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雏凤清鸣震天下(4)
孙晓已经告辞离去,屋里便只剩下高远与宁馨两人,一时之间,两人也没有话说,宁馨坐在旁边,看着高远的侧脸,这是一张棱角分明,线条刚毅的脸庞,此时两眼看着火堆,神色平静,偶尔嘴角拉出一个浅浅的弧度,显然是想起了什么美好的事情而心情愉悦。<
宁馨加入到征东军的时间已经不短了,对于征东军的体系已经有了极深的了解,作为宁则诚的独女,平时日闻目濡,对于政治并不陌生,但说到实际操作,她却并不深谙,但今天却是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版本,不动声色之间,便解除了孙晓的兵机。
作为高远起家的老兄弟之一,孙晓,曹天成一系一直便是征东军中最强的一个派系,无论是军政还是民政以及情报系统,他们都占据着显要的位置,这对于一个稳定的政权来说,这种架构显然是不稳定的。于是便先有了曹天成退出了后勤体系,转而去经营商社,现在孙晓又退出了军队系统,只剩下了曹天赐一人掌控着监察院,不知不觉之中,他们的实力已经被高远分化瓦解的没有剩下多少。
当然,宁馨也认为这是必要的,一个政治体系之中,不可能没有山头,但一个山头如果太强大了,不免会威胁到主峰,即便是这个山头再忠心,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只有将所有问题掐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才是最稳妥的办法,当然,这也是保持友谊的最好的办法。
明年,征东军将肯定是一个扩军备战的大年,河套拿下,征东府便极大地缓解了粮食上的需求,甚至有了余力。安陆的铁矿铜矿使得原先制约征东府的最大瓶颈不复存在,如果拿下辽东,那边还有更加丰富的矿藏。宁馨不知道高远是如何知道这些的,但每每听着高远耻笑东胡人深在宝山而不自知,守着金碗讨饭吃,她就感到很疑惑,在她的认知中,东胡人所控制的辽东,盛产人参,各色毛皮。药草,但真没有听说那里有丰富的矿藏。
“哪些个宣传队的事情,你有了眉目了么?”正思索间,耳边突然传来高远的声音,宁馨心头一跳,,正目光炯炯地看着自己。
“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情,不过那些俚曲儿,剧本我倒已是编得差不多了。人手么,还在鳞选,最好是从中原招一些戏班子过来,入手更快。”宁馨道。
“嗯。这事儿你瞧着办就好。”高远点点头,“剿了东胡拓拔宏的那些匈奴人,准备来投我们征东府,这事儿你怎么看?”
宁馨有些不习惯高远如此跳跃的节奏。说着一件事的时候,突然就会跳到另一个话题上。想了想,道“这股匈奴人不同于以前来投靠你的那些部落。这一次他们十几个部落联合在一起,伏击了拓拔宏,将数千东胡人尽数截下,的确是帮了我们的大忙,但也正是因为这一件事,让他们有机会联合到了一起,他们来投,我们自然是欢迎的,但势力太大,却不符合我们的利益了。”
“你说得不错,但他们来投,我们却不能寒了他们的心。”高远若有所思地道:“是得想个法子制衡他们。”
“他们很穷,可以从经济上着手,你在积石城不是做得挺好么?”
“分地给他们?”高远想了想,“具体事具体分板,这些部落聚集在一起,我召见了他们各部首领一次,他们中间已经有了领头者,如果给他们分地,他们聚集在一起,也容易生出事端,这事儿,我还得再想想。回头与蒋先生他们商议一下再作决断。这些匈奴人全部发动起来,能凑起来上万骑兵,是一股极大的力量,对于如今的河套,也是一股兴足轻重的实力,光靠贺兰燕来制衡,短时间是可以的,长时间就不见得有效了。”
宁馨点点头:“这事儿是得小心行事。”
“我在这里,多帮着一点孙晓,这事儿,你要多操心一些,分化,拉拢,都是要做的。”高远道:“贺兰燕正在从内里招收一些骑兵,但不能太多,所以,主要还是要从其它方面着手,让他们不能形成合力。”
“我明白。”
说完这些,高远忽然一拍巴掌,“好了,这些都是细枝末节,都是防患于未然,不能着急,只能慢慢来,哈,我马上就要回积石城了,说来这一次出来就是好几个月,儿子出生也没有在菁儿身边,不定她心里有多生气了,这一次回去,且要好好地陪陪她。”
宁馨又是脑筋急转弯,总算将自己从匈奴人的事情着将事绪抽了回来,“菁儿是明事理的人,岂会就这个怪罪你。”笑着从怀里掏出一枚玉佩,递给高远,“我在河套还不知要呆多久,也不能回去与菁儿道贺,但这贺礼却是准备好了的,这枚玉佩还不错,是我送给小高兴的。”
宁馨这样的人拿出来的东西,自然是不差的,像她这样出身的人,一般的玉哪里入得了她的法眼,高远接了过来,兴高采烈的揣进怀中,反正他也不懂,总之肯定是好的就是了。
“来河套这么久了,还从来没有听你弹过琴,当年在蓟城,也只是听了一个一鳞半爪,倒是有些想听了,菁儿老说这琴技,她不及你十分之一。”
