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家规
不得不说,月亮在古代还真是不可或缺的照明天体,从屋里出来后,冷卿就空手拉着桃夭一路来到了上次绿藤缠绕到拱门前。
今晚夜空无云,正是月亮大放异彩之时,明亮得照见大地,能见度十分优良。
与其他的拱门不同,此处的拱门设有大门,暗褪的朱漆和铜环可以看出是个被主人冷落的地方。哀怨楚楚的歌音依旧回荡在周围,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走上前,推开门,一睹歌者芳容。
若没有冷卿在场,桃夭大概已经这么做了。她正站在冷卿的身后,直到刚才她被带过来,对方就放开她,独自徐步向前,停在了门口,这一站就是好一会儿。
看不到冷卿此时的表情,但从他寞寥的背影,她同样可以感受到这门里门外的二人,曾经是多么的相爱。
哎~
桃夭轻轻地垂下眼帘,这一声叹息,除了感叹他人的不幸,还有她泛滥的同情心。她就是见不得这种催泪戏码,忍不住上前拍了拍冷卿的肩膀聊以藉慰道,“那个问题我收回,你不用告诉我了。”
这么明显还用解释吗?门里之人一定是他所爱,虽然不知道是哪位夫人,又为何会被幽禁在这儿,但明显冷卿对她还是有情意的。
“收回?”冷卿的脸比刚才又冷上几分,仔细端瞧下,似乎眼底还夹杂着有待添油的火苗。
跟桃夭预想的不同,他不是应该一副伤感的表情吗?为什么看上去更像是要发火啊?
伸手不打笑脸人,桃夭第一时间就扯出张笑脸表示并没有别的意思,再言道,“呵呵,那不介意的话,我很愿意听听里面之人的故事。”她指了指大门,希望能够转移对方的视线。
冷卿倒是很配合,他又看向大门,抬手竟把它推开了。随着开门发出的声音,里面的歌声也一并消失。
跟着冷卿走进去,桃夭发现门内跟门外果然差别不大。处处都显得很陈旧,就在前方的庭院里,一抹青色的身影正伫立在月光下。
柳青色的绢衣松散得裹住了她瘦小的身体,比衣服更显眼的是她那长至脚踝未梳成髻的长长青丝。她仰着脑袋满脸惬意地享受着月光冲洗,微风使她的发丝有了些凌乱,不时有一条两条的盖在了她的脸上,掩映在月光和发丝中却依旧能看出她颇有韵致的轮廓。而后月下之人侧目发现了冷卿他们,倒也没什么反应,只是雁过无痕地一瞥又闭了起来。
“她,就是五夫人。”冷卿淡淡地介绍道。
月华下的五夫人仿佛得到了指示一般,冷卿的话音刚落地,她就又开始唱起歌来,同时她牵动起衣袂随着自己唱出的歌声翩翩起舞。
好几次的身姿和转动都让桃夭叹为观止,连她这个外行都看得出这位五夫人定是受过训练的,不然不可能跳得那么好。
“五夫人曾是轰动一时的歌房舞姬,她的舞姿和歌喉从来都是官僚们独享的佳品。直至去年,我把她收了房。”冷卿恰逢事宜地解释了桃夭的结论,但桃夭听完却更不明白了,脱口便问,“那她怎么了?为什么会被关在这儿?”
冷卿抿起薄唇,语带惋惜地回道,“她疯了,府里上下除了我和送饭的下人,她见谁都咬。”
“啊?”桃夭忙往冷卿身后躲了躲,生怕在不注意的情况下,五夫人就会冲过来咬她。
“勿担心,有为夫在,她是不会咬你的。”
桃夭看见冷卿在说这话时,好像带着点揶揄,他是在笑话自己吗?她低头看了看自己,发现自己正猥琐躲在了他的身后,忙又从他的身后走了出来,装作没事地理了理衣袖。她后又觉得重点是对方口中的‘去年’二字,尼玛,短短一年左右的时间,就能把一个人活活得逼成疯子,这是人呆的地方嘛!
“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她变成了这样?”她得知道原因,以防自己也会着道。
冷卿闻言,眼中顿时生出冰冷的雾气,仿佛潜藏已久的怨恨蓄势待发。他将眼里的一切一扫而空,转向桃夭,想想后,只告诉她,“小心三夫人。”
这句话像是给桃夭的心里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因为三夫人早就跟她卯上了。她甩了甩头,心想不怕不怕,反正是要出府,没什么好担心的。
既然已经见到了五夫人,那么四夫人呢?该不会也是疯了被关在某个地方吧。桃夭问出了心里的猜想,可冷卿的神情却更加阴郁了。在他还没说之前,桃夭还以为会比五夫人还要惨。没想到,冷卿只是说她被撵出了府。
桃夭心想这不是好事吗?搞得那么恐怖,还以为是缺胳膊少腿了呢。
离开五夫人那里,冷卿就送桃夭回去了并很自觉地没有留下来过夜。桃夭知道他这是在迁就自己,其实,若不是他有那么多房夫人,真的可以考虑做他的妻子,但她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做小三,她也坚信着外面的世界中一定有她的良缘。
“对不起。”桃夭唇边渐渐溢出心里的道歉。
“什么?”冷卿居然听到了,他看着桃夭隐隐生出不好的预感,但他没太在意,只道,“为夫走了。”
“嗯。”桃夭笑了笑,慢慢合上了大门。
“对了,床头的那本家规你还有在看吗?”桃夭重新打开门,看到冷卿眼神指向床榻的方位,她立刻想起床上的那些东西,闪烁言辞地连连称‘记得’。
“那就好,你早早歇息吧。”
送走完冷卿,桃夭就连路小跑到床边,见床帐还是盖着的,心想小悦还算聪明,没有乱动她的东西。
说到小悦,怎么一提起那两位夫人,她就那么大反应呢,竟然把盘子都给摔碎了,现在人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改天一定要旁敲侧击地好好套套她。
把东西收整完毕,她想起冷卿临走时提到的‘家规’,立即把枕头拿开,在床头仔细找了找,果然在最里面的棉垫下,她找到了那本写有家规书名的簿子。
好在这个时代的字体还算好认,大致上能看懂里面的意思。她手捧家规,来到桌边坐下,粗略地翻看着里面的内容。突然,她被里面的第二十七条附加条款吸引住,默默地念了出来。
“附加休妻规定第二十七条,但凡被撵出府家眷必经赤足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