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是他吗?
“薇薇,谢谢你,谢谢你愿意来参加我和小君的婚礼!”
凌一笑紧紧的抱着我,喜出望外。
“哥,这些年,对不起。”
我抬手擦了擦眼泪,笑出了声,“你看,这大喜的日子,我们哭什么哭。”
“哥,你今天真帅!”
我从他的怀里出来,仔细的端详着他今天的打扮,唇角扬的高高的。
“薇薇!”
叶君拎着婚纱,自凌一笑身后喊了我一声,快步便朝着我们这边跑了过来。
眸光微颤,我抬眸看向那个曾与我共存亡过很多次的女人,看着她头戴着白纱,穿着婚纱的娇艳模样,我眼泪不由就变得汹涌起来,止也止不住。
真好,我爱的女人终于要嫁给一个我肯定的男人了。
朝着叶君小跑过去,我张开双臂,紧紧的就抱住了她。
踮起脚尖,我在她的额头上用力的亲了一口,声音有些颤抖道,“亲爱的,你真美!”
“薇薇,你终于愿意见我和一笑了,你知不知道,这些年,我们有多想念你。”
叶君用力的抱住我,一向不爱哭的她这一刻也忍不住落泪。
感受着肩膀上的湿润,我道歉道,“对不起,当年我们各自有各自的执念,原谅我,一直到现在都放不下执念。”
“明天我会去美国,我要去亲自找找他。”
“薇薇,你这又是何必呢?”
凌一笑有些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他抬手,轻柔的拍了拍我的肩膀,“罢了,你终于肯踏上去美国的旅程,也算是进步。”
“薇薇,以后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今天我们不说这样沉重的话题了。”
叶君抬手摸了摸我的脸,又笑又哭。
点点头,我哽咽道,“好,今天是大喜的日子,能够见证你们的婚礼,是我这五年来最开心的事情。”
“凌爷,吉时马上就到了,您和新娘子赶紧准备一下。”
“好,薇薇,你在这里等一下。”
凌一笑点点头,拉着叶君朝着教堂后方走去。
看着他们相携而行的背影,我笑了笑,在教堂里找了一个位置,坐下。
坐下没多久,就见苏靳琛也走了进来。
他深深的看了我一眼,终是选择了一个离我较远的位置坐了下来。
心里稍稍一暖,我偷偷抹了抹眼泪,心里对苏靳琛充满了感激。
一直到现在,他都是这般包容我,顺着我。
这辈子,我欠的第一个男人是张正宇,后来我用五百万的债务还清了。
第二个男人是苏年华,沈瑶用她的错误行为彻底了结了我和苏年华之间的情分。
第三个男人是苏靳琛,我哪怕豁出去这条命,也还不清欠的他的情债。
收回看着他的视线,我听着耳边奏响的婚礼进行曲交响乐,眸光颤了颤,侧眸便朝着教堂的门口看去。
大门翩然敞开,无数束温暖的阳光自门外投射进来,将由凌天成携着的叶君包裹在其中。
叶君从小就是孤儿,谭青从很早以前就收养了她,将她送进了组织。
一直以来,她都将谭青视为自己的主子,后来谭青把她交给了我。
现在,凌家将她视为己出,由她未来的公公作为她的爸爸,将她交在凌一笑的手上。
看着举着捧花,一步一步朝着教堂的尽头走来的叶君,我凝视着她脸上的温柔笑容,恍然间,都险些将她曾经冷艳的形象忘掉。
曾经的叶君是那样一个冷傲的女人,她杀戈果断,雷厉风行,从来不将男人放在眼里。
哪怕是在美国的那五年里,我曾见证了无数的外国人对她示爱,她都从未动容过,总是那副不近人情的冷漠模样。
可是现在,她浑身透着柔和的气息,脸上挂着温柔的笑意,就连那双一向充满了冷酷的双眸里都盈满了肉眼可见的深情蜜意。
曾有人告诉我,爱情可以柔软了一个人身上的刺,将其感染成一个多愁善感的敏感动物。
易喜易怒,易感动又易不满。
这一刻,我亲眼在叶君的身上看到了验证。
再强大冷漠的女人,只要遇上那个对的他,总会流露出她柔情似水的小女人模样。
真好,叶君她,真的很爱凌一笑。
视线顺着叶君迈动的步子朝着教堂的尽头看去,我望着站在神父前紧张的握着手的凌一笑,看着他盯着叶君双眸发光的深情模样,不由就扬唇笑了起来。
由爱生恨,却也由爱消恨。
温启明与叶君的过往,终是在他们的爱情里烟消云散。
看着他们双手交握,在神父的祝福里拥吻的模样,我抬手,随着众人鼓起了掌声。
人生很短,能够看到这些我爱的人们都幸福,就是我最开心的事情。
侧眸,我看了苏靳琛一眼,见他双眸艳羡的盯着叶君和凌一笑看的模样,我心头微动,透出一丝轻松。
希望我的决定是对的,也希望有朝一日,我能够亲眼见证苏靳琛的幸福。
婚礼仪式过后,便是晚宴。
晚宴是在蓝海大酒店里举办的,看着凌天成和温冬梅心疼叶君的模样,我心里越发开心。
叶君和凌一笑跟我敬酒时,我想到我和陆擎苍在那个小岛上的婚礼,我眼眶微红,不免多喝了好几杯。
往日的记忆还那般清晰,我与他在树屋里的抵死缠绵还那般的历历在目。
仰头,我将杯中的白酒一饮而尽,呵呵笑出声。
“百年好合!早生贵子!一定要长长久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举着酒杯,红着眼睛高呼了一声,“一定要白头偕老!”
