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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杀手有点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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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食人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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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天之后。

  夜,繁星无数,点点吊坠在乌干果海域,如同灯笼鱼游跃期间。

  呜呼

  呜呼

  阵阵海浪声,此起彼落,海浪声里暗然裹着清凉的夜风。

  夜风吹过一艘小船,小船上有两个高大威猛的男人,一前一后,使得窄窄的硬木船吃水更深,也因此更稳。

  “喂喂喂,伙计,是不是该你来摇一下。”

  是一位看起来有些肥硕的男人,仿佛,这个男人在跟另一位男人在说话。

  很遗憾,这个男人的说话对象,并没有回复他,于是,这位肥硕如土豆的男人,带着罢工似的性质,把船桨扔在一边,径直地坐在船尾。

  肥肥的男人一动,船跟着一摇。

  船随着惯性前行了一会儿,因为没有动力,渐渐停了下来。

  “拉尔夫斯,你的船停下来了。”

  这个坐在船中的男人,正是康斯旦丁。

  而肥硕如土豆的男人,就是无耻之徒,拉尔夫斯。

  船的静止,把康斯旦丁从思考中拉扯回来。

  这次的海外任务是暗杀一位老男人,一位黑种人,名字是丹奴让。

  丹奴让就是班奈让的继承人,同样是一位杀手,顶级的杀手。

  关于班奈让,康斯旦丁有一些记忆。

  班奈让就是著名的反抗杀手组织的杀手。

  班奈让最大的创举,便是策反了一个海外之国,然后举一国之力,不断地暗杀杀手组织的海外杀手。

  让康斯旦丁不止思索的,不是丹奴让所处的位置是多么如同铜墙铁壁一样的乌干果岛,而是年迈的丹奴让究竟有什么独特之处,这次任务成了sss级任务。

  这是最危险的任务,也意味着最危险的人物。

  丹奴让,不会是面貌那样苍老,不堪一击,恰恰相反,如同一头暮年的狮子,武威依旧如故。

  除了神父给康斯旦丁看过的相片,还有拉尔夫斯简单的情报之外,丹奴让还是一个被黑幕遮盖住下的铁笼里的野兽。

  至于是什么野兽,康斯旦丁正在企图通过一些蛛丝马迹般的线索,推演一二点,就被拉尔夫斯打断。

  事到如今,只能走过去,解开黑幕,才能知道,是什么野兽。

  “狗娘养的康斯旦丁,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它成了我的船。”

  拉尔夫斯咆哮着,像一头发怒的野猪,哄哄。

  旋即,拉尔夫斯又换了一个比较温和的腔调,像长辈对后辈的真诚告诫一样:

  “伙计,别耍心眼了,会疼的。”

  拉尔夫斯说着,站了起来。

  船立刻跟着剧烈地摇晃,好像,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慢慢地,拉尔夫斯向康斯旦丁走去。

  船向前头倾斜。

  “拉尔夫斯,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安安分分地当好一位水手,做好水手该做的事。”

  康斯旦丁不为拉尔夫斯的言语所动,借着星光,把装备都一一检查。

  “去他的水手,伙计,我是拉尔夫斯,拉尔夫斯多利多。”

  拉尔夫斯不满地辩解。

  “咔嚓!”

  康斯旦丁毫不在意拉尔夫斯的感受,自顾自地把手枪装好,顺便对着拉尔夫斯的额头。

  顿时,脾气暴躁的拉尔夫斯变得跟绵羊一样温顺,跟好孩子一样懂事,举起双手,忙不迭地说道:

  “好的,好的,伙计。”

  “别冲动!”

  “别冲动!”

