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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兴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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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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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被筑瑛叫醒的时候,我以为她要说的“大事”与一点红有关。

  之前我与一点红约定,她会在正月初五之前执行那套可以毁掉我与霜儿的婚事的方案。我一直记得这件事,但我没有催过她。昨天我甚至没回军官宿舍,看能不能找到她,问一下方案的进展。

  这不是因为我心大,也不是因为我对一点红无条件的信任,而是因为这件事我只能依靠一点红,除此以外我想不到任何办法。

  方案掌握在一点红手中,且全部由她负责,也只能全部由她负责,因为我已经这样说了。特意的催促或是询问只会浪费她的时间,不会加快方案的进度。

  在婚约这件事上,我不想耽误哪怕是一秒钟的时间。除非我俩正好碰见,否则我绝对不会特意去找她,催她,或是打听什么。

  而且以一点红的性格,如果我特意跑去催她,或是打听方案的进度,她肯定会生气,认为我信不过她。我不想惹一点红生气,所以才没有这样做。

  昨天是初四,一点红那边还是没有消息。我心里是有些着急的,但我转念一想,以一点红的性格,如果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约定内容,她肯定会提前来找我,向我道歉。既然她没有来找我,就说明方案进行的非常顺利。

  怀着这样的想法,昨晚我睡得很安稳——顺带一提,初三和初四这两天,我虽然是在羽江家住的,但是这两天筑瑛没有和我一起睡。我对自己的定力没有太大的信心,一次也许能忍住,如果是两次三次,或是在一起时间久了,有了气氛,可能就要忍不住去“伤气”了。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街里的人家一般都会订报纸,至少会订一份《元兴日报》。《元兴日报》单买是两分钱一份,订年报的话则是一年七块,能省几毛钱。报纸不是按户订的,而是按照门牌订的,而且订了之后就改不了了。

  《元兴日报》不能按月订,只能单买或是订年报。报纸的派送周期是以西历为准,从西历的1月1号到12月31号,这算是一年份的报纸。想要订年报,就只能提前一年预订并付款,第二年的1月1号派送才会开始。

  筑瑛家和羽江家离的比较远,但房东是同一个人。这房东人很好,事情不多不说,还给名下的租房都订了《元兴日报》。

  我和他简单聊过,他表示他租房要看人,如果这人不好,会祸害房子,那就绝对不租。如果这人不错,能把房子经管的很好,就算少交点租金也可以。我觉得这房东可靠,所以才一口气结清了一年的房租。

  因为订了报纸,所以每天早上筑瑛都要去取报纸。虽说是在过年,但报纸依然是天天有,因为报社的派送员是全年无休的。她习惯拿到报纸之后就开始看,一边看一边往回走。

  我平时是不睡懒觉的,一般来说,筑瑛去取报纸的时候我已经醒了。回来的时候,她就会给我讲报纸上的内容,然后顺势坐在我身边,往我怀里一靠,和我一起看报纸。

  我这人是不常看报纸的。虽然经常看书,也喜欢看书,报纸却看的很少。不是我不闻时事,而是因为看报纸的人很多,有什么新闻,大家自己就传开了,只要竖起耳朵听着就好,没必要花这份钱。

  不过现在,我改变了这种想法。靠耳朵听虽然也能得到消息,却要慢别人一步。之前我上了报纸,我自己却不知道,就是因为我不常看报纸。可那次我没长记性,准确说是我还没发现这一点,所以还是不太喜欢看报纸。

  但是现在,我长记性了。

  什么?您问我为什么突然就长记性了?

  朋友,问您一个简单的问题。孩子犯了错,父母就打孩子,这是为什么?是因为惹父母生气了吗?显然不是。父母打孩子,是因为孩子犯了错,需要教育,让他以后不要再犯。如果只是口头说说,孩子可能会记不住。但如果打他一顿,把他打疼了,他就记住了。

  当然了,不是所有人都记打。但别人记不记打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这个人是很记打的,犯了错,打我一次,把我打疼了,我就会记住。我这记住不是记仇,而是长记性,以后就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如今的我,就被《元兴日报》2月11日的头条新闻给打疼了。

  《昭熙公主与十八岁传奇上校喜结良缘》——这是主标题。

  《不畏艰险,大爱如山恋美人;时隔八年,祸星冤名得昭雪》——这是副标题。

  在看到这对标题的瞬间,我就感觉脑袋“嗡”的一声。如果这个十八岁传奇上校说的是我,那这篇报道说的就是我和那位克夫公主、天煞孤星要结婚的事。

  等看到正文,我就更淡定不了了。

  正文里说的那个“少时因家贫辍学,流而为工”,又在打工时“得文公赏识,募从军,初年擢少尉,成绩优异”,在军中“满二年,擢大尉,聘入元兴陆校”,如今“逢新军编练,文公器之,擢上校,以为练”的家伙,除了我以外,还能有别人吗?

  除了“得文公赏识,募从军”这段和事实完全不同之外,其他部分和我的个人经历完全吻合。更何况后面还直接引用了前几天的新闻,说我就是救助了孕妇,和人力车夫并肩跑步的那个校官,我再一次上报纸的事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对于这段内容,我是有心理准备的,因为我已经知道了文祥武要把我树立成楷模的事,让我慌乱的是后半部分的内容。

  正文中说,我与昭熙公主,也就是那位克夫公主、天煞孤星,是“幼年相识,初以姐弟相称”,“少时成情,私定终身”,因为正文是以我为主视角写的,所以这里的“幼年”和“少时”说的都是我的年纪。

  对于我俩“成情”,且“私定终身”的原因,报纸写的非常详细。他们说,昭熙公主死了未婚夫,被扣上克夫公主、天煞孤星的帽子之后,她便想要跳河寻死,却被我救下。昭熙公主得救之后,失声痛哭,说自己以后再也嫁不出去了,要孤单一辈子了。这时,我便英勇的站了出来,对昭熙公主说:我娶你!

  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的白话翻译。原文用了很多华丽的辞藻,以及精妙的修辞手法,把整个过程描述的非常感人。在这之后,就是我排除万难,努力拼搏,爬到了现在的位置,得到了可以迎娶公主的地位。又为了迎娶昭熙公主,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到瑞王府去求婚,并用十足的诚意感动了瑞王,让他同意了这门婚事。

  然而作为故事的主角,我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不是我记忆出了什么问题,而是它真的没有,不存在!

  按理说,这报道是在文祥武的授意下写出来的。

  正因为如此,我不搞明白,文祥武为什么要搞这么一手。他是想进一步塑造我的楷模形象,还是想用这种方式让我和皇族沾亲?这和新步兵团的组建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朝廷那边又出了什么事了?

  因为想法太多,我的脑子越来越乱,很快就变得焦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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