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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阁道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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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捕蝶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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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我俩就赶到了外婆家里,这儿的房子是类似于四合院的样式,修砌在一大方高地上,大开大合的隔着溪水,对着远处地青山,视野很开阔。

  这时候已经约莫过了晌午了,即便在山间,也能清晰的察觉到空气都开始逐渐变的燥热,我隔着十几米平的庭院,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大门前,背靠着门柱子晒太阳的外婆。

  她微微眯着双眼,满是沟壑的脸庞上又添了几处褐色的老人斑,白发被细致的编成银色的长辫子,如同帽子被被顶在宽大的额头上,身上的蓝色粗布大衣也在炽阳下发着亮。

  我老远就急忙喊道:“阿婆,我们来看你了!”

  我这一嗓子的效果还是极其明显的,不但外婆看了过来,连里屋中和外婆一起居住的二姨也被吸引出来了,一只手还捏着炒菜的黑色大铁铲子,叭叭的往下低着浑浊发亮的菜油。

  “啊呀,虎子!”

  还是外婆最先认出了我,她的声音还很敞亮,算得上中气十足,她站起来用红润的面庞对着我,眼睛里都透着一股深深的喜意道:“来咋都不知会一声!”

  “娘,这不来得及吗,再说了山里边咋通知啊,托人多麻烦人家啊!”这时候我妈也赶了上来,同样是喜上眉梢,边说着边向外婆走去,拉着她同样粗糙的手轻轻的摩挲着,

  “行了、行了,幺妹你们算是赶巧了,我这饭马上就做好了,前两天你姐夫刚打的麂子(ji zi)肉,可鲜着呢,收拾收拾准备吃饭了!”我二姨拎着铁铲,又转身笑着进了厨房。

  二婶个子有些小,但同我妈和外婆一般,也是朴实能干的农妇,而且待人极其大方,常把二姨爹猎到的东西送给附近的人家,对我自然也是没话说的。

  这一餐对我来说算是久逢甘霖,这山里啥都可以没有,野味是管够的,一块半肥半瘦的麂子肉,蘸上一点自家磨的干辣椒面,配上一口软软糯糯的玉米面馍馍,那滋味简直让人想把舌头都一起吞掉。

  半个小时里,一整块前腿肉几乎就被我一人给消灭的差不多了,连打出来的嗝都都透着一股腻人的油腥味,比起我钟爱的回锅肉来,这同样是不可多得的口福。

  不过这也是我们运气好,像麂子这种东西,一般情况下是难猎到的,麂子是一种我们南方较为常见的小鹿,不同于大家所知的梅花鹿,它只有很普通的毛色,唯一作用就是被吃肉剥皮。

  它们常在夜间行动,行动敏捷机警,常长着麻黄色的皮毛,在较为熟悉的环境下,就算是几只猎犬合围也不一定能够拿住它。

  成年的麂子基本上就如同牛犊般大小,是极其温驯的食草性动物,我曾见过一次,也是二姨爹打回来的,不过当时已经死亡已久了。

  虽然它身上沾满血迹,但一双眼睛依旧柔顺明亮,当时在我看去总觉得里面透着可怜,所以打死也不肯吃它,其实现在想想,当时傻的是我自己,怪不得老妈会骂我,毕竟只是一具已经死亡的麂子尸体,捕猎它的人都能堂而皇之笑谈渴饮,我又在坚持什么。

  两天后,这头麂子遗留在世界的最后一点东西已经所剩无几,不过我也吃腻了,大山里的东西可不止这些,我常在饭后,便通过后门直接转悠上房后的山林间,这里能寻到青皮微微泛红的山桃,还有嫩绿欲滴的李子,既解油开胃,又润肠通便。

  但我更愿意做的,还是随着这附近一个叫李元志的同龄人,一起去路边的田地中玩,因为这些地方常能看到极其漂亮的蝴蝶,有如同枯叶的、也有黄灿灿翅膀极大的形如苹果的。

  这时候你只需要悄悄的从后面靠近它,然后拿着口子极大的自制网兜,把中间向它对准了轻轻一罩,然后等它扑腾起来再把杆子给翻个面,那就十拿九稳的到手了。

  捕蝶不但好玩,更关键的是你只要将它封在一个纸做的三角形折叠囊中,碰上收购蝴蝶标本的人,如果你捕的蝴蝶稀有漂亮且保存完好的话,有时候甚至能卖上五毛钱的好价格。

  不过这些我都是听李元志说的,至于他真的有没有捕到过,那就不得而知了,我对这行不太了解,主要还是因为我老家那里,并没有如此花样繁多的蝴蝶种类。

  今天我照常去寻李元志捕蝶,不过在半路上就遇到他了,他将我神秘兮兮的拉到一边,小声告诉我,昨晚上他在朋友那儿听说这溪边上有种花蝶,是蓝色的很大只那种,在外边能卖上几块钱,收蝴蝶的人也愿意出一块钱买走。

