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森林之行
三年的森林之行,值得一提的是凤滢和龙枫的两只灵宠召唤兽。
龙枫在经过多次将平头哥踹飞后,发现这灵兽把他黏上了,有吃的喝的,就去蹭吃蹭喝,没有时,就咬在龙枫的脚脖上死不松口。
无奈之下,龙枫只得用出一堆灵果烤肉和酒的诱惑,与平头哥签了心神灵宠契约,使之成为他的灵宠召唤兽。
但是未曾想到,这平头哥虽然与龙枫有了心神联系,有了依赖感,却仍然要去咬龙枫的脚脖,似乎这经常踹它的脚,与它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在吃喝了三年的灵果、八级灵兽烤肉和炼骨酒后,平头哥境界提升的飞快,最后成为了七级灵兽,背上的毛皮更加银光发亮,头顶的的金色毛发也越发的金黄。发起怒时,头顶那金色毛发居然能散发出一层金色光晕。
平头哥成为七级灵兽之后,奔行速度越加飞快。以龙枫现在的身法速度,已是快的肉眼难辨、堪比闪电,可在地面,即便龙枫使出法力飞窜,平头哥依然能够追上。
随着不断蹭吃喝,平头哥的抗击能力更加高绝。龙枫在没有与它签订灵兽契约之前,曾对它的行为有些恼火,一次发怒之下,用出了法力在脚上,将平头哥狠狠的踢飞了出去,却只让它受了一些不重的伤,嘴角流下了一丝鲜血。花了大半日的功夫,又跑回龙枫身边,依旧无所畏惧、不依不饶的咬住龙枫脚脖。
但自从它成为七级灵兽后,龙枫再使用法力踹它,它便不会再出现丝毫受伤的情况,仿佛那身躯就如个皮球一般,随便踢。
另外,四兄妹发现,这平头哥的躯体不惧法术和技法的攻击,那一层厚厚的银色金色毛皮,不仅不怕兵器拳脚的击打,似乎还具有将法术技法卸去的作用。龙枫的刀气,凤滢的雷电,凤灵的光球,它那一身的毛皮统统不怕,伤害不到丝毫。
它这一强大的能力,令四兄妹啧啧称奇,皆称这就是打不动打不死的小强。
平头哥成为七级灵兽之后,身躯只长大了几分,基本没有太多的改变,尖牙和利爪也只加强了一些。
龙枫愤愤的常说,这家伙除了扛打,屁用没有,但后来他们发现,这平头哥对稀有的灵草草药和灵果,还有一些非常难得的天材地宝具有非常敏锐的洞察力,方圆一千里范围之内,只要有这些东西,不管在哪,它都能找到并挖出来。
但四兄妹又发现了一个令他们头疼之事,这平头哥喜欢惹事。为了天材地宝,不管比它强大多少倍的高级灵兽它都不惧,藏在七八级灵兽洞穴中的天材地宝,它都会去抢来偷来,引得四兄妹常与那些七八级灵兽进行一番打斗。
这一日,四兄妹走到了一座方圆五百里的巨大山脉前。
只见山中雾气极浓,且具有毒性,显然山林中多有毒虫。凤滢强烈要求绕道或飞过去,她比较厌恶那些爬行类灵虫,其他三兄妹也都同意。
谁料还未飞起,平头哥却窜了出去,直冲进了浓雾山脉之中。
