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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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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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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4 章

  时间匆匆而过, 转眼就到了九月份,一年一度的中秋团圆节如期而至。

  天刚蒙蒙亮, 林念初就被尿憋醒了, 长叹了一口气,她烦躁不已地睁开了眼睛,这才发现身边已经没人了。

  都放假了还起得这么早?

  真不愧是自律之星。

  七个月的孕肚很沉, 严重影响了林念初的行动, 晚上起夜的时候,程砚时常会扶她一把, 现在老公不在身边, 她只能靠自己了。

  掀开被子后, 她小心翼翼地用胳膊撑着床沿, 一点点支起了自己的身体, 同时移动双腿, 缓缓起身,坐在了床边。

  一蹬上拖鞋,她就站了起来, 挺着大肚子朝着卫生间的方向迈进。

  对于孕后期的她来说, 卫生间都快成长期根据地了, 过不了多久就要来一趟。

  解决完生理问题后, 浑身舒畅。

  她也没了困意, 上完厕所后直接洗了漱,然后回去铺了铺床, 把窗帘拉开了。

  时间刚过七点。

  卧室朝南, 东边的天际线处冒出了几缕潋滟金光, 朝霞被镶了金边。

  落地窗外的小花园不再像她刚搬来时那样荒凉,现在也是有模有样了, 花团锦簇生机勃勃,还在西南角的位置放置了一架大秋千。

  林念初又打开了玻璃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然后就离开了卧室。

  一走进客厅,就闻到了炸大虾的香味,她顺着味儿就来到了厨房。

  程砚站在热浪阵阵的油锅前,胸前挂着那条骚到不行的蓝色围裙,左手端着一个盆,右手中拿着一双炸东西专用的长筷子,手法娴熟又迅速地将裹了面糊的虾往油锅里夹。

  每一个虾团下锅,就会发出一阵滋滋啦啦的声音。

  灶台旁边的操作台上放着一个圆竹筐,底部铺了一层吸油纸,里面装满了已经炸好的东西,金光灿灿,十分诱人。

  林念初走到了程砚的身边,伸手从箩筐里捏了一根小油条出来,还专门送到正在录像的镜头前晃了晃,然后才送到嘴边咬了一口,外焦里嫩、松脆有韧劲儿,比外面卖的还好吃,于是乎她又开心地对着镜头比了个大拇指:“好吃!”

  程砚放下了已经没有虾的空盆,一边用筷子翻滚着锅里的虾,一边唉声叹气:“只夸油条,不夸我。”

  言语间,透露着做作的委屈。

  “这不是还没来得及么!”林念初赶紧给程大厨吹了个彩虹屁,“臭臭爸的厨艺天下第一!”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程砚心满意足地勾起了唇角。

  林念初又咬了一口油条,道:“今天中秋节,晚上包饺子,等会儿去超市买点肉馅和韭菜。”

  程砚:“去佰乐城吧,刚开业没几天,负一楼还有个进口超市。”

  “佰乐城离咱们家太远了,还要开车。”林念初道,“就是去买个菜,旁边的农贸市场就行,不至于去进口超市。”

  程砚:“你前几天不是说想买鞋么?”

  林念初一惊:“那我也不能去那儿买呀,什么家庭呀?”

  佰乐城位于东辅最繁华的市中心地段,是一家刚入驻东辅的大型购物商场,也可以说是奢侈品天堂,里面各种顶级大牌云集,是时尚的前沿线,金钱的挥霍地。

  程砚被他媳妇儿的语气逗笑了,然后一本正经地回道:“咱们家现在怎么说也算是个小康家庭了,在佰乐城买双鞋还是可以的。”

  林念初伸出了手,一样样地盘点以后需要花钱的地方:“生孩子要花钱,坐月子要花钱,给你闺女买婴儿车、买婴儿床、买尿不湿、奶粉、买这买那都要花钱,她费钱着呢,以后还要请阿姨呢。”

  他们没有长辈帮忙带孩子,就只能请阿姨带,坐月子要去月子中心,一个月就好几万。

  再小康的家庭,也抵不住这么烧钱。

  程砚看似是被说服了:“就算不去那儿买,去那儿转转总行吧?”

