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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蜜爱:首席老公别装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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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第1058章 番外-胖胖星球-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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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篇—胖胖星球—遇见你(完)

  我是胖球。

  妈咪说,我从小就很胖,从我在她肚子里的时候,我就很有做一个胖子的潜力。

  可我不同意妈咪的这个说法。

  而且,我很不同意。

  我立志,等我长大后,我要瘦成一道光。

  *

  大约在我五岁的时候,我遇见了一个,自称是我妈咪男朋友的帅叔叔。

  男朋友长得像电视上的男模一样帅帅,跟他走在一起,我会稍微感觉有些压力。

  你知道,站在太好看的人身边,你总会不自觉感到有些自卑的。

  所以,这也很好的解释了,我妈咪为什么不愿待在男朋友身边。

  我猜,大概也是因为男朋友太好看了。

  所以,男朋友啊,

  你如果不想下辈子又被我妈咪抛弃,请注意你自己的长相走势。

  你长得这么帅,让我这种胖子,如何活下去?

  *

  我虽然很胖,但是我的耳朵很是灵敏。

  走在男朋友身边的时候,我听到不停有路过的女生,在偷偷议论他好帅。

  于是我告诉男朋友,“陆叔叔,别人一直在议论你,你都没有听见吗?”

  男朋友一脸的疑惑,看着我,问:“哦?那她们都在说什么?”

  我故意说:“她们说你长得好丑哦!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丑的人耶!”

  男朋友摸摸眉毛,笑了笑,好像并没有察觉到我是在欺骗他。

  他只是说:“既然这样,那下次出门我戴个口罩就是了,免得吓到了她们。”

  我说:“叔叔,你真的相信她们说你丑吗?”

  男朋友点点头:“相信啊。”

  那个时候,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相信这种根本就不存在的话。

  直到他陪我玩踢足球的时候,我发现,他永远听不到我在身后喊他的名字。

  他是个聋子。

  我没有揭穿他。

  长大后,我听到一首歌,名字叫《说谎》,歌词里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

  “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有些事情你就不要拆穿。”

  我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男朋友。

  *

  我不知道,男朋友为什么看上我妈咪。

  我一直觉得,妈咪长得普普通通。

  除了长得白白净净,笑起来,眼睛弯成两道桥之外,她没有什么让男人迷恋的资本。

  直到有一天,我和男朋友在KFC里,遇见了一个像星球一样,会发光的女孩。

  她说,她叫阮星。

  我想,这个名字起得真好。

  好像是专门为我起的一样。

  那时候,我终于知道,男朋友为什么说,他从小就喜欢追着我妈咪跑了。

  有些人你不知道她哪里好。

  可能只是见得早,眼睛不好,见到她了,便是她了。

  *

  你知道,我是个胖子。

  胖子一旦在故事的开头变胖,就很难在故事的结尾变瘦。

  有时候,我会有些难过。

  主要是因为我比较胖,还有……我没有爸爸。

  为了这件事,我一个人单挑十几个人。

  在巷子口,我将几个侮辱我体型和人格的小混混,打成了重伤。

  很严重的重伤,需要住院好几个月的那种。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是这么有打架天分的。

  打人的时候,我感觉十分畅快。

  他们都说,我看起来像一只会飞的功夫熊猫。

  我不同意这个说法。而且,我坚决不同意。

  熊猫那么熊,怎么会像我这样优雅的胖子。

  我宁愿自己像小熊。(⊙o⊙)

  *

  我被警察叔叔带走了,被我打伤的人,其中有一个,是某个市委书记的女儿的儿子。

  我好像闯了大祸了。

  妈妈来见我的时候,满脸愁容。

  我说:妈咪,我害怕,我不要在少儿劳改所,是他们先骂我又肥、又丑、又是野种的,我让他们不要说了,他们还要说,我给过他们机会的……

  妈妈看着我哭,她一滴眼泪都没有掉。

  可是我知道,妈咪难过了。

  也许她还对我失望了。

  *

  我只是被教育了一天而已,便很顺利的从劳教所里出来。

  接我的人,是妈咪的男朋友。

  我叫他,“陆叔叔。”

  陆叔叔没有像其他人一样,一见面就责怪我,教育我。

  他只是对着我笑,很温和的笑。

  他的牙齿很白,笑起来的时候,像个二十多岁的大男孩。

  如果不是因为我六年前就见过他,我不会相信,他已经是个34岁的男人。

  相比于他的年轻,同样34岁的妈咪,看起来好像比他老一点。

  我真为妈咪捏一把汗。

  *

  可是你相信吗?

  世界上,并没有特别完美的人。

  当我侧着脸对他说话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耳朵,比从前更加没有反应了。

  我想,真是作孽啊,他真是越来越聋了。

  我这么近距离的跟他说话,他也没有听到。

  *

  陆叔叔带我去KFC吃汉堡可乐。

  只有他不觉得我太胖,只有他愿意让我吃这些垃圾食品。

  我向他打听,“陆叔叔,那个……阮星……她现在在哪里呀?”

  陆叔叔似乎已经忘记这个人了。

  于是,我开始绘声绘色的跟她描述阮星。

  陆叔叔想了好久,才说:“哦,是李玉带着的那个小女孩啊?她现在应该是在A市念小学。你要去见她么?”

  我肯定的点了点头。

  陆叔叔笑着说,“你想见她,就去把你妈咪弄到叔叔家里去,叔叔让你跟他读同一所小学。”

  我说:“陆叔叔,你为什么不自己去跟我妈咪说?”

  陆叔叔眼神有些黯然,“我说了,可她不愿意。也许我让她失望了吧。”

  这个时候,我看到了陆叔叔无名指上的戒指,于是说:“你不是结婚了吗?”

