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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兴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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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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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我及时扣住她的手腕,让枪口朝向天空,这一枪指不定会打向哪里。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概率打到人,那也是很危险的。

  毕大小姐被吓了一大跳,我则是被吓得两腿发软。在惊吓之后,我的火就上来了。也顾不上对方的身份,直接把枪夺下来,像训手下的士兵那样训了毕大小姐一顿。

  说真的,我真想回到过去,给正在做这件事的自己几个重重的耳光——你没事儿招惹她干嘛啊!这女人是你招惹的起的吗!你现在惹上她,今后就要倒大霉了!

  那天我话说的非常狠,把毕大小姐给训哭了。之后我连哄都没哄,就随手把枪上了保险,丢给离我最近的一个家丁,然后气呼呼的离开了毕家。事后我反应过来,自己做的太过火了,就在毕锦来团里开会的时候向他道歉,又托他替我向毕大小姐道歉。

  “嘿嘿,兄弟,这不算事儿!”

  毕锦说了这句让我宽心的话之后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改口说。

  “啊不对!兄弟,这事儿大了!可大了!”

  “啊?事儿大了?”

  我以为是毕家长辈生气了,赶忙要去毕家赔罪。毕锦赶紧拉住我说,毕家长辈没生气,就是他妹妹还生气呢。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大事儿。你听我的,买束花儿,记住,要玫瑰花儿!红的!然后弄个好看点的信封,写首诗塞进去,亲自送给霜儿,这事就搞定了!”

  “呃……花……玫瑰花……红的……然后写诗……呃,锦哥儿,我不会写诗啊!”

  “不会写你还不会抄啊!来来来!我教你!”

  那天的毕锦,比平时热情很多。他拉着我来到图书馆,找了几本诗集。那都是些西方诗人写的诗,已经翻译过了。他选了一段情诗,又从其他几首情诗中选了几段抄下来,自己改了改,然后就说这是他写的新诗。

  他让我自己“写”一首,我学着他的样子抄改出一首情诗来给他看,他看过之后连连说好,还说这首就行。

  当时我就纳闷了,道歉写情诗,这不找打呢吗?

  在听了我的疑惑之后,毕锦是这样说的。

  “哎呀!兄弟!相信我!向女人道歉就得这样!必须得浪漫!浪漫!知道吗?”

  对于当时的我而言,浪漫是个新鲜词儿。我知道“浪”,也知道“漫”,但把这两字捏合在一起,我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也许上流社会的女人就吃这一套?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花。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玫瑰花,这花确实漂亮,但就是太艳了,我不喜欢。不过既然毕锦说管用,那就只能买了。

  我问花店的店员,说如果想展示诚意,买几朵花合适?店员微微一笑,说,那就要看你有多少诚意了。我说我非常非常有诚意,店员便说,那你买九十九朵吧!

  于是我就买了九十九朵玫瑰花,弄了好大的一束,连花带包装一共50块钱——现在一想,那店员八成是为了骗我买花才这样说的。

  之后我又去毕锦推荐的文具店买了信封和信纸,认认真真的把之前抄改出来的诗写上去,装好,然后把信封插进玫瑰花里,捧着花去了毕家。

  还别说,毕锦这法子真管用。毕大小姐刚见着我的时候,目光像刀子似的,可一见到花,脸就红了,目光也软了。我把花送给她,非常认真的向她道了歉,希望她能原谅我。

  “哼……哼,既然你这么有诚意……那……那我就勉为其难的原谅你好了……”

  听到毕大小姐这番话,我才松了一口气,然后逃一样的离开了毕家。

  我本以为事情会这样过去,没想到才过了几天,毕大小姐就找上门来了。她直接来到军营,点名要见我,我出来之后,她就气鼓鼓的走到我面前,质问我说,你是什么意思?

  啊,你来找我,一上来就劈头盖脸的问我是什么意思,你是什么意思?

  我摸不清上流社会大小姐的脉,为了不得罪人,我只能赔上笑脸,甭管自己错没错,先认个错,让毕大小姐消消气。

  就算是消了气,毕大小姐依旧是盛气凌人。她让我带她参观军营,要是在其他部队,这绝对不行。不过这里是第七军团,毕锦这家伙带女人回军营过夜都事,我带毕锦的妹妹参观一下军营,肯定也是没问题的。

  我领着毕大小姐在军营里转了一圈,然后毕大小姐就要打靶。我们第七军团的性质比较特殊,武器弹药配给都很少。那时立宪派还没倒呢,我们第七军团还是被限制着,连军官都不能随便开枪。

  可毕大小姐就是要打靶,不打不行。我是真没辙了,只能带她离开第七军团的驻地,叫了两辆人力车,奔着第三军团的驻地去了。

  我不是第三军团的人,但我是元兴人,第三军团上到军团司令,下到马夫,全是我的同乡。就算不论同乡情谊,我在第三军团也有熟人,都是在赌场做荷官的时候认识的。

  当然了,去军队的靶场打靶这种事,光有熟人也是不行的。枪出库入库要费功夫,子弹和靶子也要费用,还得麻烦人当报靶员,这都得花钱才行——想当然耳,这些费用全部由我来承担。

  毕大小姐在靶场“啪啪啪啪”的打,我在一旁“咔咔咔咔”的肉疼。这女人显然不会用枪,枪法也烂的要命。每次打不中靶子,她都赖我,说是我的错。

  后来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上前指导了她一下,还给她做了几次示范。之前说过,我被手下人称作“枪爷”,不单是因为我姓枪,还因为我枪打的准。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碰到枪,就有种特别舒服的感觉。用枪的时候,就感觉枪是长在我身上的,子弹也是从我身内打出去的。每开一枪,都会有一种莫名的快感。

  不是我吹,五十米的靶子,我能用步枪打出字来;二十米的靶子,我用手枪能打出字来。你让我打啥我就打啥,保证横平竖直——当然了,前提是那个字我会写,而且子弹得管够。

  毕锦显然和他妹妹说我过这本事,我示范了几枪之后,毕大小姐就让我在靶上打个字。我也不知道该打个什么字才好,因为心疼钱,不想用太多子弹,就用手枪在二十米靶子上打了个“十”字,横五发,枪孔等距,竖五发,居中对齐,上二下三,一共用了十发子弹。

  报靶员去查靶的时候惊叫出声,他摘下靶板,高举着,一边大叫着“绝了绝了”,一边往我们这边跑。

  在看到靶板上的十字之后,毕大小姐小脸通红的扬起头,骄傲之气骤然发出,就好像这十字是她打出来的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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