未过许久,龙枫的心灵感应中查觉到平头哥异常欣喜和欢快,似乎找到了极为珍稀的天材地宝。
四兄妹无奈,只得收起金刚竖起护罩,进入浓雾山脉中去寻找平头哥。
几人行到浓雾山脉深处,却出现了一大窝巨型蜘蛛。体型巨大,通体发黑,单是躯体就达到了一丈多,伸出细长的腿,占地能达到四五丈方圆。它们能喷射剧毒液体,喷到哪里哪里便是一个巨大的窟窿,且能喷出一个巨大的蜘蛛网,黏性极强。
其中,有八只大蜘蛛属于七级灵虫,另外还有成群的六级和五级蜘蛛,密密麻麻,漫山遍野都是黑乎乎的蜘蛛群,让人头皮直发麻。
这一情景,吓得凤滢直接跳到天空,不敢再下到地面上来。
其他三兄妹无奈,与这密密麻麻的巨型蜘蛛群进行了一场大战。凤灵频频用出大型法术,终于在一个时辰后,将这些令人恐惧的蜘蛛群灭了个干净。
当他们进入到蜘蛛洞穴后,在最深处,发现了一个半丈方圆、冒着青气的小型灵泉。
只见那灵泉咕咕冒着青气,散发出极其浓郁的灵力。而在灵泉一旁,长着一颗灵树,结着许多青红色灵果。
此时,平头哥正抱着一颗灵果,边啃食灵果,边畅游在灵泉水中,惬意之极。
三兄妹忙把凤滢叫了进来,她惊奇的发现,这灵泉赫然是一个天材地宝,俗称灵泉之眼,自带产生灵力。那么也就是说,地下一定有一座灵脉,使得它的灵气凝结成液,产生了灵泉。
而灵泉旁的那颗灵树,名叫青灵树,所长出的青红色灵果,叫青灵果,赫然是化灵期炼制增加修为丹药的一味主药,在整个化灵期境界都可以使用。那果实如果生吃,也同样能够增加元婴期修为,吃一颗至少免去打坐半年苦修。
龙枫见平头哥如此糟蹋灵泉,上前揪住脖颈将它从灵泉水中提了出来,从树上摘下一颗青灵果塞到它的怀里,坏笑着说道:“奖励你一颗!”
说罢,飞起一脚便将平头哥踹飞出去,随即嘟囔道:“这家伙,虽然能寻宝,但指不定以后到了灵界仙界会去招惹一些更高境界的强者,到时候我们四个总为了你这惹祸精打得天昏地暗!你倒好,却在这里享受,哼,比灵儿还能惹祸!”
话未说完,凤灵便怒了,跳上前去敲着龙枫的脑袋怒问道:“谁能惹祸了?你给我说清楚!谁惹祸了?”
刚敲两下,就见一道银光闪过,平头哥满脸凶相的咬在了龙枫的脚上,一副要跟凤灵同仇敌忾的模样。
龙轩笑呵呵看着两兄妹还有平头哥的斗嘴打闹,不时参合两句。
凤滢则一脸慎重的表情,用特殊的秘法,小心翼翼的将灵泉整个取出,放入到左手储物手镯中,与里面的灵源竹放在了一起,然后又小心的将青灵树整颗移植到手镯中。
又得了一件重要的灵物和果树,令四兄妹有些兴奋,随后兴高采烈的走出蜘蛛洞穴。
挂在龙枫腿上的平头哥,突然见到满地的大蜘蛛尸体,顿时来了兴致,冲上前去便大口啃食,直引得凤滢一阵恶心。
谁知这平头哥啃食了一阵蜘蛛尸体后,却满面泛起了黑色毒气,嘴里也喷出股股毒气来,像酒喝多了一般,摇摇晃晃踉踉跄跄。
没几步,便“噗通”一声栽倒在地。
龙枫气呼呼的将它揪起骂道:“蠢东西,啥都要吃,中毒了?”
