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狗男女
金丝甲名动天下,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看上去其实却朴实无华,金丝黯淡无光,就像一件普普通通的马甲。
被捆住的那个人见苏阳轻松的就发现了他把金丝甲藏在哪里,额头上顿时渗透出了一颗颗黄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滑了下来,拼命的扭动身子,嘴里发出含义不明的呜呜呜声。
这人的眼泪都要留下来了。
江湖中人都知道,无论武功再高,都逃不过梅花盗的胸口一击,连点苍的掌门,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因此只有有了这件金丝甲,才拥有和梅花盗一搏的机会。
但是很多人错误的以为,有了金丝甲,就可以博的过梅花盗。
进而认为,有了金丝甲就可以获得一笔巨大的财富和天下第一美人的芳心和身体。
这其实完全是两码事。
“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剑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苏阳像拍宠物一样拍了拍他的脑袋,道:“你穿着他,无异于孩童手持重金招摇过市,你将它送给我,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
说完,一把扯下了金丝甲,同时震断了那人身上的牛皮绳子。
那人傻愣在原地,一会看看金丝甲,一会看看苏阳,脸上的表情又是犹豫,又是心疼,好在他总算没有利令智昏朝苏阳出手。
眼前这个两根手指轻松一拽,就能扯断绑住他的牛皮绳子的人,显然不是他可以对付的了的。
“还不走,等着我请你吃饭?”苏阳头也不抬的说。原剧情里现在在这里的是李寻欢,他会和这个人说一大通话之后被人在酒里下了毒,险些要了老命,自己可不想当这种冤大头。
那人一张脸红一阵,白一阵的,眼神飘忽不定,最后终于狠狠的一跺脚,从地上抄起自己的链子枪掉头就朝门外走。
他一掀开门帘,噗通一下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却是酒店的老板,刚才给苏阳送信的那个老头。
老头的手里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有壶酒和两个小菜,看起来是送来给苏阳的。这么一撞,盘子背撞飞了,酒壶落在地上摔了个粉碎,几个小菜全部倒在了那链子枪的倒霉蛋身上。
虽然酒壶是落在外面的雪地里的,但是有心留意之下,还是可以看见从酒壶里洒出来的酒,溅到周围白sè的雪上,浮起了一团淡淡的暗青sè。
“找死!”那人破口大骂,好像要把一腔对苏阳的愤怒全部发泄到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头子身上,掌中的链子枪又已飞舞而出。
“果然是找死!”苏阳暗俺摇头道。
老人怒叱一声,佝偻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长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着了枪头,厉声道:“就凭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动手?!”
这胆小怕事的糟老头子,在瞬间就彷佛变了个人似的,连一张脸都变得红中透紫,隐隐有光。
呼声中,老人的右拳已击出,只听“砰”的一声,链子枪从中断成了两截,拳势不衰,直接把那人的身子打得飞了出来,他身上撞在墙上,扑哧一声溅的满墙都是血,身体恰好落在灶上的大铁锅里。
大铁锅里正在咕嘟咕嘟的煮着滚烫的开水,这人掉进去之后却一声不吭,尸体在大锅里沉沉浮浮,显然早就已经被那一拳打死了。
这一拳的力道实在惊人。
老人望着他的尸身,脸上的皱纹又一根根现了出来,然后目光移到自己的拳头上,似乎是对拳头在说话,他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没有杀人了,是吗?”
他紧跟着忽然抬起头,对苏阳笑了笑:“好在,我也没有忘记如何杀人。”
苏阳道:“你为了这种事杀人值得吗?”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为什么也会杀人的。”
苏阳道:“但现在已过了二十年,你能躲过这二十年,并不容易。若为了这种事将自己身份暴露,岂非划不来。”
“哦?我是谁?”老头问。
“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是多么出风头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蔷薇夫人私奔,这种勇气我实在佩服。”苏阳道。
老人无所谓的笑道:“除了你,又有谁会知道呢?我刚才瞧的一清二楚,跟着你来的那个大汉武功不弱,若是你不把他赶走,我未必敢出手,可是现在....”
“现在他远在一两里之外,根本不会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就算是知道了,也来不及赶来救我,所以你可以放心对我动手,是不是?”苏阳道。
老人道:“既然你也是个聪明人,你为什么还不把金丝甲交给我?”
苏阳道:“交给你,你老婆同意吗?”
提到老婆两个字,孙逵顿时怒目望着他,还未说话,突听一人笑道:“他老婆当然不同意。”这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很动听。
苏阳微笑道:“蔷薇夫人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是名满江湖的美人,既然来了,为何不出来相见?”
