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东京梦华欲曙天(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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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蒙颜,心已乱,徒作挣扎期盼。援未至,梦萦间,身伏落一斑。
今宵晚,蔡河畔,挑挂灯笼数盏。群臣聚,话闲谈,京华欲曙天。
沙漠里的早晨到来,是早晨,不是清晨,因为一点不清,风倒是不如半夜的时候那般猛,沙尘丝毫不见少。
空中形成了尘雾悬浮状的霾,阳光只能透出来一丝丝。
十来步远的地方看不到任何其他的东西,就是昏黄,给人一种压抑感。
如果没有冯媛,六十八个人也差不多崩溃了。
好在冯媛没抛弃他们,守卫亲军们也在,铁血的军人总是能让人觉得安稳。
冯媛找老公,带回来吃食。
干豆腐拌葱丝,盐渍的小根菜,一丫鸡蛋葱油饼,一碗馄饨。
大馅的馄饨,馅大皮薄,碗里下面是榨菜丁,上面飘着虾米和紫菜,还有香菜和半头甜蒜。
侍卫亲军们则是大馒头、红烧肉,浓浓的骨头汤和芋根头咸菜,一早他们就吃这个,红烧肉三寸长,一寸见方,上面有两寸是肥的。
侍卫亲军们喜欢,咬一口馒头,塞块大红烧肉,使劲地嚼着,让人一看就知道很香。
活泼的小姑娘谗了,喝口馄饨汤,露出惊奇的神色:“这是啥汤?好鲜。”
“鸟汤。”冯媛告诉她,真是鸟汤,不是骂人,而且还是长尾雉的,也就是野~鸡,徐宝昨天睡着,把白天别人买来的野~鸡给吊出了清汤,闲的。
然后用来做猪肉牛肉大葱馅的馄饨。
按照他的说法是,越艰苦的环境,咱后勤越得体现出来存在的价值,平时我还不这么给你做呢,紫菜很贵的,而且还有多少地方做馄饨放榨菜和海米的?咱放。要得便是正宗。
于是国内的人便吃到了正宗的馄饨,还有小菜也可口。
方剑贤咬一口,吃了三分只一个馄饨,叹口气说道:“这哪里是早餐。分明是战斗的号角,是在与天斗,是在和现在的沙暴较劲呢。
不妥协,不退让,不低头。咱们打起精神来,可能不能让那个没本事和什么能耐的后勤负责人给看扁了。”
“没错。”郑经广附和,大家发现了吧,越是艰难,送的东西越好,看着馄饨包的,一个个胖乎乎的,多可爱。
“鸡蛋饼上的葱花也全是葱白,一点葱叶看不到,甜蒜外面的老皮也去了。有如此的后勤支持,咱们怕什么?”李在远跟着评价。
大家一看,可不是么,别看东西以前在国内总能见到,但在国内吃的时候也做不到这么精细。
王淇淇看着葱丝拌干豆腐,突然发现秘密,说道:“所有的干豆腐丝一样粗细呀,好刀功,冯媛你那没本事的老公很厉害呢。”
“厉害什么呀,那不是用刀切的。是手摇压面条的机器摇出来的。”冯媛说实话,真是那么做的,想切成这么同样粗细的也能,可是需要费很大的功夫。
摇的方法速度快。还有肉馅,同样是绞出来的。
除非是单独给自己做,宝宝才会用刀剁馅,不然谁费那个劲。
“聪明。”王淇淇还是找到可夸的地方。
其他人点头,别管是怎么切的,好吃就行。这可以说是天下第一后勤,谁不服谁就在同样的环境下把东西送来。
确实如方队长说的,这不是早餐,是战斗的号角。
于是大家信心十足,有人还去将士们的地方‘抢’了块红烧肉吃,吃完喊:“一点不腻,看着肥,吃着香。”
其他人也纷纷过来‘抢’。
侍卫亲军们也不阻拦,只是嘿嘿笑着。
“一佳姐姐,怎么不腻呢?”小姑娘对什么都好奇。
“放山查干了,然后文火慢慢炖,肥肉中的油脂给炖出来,当然就不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冯媛介绍如何做。
小姑娘嘟起嘴:“我发现什么事情在一佳姐姐口中说出来都是很平常,问题是所有平常的事情加起来,就一点也不平常,这对生活得有多热爱。”
众人又一次点头,确实,做个菜还有这么多的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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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多生活热爱,有人对生命留恋。
半夜过来查看情况的人回不去了,有的人已经死在恶劣的环境下。
但有的生命力顽强,还没死,坐在沙子上发呆,回忆以前的一些事情,援军没来,已经不在期盼,走也走不动了。
想着往事,感觉这些年像做梦似的,浑浑噩噩地就过来了。
想着想着,就不觉得难受了,然后人倒下,成为了沙漠中的一部分,如果没有被埋住,等天晴了,有卫星或侦察机观看,就是那点点斑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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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的时候冯媛这边吃的是二米饭,大米和小米煮的,鲫鱼汤,红烧鸡块,还有半个咸鸭蛋,加上小葱拌豆腐,放的是豆瓣酱。
依旧是那么精致,依旧是那么可口。
“我会吃胖的,在恶劣的环境下把自己给吃胖,那是种什么精神?”
