,流光就勒马住缰,放赤狐自己去吃草,然后和蔷薇慢慢的走了上去。
上面埋葬着蔷薇的父皇和母妃,虽然他们从来没有让蔷薇感受过一天的父母之爱,可是,只凭着他们赐予了蔷薇生命,让他能够拥有这个如斯美好的女子,他便愿意,虔诚的去祭奠他们。
在楚同巨大的皇陵前停住步伐,蔷薇默默的看着墓碑上简简单单的“焰皇楚同之墓”六个大字。
不能不说,流光己经仁至义尽,换了任何一个人,对于楚同这样的皇帝,尤其是又伤害了自己最爱的女人,就是再文雅,也少不了要封一个“戾”“桀”或者是“殇”字,好叫他们的恶名,传扬千古,遗臭万年。
可是流光居然能什么都不写,不褒不贬,就那么简简单单的,放着焰皇楚同之墓几个字,几百年之后,谁又还会记得,当年的楚同是个什么样的皇帝?或许人们记得的,永远都只有他在修罗沙海中大破朝云精兵,开创赤焰一代盛世的伟业!
与被粉饰过的功绩相比,真相,总是太容易被历史埋没,可是这又有什么不好呢?没有哪一条世间法则说,事情,一定要以真相的形式存在。
就像她的身世,就算她永远都以慕容家子孙的身份存在,也并没有什么不好。
看着蔷薇立在楚同的墓前一直不说话,流光小心的开口:“过些日子,我们将你母妃的墓移出来,与焰皇合葬在一起好不好?”
“不用了。”蔷薇摇头,转头看着流光:“宣可卿说我母妃在世的时候就己经不受宠的,我想她说的是真的。既然活着都不相爱,死了又何必在一起?这样,岂不是连到了阴间,都要受罪?”
“那……”流光张了张口,居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们去拜祭一下母妃。”蔷薇主动伸手牵了流光的手,拉着他往几百米外的一个小坟走去:“就让他们这样呆着吧,我这几天时常会想起那天宣姑娘在这里对我说的话,我的父皇和母妃,除了给我生命,再也没有为我做过任何事,我长到这么大,所有的人生,都是我一个人在努力的创造。既然如此,我为什么非要拘泥于他们给我的身份?”
“就算他们都是死于我之手,可是这样的果,又何尝不是他们自己种的因?我不否认自己的罪过,可是我也不是圣人,不会把他们的罪过,一并强加到自己的身上。他们是他们,我是我。他们的人生己经结束了,可是我的人生,还要继续下去。”
在敏妃的墓前停下脚步,转头认真的看着流光:“他们都己经是我的过去,你,还有宝宝,才是我的未来。虽然我也许并不能完全释怀,也许常常会因为想过去的事情而难过,可是你会陪我的对不对?”
眸光定定的望着流光:“你会一直陪着我的,是吗?”
蔷薇的眼睛像是这世上最清澈最纯美的清潭,一眼望得到底,可是流光却觉得那里仿佛有着深深的漩涡,让他情不自禁的沦陷。
一把揽过蔷薇,将额头抵在她的额头上,带着假做的凶狠说道:“当然,我早就说过,你这辈子,除了我身边,哪里也别想去,你逃不掉的!”
蔷薇看着流光故做凶狠的样子,噗嗤一声笑开,推开流光,恭恭敬敬的在敏妃坟前上了三柱香。
她己经理解了当年敏妃对莲华的态度,她亲手把自己的小孩交了出去,换了别的小孩过来,可是却立刻就后悔了。
她想要回自己的孩子,却不知道该向谁去要,她甚至不敢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情,因为只要一说,就是杀头的大罪,无数的痛苦和对孩子的思念累积在心里,才会让她对那个不属于自己的孩子越来越恨,心态也越来越失恒。
也许,如果自己一直在她的身边,她也会是一个慈爱的好母亲。
拜祭完毕,蔷薇直起身子,身形却变的沉凝无比。
就在刚才,她下了一个决定,一个连她自己,都没有想到的决定。
当年她与莲华调换,如果她的母妃可以因此而思之成狂,做出种种极端的行为,那么慕容娉婷呢?
那个身世飘零,境遇悲苦的女子,她的心底又该是怎样一种境地?
每当她看着自己的时候,会不会也想起她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小小女儿,揣想着她长的什么样?有没有受到委屈?
而面对着自己这个让她不得不交出自己女儿的罪魁祸首,她的心里,又会不会和自己的母妃一样,涌起滔天的恨意?
不管怎么说,她终究是没有薄待自己的,自己小的时候,不曾吃不饱,不曾穿不暖,也不曾像莲华一样,遭受过那样狠毒的虐打,就算慕容娉婷从来没有给过她她所期望的亲情,可从某种程度上说,慕容娉婷对她,有养育之恩!
“流光……”缓缓的转过身,面对着流光目光清明,神色坚定:“我想去打开冠军堡,让里面的秘密,重见天日!”
“什么?!”流光惊诧出声,他怎么也想不到,在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知道了慕容娉婷对她做的一切之后,蔷薇居然还会有这样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