  不过我对此是表示怀疑的,蓝色的蝴蝶我不是没见过,但都是一小节指头大小的,菜地里随处都能见到,至于很大只的却从未见过。

  加上这个李元志神经有些大条,对这些事虽然很拿手,但却算不上细心,说的不好听点就是有点愚笨,常常丢三落四的,很大的可能是他朋友拿他开了个玩笑。

  不过我还是跟着他去了溪边,毕竟就算捕不到蝴蝶,搬开石头抓些螃蟹,摸摸泥鳅也是极其好玩的。

  不过我显然低估了李元志的决心,这家伙倔起来跟头牛基本就没啥两样了,从溪水下游一直沿河而上,仅这一会儿几乎就快过了半山腰。

  说实话我的体力算是不错了,毕竟也是农村里长大的孩子,但跟李元志比起来,显然是差了不止一筹。

  这山溪虽然只是一条小小的溪流,但结构跟普通江河却是截然不同的,高度落差是极大的,往往走不上两步就会遇到一个极小的瀑布,或是三四人高的大石块,李元志倒是三两下便翻了上去,而我则需要手脚并用的攀附在上面,一寸寸的慢慢挪上去,既费力又耗时间。

  这样一来二去的,转眼间我就已经落后了他将近十来米远,常常一晃眼,他的身子就会消失在我的视线内,只能看见长长的捕蝶网兜在半空中来回晃动。

  不过李元志这次还是很有良心的,见我半天了还没跟上去,又转身赶了回来,远远地对着我挥手喊道:“虎子,走快些,前面林子少些,肯定找得到!”

  妈的再走估计这条溪都得到头了,我喘着粗气翻了翻白眼,然后也向他挥手示意:“志哥,你先走吧,我撒泡尿就来,反正也走不丢!”

  “也是!”李元志抠了抠鼻孔,笑着又转身往上爬去,不一会儿连网兜我都看不见了。

  我望着两边密密麻麻幽绿幽绿的林子摇头,打定主意以后再也不跟李元志来这里抓蝴蝶了,简直比上学还要累人,特么的就坐在这里等他,反正他迟早也得跟这儿回来。

  不过等归等,该办的事儿还是得办,我低着头手疾眼快的将二哥给费力的提出,对着一块红褐色的石头浩浩荡荡的奔流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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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的话太多,就放正文里了,反正不收钱!

  这章本来应该明天发的,但我今天发了,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乐意、我任性!

  好了不开玩笑了,各位兄弟姐妹叔叔阿姨大爷大妈弟弟妹妹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我要郑重的告诉大家一件事,各位可能没注意,这本书今天算是正式签约了,我说这个并不是想炫耀我文笔多好、人多帅、家里有几亩地之类的,而是想告诉大家,我就是嘚瑟,但先别急着打我,我提这个主要还是想说一件事。

  各位正在看的或者是未来即将要看的(你们都会发财的)男神女神们,推荐票只要你们认为合胃口、看的舒服,能意思意思那是最好,要觉得其它的别这儿更好看,那我也绝无怨言,毕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还是知道的,比如我自己就喜欢看辰东大大的书。

  但是我希望各位能耽搁你们半分钟的时间,给我个评论,所说哪儿好,或者哪儿不合理的地方,哪怕是指出个错别字也行(我不一定会改,主要是懒!),看到你们再就行,我有个慰藉,另外我不搞基,我谢谢网文兄弟一直支持我,咱们可以白首到老了,我也希望有更多朋友让我能记住你们的名字或者是性别年龄都行,毕竟我未婚。

  这里呢,就先祝各位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有事业的蒸蒸日上,有爱人的幸福美满,家人多的和和睦睦,总之一句话开心最好,我是子云,我喂自己袋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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