活泼的小姑娘知道饭菜的热量有多高,她不想吃,却又谗,哪怕是看着红烧鸡块里的姜片,她都直咽口水。
“吃吧,等事情结束,回去后有活干,又减下来了。”李在远宽慰。
其实他自己也很担忧,在环境不好的时候吃好的东西,会给人留下深深的印象。
以后回国,哪怕吃同样的菜,更有水平的厨子做,也绝对没有今天吃的香,因为少了一种情怀,就像故事里说的珍珠翡翠白玉汤,朱元璋为什么喜欢吃?因为环境。
现在自己吃完了,以后再吃同样的东西,哪怕做得更好,对自己来说也不好吃。
这一碗汤,这一份红烧鸡块,这半个咸鸭蛋,在黄沙漫漫的天气中,在四处无援的境况下。即是经典,一辈子都忘不了的。
他知道,冯媛收获大了,包括自己在内。以后冯媛有事情,不用说人家亲自求上门,只要知道了,想不管,会过不去自己心里这个坎儿的。
比如说自己在这边有企业。人家冯媛着急,想安排几个人过来,自己不知道还好说,知道了,看着不理会,那以后一旦看到同样的饭菜,自己就觉得欠人家的。
不去做,那饭吃着得多难受?看到关于沙漠的新闻和图片,什么想法?听到雇~佣~兵这个词,啥感觉?
真能咬着牙。不去想,不考虑吗?不可能!那人还是人吗?尤其是自己这种地位的。
不过李在远也服气,人家是真厉害,还希望以后有更多的交道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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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的大宋已经到了晚上,天长,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但是灯笼却都挑起。
蔡河岸边,不少人在钓鱼,周围是禁军守卫,不准其他人靠近。
都说夕阳方落时的鱼儿容易上钩。但钓鱼的人却没钓上来几条。
偶尔起竿,发现是一拃长的鱼,又摘下来甩进河里。
一拃长的鲫鱼其实已经不小了,熬汤喝是不错的。
但大家都是觉得不过瘾。想要钓更大的。
“子京啊,人生似春水,繁华不可追,今天钓了鱼,忽觉无趣。”宋庠又把一条鲫鱼扔河里,对身边的弟弟宋祁说道。
宋祁手上拿着块拳头大的石头。通红通红的,但还没琢磨。
听了哥哥的话,他笑笑,说道:“是觉得冰灯会结束了,赚的钱少了吧?连鱼也看不上眼了。”
“是呀,成也徐宝,败也徐宝,呵呵。”宋庠给鱼沟上着饵,同样笑着说。
宋祁学着以前徐宝做的动作,耸耸肩,说道:“徐宝不在这里,但很多事情才刚刚开始,我手上的是鸡血石,徐宝这样叫,契丹送来的,送来不少,徐宝留下的钱买了,开价很高,但是那里离西夏近,消息传出去了,告诉西夏这个石头的价值。”
“朝廷接的消息,西夏有人过去偷挖,那里看着是契丹的地方,实际上契丹在那边的军力并不强,我总觉得徐宝花这个钱,不值得,不如赚了钱买东西给将士。”
宋庠不认为鸡血石有什么珍贵的,在他看来,徐宝是为了让两边的矛盾增加,才出的钱,他并不晓得,徐宝真的需要这个石头,好拿回去给老婆卖钱用。
两个时空的鸡血石价值是不一样的,差好多。
接着宋庠又说:“还有棉花种子,我闹不懂,徐宝卖,契丹就买,价钱不低呢。”
“是不低,按粒算的,种子那么小,一粒一文钱,我以为徐宝疯了,等契丹买了三万贯的数,我才知道,契丹和徐宝一起疯,结果徐宝买石头不但没赔,从这里还赚了许多。”
宋祁摇着头,很不理解。
他并不清楚吴八那天看到了什么,要说棉花好,确实好,尤其是上岗村娃娃们穿的衣服和盖的被子,暖和,舒服。
但一粒小种子怎么能卖出一文钱?那买米能买多少粒了?
结果很多人被雇来数种子,契丹人得了个一斤多少的大概数,按斤称。
而契丹是一边调动军队,想要过来寻事,一边又花钱买棉花籽,让人费解。
“所以我更想让他回来,当什么县令,一个下县的县令给他做,简直是屈才了,唉~~~”宋庠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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