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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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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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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山遍野的树木间那人高的野草被风一吹,似海浪翻滚、又像麦浪起伏。各式各样的花草开满山坡,好像进了百花园一般,这景致美极了,可在山中疾行的人们眼中,这景致却无法吸引他们的眼神。

  这支从关外开来的部队正沿着山路向着南方开拨,更准确的来说,是向着关内行进。在山间那贫瘠的土地里忙活着的乡民,远远的看到这群兵勇的时候,立即朝着山沟里跑了过去,以躲避兵祸,这是千百年来的规矩。匪要躲,这兵更要避。

  不过出乎他们意料的是,这些穿着黑色洋式军装的兵勇像是没看到他们似的径直往前走着,留下一片被卷起的尘土,大部队们扬起的灰尘,不断地落到树叶上。树干上也满是尘土。战士们越走越远,一会儿,田间路头又恢复了静寂。

  夏日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饷午过后一场雨之后,山谷间变得雾气迷蒙,远处的山岭和近处的田地也笼罩在层层云雾之中。运输物资的车队溅起泥污,拉着马车的矮马艰难地行进在泥泞的道路上,而在田间驮着弹药箱骡马也在奋力的前行着,驾马的战士不断的用鞭子、缰绳督促着马匹前行。

  官兵们同样也行进在泥泞中,雨水打湿了他们的涂胶的防雨披风,步枪被随意的扛在肩上。披风下,子弹携具和背后的背包等物资使他们显得笨重而臃肿,那雨水总是顺着帽檐打在官兵们的脸上,那满是雨水的脸上却带着些疲色。

  “我有一支枪,扛在肩膀上。子弹上了膛,刺刀闪寒光……”

  行军的队伍中军歌嘹亮,虽是顶着雨,可歌声依显得雄壮,这是官兵们在借着军歌给自己打着气。

  “慷慨激昂。奔赴战场,冲锋陷阵的谁敢挡!誓把敌人消灭尽,高唱凯歌还故乡……”

  在激昂的军歌声中,于小宝抹了一把泥水,这泥水都甩到了脸上,满是泥水的脸上挤出些苦笑来。挂着泥的军靴足有几斤重,行军几天后,这腿就像灌了铅一般,以至于让人抬不动脚来。

  “……上刺刀、上刺刀,前进前进前进!那怕山高把路挡。那怕河深横于前,上刺刀、上刺刀,前进……”

  随着这声声的呐喊,歌声变得更豪迈起来,可于小宝却是喊不出个豪迈,直到最后一句“冲啊!杀!”时才算是找回些精神,虽是如此,他却只能咬着牙朝前头冲。

  读过几年私熟的的于小宝是胶澳山脚下的庄户人。因为家中兄弟多的关系,两年前便离家想往关东闯荡,阴差阳错的到了朝鲜。并且当了警察,凭着少时启过蒙的关系,几经晋升,倒是从普通的警员晋升为上士,而在机动警察改编为新军后,他再次晋升一级。晋升为三级士官长,甚至因为军官不足的关系。他被任命为代理排长。

  跟在排长的身旁小跑着,扛着骑枪李建业挤到排长跟前问到一句。

  “长官。你说咱们啥时候才能到喜峰口?”

  喜峰口!

  这是他们的任务,虽说第四师是收编俘虏改编的部队,可却也担负着进攻关内的任务,而现在对于第四师万五千名官兵而言,他们的任务就是夺取喜峰口,为大部队进攻关内铺平道路。

  在喜峰口有多少敌军?这不是下层官兵需要考虑的事情,他们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夺下关口。

  同样作为吃粮的“粮子”,可现在这些由俘虏转化来的官兵,却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严明的军纪是维持部队战斗力的根本,无论是宪兵队的处罚亦或是长官的军棍或者枪口,都是维持军纪的方式,虽说这引起俘虏怯于军纪的严明,进而在战场上奋勇当先,生恐被编入惩戒营,成为必死的炮灰。

  “明天!”

  于小宝随口应了一句,继续拖着沉重的脚步向前走着。虽说疲惫不堪,但是他却不敢有一丝懈怠,军纪不仅仅只是用在那些“俘虏兵”的身上,即便是他这样的军士、军官亦不例外。

  依照军纪规定,如果明天他们无法到达目的地,官兵就会被撤除军衔,而这则意味着他们将会被编入“惩戒营”,

  而所谓的惩戒营实际上就是炮灰营,就是用被撤除军衔的官兵当成炮灰往清军防线发起刺刀冲锋,每人只有十发子弹,对于他们来说,生路从来只有一条——夺取清军的防线。

  如果不想进入惩戒营,那就只有一个选择,服从命令,绝不怯战,但前提是必须要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而相比于“惩戒营”他们更害怕“什一法”,这刚刚下达的军令,据说是学习自第六师的“成功经验”,相比“惩戒营”更为残酷,对不服从命令的部队,按十人抽杀一人的方法抽杀,而杀人者甚至不是宪兵,而是其它九个人,这意味着有人不服从命令,就是在拿另外九个人的脑袋冒险,自然会有其它人的拳脚去维持军纪,没有人想把脑袋系有别人的腰带上,现在甚至不需要长官的督促,害怕“十一临头”的他们,会主动的替长官维持军纪,很多时候那些俘虏兵表现的甚至比于小宝还要积极。

  “长官,你说,咱们到京城,会打进京城不?”

