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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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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九十三章:用敌人的鲜血来代替我们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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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还指望着张守约的那帮老亲兵,辽西城的那些县尉们本着对张守约的忠心,能给高远制造一点麻烦,哪怕不可能抵挡高远的攻势,但就是恶心恶心高远也是好的,但高远连这点盼头都没有留给他们。

  人心,始终是这个世上最难猜测的东西,王玉龙,何保田这些县尉对张守约不是不忠心,如果张守约还活着,站在他们面前,要他们与高远死拼,他们绝对二话不说,操家伙就上了,是生是死,那都根本不会考虑。但现在,张守约过世了,他的两个儿子,张叔宝也死了,剩下一个张君宝,居然是弑父杀弟绝情绝义丧尽天良的东西,而且还落在了高远的手中,让高远整了一个罪证确凿,辩无可辩,这让他们即便想效忠也没有一个对象了。

  他们都老了,身后都拖着一大家子人,为了一个六亲不认的张君宝,根本就不值得。

  高远不攻,一来是因为张君宝落在了他手中,二来是基于自己这几年来在辽西闯出来的良好名声,三来,就是吃准了掌握辽西郡这最后一点武装力量的这些县尉们的心思。

  不攻而攻,不下而下,辽西城落入高远的掌控之中,便如十个手指头捏田螺,十拿九稳,而且采用这种方法,将高远夺取辽西城的不良反应和后遗症完全给摒弃掉了。高远要的是一个拿来就能用的辽西郡,而不是一个他占领之后,还得四处去灭火的辽西郡,一个给他添乱的辽西郡。

  白天辽西城的城门大开,行人如常,但到了晚上,城门仍然会关上,城内仍然有宵禁,叶重便带着叶枫。随着最后一波出城的人走出了他们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辽西城,向着不远处的征东军骑兵大营走去。

  城门在他们的身后,缓缓关上。

  一齐出城的人看着他们二人径直向着征东军大营走去,也只是瞟了两眼,这两天,小商小贩们几乎将整个征东军大营都给围着了,大家也都习惯了。

  叶重和叶枫更是没有在乎任何人。两人就这样像着大营一步步走去,大营之外,有不少的士兵正在收拾大营外小贩们撤退之后留下的一地狼藉,看到两人走来,几名士兵直起了腰,向着他们走来。嘴巴张开。刚想说话,身后突然传来了马蹄之声。

  叶重也有些诧异的抬起了头,看向远处出现的马队,同一时刻,看似没有设防的大营内,亦是蹄声大作,两队全副武装的骑兵纵马而出。迎向了远处的马队。

  叶重心中跳了一下,这些天来的状况,他一直以为征东军也放松了下来,现在看起来,却是外松内紧,不管城内是一个什么状况,他们一直保持着战备的状况,否则也不会反应如此神速。如果城内的辽西兵有些什么举动,想要袭击征东军的话,那铁定是要吃一个大亏的。仅仅从这样一个小的方面,叶重对于高远的治军的评价又上了一个新台阶,面对着毫无斗志的对手,似乎可以一鼓而下的辽西城,征东军并没有丝毫的轻视和放松。

  胜不骄。败不馁,这是一支强军最基本的品质。

  紧接着,迎上去的骑兵发出去的巨大欢呼声,让叶重瞬间便明白了从远处奔来的骑兵是些什么人?能让这些骑兵发出如此欢呼的人只有一个。哪就是征东军的将军,统治者高远。

  叶重站住了脚步,“是你姐夫!”他对叶枫说。

  此时,远处那飘扬的旗帜在夕阳的余晖之下已以很清楚了,一个高字大旗迎风飘扬,迅速向着他们接近,从大营之中奔出去的两队骑兵一个漂亮的斜刺转弯,当他们全军转过来时,恰好从远处奔来的高远所部插出他们的中间,两支骑兵便从准备迎敌变成了保护高远,一个简单的动作,又让叶重的眼皮跳了好几下。

  他是统兵大将,自然明白,这些在外行人看来好像很寻常的动作,要在高速奔驰之中,如同行云流水一般的做出来,是何其之难。

  秦人打垮了匈奴,将匈奴大部几乎整个儿的摧毁,现在看起来,倒是成全了高远,如果匈奴王庭还存在的话,高远怎么可能收拢起如此多的匈奴骑兵,怎么可能迅速地建立起一支如此强大的骑兵。

  高远的手段也当真了得,居然能将桀骜不驯的匈奴人训练得如此如臂使指,要知道以前的匈奴骑兵并没有多少严整的战法,与中原各国作战,几乎都是一发动,便是漫山遍野的全军冲刺,依靠强大的冲刺力,击穿步兵的防守军阵,然后展开屠杀,一旦冲刺不利,不能打穿敌阵,多半便是转身扬长而去,窥伺左右,伺机再找机会进行决战。这也是中原各国对匈奴骑兵一支无可奈何的原因,那怕是兵力上占着绝对的优势,奈何对方根本不与你正面硬抗,步兵永远处在防御状态,而骑兵却随时随地地发动攻击。