白头偕老,一定要白头偕老。
白头偕老……
跌坐在椅子上,我不断的喃喃着这四个字,拿出手机,我翻了翻今天去美国的航班。
将机票改签到今天,我站起身,摇摇晃晃的往酒店门外走。
陆擎苍,你别想躲了,今天,今天我就要去找你,我看你往哪儿逃!
五年了,我虽然坚信他没有死,他会回来,我却始终都没有勇气去美国找他。
我害怕,我害怕自己去了美国找不到他,也害怕自己去美国找到一具尸体。
所以我一边逃避着,一边等待着,矛盾而又可怜。
现在我不躲了,我要主动出击,我要去找他!我一定要找到他!
跟凌一笑和叶君打了声招呼,我拜托他们帮我照顾好三个孩子,直接在秦长安的搀扶下往车里走去。
苏靳琛跟在我的身后,一直到我上了车,他都久久没有离去,一直站在教堂前盯着我看。
透过后视镜,我看着渐渐离我们很远的苏靳琛,我擦了擦眼泪,有些含糊不清的跟秦长安道,“帮我买醒酒药,回家,收拾行李,陪我去美国!”
“是。”
秦长安看了我一眼,应了一声,迅速的将车开了出去。
喝了醒酒药,我的精神状态稍稍好了一些,我收拾好东西,将我和陆擎苍的婚纱照撞在行李箱里,换了衣服,给三个孩子留下一段视频,便抬步走了出去。
李嫂和陆忠才将我送出来,满眼担忧的看着我。
陆忠才道,“夫人,让我陪你去吧,你的身边需要有人保护着。”
摇了摇头,我抬手拍了拍陆忠才的肩膀,“照顾好三个孩子,他们比我更需要有人保护。”
“我有长安在,没事的,很快,很快我就会回来。”
我朝着他们笑了笑,转身便上了车。
“夫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们等着你回来!”
李嫂跟着我的车跑了一小截路,低喊了一声。
望着他们望着我的担忧眼神,我朝着他们摆了摆手,努力的笑了笑。
上了飞机,我坐在座位上,心里突然就充满了莫名的心安。
感受着缓缓起飞的飞机,我看着窗外渐渐厚重的云层,想到我曾经在美国生活过五年的过往,突然就觉得人生特别的戏剧化。
或许陆擎苍是觉得我当年离他而去,在美国待了五年亏欠他了吧,他觉得心里委屈,所以也躲着我在美国待了五年。
缓缓闭上眼睛,我听着耳边的嗡嗡声,握紧了拳头。
不论你躲在天涯海角的哪个角落里,我都会找到你。
在飞机上睡了一觉,到了的时候已经是北京时间的凌晨了。
下了飞机,我有些迷糊的打了个哈欠。
秦长安将一件衣服披在我的身上,我向他道了一声谢谢,再度打了一个哈欠。
美国我毕竟待了五年,这些年又在美国有不少的生意项目,因此我对这里还算是熟悉。
N市是美国最繁华的城市,温世杰当初把老窝设在这里还真是会享受。
迷糊的向前走着,秦长安帮我拿着行李,往出口走去。
机场里人声鼎沸,乘坐这班航机的人挺多,朦胧间,我远远的就见一个高大的男人和一个娇小的女人相携着往出口走。
那个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长长的大衣显得他格外的高挑,看着他刚毅的侧脸,我心头狠狠的颤了一下,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几乎是下意识的,我拔腿就跑。
一边跑,一边就喊道,“陆擎苍!陆擎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