  林念初其实也有点想去看看,毕竟是新开的购物天地呢,对女人来说诱惑极大,哪怕是买不起也想去感受一下资产阶级的奢靡世界,昨天她还跟蒋艾桐约了呢,但是蒋艾桐最近比较忙,没时间逛街,她只能跟老公去了。

  犹豫了一下,林念初点了点头:“行,但咱们先说好了啊,不许乱买东西。”

  程砚点头保证:“好。”

  林念初忽然想到了什么:“佰乐城楼上有个电影院,咱们再看个电影。”

  程砚扭头瞧着她,眉头略挑:“你这是在约我?”

  林念初白了他一眼:“谁要约你了?我要约墨墨,带上你是为了让你给我们拎包。”

  程砚:“我问过了,她不去。”

  林念初一愣:“你什么时候问的?她为什么不去?”

  程砚:“昨天晚上接她放学的时候问的,她说她要在家复习,开学就要考试。”

  初三补课,程墨小同学中秋只放一天假,返校就要月考,苦逼到了极点。

  林念初满含同情地叹了口气:“哎,当学生真累,幸好我毕业了。”

  程砚:“所以你现在只能约我,赶紧下单,晚一会儿我就被抢走了。”

  林念初:“……”

  她斜眼瞧着他,语调幽幽地问:“谁要抢你呀?”

  程砚:“张俊山,林越涛,还有李圣和周震海。”

  这几个人林念初都认识,全是628的高层们,李圣是法务部部长,周震海是市场部部长,张俊山和程砚的关系最好,林越涛是程砚的小助理。

  “他们抢你干嘛?一帮大老爷们儿。”林念初一脸不解。

  程砚:“约我出去打篮球。”

  这是他们在源升小电时就留下的习惯,

  想要好好工作就必须明白劳逸结合的道理,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所以他们经常会在工作之余去打场篮球,锻炼一下身体。

  林念也知道他们经常一起打球,但还是有点无语:“大过节的还打?到底对打球有多大的执念?”

  程砚一脸傲娇:“打不打全是哥说了算,没有我的话,这局开不了,他们几个都不行。”

  林念初撇了撇嘴,嫌弃道:“瞧把你得瑟的吧。”

  程砚:“所以你要约我就快点,不然我就该被抢走了。”

  林念初双手掐腰,仰着脸说道:“要约也是你约我!”

  她刚吃完了油条,唇上沾了一层薄油,看起来红润光亮,跟涂了润唇膏似的。

  程砚牵唇一笑,低头在她的唇上啄了一下:“好,我约你,我请你看电影。”

  林念初这才满意,开心地勾起了唇角,这时,程砚的手机忽然响了,但是他在炸东西,没法接电话,林念初就跑到了餐厅,把他放到餐桌上的手机拿了过来,

  是张俊山打来的电话,她还以为是工作上的事,就没接,摁下接通健后把手机举了起来,送到了程砚的耳畔。

  “你开免提就行。”程砚道。

  “哦。”林念初又把手收了回来,开了免提。

  张俊山那敦厚中又带着点粗犷的声音立即从扬声器中跑了出来:“喂?下午打球你到底去不去?”

  程砚叹了口气:“不去了,媳妇儿不让我去,哭着求着让我陪她看电影,一点也不懂事。”

  林念初:“……”

  欠打的一天,从早晨开始。

  她狠狠地瞪了程砚一眼。

  程砚一边朝她挤眉弄眼地哀求着,一边气宇轩昂地对着手机说道:“要不是看她怀孕了,我肯定要收拾她。”

  林念初毫不留情地在他的胳膊上狠掐了一下。

  张俊山只是淡淡地“呵”了一声,然后回了句:“装逼,遭雷劈。”说完,直接撂了电话。

  程砚:“……”

  林念初一脸同情地看着他:“装逼失败,是不是很尴尬?”