  秦国与匈奴一战,抓住了匈奴人大举进攻赵国的机会,大兵封堵了匈奴人的退路,数面合围,这才将匈奴人堵在了一个狭小的空间内,迫使对手决战,这才获得了胜利,但这种胜利是不可复制的,机会可遇而不可求。而秦国为了达到这一战略目的,付出的是函谷关几乎被赵牧攻破,大将赢腾当场战死的代价。

  秦人的确赢了,但从整个大的层面来说,也只不过是一场惨胜而已,连秦王最后都赤膊上阵了,只不过秦人较之匈奴人底蕴更厚,有一个控制力更强的中央政权,可以迅速的恢复元气,而本来就处在一个松散联盟之中的匈奴人,则就此一蹶不振。

  一般散沙的匈奴人现在成了高远手中的一把利刃,叶重可以想象得到,假以时日,当数以万计的匈奴骑兵汇集到高远的旗下的时候,而且他们又有了严明的指挥,严格的军纪,那将是多么一支可怕的军队。

  看着远处如同海潮一般向着这个方向扑来的骑兵队伍,叶重紧紧地握住了叶枫的手,这是高远的军队。而叶家的小姐是高远的夫人,这就是叶家重新契机的良机。叶重在这一时刻彻底明白了叶天南的意思。

  叶氏在燕国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但他仍然可以破茧重生,叶相可以在蓟城忍辱偷生的活着,但他不愿意,他更愿意用自己和夫人鲜血,为燕国的倒塌在重重地添上一笔鲜红的颜色。而他们的鲜血自然不会白流。他不仅成功地将燕王置于了道义之上的被动地位,更为高远以后的取代埋下了一个极佳的伏笔。

  像叶相这样的人,每一滴鲜血都不会白流。

  骑兵前队从两人的身前掠过,卷起的股股灰尘将两人彻底淹没,叶枫瞪大了眼睛,在一片烟雾弥漫之中。一眼便看到了那个身材高大的人,虽然与身边所有的骑兵一样穿着同样的衣甲,但叶枫仍是一眼便认出了高远。

  “姐夫!”他大叫了一声。

  他的叫声在隆隆的马蹄声中,显得微不足道,他自己也觉得自己的喊叫之声,高远不可能听到,在这么多骑兵奔驰之中。高远也不可能注意到站在路边的两个寻常百姓打扮模样的人,但他这一声刚刚叫出去,却发现高远霍的转过头来,看向了他们所在的方向,同时,一只手举了起来。

  前方的骑兵减速,后方的骑兵却在瞬息之间,分成了两股。从前方骑兵的两翼掠过,更后方的骑兵们同时勒马减速,整个快速奔腾的骑兵队伍在瞬息之间便由极快开始减速,在一个呼吸之间,便慢了下来,然后静止。

  高远的目光看向他们两人,眼中满是惊喜之色。

  “姐夫!”叶枫又叫了一声。这一声之中,却是带着呜咽。

  高远翻身下马,前方的骑兵向两侧让开,他大步向着叶枫走过来。

  “枫儿。是你吗?”

  叶枫张开双臂,向前跑去,像一只小鸡一般,飞扑到老母鸡的怀里,十四岁的少年在这一刻,脆弱,稚嫩尽显无遗,他扑进了高远的怀抱里,放声大哭起来。

  “姐夫,爹走了,娘也走了。”

  高远的眼睛湿润,虽然与叶天南的关系,有过许多龌龊,但他生了一个好女儿,是自己的妻子,有一个好儿子,一直视自己为兄,而且,他用他的决断,为自己的将来,尽可能地扫清了许多障碍,只是这几点,便足以让高远对他感怀。

  “我知道,我知道了,枫儿,男子汉,流血不流泪,到家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这个样子,会让你爹娘不喜的,你姐姐也会骂你不像是一个男子汉。”高远道。

  叶枫抬起头,满脸的泪痕,虽然想忍住,但泪水却仍然不可抑制地流下来。

  “叶枫,看来你没有什么长进啊,有什么好哭的,仇恨只能用血来洗清,眼泪只会惹来敌人的耻笑,你这么没用么?”高远的身后,响起了一个声音。

  叶枫怒目而视,这个人他是极熟悉的,是曹天赐,这个人比他大了两岁。

  “曹天赐,以前我打不过你,现在可不一定,你想找揍吗?”

  “很好,我随时恭候。”曹天赐冷笑,“但我就是瞧不得你这哭鼻子的模样,我亲眼看着我母亲死在我面前,我也没有掉一滴眼泪,我只是一刀一刀地去宰那些东胡人,用他们的鲜血来替代我的眼泪,你,做得到吗?”

  “我当然能做到,我一定会比你做得更好!”叶枫怒道。

  曹天赐大笑,踏上一步,向着叶枫伸出手去,“好,这才像个男子汉,我等着看你的表现。”叶枫瞪着他半晌,终于还是伸出手去,与他握在一起。

  高远点点头,摸了摸叶枫的脑袋,转头向着叶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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