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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一致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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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名返回叙州的时机刚好,正赶上成都知府刘晋戈派人到叙州交涉截留俘虏的事情。在成都和叙州发生不愉快前,邓名站出来表示这次俘虏分配是他的决定,成都府的使者只好服从。

  对邓名来说,成都府和叙州府的纠纷是小事一桩,只要他在川西,就能控制局面。在这个问题上熊兰和秦修采都是袁象的同盟,如果叙州是成都府的下属的话,刘晋戈的势力就凌驾于税务局和中央银行之上。就算叙州暂时还无法和成都分庭抗礼,只要两家不是一个鼻孔出气,那熊兰和秦修采与两府衙门讨价还价的时候就有更大的余地。

  对邓明来说,更重要的是叙州的议会在邓名不在的时候召开了。商行的老板们拿着鸡毛当令箭,要制定一些压制农业、扶持工商的条款,这个企图立刻就被邓名给阻止了——在邓名看来没有什么比农业更需要扶持,现在商行老板为了自己的利益就想破坏农业生产是绝对不能妥协的。

  不过邓名也不愿意把当初的许诺给收回去,他告诉这些想参与分赃的准议员,如同他当初许下的保护费一样,“无代表不纳税”原则在大明律无效时期,将是川西的基本原则之一。既然邓名同意纳税的商行参与分赃,那么缴纳了保护费的农民也一样有这个权利。在叙州会议上,邓名正式宣布把保护费改名为农业税,代表权是按照纳税的人口分配,而不是按照纳税数额多少来确定。

  “在我们确定帝国的法律前,先要把帝国的宪法搞出来。”面对着一个个满怀参与分赃热望的商行老板们,邓名告诉他们凡事都有先后:“我简单地想了几条,以后议会定下的规矩凡是不符合宪法的,就不能通过;至于是不是符合宪法,交由提刑官来判断。”

  对于这个说法大家都没有异议,他们已经被邓名科普过,宪法就是强盗分赃前的公约。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公约,那么分赃还是要演变成谁的拳头大谁就有理,而拳头最大的人显然是整天把“单挑”挂在口边的两位知府老爷。

  “帝国宪法第一条:无代表不纳税。”邓名重申了战争红利必须要由全体川西同秀才共享的原则。而这一条反过来说,谁如果企图免税,他就丧失了参与瓜分战争红利的权利,而偷税、漏税的人就是“国贼”,因为这个人盗窃了属于全体同秀才的利润:“如果叙州有一万个人纳税,有二十个议员席位,那每个议员就要取得五百个纳税同秀才的支持。如果有争议,那就是支持者最多的二十个人有权进会场。具体多少为合适我们不用着急定下来,反正不能是制盐的说了算或是卖船的说了算。”

  “帝国宪法第二条: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邓名这句话一出口,袁象和其他人都显得十分不解,就是那些脱离辅兵身份没几年的老板们也都不明其意。

  邓名记得自己学过的政治课上,这一条好像是资本主义法权的标志之一,在帝国x主义国家里的法律地位很高,差不多能被认为是基石。因此邓名在构思宪法的时候,几乎不假思索地写下了这条。但邓名费尽唇舌地解释了半天,袁象和叙州的准议员们依旧听不明白,而邓名引入的一些前世名词,比如“人权”、“法权”之类的就更是让人糊涂了,明朝人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概念,在他们的字典里也没有类似的东西。

  “就是不许黑吃黑!”邓名忍无可忍地叫道。

  “哦!”众人顿时都恍然大悟,纷纷露出会心的微笑。对啊,不许随意剥夺抢x劫别人的财产,不就是强盗团伙里不能黑吃黑嘛。

  “提督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没有异议。”叶天明、卢欢等盐商率先表示同意,其他老板也跟着盐商集团一起表示赞同。有了这一条,他们就不用担心官兵突然上门没收他们辛苦聚集起来的家产了。

  第二条帝国宪法也获得大家的理解支持,很快就有人问起第三条。

  “没有了。”邓名两手一摊,他暂时还没想到有什么特别重要、不容置疑的规矩,毕竟他不是学法律的。

  “提督刚才不是说有几条么?”袁象很惊讶邓名的规矩居然这么少。

  “是啊,这不是两条么?”