  “冲动是恶魔,恶魔。”

  “别冲动,伙计。”

  “这就去,这就去。”

  “我是一个好水手,伙计。”

  康斯旦丁望着恬不知耻的拉尔夫斯,挥了挥一下手枪,再指着木桨。

  显而易见,叫拉尔夫斯回去自己的位置。

  紧着,拉尔夫斯连忙点头:

  “我知道,我知道,伙计。”

  说着,拉尔夫斯悻悻地转过头回到船尾,坐下来后,骂骂咧咧几句,才不情不愿地取起木桨。

  拉尔夫斯一面骂着无关痛痒的话,一面极其不情愿地摇木桨。

  康斯旦丁与拉尔夫斯就是这么相处,拉尔夫斯大大咧咧,爆出口,正如拉尔夫斯大口吃肉喝酒一样。

  康斯旦丁则是冰冷而高高在上的橡树。

  也只有康斯旦丁这样冷淡的人,才能与拉尔夫斯和平相处。

  在拉尔夫斯回到船尾后,康斯旦丁才把手枪归于原位,第二件,便是圣地哥亚匕首,白色透明液体与一些常备的药。

  这次是乌干果岛,而乌干果岛是一个靠近赤道,热带雨林的岛屿,康斯旦丁不得不置备一些驱蚊止痒,去热止痛之类的药品。

  没有意外,装备,一切正常。

  这时,康斯旦丁才从口袋中取出一份拉尔夫斯给的地图。

  地图上有一条小路,通往丹奴让所在的食人族部落。

  丹奴让就在乌干果岛的中部,这有些让人头疼。

  不仅路程远,还有热带雨林的高温高湿,除此之外,热带毒蛇,蝎子,黑寡妇,死人红蚂蚁……数不胜数的热带雨林杀手,疯狂的猎食者。

  这些都是威胁,都是死神的镰刀。

  如果是寻常的杀手,仅仅走到丹奴让所在之处,都已经是了不起的事。

  如果要击杀,又是另一回事,玄之又玄。

  骨碌。

  骨碌。

  木桨在海水里唱出歌谣,船在歌谣里,渐渐地靠近乌干果岛。

  乌干果岛,在星光里,显得暗绿暗绿,如同祖母绿。

  这么美丽动人的夜晚,这么迷人的夜风,是一个值得花一个多小时来散步,在沙滩上。

  很遗憾,今晚,康斯旦丁不能这么做,他不得不做出破煞风景的事情。

  至于为什么要费尽力气地摇船过来,乌干果岛不通航。

  乌干果岛是一个封闭式的岛屿,上面有许许多多个食人族部落,而丹奴让就在一个食人族部落之中。

  食人族不可谓是丹奴让的长刀利箭。

  白天,任何外面的人一旦靠近,或者登陆乌干果岛,一不小心暴露,被食人族发现,一定会遭受来自食人族的攻击。

  这攻击不是你死即我亡。

  而且,一旦落在食人族的手里,下场不堪想象。

  食人族的残忍,如同鲨鱼的凶残一样,遐迩闻名。

  即使在夜晚,也很难保证不被发现。

  如果被发现,那么事情就会变得棘手。

  现在,远远而望,似乎没有食人族的影子,但谁又能肯定没有呢?

  不知过了多久,船终于在沙滩上停止运行。

  拉尔夫斯坐在船上,连连大叫“累透了,真他的混蛋”之类粗言粗语。

  康斯旦丁从船上跳下来后,望了一下拉尔夫斯,便向岛屿的中部走去。

  “喂,伙计,祝你好运!”

  “我爱你,伙计,上帝会保佑你的,亲爱的。”

  拉尔夫斯反应过来,朝着康斯旦丁大喊,完全不在意,会不会引来食人族。

  没多久,康斯旦丁已经不见影子。

  拉尔夫斯休息一个小时后,又摇着船,原路返回。

  一个星期后,拉尔夫斯会在这里接康斯旦丁,如果康斯旦丁没有来,或者等了数日后,还是没有来,拉尔夫斯只能回去。

  一旦见了神父,就知道,康斯旦丁是不是还活着。

  窸窸窣窣。

  某一处,一个人影隐没在潮湿的巨大的叶子之下。

  他侧耳倾听。

  似乎,有人来了。

  窸窸窣窣。

  越来越近。

  越近越快。

  越快越清晰。

  嗯?

  有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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