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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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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要让女子撑起半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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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丫,阿叔问你。你父亲留下的那些军功田、抚恤田,是不是以后你长大了,也不会分给你呀?”重新盯上了小二丫,刘行笑吟吟地开口这样问了一句。

  人虽小、却典型是个早熟的二丫闻言,马上点了点头道:“回相国大官人的问,是的。”

  中原文明与传统,自从进入到夏商周为初、秦汉与唐为后的封建社会体系以来。女人,在农村社会里都是一群事实很重要、平时不重要,一到了分配财产时完全不需要的人群。

  重男轻女,这不是儒家首倡出来的。因为早在炎黄二帝那个时代里,这种思想就已经初现端倪、并且逐步开始根治在中原人的心底里了。

  究其原因,这种思想还是因为从古至今中原是一个战乱频生的地区。从黄帝战蚩尤,到夏商周的更替。从秦始皇一统六国,再到汉唐以来的改朝换代。

  哪一朝、哪一代,当那些想要争夺天下霸主之位的人发动战争时,不都是男人在冲锋陷阵。打下江山以后,不也都是男人在当家做主、登堂入室和执掌国家与民族的民运。

  虽然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和漫长的中原文明中也曾经出现过许多巾帼英雄,但人数毕竟还是太少,也没有在当时形成“抱团组队”的能力在权利的争夺与主导上取得优势,最终只能变成男权为重的所谓传统。

  放小去看,就拿农村来说。眼下这母子几人家里有田,可是没了一种田为本、田与力做字的“男”人便一家眼看着要由富变穷了。

  男人胳膊粗力气大,农活必须男人为主。这更是让中原千百年的民间社会生活中,男人起到了绝对主导的作用,从而将女人变成了这种近似鸡肋一般的社会角色。

  妇女解放。刘行不敢去想。因为千年以后的社会里,那种妇女解放已经到了一个刘行在很多时候不敢苟同甚至无法接受的程度上。

  但是让妇女适当提升一下位置,至少做到真正男女平等。刘行还是很期望的。

  所以从五台山开始,侍卫全变成了牵着女猎户。所以从前男人才能做的官职。如今种雁翎做了禁军内侍营都统制、折美凤执掌着的禁军近卫外侍营大权,杨凌儿做了太医院宣教使。

  还有更多的女人,在如今北朝各地因其同样是出身刘行身边众战将、心腹干臣家中,她们自身也有才干抛头露面地在充当着军职、文职的各种官职。

  这是一种权利重新分配、均衡男女的潜在伏笔式做法,也是一种真正意义上“调和阴阳”的做法。

  而这一系列的做法,初步见到了效果,女人天性的细心与善变,让汴京之乱时折美凤成为了当时谋、功最高之人。也让许多当今天下的女官们。在地方行政上做出了男人很难细致到那种程度的政绩来……

  见到了这些初现端倪的成果,刘行在二丫做出回答时,心底里生出了一个想法、而且是一个十分坚定的想法:打破重男轻女思想的束缚,真正让女人在农村社会里也扮演起半边天的角色来。

  这个想法一生成,刘行马上侧转头,对雷震正色道:“传令天下,从即日起军功田、抚恤田的发放中不再只给烈属中的男丁,女丁也按同等待遇发放。”

  言语微停,稍加思索,刘行接着道:“这些田地在烈属遗女出嫁前与婆家田产一起加入到互助社去。在遗女出嫁时双方家中主母协商。可充嫁妆、陪嫁改划为婆家的互助参股田。若是异地出嫁者,由各地县衙负责协调进行置换。”

  话到这里,刘行再次停住。抬头重新看向二丫。刘行脸色变得更加坚定地道:“我要让每一个烈士的女儿,日后在家不受气、出嫁夫家也不敢给气受。我要让女人支撑起我朝的半边天,不再做任人欺凌的弱女子。”

  “这……”

  刘行话才说完,梁兴却在刘行话音落时惊讶地欲言又止。

  “这怎的了?梁兴小哥儿,有何不妥吗?你若是有何想法,不妨说出来。”见他欲言又止,刘行侧头盯着他、沉下脸去问道。

  梁兴不敢抬头正视刘行,却决定将他心中所想说出来:“素来家产分配是传男不传女,祖祖辈辈的传统和想法也是女孩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是祖宗传承下来的东西。太傅想要通过法令去彻底改变,似乎不太现实。”

  话到半句。梁兴缓缓侧头看向了二丫,面露忧色继续道:“搞不好反而会将许多女孩子推向另外一个极端。家中主母为了保住自家多得粮食,到了年纪不给女孩子婚配。女孩子出嫁时,主母硬是不给分走田地。”

  言至此,他终于将目光对向了刘行,说出了最后的担忧来:“别人有田产陪嫁,若是有的女人没有。那没有陪嫁田产的女人到了夫家不但不会被高看一眼,相反还会在人比人的比对之下受到歧视和欺压呀!”

  刘行算是了解民间民俗民情的人,但与梁兴这个每天都在接收各地来的、无论大小异常复杂,林林种种、面面俱到情报的天策卫指挥使相比,还真是没有他更加了解现今天下的民俗与民情。

  他能想到这些可能发生的事情,可能出现的弊端,让刘行不得不对他赞许地说道:“很好、很好,看来让你掌管天策卫不是浪费人才。天策本为李世民的谋策府,你今日这算第一次真正为我献上一个有用的提醒性建议了。”

  此言一落,刘行再看向雷震,声音变得有些阴冷、深沉:“增补一条规定,凡女子分到之田,在其年满十四岁时既由其自主产权。在其婚配出嫁时,任何家中长者、族内长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逼迫、胁迫、诱惑其将田产留在娘家。”

  稍停话语,低头略一思索,刘行接着又道:“出嫁女子在出嫁多年后,若是想要索回原本留在娘家的田产,也得即刻从快从速转会那女子名下。总之就是一个原则,分到谁名下的田产、除非由县衙公正转卖和长租,否则不得脱离原属产权人。谁敢违背,以谋产夺业类的罪责问罪、严惩不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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