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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路星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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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六章:它在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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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尔有两大宠物交易集散地,一个在忠武路,一个在安山,李经明跟jessica来的就是忠武路这边的宠物街。跟天朝的花鸟鱼虫市场相比起来,这里少了些斯文气多了点铜臭味,但有富丽堂皇的店面有精细别致的设施,终究还是能吸引人目光的,更不要说女人们对可爱的动物本就没多少抵抗力。

  虽然忠武路这边被多次曝光过出售病犬,不给宠物打疫苗等等问题,但那些都不是正规的宠物店,李经明自然不会光顾的,而且有着《我们结婚了》摄制组在场也是一种威慑力。jessica可不会考虑这些问题,她只管买就行了,就跟挑衣服挑鞋子一样,女人们总是把“好看”放在第一位的。

  少女时代的成员里面几乎没有人不喜欢狗,她们在《gee》活动大成功后换过了新的宿舍,随后tiffany就在自己单独的房间里面养起了狗。jessica一直都很喜欢那条白色的马尔济斯,不过现在她自己要买狗的时候却不会买那种狗,马尔济斯的毛可不短,打理起来很麻烦,她这么怕麻烦的人怎么会养,可是短毛的狗里面又很少有可爱型的,jessica怎么都找不到那种叫唤一声就让她产生带回家冲动的狗。

  “西卡,这个小家伙很适合你啊。”就在jessica到处乱看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李经明像是发现了什么好东西似得像她招手。

  jessica走过去一看,一个憨头憨脑的小家伙正趴在垫子上抬头好奇地打量她,小狗一个多月并不大。不过皮毛光亮眼神透亮,很有精神。这只狗可爱是可爱,不过jessica可不认为李经明喊她过来真是让她把这小家伙抱回家的,以她对李经明的了解,肯定又是要捉弄她或者调侃她。“为什么说这小家伙跟我很合适?”

  “它的品种很适合给你当外号。”李经明呵呵笑了一声便跑开了。

  “它的品种?”jessica低头看了一下牌子,上面写着“美国恶霸”一行小字,“呀,居然说我是美国恶霸!”

  jessica冲李经明龇龇牙,似乎真的要扑过去咬他一口,不过她只是做做样子罢了。不显得凶恶反而显得格外可爱。jessica只是冲李经明凶了一下就不管他了,反而仔细地观察起这只美国恶霸的幼犬来,她很是好奇这样的萌物为何会有那样霸气的名字。

  看到jessica似乎来了兴趣,店员便热情地凑过来为她介绍起这只狗来,从品种到个体状况一套讲下来足足花了十分钟。李经明有钱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而现在jessica也跟着混成了服装公司的老板成了富人,韩国的社会风气就是向钱看齐,也不存在势利不势利的问题,jessica能买她们自然热情,更别说还能混点放送量在《我们结婚了》这种档次的节目中露脸宣传自家的宠物店。

  jessica倒没有被三碗两碗*汤直接灌倒,虽然宠物是买来的,但之后会跟她们一起生活很长的时间,几乎就是在挑选孩子了。她当然不能凭人家几句话就草草坐下决定,“这只狗长大后会有十七到二十英寸的肩高?”

  “对。”一时之间店员们竟猜不透jessica这个问题的用意,在韩国首尔。普通家庭都养小型犬,不过不是单纯的喜欢与不喜欢,实在是大型犬需要的空间他们拿不出来,可是在几个店员看来jessica应该没有这种苦恼才对,《我们结婚了》里李经明给她新换的那栋房子有多大,全国人民都知道。

  “那岂不是比纽伯利顿小很多?”jessica撇撇嘴。李经明的那条fall虽然一直都是金润姝在养,可是回去的时候经常能看见它不知从哪儿冒出来撒欢。要是她也带着狗岂不是会被fall欺负死?二十英寸的肩高是半米,而fall的肩高已经七十多厘米了。想到这里jessica也拿定主意了。她也要买个大型犬,不求拉出来跟哪家的狗打架,能有气势就行了,“你们这里有没有体形再大一点的,起码要和纽伯利顿差不多大的?”