  作为传令兵的李建业,年岁虽说不大,可脑袋却极为灵活,正因如此他才会被选为传令兵。

  “扯淡吧,那京城的城墙高的都跟山似的,是想打就能打出来的!”

  “军人需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说出这句话时,于小宝把腰侧的挎包朝后抽了一下,涂胶的包身挡住了雨水。服从命令,这是军人的天职,拒绝服从军令的军人。就是叛军,对待叛军绝不容情。

  “……姥姥的,那到时候可不就是改朝换代嘛!”

  旁边传来的一声话语,让于小宝于一旁喝着一声。

  “兄弟们,快点。别让三排超过咱们了!”

  喊着话,他脚步又加快了许多,而在这时,于小宝看到路边,一支浑身被雨水淋湿,顶着风雨快步向前行进的部队。与其它人的不同之处是,他们没有雨衣,同样携带武器,更没有背包,甚至许多战士都是赤着脚。

  稍微注意一下。可以看到他们的衣领上不见军衔,这是一营被剥夺军衔的官兵,在部队中他们的身份极为特殊——“惩戒营”,这是第四师的创举,实际上针对俘虏兵的使用,大家都是互相借鉴,相互为师。就如同“什一法”出自第六师一般,这“惩戒营”则出自第四师。当初师里发明这个法子,准确的来说是针对“俘虏兵”怯战的一个创举。

  在“惩戒营”的官兵从自己身边经过时,于小宝不自主的将肩上的步枪取下。作行军监管状同,而根据命令,如果官兵发现未佩军衔的士兵,可以随时执行战场纪律。

  身上穿着湿透的军装,李中远的眉头紧锁着,他能够感觉到从周围投来的那种轻蔑的眼神。与身边的那些俘虏兵不同,他曾是警察。从来都未曾胆小过,可为什么会撤退?每每想到两周前的那场与民团的战斗中。在排里的战士仓皇撤退时,他也跟着撤退了,那心底的便只觉一阵羞愤难当。

  若非如此,他又岂会逃到了,他不是俘虏兵,甚至他还是一名军官,是一名准尉,也许这一仗结束之后,他就能到讲武堂读书,从而成为一名真正的军官,可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他的身上背负着一个极为可耻的名声——“逃兵”。

  “如果当初死了的话……”

  李中远忍不住在心里这般想到,如果当初他死的话,那些逃兵就需要为他的死负责,无论是连坐法也好,什一法也罢,都会为他的死追究责任,而他呢?却选择了逃跑,

  当初还不如死了!心底这般抱怨着,李中远朝着左右看了一眼,无数次他都想过逃,可朝什么地方逃呢?

  且不说没有军衔的他随时都有可能吃自己人的枪子,就是侥幸逃了出去,落单的他也可能会面对团练的枪口,剪掉辫子的“逆军”脑袋,在那些人眼里值十两银子,或许他们不敢与大军决战,但并不意味着会把落单的士兵放在眼里,在他们的眼中可没有什么有没有军衔之分,有的只是那十两银子。

  “快点!别特么装死,跑,跑起来……”

  旁边的骂斥声传来的时候,惩戒营中的两百多名官兵立即加快了脚步,当他们从其它部队的身边经过的时候,总会让周围的官兵心底生出一丝庆幸,没有会去同情懦夫,这是行伍中最起码的规矩,甚至对于一些官兵来说,他们甚至希望对方先冲破敌阵,然后他们冲锋的时候,伤亡就会少上一些,尽管这一路上清军的抵抗极为虚弱,甚至官军的抵抗还不如民团,但谁知道在喜峰口会发生什么?

  喜峰口这座雄踞在滦河河谷,左右皆高山对拱,地势十分险要的隘口,位于燕山山脉东段的,古称卢龙塞,路通南北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在满清夺占中原后,虽说再无关外“袭扰”之忧,可作为要隘,两百多年来,这喜峰口依然驻了一营旗兵,甚至就在二十年前,这喜峰口的旗营还练了一支洋枪队,不过这些习惯了向过往商队勒索些银钱货物的旗兵,却从未练过洋枪,甚至未曾练过洋操。

  对于这些享了几百年太平的旗兵来说,战争似乎是遥不可及的事情,谁都没想过有一天会打仗,而当“朝鲜逆军数万大军”挺进喜峰口的消息传来后,却只使得隘口旗营官兵无不是心头一颤。

  对于这里家室营中的旗兵来说,他们压根就没想过要同“逆军”拼命,这会眼瞧着乱逆要往喜峰口杀来了,这喜峰口旗营里顿时乱了起来。

  “快,孩他娘,快点儿,快点儿收拾好东西。这地方不能呆了!”

