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晚唐

报错
关灯
护眼
第5章 捕食鲤鱼者杖六十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两串鱼有将近二十斤,按市价差不多能卖二百钱。不过这赤山镇本就靠海,鱼却不是个什么稀罕物,且百姓手中的东西向来都是贱卖,那个买鱼的明显不是个普通百姓,他出价一串钱也就是一百文钱,其实倒也还不算是强买。

  只不过这鱼本来就是小石头送给李璟的,而且还不全是送给他的,另一串可是要捎回去给小石头家的。再有一个,就是眼前的这人,与李璟家实在是有些很深的渊源,以至于李璟一看到要买鱼的人是他时,立即就驳了回去。

  要买鱼的人也是个年青人,和李璟差不多的年纪,二十上下。不过身上却穿了身黑衣。唐朝玄与皂都是黑色,不过玄是黑中有赤,而皂是普通黑色。不过这两种颜色的衣服,都是禁止普通庶民穿戴的。玄色,与赤黄一样都是帝王服色。而皂色,却规定是差役胥吏的服色,所有才有衙门里皂衣皂靴皂头等。

  买鱼的这人就是一身皂衣皂靴,不过他却不是衙门里的人,而是赤山军镇里的人。

  “这不是李秀才嘛,怎么今日没在家读圣贤书,倒跑到镇上来了。来镇上怎么也不来找兄弟我聊聊?”

  李璟见到此人,也知道今天得耽误点时间了,当下走到城墙边放下担子,冷笑道:“鱼是小石头拖我捎回村子里的,你要没其它事我就回去了。”

  “你急什么,再聊聊啊。我又不是我妹子,非哭着喊着非你不嫁,不答应就上吊跳井的。”王良双手抱怀,双目微眯,眼中带着股怒火道。

  李璟沉默了一下,王良说的那事是事实。李家与王良家本来是几代交好,还在青州时就曾经是邻居。王良的祖父与李璟的祖父都是平卢军校,后来又都死于朝廷攻打割据淄青的李家中战死,又是一起搬迁到的王李村。李璟父亲后来为吏,在郯县做县录事,便请了王父做了个随从,结果后来两人都死在裘甫的乱兵中。然后王良的大哥也和李璟大哥那年一起去徐州送粮,也是一去不返。两个家庭可谓是遭遇过同样的悲惨之事。

  王良有个妹妹,比李璟少两岁,早几年一次在外采野菜时遇狼,差点被狼吃了,幸好路过的李璟把他从狼口里救了出来。结果王家小妹从此就对家里人说今生非李璟不嫁,本来这也算是件好事。王良妹妹人长的也端正,品行也还好。李璟母亲也是持同意态度的,不过这事却碰到李璟的坚决反对。反正李璟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是不愿意娶王家小妹,也许那时还有参加科举,为官振兴家族的打算。

  这件事情弄的很僵硬,王家妹子请媒人上门几次提亲不成,此事传的风言风语,王家小妹名声一时被传的很不堪。小妹一气之下上吊,家里及时救下,没隔几天又跳井,如此五次三番,最后不知费了多少口舌才劝下了小妹。可如今小妹已经十八,方圆数十里却再没一家去王家提亲。

  今年初,王良家又请媒人上门,想要将李璟的四妹婉静说给王良。婉静却也没说不肯,只是提了一个要求,也不要王家的彩礼什么的,但要两石粟米才肯同意这门亲事。韩氏原本不愿意附加这个条件,可四妹婉静却一再坚持,要不就不肯答应。说来两石粟米也不过是二百四十斤,合钱不过四贯铜钱,或者是五匹绢。

  可就这点东西,王家也实在是拿不出来。结果,王良认定这是李家没有诚意,从此两家关系彻底疆了。心生怨气的王良他母亲还跑到李家门外骂过几次街,王良还毁了李家两块菜地。

  对王良的这些举动韩氏一直要求李家众人一再忍让,不过心底里,李璟对王良还真没什么好感观。

  王良年初提亲不成,后来就托人进镇里谋了个差事。也不算什么正经差事,就是给赤山镇里的管仓库的库官做傔从,也就是个随身差役,平时跑个腿送个信上街买个菜什么的。

  “秀才郎,今天我们家库官要在家中摆宴请刘镇将身边的红人赵押衙。赵押衙不喜海味就喜欢吃这河里的鱼,你这几尾鱼都很鲜美,赵押衙肯定喜欢。这样吧,都是同村,我也不亏你。这两串鱼你卖给我,我一会让人给你一斗高粱,这总成吧。”

