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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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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出门踩粑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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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素在后院伺候老西用饭。

  鹿三儿捧着菜缸似的大碗,将饭食端回他的房里吃。

  等小铃铛吃完饭,西门庆一招手:“走,出门去消消食儿。”

  小铃铛忙不迭的放下碗。

  伸手用袖口轻轻擦拭一下嘴角。

  小铃铛一面擦,一面含混不清地念叨:“消食?装什么大财主。本就才吃个半饱,消个哪门子的食。”

  三秋恨三秋感旧,

  三春怨三春病酒,

  一世害一世风流,

  小铃铛,你这是在找揍。

  “你说啥?”

  “哦,铃铛是说,少爷,你选择中午出门,简直是太英明神武啦!”

  西门庆纳闷,“啥意思?”

  “嘻嘻,少爷一天不作怪,整条巷子里的邻居,都浑身紧张,时时刻刻防贼,可比让贼偷得手了还难受。”

  小铃铛嬉笑道:“中午出去,安全。早晚会出事。”

  “小铃铛。”

  “哎,啥事少爷?”

  “我怎么总感觉,你才是大小姐,我是奴仆呢?”

  “嘻嘻,那是因为少爷你脑壳不好使。”

  小铃铛点点头,很肯定的道:“少爷,你跟人,不一样!”

  “啥?你怎么骂人呢?”

  “没有啊少爷。”

  小铃铛一脸无辜的望着西门庆,“你就是跟人不一样嘛。别人家的再淘气,顶多三天不打,上房揭一回瓦;少爷你是一天不出去赔钱给别人,那天定然是出门就踩了狗屎。”

  “什么意思?”

  “走狗屎运了呗。”

  “闭嘴你,狗嘴吐不出象牙。”

  “咦,狗嘴能够吐象牙?”小铃铛兴奋不已,“诶,少爷,书上真的说,狗嘴里可以吐象牙?”

  “……”

  挥手自兹去,

  萧萧班马鸣。

  小铃铛,本少爷跟你两个,掰扯不清,闪一边儿去。

  忒直。

  ~~~~

  穿上唯一的靴子、唯一的一件春秋长衫。

  西门庆带着小铃铛,拐过照壁,施施然出门而去。

  西门家,在三街与二街中间的巷子里,这条巷子,唤作“福寿巷”。

  门口有四级石阶,寓意“仕途高升”。

  当然“四季发财”,也是可以接受的。

  纵使四季发财,肯定比不上仕途高升……

  毕竟当官了,顺带着就发了财,名利双收,还是比光发点小财,强多了。

  说出去又好听。

  当官,不就是为了发财么。

  下了台阶,没走几步,只觉得脚底一滑。

  西门庆低头一看,瞬间暴跳如雷!

  嘶吼道:“谁踏马遛狗不铲屎?还有没有人性、还有没有公德心,咹?到底还有没有王法?”

  西门庆聪明,但不绝顶。

  低头就瞟一眼,零点零一呼吸之间,就根据那东西的颜色、大小、还有里面的残留一节骨头渣……

  立马就判断出来:

  小型犬,刚断奶不久。

  铲屎官家中,生活条件不差,因为,那是一丢丢羊棒骨…

  西门小财主家,连猪头肉都是干娘送过来的,才能凭籍此打打牙祭、开开油荤……

  能吃羊肉的,那是人么……呸呸,那能是普通人家么?

  怒气冲冲地扭头问小铃铛:“这巷子里,谁家养狗?”

  西门庆这是在用排除法。

  毕竟,县城里面的养狗人家,不过十之一二。

  与乡下,几乎家家养狗,不一样。

  而且乡下养狗,是出于功能性的追求:

  要么看家护院。

  要么吃肉。

  或是兼而有之:平时看家护院,馋了吃肉。

  要是养久了下不去嘴,那就跟别人家的狗,换着吃。

  在吃这方面,咱祖宗们从来不缺乏变通的智慧。

  这年头,能够养小型犬的,要高级一些,必定是出于精神层面的需求。

  那么据此可以研判:这户人家,至少生活优渥,不差钱。

  以颜色判断新鲜程度,可以推断出遛狗人家的大致居住范围。

  毕竟这东西,水分内外全干,那时日,就不短了。

  表皮风干,芯也半脱水状态,这也时间太长,不新鲜。

  硬皮软芯的,肯定比外酥里嫩的时间长;

  里外皆软糯,不会超过一个时辰。

  若是热气腾腾

  …不用说了,新鲜出炉!

  根据粑粑尖尖处,那细细的朝向,拔腿就追,铁定错不了!

  ——哎呦我去,活的太久了,真不是什么好事儿。

  连屎粑粑,都能够研究出来个一二三四五。

  西门庆为什么判定是那厮遛狗,而不是狗狗自己跑出来的呢?

  刚断奶、小奶狗——这年头,在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的年代,能够养小型犬的,都是闲得蛋疼的人。

  至少要有钱、还有闲才行。

  要不然,真夯不住那笔巨额支出。

  同时,物以稀为贵,这时候的小型犬,挺贵……那是相当的贵。

  没人会让昂贵的小奶狗独自出去溜达,那可是一坨四条腿的银子啊。

  这就能够进一步缩小嫌疑人的范围。

  ~~~~

  小铃铛刚要说话,西门庆身后传来一声嗤笑:“哟哟哟,西门小郎君,咋就中了金条哩!可真是好命。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哎呦呦,奴家就说嘛,西门小郎君,时常有狗屎运护体,定是人中龙凤,指不定哪天就扶摇直上九万里……哼,那些个俗人,还不信!”