  “有,当然有。”原来是嫌弃美国恶霸还不够霸气,想想那辆曾多次出现在报道中的红色路虎揽胜,店员便大致了解了jessica的喜欢,喜欢大家伙,李经明就是个大家伙呢,“美国恶霸就有超大型的,成年后肩高能有二十三英寸。”

  “还有别的吗?”jessica拿手机搜索了一下,看到了美国恶霸成年之后的模样,实在是欣赏无能。最能代表美国的是什么,美国总统亦或者是星条旗?都不是,最能代表美国的是一个单词:幻灭。美国恶霸就很好地解释了这个词,小时候看着又憨又萌,可是长大了之后的确不愧“恶霸”之名,这让jessica不由得想起了krystal小时候缠着她让买的兔子,白来又白又可爱,摸着毛茸茸软绵绵的,可是几个月之后就变成了有一对锋利长牙,硬毛扎手还臭烘烘脏兮兮的怪物。纽伯利顿倒是也不错,fall除了性格有点贱兮兮的,长得倒不赖,随手在自己的腰附近比划了一下,“oppa家的纽伯利顿这么高,小了说不定会被欺负的。”

  “要跟纽伯利顿差不多大的话,我们这里有的就不多了,能长到这个程度的更是没有。”jessica比划的那一下店员们就明白了,她说的纽伯利顿血统很纯,所以才会有那么大的体形,不过她们想想也是,李经明家里养的口不太可能书串的。可是宠物店里想要找这种狗就难了,纯血的狗可不一定纯血的马好找,马场毕竟都很有钱,狗场管理就不是那么严格的了,所以要找一个能让jessica满意的狗崽子并不容易。

  就在jessica皱眉的时候,李经明则抱着一只小狗出现在了她的面前,jessica在这里资讯的时候他也没有闲着,到处转了转看看有没有顺眼的。这家宠物店很大,拍摄人员分成两组完全没有问题,所以两边都是独立进行,李经明找到了喜欢的才又转了回来。

  jessica瞥了李经明手中的小狗一眼后立马像是炸毛了小猫一样,“呀,这家伙居然瞪我!”

  “你哪只眼睛看到它在瞪你了,他天生就是这模样。”李经明摸摸这小狗的毛,显然很是喜欢的样子,他选这只狗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它“英气逼人”长得很帅。这是一直阿拉斯加雪橇犬的幼崽,毛色黑白相间又属于短毛品种,最大的特点是它的十字脸,两道斜耸的剑眉蹙在一起,好像时刻在皱着眉头一样。

  “它就是在瞪我,还对我不耐烦了。”jessica刚把手伸过去李经明怀里的小狗居然还把头扭过去了,她最近有些神经过敏,刚才李经明那宠溺的眼神居然不是冲着她的,“要是被我发现你是个母的你就惨了,原来是个带把儿的,算你走运。”

  “你在那里嘀咕什么呢?”李经明白了jessica一眼,还有人跟狗争风吃醋的。

  “就是它了,买回去我想对它怎么样就对它怎么样,哼!”jessica在摄像机前尽情地展露这自己娇蛮的一面,不过她决定要把这是个带回家其实只是因为李经明喜欢罢了。有些时候人是不愿意讲道理的,也许李经明喜欢这只小狗只是一种眼缘而已,但只要是他觉得好觉得适合她去养,jessica便不会拒绝。

  “你手里的那只小狗真可爱,我也很喜欢呢?”旁边的一位少妇微笑着说了一句。

  “所以就想要让我割爱给你?”李经明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他本意是开开玩笑,谁知道弄了个冷场,就连jessica也不知道他忽然发什么疯,李经明没得到想要的回应只能呵呵赔笑,“我开玩笑呢,哈哈哈……”

  仙侠小说里主角去什么“御兽轩”买灵兽的时候,总是在选定某某大有来头的灵兽后被人来一句“我也看上了”云云,之后各撂几句狠话出城战上一场,勉强赢下之后被人家长辈找过来再撂下几句狠话,勉强逃了之后又去了另一个城;然后这次不是“御兽轩”改换“百宝斋”了,同样的套路可以再来一套以致无穷尽也……

  李经明多想来个不开眼的人对着他任性一会,然后他忽然间王霸之气爆发上去踩人家两脚,可事实是这种事情现实里不会发生,连李在镕都没有无聊到踩人玩的地步,他就更加自矜身份了。那位少妇不但没有任性地让李经明把那只狗让给她,反而还拿出一个本子让李经明签名,说是他的忠实歌迷。

  “还挥手呢,哼!”李经明的眼界其实非常高,他在娱乐圈里的那些努纳们一个比一个漂亮,这少妇虽然有几分姿色但是比起她们来就差远了,jessica这样说纯粹是发泄不满,刚才那少妇看都没看她一眼,当她是透明人。

  “给这小家伙起个名字吧。”李经明轻松把刚才的小状况揭了过去,到现在这只狗的名字还没起呢,既然是丢给jessica养的,名字自然还要由jessica自己来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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