  李璟见王良让了一步,却也不愿意太过于坚持,当下道:“我把我这串鱼给你,也不用什么钱啊粮的,送你就是。不过另外一串我是答应给小石头家捎的,却是不能给你。我这串鱼也有近十斤,也够你用的了,你看如何?”

  两人正说着,远处一个大腹便便、脑满肠肥穿着绿色圆领官袍的男人朝着王良大叫道:“你个田舍汉儿,叫你买个鱼你啰嗦这么久。”

  那人几步过来,一脸的嚣张,眼睛正眼都没瞧李璟一眼,甩手扔下一串钱在李璟面前:“那汉儿,这是你的鱼钱。”说着就要转身而走。

  李璟一眼便认出地上的那一串钱并不足百文,这种钱串往往只有七十枚,被百姓称之为一陌。一陌不足百,往往是那些官家大户人家买普通百姓时常用。

  “这位官人,在下听闻府上今日有宴,特愿将一串鱼献与官人。另外一串是受人所托稍带,还请见谅不能卖与官人。”李璟对那库官拱手道。

  他这番话说的很是有理,且在李璟看来白送那人一串鱼后他应当不会为难自己。只是他明显小看了这晚唐的官场人情。

  那绿袍小官停步转头看了眼李璟,沉吟片刻后道:“本官给你钱你就收着,这鱼本官全要了,无须多说。”

  “大官人,这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啊。”李璟还在分辨。

  不料,那绿袍官员却是马上翻脸,怒喝道:“敬酒不吃吃罚酒,好你个小子。来人,把他给本官捆起来,带回去。”

  “大官人,你这是要做什么?”李璟大惊,他没有想到这胖子居然翻脸比翻书还书。

  “我要干什么?”胖子嘿嘿冷笑两声,对着边上围观的众人道:“我大唐开元三年、十九年朝廷曾两次“禁断天下採捕鲤鱼”;曾有规定“取得鲤鱼即宜放,仍不得吃”,有卖鲤鱼者被杖六十。此乃律令,你一个小小的庶民,居然罔顾国法,公然捕食鲤鱼,还不知罪吗?来人,带回去,重杖六十。”

  随着那绿袍官服胖子的嘿嘿冷笑,在场众人仔细观察,果然发现李璟手中的那两串鱼中就有一条龙须赤鳞的铜鲤。

  唐玄宗确实曾经下过禁食鲤鱼的诏书,不过原因并非单纯的避讳国姓之意。“道不食鲤”原本是道家的规定。道家认为,鲤鱼能成龙,身上有36片鳞,每片鳞上有个黑点,认为鲤鱼是崇拜太阳的,故称为“赤鲤公”,吃了鲤鱼就要遭到天遣。李唐王朝说自己是老子李耳的后代,李耳又被道教奉为教主。于是,李唐王朝不但禁止百姓烹食鲤鱼,据说凡是捕到鲤鱼并出售的,也要杖打六十大棍。

  不过上面虽有过这样禁断天下採捕鲤鱼的诏书,但到了民间却并不能真的禁绝。特别是到了此时的晚唐,这条法令也基本成了一纸空文,百姓照样是捕食鲤鱼。只不过,此时当这库官以这条法令为由,要逮捕李璟之时,大家才突然发现,他们连个反对的理由也拿不出手了。

  李璟自然也是知道那胖子所说非假,可明知这条法令早成空文,民间一直不曾真的禁断食鲤。可这个时候,却不可能拿这个来说事,抵消他的“有罪”。

  有道是破家县令,灭门令尹,眼下,一个小小的镇军库官就能拿捏得李璟无法动弹。面对这突如而来的灾祸,他不由的后悔,早知如此,直接把那两串鱼卖了也就是了。

  ps:不投推荐票者,以捕食鲤鱼罪杖六十!~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