凤滢也有些愤然,一边取解毒丹药,一边探出感知力,想看看这家伙有没有救。
谁料丹药还未出手,却发现这平头哥的躯体内毒性正在逐渐减少,仿佛体内在吸收消化这股毒素一般,而且平头哥身体并无大碍,只是在昏睡。
见到这一状况,众人甚是惊奇,凤滢便没有给它喂食解毒丹。
一盏茶后,那平头哥居然悠悠醒转过来,满面的毒气也消散一空。
它摇晃了两下脑袋,跳下地,继续去啃食大蜘蛛的尸体,不一会,又是满面毒气涌现,再次摇摇晃晃起来,接着又“噗通”一声栽倒在地。
四兄妹见这家伙副令人发笑的模样,顿时忍不住一阵大笑。
再次醒来后,平头哥又准备跑去啃食,谁料它突然小眼睛咕噜一转,窜到龙轩脚边,拉扯着它来到大蜘蛛尸体前,不停的点头发出恳求的目光和声音。
龙轩见状,顿时明白了过来,平头哥居然要求烧烤!
这一要求,顿让四兄妹哭笑不得,这家伙居然要吃熟食,还变得挑嘴起来了。
龙轩无奈之下,只得给它用树枝架了个烧烤架,隔空取物弄了几大截蜘蛛腿烤上,引得平头哥兴奋的大声叫唤。
蜘蛛肉烤熟后,谁知这平头哥却又窜到龙枫跟前,再次发出恳求的声音,一双小眼睛露出恳求的目光,作出一副喝水的模样。
见它这副模样,龙枫哭笑不得,给它扔了一坛炼骨酒。平头哥熟练的用爪子扒开坛盖,吃一口蜘蛛肉,喝一口酒,一脸的惬意表情。
四兄妹见到这一幕,顿觉好笑,这家伙哪像个灵兽?简直都成精了,喝酒吃肉,跟人学的有模有样。
平头哥美美吃喝了一顿酒肉,直吃得肚子溜圆鼓胀。随即又变得晕晕乎乎摇摇晃晃,“噗通”一声,再次栽倒在地,又是酒又是毒,看来这次短时间内很难再醒了。
笑看了许久的四兄妹这才起身,龙枫将平头哥收如灵兽袋中,随后四人离开了这片山脉。
在这三年里,凤滢的召唤兽小猿猴金刚,也快速的成长了起来,境界也很快达到了七级。它的身躯长到了一丈多高,躯体雄壮,尤其双臂上的肌肉异常发达,身上的金色毛皮更加光亮晃眼。
对于身高,四兄妹尤为纳闷,金刚都到七级了,怎么身躯还不及它父母的小腿高。
不过,在一次与七级灵兽争斗的时候,凤滢将它放出增加实战能力时这才发现,金刚一丈多高的身躯是它的普通形态。一旦进入战斗,金刚在怒吼中身躯片刻便能达到二十丈大小,真如一座山峰一般。
金刚在普通状态一丈大时,就已是力大无穷,身体坚如钢铁。挥出一拳,能将一座数丈大的岩石击得粉碎。变身到二十丈后更加彪悍,一拳之下,八级灵兽都会被砸成一团肉酱,一座三十丈大小的山峰,一拳便击得碎裂开来。它这一表现,已比它的父母强悍了许多。
增加战斗经验之后,金刚居然能独战八级灵兽,且是几拳结束战斗。见它如此强悍,龙枫和龙轩见猎心喜,试着用普通法宝跟它打了几场,发现就算是顶级法宝劈砍在金刚身上,它的躯体也只能产生一道白痕。
金刚这么厉害,大家都觉得这灵兽不错,应该是洛天境灵兽界无敌了。不过即便如此,却有人敢去招惹于它,那便是平头哥。
平头哥对于金刚那一丈多的体型好像并不在意,经常性抢夺它的食物和酒,惹得金刚几拳将它捶到地下几丈深处。可过一阵,平头哥却毫发无伤的爬出深坑,晃晃脑袋,抖掉身上的石土,继续冲上前去抢酒食。
凤滢和龙枫都有了灵宠,可早在凡界就嚷嚷着要寻找宠物的凤灵,却始终没有再行收宠。她自从见识了众多的灵兽之后,眼光和条件变得越发高了,既要求漂亮好看可爱,还要能飞能跑还能骑,又要战斗力强悍。所以,她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灵兽宠物。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