  手中提着杆洋枪的勒尔明冲进院子的功夫,便冲着院子里的婆娘嚷喊着,在喜峰口驻防已有五代人的他说起话来,依还带着京腔,那脸上全是惶恐之色。

  “快点儿。我听说古北口那边的人都逃完了,这尼莽哈家的东西真不是个玩意儿,报效朝廷,咱爷们儿就那么点银子报效个鸟……”

  在他抱怨着的时候,那正收拾着细软的妇人却有些疑惑的嘀咕着。

  “这是怎么了,当年世祖皇帝入关的时候。那可都是从榆关进的关,这唐逆的胆儿也太大了,这翻山越岭的,冲咱喜峰口来了,当真不怕有人断他的后路啊!”

  虽是妇道人家。可这婆娘说起话来,却是有理有条的,可不是嘛,这翻山越岭长途行军打仗,早就违了用兵之理,原本的大家伙可不都以为朝鲜军定会打李鸿章淮营守着的榆关,可谁曾想其却直奔喜峰口来了。

  “别说了,快些逃吧。再不逃,可就来不及了,咱这才几百号人。就是拼了命,又能如何?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瞧着……”

  勒尔明压低话声,朝着左右看了眼,轻声言道。

  “这大清国的气数算是到头了……”

  气数算是尽了。当勒尔明带着婆娘,离开喜峰口的时候。喜峰口旁的旗营中已经燃烧起了雄雄大火,那是大家伙在放火烧掉那里的“家”。虽说那个家简陋非常,虽说他们打心眼里盼着离开这乌地方,可这时候看着浓浓滚滚陷入火海的“家”时,那脸上还是流露出不舍之意。

  “咱,咱们还能再回来吗?”

  婆娘的话,让勒尔明的心底一恼,随口骂了一声。

  “回来?回这鸟地方干嘛?这大清国瞧着都要完了,还要这个什么破家!走……”

  心痛的瞧一眼陷入烈焰中的旗营,勒尔明嘴里骂着,可那心却痛着,他心痛的倒不是这旗营里的破房子,他心痛的是那个打从他落地起,便发给他银子的大清国。

  “走,咱们到京城去,我就不信了,咱大清的气数今个就尽了!”

  勒尔明的嘴里这般说着的时候,又将那平素挂在墙上的洋枪,往肩膀上背了背,这往日里纵是操练的时候,也不会背起的洋枪,这会背着似乎轻了些,可那心思却是沉着,每走一步,都显得极为沉重。

  大清国当真要完了吗?

  勒尔明不知道,可他知道这大清国是他的国,那些汉人们可以不要这大清国,可若是大清国完了,那既不会种田,也不会做买卖的他,又如何过日子?

  就是当兵?恐怕那汉人也瞧着旗里那些提不得刀枪、晒不得太阳的子弟,大清国完了,他们也就跟着完了。

  车腾马鸣中,从喜峰口旗营撤出的五百余户,两三千旗兵、妇孺就这般仓皇的朝着京城的方向逃去,全没有了往日的趾高气扬,也没有了他日的高人一等,有的只有那落魄的仓皇。

  “这位爷,我们东家说了,一杆洋枪二十两银子,爷您看……”

  在路边一个身着短打的汉子,每瞧见一个带着的旗兵时,都会探过身去,哟着收枪的价钱来,这旗营的洋枪从来都是最好的,往日里卖出一条枪,能卖三四十两银子,可现在就连这些人也趁火打劫起来了。

  “啥?卖枪?老子不卖!”

  勒尔明一听这人要买他的枪,顿时恼了起来,大声嚷道。

  “爷们吃的是皇上的兵饷,就是靠着这洋枪保大清国的江山,那能把这洋枪都卖……”

  可他的那话还没说完的时候,就看到走有前面的富六,却背着枪朝路边走去,将枪和子弹一丢,嘴里嚷着。

  “全新的毛瑟八响枪,百二十发子弹,别废话五十两!”

  卖枪的非但只有一个富六,还有其它人,而在旁人卖掉枪之后,还在那里不停的游说着他。

  “勒二爷,瞧您心思死性的,这大清国都到这份上,也不差你老给他尽这个忠不是?这枪卖掉了,那可是白花花的几十两银子,这往后那旗饷还有没有都是一说,咱爷们就是再忠义,那也得先顾着全家的肚子不是!”

  “可不是,二爷,嫂子可还指往着您那!”

  又是一声劝传到勒尔明的耳中,瞧着周围那一张张全是“为你着想”的脸,瞧着那些人的模样,勒尔明只觉得一阵天崩地裂,这大清国是怎么了?

  非但那些汉人们不知忠义,就连同这生下来落了地便能吃着饷的旗人,也跟着落井下石了,都到了这份上,大清国能不亡吗?

  “就是有了这几十两银子,咱们到了京城边下置下几亩田,就是再不济,那也够糊口的吧,就当咱爷们先领了两年的兵饷,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二爷!”

  大清国要亡了!

  当那肩头上轻松松的再没有一丝重量的时候,随着人潮往京城走去的勒尔明的心里却只剩下了这么一个念头,连打小恩养的旗人都是如此,这大清国不亡可就真没天理了!

  大清国的气数要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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