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女总裁的极品女婿

报错
关灯
护眼
第十一章 插手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完了,完了,全完了。

  他束手无策,这一刻感觉到了无能为力。

  要知道,刚才他是站在叶晨身边的啊!如果一直在叶晨这边,他们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啊!

  但是仅仅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选择就葬送了他所有的前程。

  虽然那个火风说这里的东西都属于叶晨的了,但是他也必然要遭到总部的清算啊!

  就凭借他这些年私底下做的那些事情就足以被总公司追责到底,就算是倾家荡产他都赔不起。

  富人显得就没那么的慌张了,还尚有一些理智。

  ;我告诉你们,我报警了,你们都完了,都要被送进去。

  果不其然,十分钟后,这里的豪车还没有被砸完,警方的人就来了。

  ;都给我住手。

  随着带队的小队长一声喝令,所有人都停下了自己手上的动作。

  虽然他们嚣张,但是对待一些人他们是不可能去嚣张的,可歌可泣的人是必须要尊敬的。

  这是叶晨对自己手下的谆谆教诲,他的手下也将这个规矩传了下来,下面的每一个人都遵守着这个规矩。

  ;警官先生。

  这种情况下火风出场是正好的。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聚众斗殴吗?

  小队长眼神凌厉,直入人心,如果面对他的人心神不稳一定会被他的破了胆的。

  但是火风完全不受他的影响,怡然不惧的看着小队长的双眼。

  ;先生,我不认为我们在斗殴,首先,这店里有监控,我们的一举动都在监控之下。

  ;其次,我们没有动任何人,他们也没有受伤,只是可能被我们吓到了,不过在路边按一个喇叭还能够吓到别人呢!您总不能说我们还要为这个负责吧!

  火风说的有条不紊,每一条都是合情合理,不被人找出任何的破绽。

  这就是女人作为带队者的好处,这种情况下,既有勇气,又有不要命的态度,还有着细心,是应对这种情况的最佳人选。

  ;你们在这里打砸难道不算是聚众斗殴。

  小队长抓住了这一点,也的确,这件事很严重,但是火风依然没有被其影响到。

  ;先生,我问您一个问题,请问您小的时候不小心弄坏了自己的玩具,这也算作是打砸吗?这也算是聚众斗殴?

  这话说的没有任何的问题,如果是自己的东西完全算不得任何的违法小队长陷入了沉默。

  ;你们能够提供证明这家店确实是你们的个人财产吗?

  谁都要遵纪守法,砸掉自己的东西不在违法的范畴内,哪怕这个东西再珍贵,他也是属于个人财产,个人有权对这些东西进行支配,外人无权过问。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这家店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

  火风微微一笑,亮出来了一沓证明。

  小队长拿过证明扫了一眼,确认了一下上面的名字。

  ;那么,这位就是叶先生了吧!小队长注意到了站在火风后面一直不说话的叶晨。

  火风点了点头,确认了小队长的猜测。

  ;但是这依然不能证明你们是这家店的主人。

  小队长找出了其中的一些漏洞,首先这一个证明无人可以确定其真伪,其次,他们口说无凭。

  ;是啊!先生,就凭借这一沓纸就能够证明他们是这家店的主人吗?那是不是说我做出来一张同样的证明也可以是这家店的主人了啊!这个时候,那个富人站了出来,指着叶晨,满脸的不屑。

  显然,他也不认为这沓纸就可以证明叶晨的身份。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叶晨身上,想到等叶晨再次提出来别的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信息。

  然而,叶晨一直沉默不语,但看其眼神不像是提供不出证据,反而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我可以提供证明。

  声音的响起,吸引了一众人的目光。

  经理见到来人之后双眼放光,就好像见到了救命的人一般。

  ;先生啊!您可得说说理啊!他们现在砸掉店里的所有的东西了,要他们赔偿,让他们赔的倾家荡产。

  经理指责着叶晨他们,既然已经走到了对立面,他也不怕得罪狠了叶晨这群人了。

  ;滚。来人一声冷哼,吓的经理不自主的退了一步。

  ;这里的所有东西现在都是属于叶先生的,这里怎么处理,都是叶先生说得算。

  ;相反,您让叶先生的这家店蒙受了损失,一切的损失都要由你一人负责。

  ;其次,总公司将你这几年做过的所有事情的证据都交给了我。不要以为你做的很隐蔽,一切都在总公司的眼中,你的所作所为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来人厉声呵斥,眼中充斥着对经理的失望。

  ;我本来以为可以扶持一下你的,但是你真的太让我失望了,从今以后你与我之间没有任何的朋友关系。

  来人的话让经理面色连连苍白,每后退一步苍白了几分,最后更是撞在了玻璃墙上坐在了地上。

  ;这位先生,您说您能证明,但是我们还是无法相信您能够做到这点,还希望先生能够提供给我们证明,证明您有资格证明这家店是属于叶先生的。

  小队长的一番话似是给经理了一线希望,他希望来人没有带任何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这样他还有机会做一系列的后续准备。

  然而,让他失望的是,来人拿出了自己的证件。

  ;警官先生,我是齐华汽车销售店荆州分店的总负责人,负责齐华汽车销售店在荆州的所有分店的业务。我叫做魏元卿,我在我们齐华汽车销售店的工号为零三五。

  随着魏元卿拿出了自己的证件,小队长在看了一番之后便可以确信眼前的中年男子的身份是不容置疑的。

  他所说的自己的身份都是可查的,对于他们来说是比普通人还要容易查到这些信息。

  如果对方说谎,他们完全可以第一时间抓人的,因为妨碍了他们执行公务。

  所以,小队长相信了眼前中年男子的话。

  ;那既然这家店属于叶先生,叶先生打砸自己的东西便不属于违法的范畴了,我们也就无权插手这件事了。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