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希望
煎堆,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已有记载:"广州之俗,以烈火爆开糯谷,名曰爆谷,为煎堆心馅。煎堆者,以糯粉为大小圆,入油煎之,以祭祀祖先及馈亲友者也。"
《羊城竹枝词》也有"珠盒描金红络索,馈年呼婢送煎堆"之句。
故而煎堆能作为年宵礼品,也有部分地方端午节吃煎堆的习俗,如今中秋已过,新年却还早,吃煎堆有点不符合习礼。
但梁十七不太管这些,她想吃便做,管他什么习俗。
众人还在惊讶大煎堆的‘大’和‘圆’,连上手都不敢摸,梁十七就直接一筷子把圆球给扎得七零八碎,捏起一块碎片放嘴里嚼,边吃边点头:“还行,够酥脆。”
刘承福等人张着嘴,一脸肉痛,心说:您动手前好歹也吱一声,让他们先瞧个过瘾,这突如其来的一下,他们吓得差点就扑上去了。
“愣着做什么,尝尝?”梁十七大方把煎堆分给他们,完全没有理解刘承福等人此刻惋惜的心情。
墨汐是第一个伸手去拿的,翻来覆去地看,惊奇道:“居然这么薄还没有破,炸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软的,没想到挺脆。”
说着,她咬了一口,甜甜的滋味绽放在舌.尖,炸过的芝麻香的不可思议,能把她肚里的馋虫给勾出来,要说饼,煎堆的口感明显比煎饼更脆更薄,和外酥里糯的麻球也不同,更像是一种可口的小吃点心。
墨汐吃了一块又一块,有点停不下来,尤其是嚼着的时候嘴里会发出咔嚓咔嚓清脆的声响,好玩又好吃。
其余厨子尝过后也纷纷点头,梁十七的手艺向来没话说,他们也从不怀疑,但是这个煎堆的食材做法简单,除了做法新奇外,他们无法想象梁十七能把糯米粉加糖的东西做多好吃。
直到入嘴的这一刻,他们才明白,什么叫高人。
厨房里十来个人,一个大煎堆压根不够分的,刘承福他们几个是吃的畅快,可怜后面林府的厨子连颗芝麻都没能捡到,只能踮起脚尖看着他们你一块我一块咽口水。
墨汐也没吃够,摇着梁十七的手臂让她再做一个。
梁十七被晃得满脸无奈,很想问墨汐一句:您还记得咱们是情敌不?
要是墨汐知晓梁十七的想法,估计想也不想就会说:要什么情敌,情敌能给她做好吃的饭吗?不能!
再加上这段日子的相处,她也算是看透了杨鸿云这个人,除了梁十七,估计其他女子都没法走进他心里去,以前杨鸿云孤身,她还能给自己找理由,愿意等待,如今他成了亲,有了家室,她再往上贴就实在太不要脸了。
适可而止的道理墨汐还是懂的。
不然,依杨鸿云的狠绝,恐怕他们真的连朋友都会做不成。
再一个,梁十七也没有她想象中那般差,厨艺好、相貌好,做人也知情识趣,除了出身差点儿,其他都足以跟杨鸿云相配。
面对这样的‘情敌’,饶是墨汐也没法挑剔出个一二三来。
所以这样想想还是放弃,她年芳十八,有的是大好年华,就不信找不出比杨鸿云更好的。
既然要做大煎堆,梁十七想了想,索性把崔桓韩洛等人的份都给算上,又炸了两个大圆球,让丫鬟们给他们送去。
做还不能只梁十七一个人做,刘承福等人也得学着上手。
用梁十七的话来说就是:“我都演示了三遍,你们还没看明白?”
刘承福一行人敢摇头么,那铁定不敢。
往常梁十七只做一遍就直接丢给他们自己研究,今天可是同一道菜做了三遍,如果这都敢说不会,改明儿还是打包回客栈切萝卜丝去,也甭参加什么厨艺大会了。
林府的厨子对梁十七的严苛感到心惊,这年头学厨都是这样学的?