那声音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笑声中,她的人已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
过了二十年之后,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套在一只大水缸里。
更可笑的是,蔷薇夫人穿着的是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刨花油的香气。
美人年华老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伤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双十年华,还拼命想用束腰扎紧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那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令人恶心可笑。
这道理本来再也明显不过,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数女人,对这道理都不知道──也许是故意拒绝知道。
她望着苏阳痴痴笑道:“江湖传闻,快剑小苏三明,有两样功夫相当不错,其中一样连大欢喜女菩萨都要动心,今rì总算见到活人了,却不知道到底怎么样。”
“你当着你老公的面说这样的话,就不怕他生气?”苏阳笑着问。
紫面二郎的一张脸已经有些发青,青的发绿,可他却死死的闭着嘴,一句话不说。
蔷薇夫人叹了囗气,自言自语道:“二十年前江湖道上的少年英雄,风流剑客,有那一个不想来拜访拜访我?只要能陪我说两句话,看我一眼,他们就好像吃了人□果似的,可是这二十年来,实在把我憋苦了,每天躲在屋子里,连人都不敢见,我真后悔怎样会跟着这没出息的男人逃走的。”
孙逵终于忍不住也长长叹息了一声,喃喃道:“谁不后悔,谁是王八蛋。”
蔷薇夫人叫了起来,跳着脚道:“你在说什么?你说?!老娘放着好rì子不过,跟着你到这个鬼地方来受苦,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被你糟塌成这个样子,你还有什么好后悔的,你说,说呀。”
孙逵鼻子里直抽气,嘴又紧紧闭了起来。
蔷薇夫人又换上了笑脸,对苏阳道:“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没有良心,早知道他会变成这样子,那时我还不如……不如死了好些。”她拼命用手揉着眼睛,只可惜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揉出来。
“好在遇上了你,我的后面有一张大床,你若是愿意,不妨交出金丝甲,再陪我到大床上去,若是传言是真的....”蔷薇夫人眨了眨眼睛,浪笑道:“那时候你非但不用死,说不定还能当我的老公。”
她笑的时候,浑身的肥肉都在发抖,胸口衣服上的扣子绷得紧紧,好像随时会背震的开裂,而紫面二郎脸上的绿sè,已经蔓延到了额头上。
苏阳笑道:“像夫人这样的美人,愿意和我滚大床,我当然求之不得,只可惜.....”
蔷薇夫人眼睛一亮,媚笑道:“可惜什么?你若是愿意,也许就不可惜了。”
苏阳道:“只可惜,像夫人这么胖的美人,那张床再大,恐怕也坚持不住。”
蔷薇夫人脸都气白了,孙逵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苏阳道:“其实夫人得到这件金丝甲也没有用的,因为就算将夫人从中间分成两半,也穿不上它。”
蔷薇夫人咬着牙,道:“你……我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她自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走向苏阳。
谁知站在她身后的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跨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囗气。
“其实你们至少应该等金丝甲到手之后,杀了梅花盗,再起内哄的。”苏阳道。
“你当我真要那劳什子金丝甲去杀梅花盗?”孙逵摇头道:“我是白痴,可还没白痴到以为有了金丝甲就能天下无敌的份上,我只不过就是要她的命。”
他越说越气,重重的踹了蔷薇夫人一脚,这一脚真狠,直接把蔷薇夫人的肥肚子给踹了一个大洞,他咬牙切齿的恨恨道:“这二十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杀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我遇见她的时侯,根本不知道她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会跟她……”
他咳嗽了两声,才接着道:“谁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时杨大胡子已带着二三十个高手来了!我不走也不行了。后来我才知道,我只不过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来她早就趁杨大胡子出关的时候,姘上了一个小白脸,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杨大胡子回来后无法交帐,就卷着些细软和那小白脸私奔了。谁知那小白脸却又将她从杨胡子那里偷来的珠宝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财两空,正不知怎样好,恰巧遇上了我这倒霉鬼。那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我再想向别人解释已来不及了。”
他说的又快又急,好像要一口气把二十年来的的怨气都吐出来。
“那孩子想必也早就死了吧。”苏阳道。
孙逵没有说话。
“既然这样,你们二十年来朝夕相处,你早就可以杀她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苏阳问。
孙逵忽然笑了,哈哈大笑。
“因为这二十年来,都没有金丝甲。”他指了指背他一拳打死的那人的尸体:“我刚准备把他带走,你就到了。”他朝苏阳比划了一个大拇指:“你真行,居然一下子就把金丝甲找出来了。”
“你不是说不要金丝甲吗?”苏阳道。
孙逵摇了摇头道:“虽然我不会傻到去杀梅花盗,但并不代表我不要金丝甲,我至少可以卖给别人,有了这笔钱,我上半辈子失去的,就可以一下子补回来了。”
“人生是用钱可以买回来的?”苏阳望着他的眼睛说。
孙逵脸上闪过一丝黯然,低头缓缓的说:“至少,可以弥补一丁点,有总比没有好,不是嘛。”
苏阳缓缓的说:“这么看起来,你对你的拳头很自信喽?”
不了孙逵却摇了摇头,退后几步,说:“你错了,我一向不自信,连杀她都只敢在背后下手。”
“哦?那你?”
孙逵朝大锅里的死人一指,笑嘻嘻的道:“我自信的是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