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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熊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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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2月29日,sbs歌谣大赏。

  “怎么回事,看起来闷闷不乐的,”金斗焕一边开车,一边好奇的问道。

  “没什么,斗焕哥,你就不要问了,”熙成今天戴着墨镜,一脸的冷酷,无论是去演《黑衣人》还是《黑客帝国》,都完全可以本色出演。

  “担心大赏吗?顺其自然就好,没有谁会一帆风顺,经历点事才能成长,年轻就是资本,不要怕失败,”金斗焕很热衷于客串精神导师的角色,尽管他实际上只是一个司机。

  以前看到这家伙带着墨镜,寸步不离的跟在爸爸身后,机械而又漠然,熙成曾经幻想过他也许做过特种兵,是电影里的主角。

  可惜,幻想终究是幻想,一点点的,到现在终于彻底幻灭。

  金斗焕有时候是个可怕的话唠。

  “我不担心大赏,总不至于比金唱片还要惨吧,”熙成耐着性子解释道。大不了还是一个新人奖,他根本就不相信sbs有那个魄力让他空手而归。

  上次金唱片只得了一个奖,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比kf颁给他四个奖项还热闹,再加上金钟国同样只拿到一个本赏,金唱片今年的公正性遭到了历年来最大的挑战。

  “那你干嘛一脸不爽的样子?”

  “呀,好好开你的车行不行,”熙成不耐烦的抱着胳膊,“干嘛老是一边开车一边说话。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会被你玩死。”

  “小子。吃了枪药还是怎么的,火气这么大,你该学习学习修身养性了,”金斗焕耸耸肩,没把熙成的叫嚣放在心上。

  “换你被打成这个样,你的心里会爽吗?”熙成气哼哼的拿掉墨镜,将脑袋往前一伸,露出他那只被打的红肿发紫的眼窝。

  “嘶……”金斗焕从后视镜无比清晰的看到这一惨状。他一点也没有身为保镖没有尽责的内疚,反而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我猜一定是个女孩子打的,啊哈哈……”

  “你怎么知道的?”熙成不解的问道。

  “很简单,以你的身手,很少有人能够送你这么标准的熊猫眼,而且只有这一处伤,说明也不是群殴。”金斗焕很缜密的推测,“所以,想来想去,只有那几个和你熟悉的女孩子了。”

  “你倒是精明,”熙成悻悻的戴上眼镜,被女孩子打了。而且打的这么惨,确实不太光彩。

  “是那个小允儿?”金斗焕挑挑眉,“你干了什么,她下这么狠的毒手,俗话说打人不打脸嘛。更何况你是个靠脸吃饭的艺人。”

  “小允儿?不要叫得这么亲热,斗焕哥。你和她不熟,”熙成咬牙切齿的瞪着前面开车的司机,心里有种将他扔出去的冲动。

  “好吧?”金斗焕耸耸肩,故作正经的说道:“要不要我请律师起诉她,哦,差点忘了,好像我自己就有律师资格证,按照法律,你可以要求她正式道歉,并且赔偿你50万韩元以内的医疗费,鉴于你艺人的身份,可以额外要求误工费……当然,再次之前,我们必须搞清楚,林允儿小姐为什么对你施暴”

  “我……我……”熙成嚅嗫着,气急败坏的叫道:“好好开你的车吧,这事不用你操心。”

  昨天从电影院回去,泰妍有事先走了,熙成终于有了和允儿独处的时间。

  然后……他想亲允儿,再然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大力允就对他施暴了,当时还没什么感觉,第二天醒来就发现自己有了一只熊猫眼。

  无可奈何之下,他只好戴墨镜出门。

  “唉,熙成啊,”金斗焕摇摇头,“你太任性了。”

  或者说,太不知道天高地厚,太以自我为中心。

  他这种心态是生长环境养成的,即便李胜浩夫妇从来没有娇生惯养过儿子。

  但是他长这么大,很少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只要有什么要求,无论是父母还是其他的亲人,都会忙不迭的满足他,再加上天才光环的加持,自然而然的养成了一副“只要我看上的东西,就一定属于我”的心态。

  “我知道了,”熙成神情恹恹的所在座位上,像是一只受伤的狮子。

  昨天允儿那一拳并不是开玩笑,绝对是在极度愤恨的情况下挥出的,又准又恨。

  与其说,熙成的身体受了伤,还不如说他更受伤的是内心。

  他实在想不明白,林允儿为什么不能乖乖的听话。

  “我记得你上次送她去医院的时候,不还挺讨厌她的,怎么现在整天想着非礼人家,”金斗焕放慢了车速,好奇的问道。

  “我也不知道,”熙成抓抓耳际的头发,盘着腿坐在后座上,一脸的迷惑,“其实林小允也不怎么好,干瘦干瘦的……”

  “确实,没胸没屁股的黄毛小丫头,”金斗焕点点头,“我还以为你小子吃错药精神错乱了呢,就算比不上你妈妈,至少也要找个差不多的,对不对?”

