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我去你大爷的
;嗯,没错,我用你教的心法练习了没多久,就能够感知到体内的元气,又练了几日,就能够把内元之力引入丹田,看它们在丹田内凝成漩涡一样的形状,昨日我再练的时候,就可以把丹田里面的内元之力凝成一颗内丹了!
红烛一说起修炼的事情,就兴奋得停不下来。
容羽衣喜出望外:;红烛,你行呀,进步如此神速,不久就可以成为一名武者了!
;真的吗?
红烛高兴得两只眼睛都在放光:;我也能做武者?
;不止武者,以你的悟性再加上你的勤奋,你应该很快就能进阶成为一名大武师,不过,大武师的实力从低到高又分为九重,每一重都需要你付出加倍的努力才能进阶!
;嗯嗯,姑娘放心,我一定勤加苦练,早日变得强大起来!
;那就好!有这股劲儿就是好的!
容羽衣又问了她一些关于修炼细节,决定今天晚上回来就教她一些基础的攻防之术。
拾秋和梅朵在外间已经把早饭准备好了,见她从里屋出来,齐齐见礼:;姑娘好!
;嗯!
容羽衣看了一眼丰盛的早饭,点头道:;辛苦你们了!
拾秋摇头:;不辛苦!
梅朵笑道:;能够为姑娘做事是我们的福分,我们一点儿也不觉得辛苦!
容羽衣在餐桌前面坐了下来:;一起吃吧!
;不不,我们都好不饿,姑娘你先吃吧!
梅朵和拾秋,懂事的退后了几步,不打扰她吃饭。
容羽衣知道她们拘谨,也就没有再勉强她们。
她吃了几口,突然想起一件事情。
;梅朵,你去落霞居走一趟,看看赢庆昨夜回来了没有!
;好的!
梅朵很快就走了。
容羽衣早饭吃完的时候,梅朵回来了。
;姑娘,落霞居没人!
;没人?
;是的,我特地去赢庆公子的房间看过,被褥整齐,不像是昨晚睡过的样子!
;好,我知道了!
容羽衣换上朝服,在红烛的陪同下,坐马车往皇城方向而去。
街上很热闹,人们都开始为一天的生计忙碌起来。
容羽衣还是有些不放心赢庆,便让车夫绕道去了昨晚那家成衣铺子。
昨晚那名伙计正在一边擦灰一边打呵欠,感觉到有人进来,连忙回头,看到容羽衣的时候,楞了一下。
容羽衣秀发挽起,只简单插了一根骨簪,又穿着朝服,明明是男子装扮,却又清丽脱俗比女子还要明艳夺目。
那伙计一时是知道应该称呼她为公子好,还是小姐好。
容羽衣开门见山,直接道:;昨晚到你店里做新衣的那位赢公子呢?你可知道他后来去了哪里?
伙计一脸茫然:;赢公子?
容羽衣道:;就是长得很矮的那个!
;哦哦,我记起来了,你说的是那个侏儒对不对?
;他的新衣做好了没有?他后来去哪了?
;他呀,他的新衣做好后,就跟一位气度不凡的公子走了!
;气度不凡的公子?
容羽衣秀眉微蹙:;小哥,还请你说得再仔细些,那位气度不凡的公子长什么样?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可有什么比较明显的特征?
说话间,她将一锭银子塞到店伙计的手里。
店伙计大喜,把昨晚看到的情况,点点滴滴,都告诉了容羽衣。
容羽衣听完,心里已经猜到了七八分。
她又问:;那位公子,可是姓金?
伙计道:;不不,我听他自己介绍说是姓柳!
;姓柳?
姓柳就对了!
金承勋,化名柳承勋了嘛。
容羽衣又问:;他身边那个穿红衣服的婢女,可是叫桃夭?
;是的是的,就是叫桃夭!
;多谢!
容羽衣从成衣店出来,脸色阴沉了几分。
该死!
金承勋和桃夭居然盯上赢庆了!
他们一定是看东启国现如今的局势动荡不定,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靠近哪位皇子,所以干脆把东启国的事情缓一缓,去打南耀质子的主意了。
赢庆在龙山学院的炼器房里面近乎封闭的生活了十年,对人对事缺乏最基本的辨别能力,只怕金承勋稍稍一鼓动,一挑唆,他就会做出不可理喻的事情来。
容羽衣越想越生气!
金承勋这个亡国皇子,如同一只讨厌的跳蚤,一会儿在这个皇子身上趴着吸几口血,一会儿又跳去另外一个皇子的身上吸几口血,看上去无关痛痒,可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就能够掀起一场腥风血雨来。
还有那个桃夭!!
这段时间,容羽衣几乎每隔两三天,都会让人把蚁丹的解药送到东郊的潜龙塘给她,就算那日出发去蜉蝣森林,她也特地安排了人给她送解药过去。
她一定是太久没有尝到万蚁噬骨的痛苦了,才会怂恿金承勋去接近赢庆。
容羽衣心绪繁复,一双秀气的眉毛拧得死死的。
红烛见她心情不好,体贴的将一只软垫塞在她的身后,让她可以靠得更加舒服一点儿。
容羽衣摆了摆手:;我没事儿!
红烛道:;那个赢庆……
话还没有说完,车帘外面突然传来此起彼伏的声音:;大爷!赢大爷,赏两个呗!
容羽衣心里咯噔一下,连忙撩开车帘。
果然,是赢庆!
赢庆的身上穿着泥金色银纹缎衣,脸颊绯红,跌跌撞撞,好几次险些摔倒。
而他的身后,跟着一群以跛脚少年为首的乞丐。
那些乞丐全都伸着脏兮兮的手,紧紧跟着他:;赢大爷,可怜可怜我们吧,我们都好几天没有吃饭了!
赢庆虽然宿醉未醒,却也认得为首那跛脚少年乞丐。
他抬手,将伸到面前的少年乞丐的脏手一把拍开,怒声道:;滚滚滚!老子昨儿不是才赏了你们二十两吗?这么快就用完了?
跛脚少年被他的态度激怒:;我去你大爷的!你个丑八怪侏儒,哥几个向你讨钱是看得起你,你他妈还不识抬举了?
骂完,抬脚就往赢庆的身上踹。
赢庆本就比他们矮上许多,一晚上的酒色,已经掏空了他的身体,此时手脚虚软,头脑昏沉,被乞丐一踹便摔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