  陆叔叔转了转手指,笑笑,“本来想用这一招把你妈咪逼回来,发现你妈咪完全不为所动啊!老子一把年纪了,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

  回家后,我告诉妈咪,“妈咪,爸爸是个聋子。”

  妈妈放下手中的锅铲,惊讶,“你胡说什么?”

  我的眼泪掉下来,又重复一遍,“妈咪,爸爸真的是个聋子,你不要管我了,回到他的身边吧,他真的很可怜,他真的很需要你。”

  妈咪安静了几分钟后,便拎着包出去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叫他“爸爸”。

  我虽然是个胖子,可是有些时候,我的记忆力,会有短暂的回光返照。

  就在刚刚,我与陆叔叔并肩行走的时候,我仿佛想起很小很小的时候;

  我的屁股坐在他宽厚的肩膀上,他带着我四处游荡,那个时候,他还没有聋,我总是命令他:“爸爸爸爸,你再高一点,再高一点……”

  我还想起,两岁的那一年,那么小的我,跑到了马路中央,有一辆车朝我飞来,爸爸像天神一样从天而降,他用力将我推开,而他被汽车撞得左脸都是血。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在我危险的时候出现。

  唯一的解释是,他好像是我的爸爸。

  可是我的爸爸,你怎么可以是个聋子呢?你怎么可以被妈咪抛弃呢?

  T-M-D你实在是太丢人了!

  这么胖、这么正义的我,一定要将你拯救出来。

  。

  尾声——我等的人,你在多远的未来?

  半个月后

  郝萌上完了课,在学校的大礼堂弹钢琴。

  这门琴艺,还是当初陆之谦为她培养起来的。

  陆之谦不知什么时候,推开门,走了进来。

  光线照在他的脸上,他看起来依旧年轻,英俊。

  他单手插在裤兜里,很潇洒的姿势,站在原地,看着郝萌弹了一会。

  而后,他挑起唇角,笑了笑,抬起脚,一步步朝郝萌的方向走来。

  他不知道郝萌弹的曲子是什么。

  只是从她脸上愉悦的表情里,猜到她弹奏的乐曲,应该是一首很轻快的曲子。

  此时已经是黄昏,夕阳的余晖,衬得她的脸红红。

  她低着头,脸上浮光掠影,鬓角处,有一缕发丝轻轻垂落。

  陆之谦忽然有一种,想上前帮她拨好头发的冲动。

  可是他没有。

  他走了几步后,又停下。

  他站在距离她不远不近的地方,看着她弹完了一首乐曲。

  他在心中悄悄背诵她手指弹奏过的琴键,慢慢的在脑海里,拼凑出一首完整的曲子。

  那是他曾经告诉过她,要在婚礼上为她弹奏的曲子——《Today-i-love-you》。

  郝萌慢慢的察觉到了陆之谦的到来。

  她的手停下来,眼睛看向他,他也看向她——

  她突然想起十八岁那年,她听见过的那首歌曲,名字叫《遇见》。

  里面有一句歌词是:“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原来,等待他到来的这一路,真的很远。

  可是你看,他现在就在不远的地方。

  他修长的腿迈开,一步步的朝她走来。

  隔着一段距离,他已经朝她伸出手。

  像小时候,他躲过体育老师,狂奔过操场,穿过拥挤人群,远远的朝她伸出手,只为拿一颗糖果给她。

  那个时候,她总是在心里犹豫,她应该伸出手吗?

  如果把手伸出去会不会被同学嘲笑?

  会不会被老师看到?

  要不,还是把手藏起来吧?

  ……

  ……

  她遇见过他最风光无限的样子,也见过他最落寞狼狈的样子。

  他遇见过她最纯洁干净的样子,也见过她最心狠恶毒的样子。

  他们是世上最了解彼此的人。

  他终于走到她眼前,朝她伸手,像最初的时候。

  她应该把手交出去吗?

  还是继续藏起来?

  她不知道。

  (全文完)

  ===

  P个S:(⊙o⊙),看小熊诚实的大眼,今天完结了。

  有一些遗憾,比如说,他们还没有孩子。

  但是有了胖球,阿谦也已经圆满啦。

  结局想留下一个悬念,好让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新书预告一下好么?

  呵呵哒,“胖胖星球”(胖球*阮星)是我下一本书的男女配角,这个设定不会被鄙视吧?

  胖球真的会瘦成一道光,加上基因太好,他注定要成为帅哥一枚。

  还有一个配角:一条总是挨揍的小熊。

  【小熊的QQ裙是:112452983】

  。

  我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遇见你们,所以竟然有些蛋蛋的忧伤。

  今天下午出门的时候,我遇见一个老人,他骑着插满“环游中国”旗帜的单车,在向另外一个老人问路。

  我特意停下来,听他要去哪里。

  他说,他要过我们这里的一座海湾大桥,穿越我所居住的这个海滨城市,到达海对岸的另一个城市。

  热心的老人给他指路,我不知道他到底听懂了没有。

  我又继续往前走了一段路后,开始在心里祝福他一路顺风。

  其实他要去的方向,也是我要去的方向。

  我每天穿越半座海岸,去上班,去码字。

  夏天的时候,会很凉爽,海风打在脸上,咸的。

  春天的时候,会很阴冷,海风打在脸上,冰的。

  这本书,从夏天开始,又到春天结束。

  我想,重要的不是开始和结束,而是沿途的风景。

  小熊写得比较渣,如果过程中有让你感觉到一丝共鸣,产生情感,也算不枉你此行吧。

  话已至此,咱们后会有期,江湖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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