  程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回答:“只要我不尴尬,尴尬就是别人的。”

  林念初懒得搭理他,转身走人。

  吃完早饭还不到早晨八点,于是两人就先去了小区附近的农贸市场一趟,买了点肉菜回来,把晚上吃饺子要用的馅和面准备好后,才出发去了佰乐城。

  正常来说,从他们家去佰乐城差不多是二十分钟的车程,但节假日路上特别堵,一直堵了将近四十分钟才到。

  节假日出来逛商场的人本来就多,再加上是新开业的商场,和林念初一样抱着好奇心来的人更是不在少数,于是就造就了一副歌舞升平的繁华场面:佰乐城内外皆是人头攒动,摩肩接踵。

  程砚一直紧紧地拉着林念初的手,与她十指相扣,

  佰乐城一共十二层,一楼是大牌美妆区,二到四楼是奢饰品天堂,五到十楼是平价品牌以及各种百货,最顶上两层是美食区以及电影院。

  林念初虽然没打算买什么东西,但却想一层一层地慢慢逛——逛街的真谛不在于买,而在于逛。

  一楼美妆区可谓是人满为患,每一家店中都挤满了对着镜子试色号的都市丽人们。

  林念初现在怀孕了,也不能化妆,所以只好忍痛放弃了一楼,直奔二楼的奢侈品天堂。

  乘坐扶梯上楼后,迎面而来的就是GUCCI,GUCCI旁边是LV,LV旁边是PRADA……金钱的味道扑面而来,资产阶级的奢靡感在这里盛开了绚丽的繁花,一派富丽堂皇。

  二楼的人气没有一楼那么火爆,但也不在少数,放眼望去,基本每个人的手里面都提着一两个奢饰品的购物袋,说明时代在进步,东辅的有钱人越来越多了。

  林念初先拉着程砚走进了古驰店,本来只是想随便逛逛,感受一下有钱人的世界,连导购都看出来她无心购物了,所以压根就没来搭理他们夫妻俩。

  然而逛着逛着,她忽然听到某人对着站在不远处的导购说了声:“这双,还有那双白色运动鞋,都要37的。”

  其实她是36的脚,但是孕后期水肿,需要穿大一码。

  林念初一愣,赶紧收回了飘扬在物欲横流世界中的目光,扭头看向了自己老公,这才发现他手里拿着一只蓝色的女士平底运动便鞋——林念初曾在某音上刷到过这款鞋,是最近比较流行的1977系列帆布鞋。

  “你、你干嘛呀?”林念初瞪大了眼睛看着程砚,小声问道。

  程砚理直气壮:“试试又不要钱。”

  导购很快就拿着两只鞋盒过来了,林念初试也不是,不试也不是,但是为了避免尴尬,她只好做坐在了旁边的沙发上,开始试鞋,内心却很坚定:试试可以,但坚决不买!

  导购打开鞋盒后,将鞋子取了出来,正准备递给林念初的时候,程砚顺手接了过来,然后蹲在了林念初的面前,先帮她把脚上穿着的运动鞋脱了,然后又帮她穿上了新鞋。

  沙发比较深,肚子又挡着了视线,林念初也看不到效果,但她估计着应该是不好看,因为她不喜欢蓝色,尤其这种靛蓝色,感觉不好搭衣服,然而等程砚帮她穿好鞋后,她起身走到镜子前一看,瞬间心动!

  鞋型虽然中规中矩,但显得双脚特别的乖巧好看,更重要的是,这颜色趁衬的脚踝特别白!

  总而言之就是,中意!喜欢!