  “你少说两句会死啊,”熙成听到他说允儿没胸没屁股,心里顿时不爽起来。

  “好吧,好吧,你继续,你是老大,”金斗焕扯扯嘴角,虽然春天还早,但是这小子已经春心萌动了。

  “我现在不和她吵架了,经常请她吃好吃的,”熙成一脸的不满,“可是就算这样,她还是讨厌我,到底是为什么呢,我长得这么好看,和同龄人想必,怎么说也算事业有成……”

  “咳咳……”金斗焕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他很无语的看了一眼后视镜,好吧。不愧是老李家的子孙,真是够自恋的。

  熙成觑了他一眼。继续说道:“你说,她到底不喜欢我哪一点?”

  “等等……”金斗焕平息了一下自己的失态,沉吟了一下问道:“你是不是喜欢她?”

  “当然,”熙成点点头,“要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想要亲近她,我有洁癖,也不是色狼。”

  “有多喜欢呢。”金斗焕眼睛一亮,“或者说,还有没有别人,是你想亲近的。”

  “没注意,这个很重要吗?”

  “oh,ygod,”金斗焕捏了捏自己的眉心。“你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喜欢,想要亲近只是生理需要,和动物一样,成长到一定的阶段就会自然而然生出的本能,你能明白吗?”

  “按照你的意思,”熙成有些失落的说道:“难道喜欢允儿只是我的错觉?”

  “也不尽然。”金斗焕摇摇头,想了想说道:“喜不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有些人看到第一眼就知道自己的命运。

  就像你的爸爸,李先生第一次见到蔡珍儿小姐。回来之后他就说,找到了毕生的真爱。

  而有的人。当时也许并不觉得自己喜欢,可是等到错过之后,才慢慢的觉察到,自己是多么的喜欢一个人。

  还有相当一部分,他们所谓的喜欢只是一种错觉,总有些莫名的情绪欺骗自己,当然,也并不排除他们确实喜欢过的可能,但是当他们遇见更适合自己的人,这种浅薄的喜欢便像是用沙子堆聚成的城堡,不值一提。”

  熙成默默听着他的话,心里却在快速的分析着,自己对允儿究竟属于哪一种情形。

  很遗憾,第一种不是,有时候,熙成很嫉妒自己的父亲,他何其幸运的得到了妈妈的青睐。

  小的时候,因为班上的同学有父母离婚的,他就问过爸爸,他们会不会有一天也会离婚。

  李胜浩当时似乎说的是,这世上再不会有第二个蔡珍儿。

  他当时并不懂,只觉得很失望,因为他那个同学在爸爸妈妈离婚之后是和妈妈一起生活的(好病态的想法,和作者无关_)。

  至于第二个,熙成并不担心,在他没有确定自己究竟是不是真的喜欢之前,林允儿只能和他亲近,其他人最好不要自寻死路。

  最让他迟疑的,是第三个,他真的没有任何把握。

  “我觉得,你应该循序渐进一点,”金斗焕看着一脸纠结的熙成,忍不住叹了口气,“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们会节制自己,你可以先和她做朋友,慢慢的相处一段时间,就会找到答案,而且,再次期间不妨也接触一下其他的女孩子,虽然我也不希望那个小姑娘受到伤害,但是和你比起来,任何人都可以被无条件的牺牲掉。”

  “如果我和林小允在一起,”熙成试探着问道:“如果将来遇到更喜欢的女孩子,然后离开了她,她应该会很伤心吧。”

  “也许,”金斗焕含含糊糊的回应,心里却在嘀咕,这个世上,为情而死的人也许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多,没有谁会因为离开谁而没法活下去。

  然后,两个人就一直沉默下去了,直到车子到达sbs放送局。

  “这样会有人发现我脸上的伤吗?”熙成离开车子之前,又再次确认了一下。

  “不会,可是你晚上带着个大墨镜,不觉得太奇怪了吗?”

  “不然呢,”熙成愤愤的说道:“难道让我顶着一只熊猫眼上台领奖。”

  此时天色还没有暗淡,熙成的到来,引发了一片热潮,俨然已经是一线明星的气势。

  他西装革履,墨镜冷面的造型,并没有让人觉得奇怪,反倒是引发更多的尖叫,无数人叫嚷着好酷之类的赞美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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