  语声若似雏鸟初啼、话意胜过市井泼皮。

  西门庆再度扭头,只见一约二十芳龄的妇人:穿红戴绿,金簪玉佩,一副贵妇人的装扮。

  奈何,总也遮不住浑身上下的暴发户气质。

  人倒是长的不高不矮、半肥半瘦像五花三线肉一般馋人。

  前后凹凸有致,眼里秋波荡漾,脸上脂粉泛光。

  只见她正挽着一只竹篮,篮子里是白花花的羊排,在她身后……赫然跟着一只西施犬!

  西门庆蒙圈。

  直勾勾地看着那妖艳妇人。

  “咕咚”咽下大口口水,嘴里磕磕巴巴道:“你奶吓(he)人,呸,你乃何人…你谁啊?”

  “哟哟哟,西门小郎君,还会逗凤姐我玩儿呢?”

  那妇人走路七拐八扭,双臂间,一阵波涛汹涌。

  直晃的西门庆头晕。

  人未近前,倒是先砸过来香风一阵,让西门庆心中,莫名一动。

  只见她径直梭到西门庆身侧。

  呶起嘴唇,在西门庆耳边呵出一口热气:“啧啧啧,大郎愈发俊哩!走,去姐姐家,姐给你擦拭身子…啊呸,擦拭靴子。姐给你炖羊汤喝…”

  说着,放低声音:“还有羊蛋蛋哩,两只,匀称,不偏重。”

  “走!”

  小铃铛猛的一拽西门庆的袖子,“没关进篱笆的鸡子,当心被狐狸叼了去。”

  小家伙,力气还挺大。

  西门庆被拉的一趔趄,小铃铛嘀咕道:“真不愧是西门家的,看见狐狸精,就想凑上前去闻个味儿。”

  听闻小铃铛出言讥讽,西门庆顾不得与她计较。

  心中却是陡然一惊:是哦,难怪感觉自己不对劲呢!

  同时,西门庆心里。

  一阵阵愧意涌上心头,

  忽然感觉有点难受:难道,这是镌刻在我骨子里的坏吗?

  扒出心,上面写着“坏”;

  拉出肝,上面印着“坏”;

  扯出肚子,里面装着“坏”;

  剔出骨头,上面赫然刻着一行字:别翻了,都坏到骨子里面去了。

  中毒不浅呐,必需要刮骨疗伤,才有的救吗?

  ——可我还是一个孩子啊。

  ~~~~

  西门庆浑浑噩噩的被小铃铛拽着往前走,一面在盘算自己现在的处境。

  最当紧的一条:要想不被武二郎捶死,先得改掉沾花惹草的毛病。

  这个容易,我改,立马就改。

  同时,得赶紧赚点小钱,至少要有肉肉吃,要不然活的太没劲。

  咱也没什么远大的理想,更没有打算追求功名利禄出人头地、叱咤风云青史留名。

  我只不过想先赚点小钱钱,解决一下吃肉的问题,这真不过分。

  如果以后能够混上一个秀才,勉勉强强挤进“士族”门槛,成为一名士子,就足以保住自己的小家当了,还不用受谁的鸟气,美得很。

  这要求过分吗,一点都不过分。

  以自己的学识,中个进士很难,混个秀才,应该还是可以争取一下的。

  要是以后还能存点小钱钱的话,就去乡下买上点地、盖一座小小的宅院。

  养点鸡鸭鹅,吃吃肉,弄口池塘钓钓鱼。

  三两个仆人、两三个俏丫鬟,嘿,那日子!简直不要太滋润。

  老婆就不娶了?

  太麻烦。

  谁打算吃鸡蛋,还非得在家里养只鸡不成?

  咱的生生死死既不可防,也不可控,说不定哪天突然又死翘翘了,还是别祸祸人家良家妇女,耽搁别人一辈子了。

  你看,咱是一个好人罢?

  平日里,我多结交一些县衙、江湖上的英雄,交情无需太深,够用就行。

  这样的话,黑白两道都不会来欺负咱,我也就能够安安心心地当一个富家翁。

  要是金兵打过来了,我就提前往南边儿跑!怎么着,也能苟完这一辈子。

  等到混够了六十年,溜溜达达回地府去排队摇号,这不就齐活了吗?

  对,就这么定了!

  憎苍蝇竞血,恶黑蚁争穴,急流勇退是豪杰,不因循苟且。

  叹大郎一旦礼仪缺,

  忧梯子搭墙红杏折,

  嬉红尘烟柳混龙蛇。

  西门庆啊,

  你应下决心戒色。

  ~~~~

  要得。

  ps:西门庆已经投胎转世无数次了。有两章说过他的来历,但是不让发表。以后有机会我补上那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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