  但她并没有将这种喜爱之情表露出来,毕竟价格在那儿放着呢。

  来回走了几圈,感受了一下舒适度后,她又重新坐回了沙发里。

  程砚再次蹲在了她的面前,又帮她把脚上穿着的蓝色平底鞋脱了,换上了一双白色的厚底运动鞋。

  林念初再次去照镜子的时候,内心就没有很惊艳的感觉了,只觉得这双白鞋平平无奇毫无亮点,毕竟已经有珠玉在前了,而且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对比过后,她越发的觉得那双蓝色的鞋好看。

  真正的喜爱是藏不住的。

  林念初犹豫了许久,终究是没能将那份偏爱忍耐下来,等程砚帮她换上自己的鞋后,她没忍住问了导购一句:“那双蓝的多少钱?”

  导购:“五千五。”

  瞬间冷静。

  林念初正准备起身走人,程砚毫不迟疑地对导购说了句:“就要那双蓝色的,包起来吧。”

  林念初:“??”

  说好的不乱买东西呢?

  程砚笑了一下,像是安抚小孩似的摸了摸她的脑袋:“喜欢就买,老公能挣钱。”

  林念初打开了他的手,等导购走后,她瞪着他说道:“贵死了!”

  虽然他们家现在的经济状况比刚结婚的时候要好了一些,但是欠银行的钱还没还完呢,628的分红也要等年底才能下来,而且还不知道第一年能分多少钱,又马上要生孩子,所以她总是有点金钱焦虑症。

  “还是37码的,生完孩子后穿上就大了。”

  “只要你喜欢就不贵。”程砚的语气笃定,棱角分明的五官中尽显温柔与认真,“我现在虽然没办法给你最好的,但我一定要给你你喜欢的。”

  莫名其妙的,林念初的眼眶猛然一酸,心情波涛汹涌的,特别想哭。

  孕妇就是这样,情绪很容易就激动了。

  吸了吸发酸的鼻子,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嗔了他一眼:“还不如让你去打篮球呢,输一百场也不会输掉五千五。”

  程砚被逗笑了,但是很快就把笑容收敛了起来,异常严肃地反驳道:“你老公我打球,从无败绩。”

  林念初白了他一眼:“你就吹吧。”

  程砚抬起手,摸了摸林念初的肚子,然后将唇凑到了她的耳边,咬字轻缓:“没有哥进不了的球。”

  林念初:“……”

  臭流氓!

  大庭广众下,林念初的脸红了,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去了柜台。

  由于程砚每个月都会按时把钱上交,兜里脸还干净,一下子拿出五千五对他来说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如果可能的话,那问题就更严重了,绝对会被以“贪污腐败”的罪名彻查私房钱——所以最后还是林念初去结的帐。

  虽然一下子花了五千五有点心疼,但得到了一双很喜欢的鞋,林念初还是止不住的开心。

  拎着购物袋走出了GUCCI店好久,她的内心还是有点儿小激动,一激动就想去厕所,然而到了厕所门口她才发现,自己的包忘在GUCCI店里面了——真是一孕傻三年,什么都能忘!

  程砚让她站在原地等一会儿,自己回了趟GUCCI店,去给她拿包。

  她的包是个黑色的小ck的单肩挎包,还在刚才试鞋时坐着的那张软沙发上放着,程砚一走进店里面就看到了。

  快步走到沙发前,他伸手弯腰,将她的包拿了起来,起身时,正对面的某扇vip试衣间的门忽然被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了一位身形纤细长相清纯的年轻女人。

  她身上穿着一条白色的香奈儿高定长裙,皮肤白皙透亮,长了一双又大又水灵的鹿眼,仙气飘飘,一副纯良无害的柔弱模样。

  她身边还跟着一男一女,四只手里拎满了花花绿绿的购物袋和私人物品,看起来像是她的仆人跟丫鬟。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两人同时一愣。

  程砚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夏梦淞,但他并未做过多停留,甚至都没多看她一眼,就当不认识她一样,连个招呼都没打,转身就走。

  夏梦淞却追了过去:“程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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