“我来河套,哪里携带着瑶琴,而且好琴难得,我原来的那一具,已经送给菁儿了,如果你想听,那却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了。”宁馨笑道。
摸着下巴,高远道:“等我这一次回去,便让人替你寻一具好琴,你这等技艺,可不能荒废了,那太可惜了。”
“那我可就等着都督你的好琴了。”
“当然,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过。”高远笑道。
宁馨眼睛翻了翻,心道你说话不算数的时候多了去了,这话唯一能管用的,就是对自己人而已。
大雁城通往先锋城的道路之上,积雪已经被踩得不成模样。几百名兵将押运着数十两大车,正在泥泞之中艰难地前进,而在风中呼啸招展的旗帜,清楚地表明了这是征东军北方野战集团第一军第三师的士卒。
这些人是陈斌的部队,他们在高远离开大雁城之后的第五天,终于等到了最新的一匹军械,按照高远先前的安排,陈斌如愿以偿地领到了他最想要的这批最新的军械,然后便急急地离开了大雁城,他不能不着急。眼看着积雪已经在融化了,他必须在天气完全暖和起来之前,带领他的部队赶到腾格里,否则到时候积雪一化,道路泥泞难行,他两千人的部众,五千赵兵战俘,再加上无数的辎重,行军便会成为大问题。早一天赶到,便能早一天开始,马上就要解冻,一解冻。便面临着春播,这涉及到军中明年的粮食,可万万耽搁不起的。
董壮跑到一辆陷在泥里的马车后方,两手扶着车辕。喊着号子,将车子推了出来,马车上装着的尽是用油纸封好的兵器。贼重,这积雪已经不象前些时日那么坚硬,完全不经压,走不了多远,便又会陷下去,还得大家伙去推,不过董壮倒也习惯了,反正他有的是力气,就是有些心疼刚刚发下来的新棉袄,这是他在大雁城领到的,以前发的那一身,一场大战打下来,都不成模样了,与叫花子也差不多。这新棉袄穿着就是暖和,比起以前在渔阳郡时,朝廷发给的厚实多了,伸手一摸,软乎乎的,里头垫着的棉花很是足实,在渔阳的时候,里头垫的可不是棉花,而是一些丝絮,保暖性差得太远了。说起来征东军的装备比起以前在给朝廷当兵时可要好得太多,像自己这样的正兵,除了身主的衣服之外,每人都配备了一把横刀,一柄匕首,还有一身锁子甲,听陈师长说,这一次他们这个师,全员都会配备锁子甲,这在整个征东大军之中,可都是头一份,其它的军队,很大部分都还是皮甲呢。
而最让董壮开心的是军饷,每月一两实打实的银子,自己加入征东军刚好两个月,领了二两银子,没有人克扣,原本他是做好了准备的,能到手一半就谢天谢天了,当军需官将二两银子发给他的时候,他还楞了半晌。不过比起饷银来,这一次大战发的赏钱就更丰厚了,像董壮,因为表现突出,这一次足足拿了十两的赏银,这可是近一年的军饷,对于董壮来说,这是一笔大钱,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大钱。
除了钱之外,还有田。虽然还没有到手,但董壮可是听队长付晓说了,像他们这样的正兵,在河套都可以分得一百亩田。想到是一百亩,董壮就有些发颤。有了这田,一大家子就再也不会挨饿了,都会吃得饱饱,不用再挨饿。
想到这里,看着前面付晓的身影,他不由很是感激,队长,不现在是连长了,从自己在渔阳当了俘虏,又到这河套,一路之上,都是极照顾自己的,要不是他,自己也不会参加那个特勤大队,当时过来的几千人中,像自己一样的极少,听说只有几十个人,听说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不到半数,但死了也没什么,征东军的抚恤银子极多,自己也跟付晓打听过,抚恤银子是一定会送到这些战死者的家人的,如果他们的家人愿意来河套,田也照分,而且这些战死者的家里,种田是不用再缴税的。
死得值了!董壮在心里感叹道。看着随着车队的那些民夫,他心里着实很感叹,他们之中,有许多以前在渔阳时的战友,没有参加这一场大战,自然也就当不了战兵,也分不了田,现在看着董壮的眼里,可都是艳羡之色,还有不少识得董壮的人,来寻他打听,能不能也加入军队。
不过董壮现在也不过是一个班长,而且招兵,征东军有专门的机构,可不能随便拉人的,他哪里作得了主。
“或者到了腾格里,能帮他们一把,先将这些人弄成辅兵再说,必竟以前当过战友,能帮一把,就要帮一把。”
“董大个子,眼睛长到后脑勺了啊,还不快过来帮忙。”前头传来了一声怒吼,董壮赶紧抬头,前头连长付晓正瞪着眼睛看着他,在他面前,一辆大车又陷到了泥里。他叹了一口气,看了一眼刚刚才用雪擦得干净了些的新袄子,大步地跑了过去。“来了来了,连长!”(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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