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与女神姐姐们的荒岛求生

报错
关灯
护眼
第283章 暂住之所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也就敢想想而已,面红耳赤的杨玉茹头都要埋沟里了。

  于是赶忙改口:;这鞋穿着舒服,我更愿意穿。

  程云脸上的疑惑顿消,原来是说这个啊?

  于是有几分得意:;纯天然制品,当然不会差了。

  可刚说完就给自己揽了活,林乐乐立即跳了起来。

  ;我也要我也要,我的鞋子都破洞了好吧?哥你偏心!

  说着还把脚抬起来,让程云看清楚她调皮的脚拇指。

  ;呃,好吧,那咱们就在这山谷里暂时住下好了。

  程云只能点头,厚此薄彼的话,林乐乐肯定又要耍赖。

  此时的他们已经来到开阔的山谷之中,和程云估计的一样,有一条河流进海里。

  但预估错误的是没有人烟。

  之前程云也观察过的,海面上没有任何船只,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才来到这里。

  既然海边找不到人烟,之前也没发现有人活动的痕迹,那就只能登山穿林了。

  已经上岸,不管怎么说都比在海上飘着的强。

  暂时住下并不是不走,休息两天,看看能不能找到失散的岳姗等人,然后就要离开海边寻找新的出路。

  只要是陆地就好,总能找到人的。

  基于这些原因,营地什么的就都省了,反正要走,找个能遮风挡雨的山洞暂时住下。

  山谷算是比较开阔的,但都是沙地,稀疏的长着一些荒草,说明海水涨潮还是能倒灌进来的。

  于是程云便在山腰的位置找了个合适的地方。

  这里的山体灌木并不太多,裸在外面的石块倒是不少,风化导致的石洞也有好几个。

  程云找到的这一个不大不小,刚好够四人住下,洞口位置比较开阔,但里面不深,被风吹得非常干净。

  只要扎个灌木棚子挡着洞口就行。

  于是,在他给林乐乐做草鞋的间隙,剩下的三人就开始扎棚子。

  很简单,就是将灌木砍下抱回来,用荒草扎成篱笆状,斜着靠在洞口就行。

  只是要出点儿力气,没多久三人做完,都累的有些不想动弹。

  于是便靠在洞口看风景。

  因为河水流进海里的缘故,不远处的海水很明显的有着区别。

  靠近海岸线的这边是淡绿色,另一边却是蔚蓝的,就像有东西把!

  ;好美!

  风景如画,连林乐乐都不禁开口称道。

  但小妮子却对海水为何会是两种颜色并不清楚。

  于是便自以为是的说道:;那里肯定有个断崖,海水越深的地方,颜色就会越蓝,对吧杨姐姐?

  杨玉茹有些迷惑的样子,她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赞同。

  说对吧,好像也没什么错,按常理来说,靠外的海水确实是要比岸边的深。

  可同一片海域泾渭分明,只是深浅不同,并不能形成眼前这种景致。

  说不对,又怕打击小姑娘的积极性。

  正犹豫,程云开口了。

  ;除了深以外,海水和河水的密度不同才是主要原因。两种水在相汇初期并未相容,河水的密度要比海水轻,这就是物理!

  程云将手里已经做好的草鞋递给林乐乐,兄妹俩同时开口:;要好好读书!

  这下连杰克都有些忍俊不住的莞尔笑了。

  一个苦口婆心,另一个浑不在意,兄妹俩经常上演这样的戏码。

  然后就会以程云拉下脸终结。

  ;我去找点儿吃的!

  程云没好气的拿了刀就走,但却没去海边。

  他这辈子吃过的海鲜加起来,都没有这几天的多,早就想吃点儿别的打打牙祭了。

  夜里听到过狼嚎声,说明山里的猎物肯定少不了的。

  现在的他宁肯吃老鼠,也不想再吃鱼虾螃蟹之类的东西了。

  就像野狼一样,也想搞点儿肉磨磨快要松动的牙齿。

  ;我也要去!林乐乐跳了起来,却见程云突然加速冲上了山梁。

  像是一只急于猎食的豹子一样矫健。

  只能作罢,气苦的跺脚抱怨:;我也能帮忙的好吧?也不想想在蛇岛是谁救了他,看不起谁啊?

  杨玉茹只能笑着相劝,她算是看出来了,程云最怕这个顽皮的妹妹。

  以后也一定是个妻管严……

  可惜不知道有没有那个福分?

  一闲下来就胡思乱想,不是什么好事。

  难道真的像岳姗所说,到了想男人的年纪?

  感觉脸上发烫,杨玉茹便拉着林乐乐去捡枯枝。

  程云出马一个顶俩,打回来猎物肯定需要烧烤,还是准备一下的好。

  要是知道杨玉茹这般盲目相信自己,程云就是拼死也要干翻面前的野牛。

  可看看那两只长长的牛角,再看看手里的军刀……

  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这野牛不知道怎么长的,头上的角足有半米多,弯弯的像极了斩马刀的样子。

  要是被挑一下,估计小命就得交代在这里的说。

  四个人也吃不完,拿回去还费力,左思右想,程云还是慢慢的撤到了树林里去。

  然后就看见了一只豪猪。

  别看它名字里有个猪字,其实这家伙一点儿都不像猪,倒是和刺猬有些相似。

  黑白相间的皮毛,背上有着长长的尖刺,一直联到尾端。

  看着吓人,但其实豪猪是个很胆小的家伙,遇到危险就会把自己蜷缩成团,利用背上的尖刺来吓走猎食者。

  很明显,这对程云没用,蜷缩成团不知道逃跑,简直就是送上门的美味。

  手下!

  程云也没立刻杀死,而是将豪猪捆起来提着。

  一只可不够吃,还得找点儿别的。

  于是继续往山顶方向攀登,没多久就看见了一块紫薯。

  也不知道是被什么兽类刨出来的,直接露在地表,紫艳艳的一大块很是显眼。

  有荤有素,晚餐可以饱食一顿了。

  看看天色,程云便准备往回走。

  刚落脚,咔嚓一声脆响。

  程云脸色数遍,因为这不是踩到什么动物的骨头。

  而是,人的尸骨!

  他有过这样的经历,才会熟悉这种声音。

  就像是有股电流,从脚底板直接冲到了头顶一样。

  缓缓抬起脚,程云的脸色越发难看。

  因为脚下的腓骨,很明显是小孩子的。

  不会超过八岁,和成年之后的有着天壤之别。

  一个孩子死在了这里,还是被野狼袭击之后叼过来的?

  脑海里掀起风暴,程云慢慢蹲了下了。

  瞳孔猛的扩展到了极致。

  因为面前的树丛里,四下散乱的白骨。

  全都是孩子的!

  足有几十具,甚至更多!

  即便是心志坚毅如他,此刻也不禁有些毛骨悚然。

  这么多的孩子,肯定不会是野狼所为。

  可为什么被丢弃于此,为什么会尸骨如山?

  不自觉的,程云拽紧了双拳。

  丧尽天良!

  对孩子如此不人道,若是故意为之,一定不能轻饶!

  终于找到了人类活动的踪迹,心里却毫无喜悦之情。

  此刻的程云眼中,只剩下无尽的杀意。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