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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主角的小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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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一章 奇葩龙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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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庙街,这个位于香港九龙油麻地的小街道龙蛇混杂,充斥着廉价美食,城狐社鼠和古惑仔,被称为是平民夜总会,极富香港特色。

  基本上,港剧里的绝大部分元素,在这一条小街道上都能瞧得见。这就是一个缩小版的香港——当然,仅限于平民阶层。

  王逸尘约了大富贵美食集团的那些小混混们,就在这庙街谈判。对于那些小混混们而言,王逸尘这个提议简直是好的不能再好了,庙街,那就是他们的主场啊。

  虽然他们现在有钱了,也开始玩一些有钱人才玩的游戏了,庙街也很少再来了,但毕竟在这地方混了那么久,面子还有,跟老弟兄们的情分也都还在,他们还是随随便便就能叫个上百号人来撑场子的。王逸尘——或者说唐牛那个有钱老板脑壳坏掉了,居然敢到庙街来找不自在,那可是最好不过了。

  所以对王逸尘的谈判邀约,大富贵美食集团的这些小混混们想都没想就同意了。这种双方找齐人马,约好地方谈判,甚至干脆互相对砍,当面鼓对面锣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也是最合这些小混混的胃口的。

  “鸡姐,你说那死胖子是不是不敢来了?”在一个简陋的杂碎面摊前,一群几乎把“小混混”几个字写在脸上的小混混正围坐在一张圆桌前,大着嗓子跟吵架似的聊着天。

  这群小混混长得都特别有个性,其中一个小混混瘦的皮包骨,矮的跟侏儒似的,偏偏赤,裸着上身,衣服斜垮着。摆出一副精壮猛男的架势,不时的吸吸气,捏着拳头表示要活活打死唐牛那死胖子。向众人展示着他那一身的排骨。

  还有一个小混混染着一头鲜艳的绿毛,嘴巴大的能吞下榴莲。瞧上去活像个地精似的。

  还有一个,矮小伶俐,穿着白衬衫,背着个小书包,背后一看跟个小学生似的。正面一瞧,嚯!这一张脸老的,又黑又干又皱,两猥琐的小眼睛夹个朝天鼻。两香肠似的厚嘴唇夹一排大门板牙,简直惊悚。

  除了这三位奇葩外,还有两胖子也是长得又丑又喜感,但比较之下,反倒是最正常的。

  这群奇葩混在一堆,乍一看不像是都市位面的角色,倒像是从玄幻或者奇幻位面里跳出来的。

  这也算是周星驰片子的一大特色了:奇葩龙套。

  此时这群奇葩围在一个年轻女人的身旁,隐隐以这女子为首。这女子算是这群人当中长得最正常的了,甚至还颇有几分姿色。不过就在不久之前,这女人还是这群奇葩当中最奇葩的一个。

  这位就是十四岁出来跑江湖。开始在庙街混的,食神里的女主角火鸡。她这辈子最辉煌的战绩,就是手持两把菜刀。将另外一个混混头子丧标从庙街一直追他追到了公众四方街,一战成名,江湖人称“双刀火鸡”。

  不过在此之前,她也被丧标当头砍了一刀,从头顶砍到了尾龙骨(什么鬼地方?),在脸上留下了一条可怕的疤痕,压迫了三叉神经,连牙都翻出来了。那模样真是……贴在门口辟邪,贴在床头避孕。

  然而之前在内地的时候。火鸡替斯蒂芬周挡了一颗子弹,却居然没有死。反而是因祸得福。子弹被她的大金牙给挡住了,没有伤到要害。甚至还帮她修好的神经方面的问题,她又顺便磨了个皮,整了个容,一下子变成靓女一条了。

  不过此时的斯蒂芬周还不知道这回事。火鸡为了防止斯蒂芬周在食神大赛之前分心,也决定将这个事实瞒下来,准备到食神大赛之后再告诉其实情。

  在此期间,在斯蒂芬周不在的情况下,火鸡也是和庙街的弟兄们一起撑起了大富贵美食集团的场面。甚至当他们的死对头大快乐餐饮集团陷入危机和混乱的时候,这些小混混们还有能耐趁机占便宜,还是挺令人意外的。

  火鸡今天穿着一身粉红的小洋装,配着一条小短裙,还是挺好看的——这位整容后,好像品味也跟着一下子提升了。换成以前,这位是什么花里胡哨的玩意都敢往身上挂。

  她曾经穿着花衬衫,满手是血的拉着斯蒂芬周唱了一曲:“情和义,值千金……”把斯蒂芬周吓得连身上的血也不敢擦。也曾经用那套花色连衣裙子配合疤面龅牙的造型,一脸妩媚的跟斯蒂芬周表白,把斯蒂芬周给吓得直接就从庙街飞奔到内地避风头了。

  但这会,一身粉红造型的她还颇有点小女人的妩媚劲。

  此时,听到手下担心唐牛不敢来,火鸡直接一挥手,大声道:“那死胖子要是不敢来,我们就找上门去,砍了他!食神大赛就要开始了,我可没那么多时间陪他玩。”

  “这个……这会不会犯法啊?”绿毛地精怯生生的插了一句嘴。这个打架的时候随身带着酒瓶,得靠喝酒壮胆才敢上前的小混混是这群奇葩龙套当中最胆小的。

  “犯法怕什么?难道我们还怕犯法吗?犯法来了我也奉陪!”排骨赤身男捏紧了拳头,大声吸气“喝啊!”,一身的小排骨绷得嘎嘣嘎嘣直响。

  “呃,我看大家要不要再商量商量?大家现在都是文明人嘛……”惊悚小学生似乎也是赞同绿毛地精的,小声的提议道,顺便向大家露出了他招牌式的大板牙微笑卖萌。

  “怕什么啊!今天是他主动来找我们,那就照江湖规矩来了!找条子?他还想不想在庙街混啊?”一个满脸横肉的胖子拍了惊悚小学生和绿毛地精一人一巴掌,对火鸡道,“是不是啊火鸡?”

  这满脸横肉的胖子叫鹅头,当初也是跟火鸡平起平坐的庙街混混头子,还差点就把斯蒂芬周的手给剁了,是个狠角色。如今在大富贵美食集团,也是仅次于斯蒂芬周和火鸡的三把手,这群奇葩龙套里,只有他敢直接叫火鸡的外号,而不是尊称其为鸡姐。

  “人家也不需要在庙街混嘛……”挨了鹅头一巴掌的绿毛地精低声嘀咕道。(未完待续)

  ps:感谢逆迹座的月票,感谢天天记事的评价票,感谢雨雪夜孤城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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