不管林府厨子如何惊讶,刘承福四人已经在揉面团了。
林府厨子一想,梁十七也没说不让他们学,他们互相对视一眼,也纷纷去取糯米粉。有这么一位现成的顶级大厨在,他们要是没能抓住机会学一两招,那他们未免也太没眼力见。
这黄金大煎堆,看梁十七做的时候可简单,一滚一压,球就呼啦啦膨胀起来了,等他们自个儿上手的时候,就晓得其中的技巧有多困难。
力道太重会黏铲子上,力道太轻没法成形,筷子使不灵活很容易戳破……
零零碎碎的毛病一大堆,十来个人忙活了半天也没能让球膨起来,反倒是做出一盘子奇形怪状的麻球。
“既是做了就不能浪费,糯米粉的钱我出,吃得你们自个儿吃,一个都不许剩下,听见没。”梁十七用筷子敲敲满满当当的盘子。
刘承福一行人瞥了眼盘子,顿时五官皱成苦瓜脸,闷闷道:“听见了。”
这一盘吃下去,他们晚膳也甭吃了。
梁十七拍掉手上沾上的芝麻粒,慢条斯理擦干净指尖,又说了一句:“我这两天还在愁客来轩推什么新菜品,正好,就黄金大煎堆了,你们趁百人厨艺大会的两天里把技巧练熟,等结束回了客栈,可以直接上菜谱。”
刘承福四人一听,脸皱得更苦了。
两天时间,貌似有点难度。
等梁十七和墨汐走后,林府的厨子凑过来问:“两天,行不行啊?”
刘承福叹了口气:“夫人发话,不行也得行。”
“啊?那她未免也太霸道了些,学做菜总得讲究个循序渐进,逼着你们学那哪成,两天一道菜,御厨也没这种学法。”
“啧,别瞎说,夫人是为我们好,教会徒弟饿死师父,你们有师父逼你们学做菜么?怕你们学太多倒是真的,你们是没见过夫人的本事,两天学一道菜算什么,客栈最急迫的时候,我们一天学一道都试过。”
“诶别废话了,赶紧练,待会还得做晚膳。”
林府的厨子:“……”这么一说,突然就有点羡慕。
梁十七和墨汐吃了下午茶,杨鸿云便踏着晚霞回来了,见墨汐在他们屋里,他也没说什么,当着她的面递给了梁十七一串手链。
“赵氏送来的,之前你一直说找不到,约莫就是她给偷了去。”
梁十七有些恍神,想起来杨鸿云所说的找不到是指她还没穿来的时候,她郑重的想把手串收起来,不料,墨汐忽然伸手夺了过去,神色有些激动道:“这手串你哪来的?”
梁十七愣了下,皱眉:“好像是梁尤新给我的……唔,又好像是我娘的遗物?”
原主有些记忆并不是那么清晰,她要想起来得废上一番工夫。
墨汐没有催促,只是眼睛死死盯着那条手串。
手串一共二十一颗珠子,若按佛教说法,二十一代表的是原本有的十地与十波罗密以及佛果,这其实是一串玉佛珠。
梁家做玉石生意,有玉佛珠无可厚非,专门兜售给有钱人家的姑婆礼佛念经用,但梁家是怎么回事?
据梁十七的母亲所说,梁家祖上是御厨出身,后来家中横遭变故才金盆洗手退居到江南一带,改当教书先生,收点佃租过日子。
梁十七绞尽脑汁回忆,也没能想起来祖上有哪个人是吃斋念佛的,梁家人大多不长寿,活得岁数最长的应该是她母亲的姥姥,八十岁后才驾鹤西去……
“我想起来了。”梁十七一拍手,“这串佛珠是我娘亲的姥姥留给她的,连同我脖子上这块玉佩都是我娘的嫁妆,我娘在世前,姚秀慧曾拿去戴过,我便一直以为是她的东西,直到我出嫁那天梁尤新把它塞进我妆奁里,我才知晓原来这是我娘的嫁妆之一。”
这串佛珠的玉质同玉佩一样,看着都挺劣质。
原主好歹是梁尤新的女儿,在梁家耳濡目染,也学过一点辨别翡翠玉石的技巧,她对这两样东西瞧不上眼,不是当了就是丢了。
梁十七想起这些记忆的时候,心里也很无奈。
墨汐一听是梁十七亲娘的遗物,顿时有些欲言又止,她手里紧紧捏着那串珠子,咬唇,眼里闪烁着明灭不定的光芒。
梁十七察觉出了她的纠结,想到她方才激动的模样,脑海中灵光一闪,踟蹰着问道:“这……该不会是就是你要找的那个……星月卵?”
不会这么巧。
梁十七心里干笑。
不想,墨汐还真点头了,虽然幅度很小,但是杨鸿云和梁十七都瞧得真切,两人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这叫什么?
他们寻寻觅觅,翻遍整个大周也未能寻到的星月卵,居然就在眼前?
要是赵氏没有把手串送还给杨鸿云,他们怕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这暗纹斑驳的手串竟然藏着星月卵。
只能说,崔桓命不该绝。
“不过,你怎么就确定这一定就是星月卵?”杨鸿云问。
墨汐抿嘴,直言道:“我不敢确定,但是它和苗疆古籍中所写十分相似,比我找到的任何一颗珠子都要接近星月卵的模样,所以,梁十七,你能否把手串直接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