  “无三不成几啊。”袁象低低地嘀咕了一声。

  “那就是两条,我说,你这么斤斤计较干什么?”邓名把手一挥:“你们先谈着,看看有什么好补充的。如果确实好,而且都府那边也没意见的话,将来可以加进宪法里。”

  邓名感觉宪法应该由更有权威的机构来确定,而不是他和几个叙州老板随口一说就定下来。不过现在邓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现在他本人就是川西最权威的“机构”,愿意和他讨论宪法问题的人,只有这些刚刚在战前出了大力,想要瓜分战后好处的家伙们。

  叙州议会成立的第二天,几个商行老板就来向邓名报告,他们通过了一条法案,根据各商行的利润增收一笔特别税,用来购买湖广的良家女子,然后根据纳税的多少交付给商行的老板,把她们当做奖励许配给那些优秀的工人。

  “这是买卖人口吧?”邓名感觉这似乎就是明目张胆地贩卖妇女。

  “不是啊,我们会下聘、写婚书的,到了叙州后都认袁知府做干爹,规规矩矩地拜堂成亲。”议员们以为邓名误会他们想拐卖妇女,就解释说他们一定不要来路不明的女人,也绝对不会和人贩子合作。

  “那就好,那就好。”邓名立刻意识到自己又是受到了前世伦理观念的影响,这个时代买卖女人很正常。别说女人了,就是辅兵都能买卖。按说邓名已经相当适应这个时代的婚姻价值观了,只是偶尔会走神不小心,前世的观念又冒出来。

  不过邓名马上意识到,这个法案显然是老板们为了留住工人而定的。就算购买回来的女孩子不够多,只要让工人有个念想,自然就不会轻易地脱离商行去开垦荒地了。老板们还打算在帝国议会里定下规矩,那就是接受了这种奖励的工人,需要签订契约,保证在商行里干满一定的年限。

  “一旦资本家掌握了国家权力,就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己的意志变成帝国的法律。”邓名脑海里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不过对谁来说都一样,就邓名所知,所有的人都会在掌握权力以后这么干,倒不仅仅是眼前的几个老板才会有这样的本能反应。

  “还是不对啊。”邓名遐想了片刻,突然又发现了一处疑惑,这种明显单方面有利工业的条文是怎么通过的?农民代表呢?难道就不会反对:“我们昨天不是说了吗?纳税就有代表权,你们得到务农的同秀才支持了?”

  “得到了,我们都拿到手印了。”议员们理直气壮地答道,还热心地把过程详细地讲述给邓名听。

  原来袁象昨天发了榜文,让叙州同秀才们都支持代表的提议,这些代表当然就是站在邓名面前的这帮商行老板。他们在前些日子的参战动员中出力最大,所以袁象自然要投桃报李。而同秀才们看到了榜文后,虽然根本不知道议会为何物,但是出于对叙州知府的信任,就服从命令支持列名其上的代表,而袁知府还下令亭士们出动,帮助代表们收集手指印。

  邓名听了默然无语,看来这是彻底的行政任命:内定的代表,然后由官府出面收集选票,可以说比贿选的层次还要低级。不过面前的几个议员都露出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不但不认为这样做有丝毫不妥,还毫无顾忌地把其中的细节讲给邓名听。

  推倒重来么?邓名闪过了这样一个念头,不过马上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昨天为了让这些人明白为什么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邓名必须要用“黑吃黑”来解释,估计不管代表们再重选几遍,还是这个模样,邓名除了给自己找罪受,不会带来什么改变。

  “好吧。”邓名点点头,开始表态:“帝国宪法在我之上,我只是长江提督,只要是议会通过的法律,我也会服从的。”

  在邓名看来,老板们提出的法案也有用处,要是依靠抽税去湖广给光棍说亲,不但容易落下埋怨,还有复杂的分配问题,而且要防备经手的官员从中渔利。现在是这群老板甘愿自己掏腰包为国分忧,虽然有损官员们的权威,但是对川西的老百姓有好处,对胜利有帮助,邓名何必与其过不去呢。

  “等一等,”在众人散去以前,邓名突然又发现了一处古怪:“买回来的姑娘为什么要拜袁知府当干爹?袁知府才二十岁出头,他肯收养这么多义女吗?”

  “袁知府同意了啊!”老板们再次为邓名释疑,纷纷嚷道:“袁知府说了,借用他的名号就要交出十分之一的姑娘纳税,由他主持,分配给亭士和工作勤奋的衙役做老婆,这就叫特别税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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