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蛮族之王(伪):林达米尔
跟很多继承者一样,林达米尔对他的传承充满荣耀和使命感,他矢志成为新一代的蛮王,并为他的前辈泰达米尔报仇,只是作为一个菜鸟,林达米尔还要经历很多的挫折和考验,并通过无尽之刃和寒冰射手的认可,才能成为真正的蛮王。
——这就是我的人物简介,至于我那些技能,倒跟蛮王没什么区别。
鬼才想成为新的蛮王呢!
我一直都觉得蛮王丑爆了,整就一个黑不溜秋的肌肉棒子,肌肉多有屁用,哪有我的小清新好看!
“阿狸,听你的意思,那个蛮王好像混得很惨,而且树敌还很多?”
“当然呀!他简直是天煞孤星!”
一提起蛮王,阿狸仿佛就有一箩筐话,“在他还小的时候,他们村子就让人给屠光了,凶手正是暗裔剑魔亚托克斯。”
“而原因呢,就是因为亚托克斯见蛮王生性桀骜,天赋异禀,因此就想用杀戮和鲜血来磨练他,在他心里种下一个仇恨的种子,让他成为最可怕的战士。”
“果然,仇恨和愤怒蒙蔽了泰达米尔的双眼,他在费雷尔卓德徘徊了数十年,造访了所有寒荒上的部落,铸下了数不尽的杀孽,把自己打造成最残忍的战士。”
这哥们也蛮拼的啊!
我反而对蛮王有了些好感,话不都是这么说的么,‘在别的小说里,天煞孤星的人可都是主角哦’。
“那他怎么会有一个未婚妻呢?”
“那是他在挑战费雷尔卓德最强大的部落阿瓦洛萨部落时,遇到了心地善良的艾希女王,艾希见他可怜,就收留了他,后来不知怎么的还好上了。”
我擦!
这转折来的也太快了,泰达米尔还真是主角啊!
我顿时就有些震惊,敢情我不仅仅是多了个未婚妻,还多了个女王大人啊!
一时间我对蛮王的好感大增,画面感迎面而来——
肩负着深仇血恨的他,孤独且坚定地纵横在茫茫寒荒上,以一己之力挑战一个个部落,磨练自己的武技,从不回头,从不退缩,虽千万人吾亦往,虽万死亦无悔,这是什么样的胆魄,这是什么样的实力!
最关键的是,他最后居然还抱得美人归!
妥妥的人生赢家,大丈夫当如是啊!
顿时间我就很仰慕泰达米尔,都考虑是不是应该接受他的传承,以及他的……遗产,哈哈哈你懂的。
“你不会真想成为蛮族之王吧?”
见我一脸傻笑着遐想,阿狸就打击我,“我可告诉你哦,泰达米尔的仇人可是遍布整个大陆,整个费雷尔卓德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他死,还有那个暗裔剑魔一直在寻找蛮族之王的继承者,肯定也没打什么好主意,要是你真是那个继承者,那你可就惨咯。”
也是哦!
我的命可不硬,哪消受得了天煞孤星的命格啊,因此我赶紧是否认,“哪能啊,你也不看看我这身板,哪一点符合蛮王的形象了?”
“你说得也对!”
阿狸看了看我的小身板,深以为然地点起了头,“好啦,不聊啦,我们赶紧去杀怪吧。”
…………
“这只癞蛤蟆好难看哦,小宝我们赶紧杀了它吧!”
“这两只石头怪好不懂礼貌哦,小宝我们杀了它们吧!”
“这些锋喙鸟好吵哦,小宝我们杀了它们吧!”
…………
就这样,在阿狸的大呼小叫下,我们把召唤师峡谷扫荡了一遍,可战果却少得可怜。
仅仅是得了一千来块金币,十来斤食材,等级也才升了三级!
没办法,既然连暗影狼都不忍心杀,那么能下手的便只有河道蟹和锋喙鸟了,可这两个玩意能有多少肉?
就是这十来斤肉,也全靠我眼疾手快,抓到了几只青蛙,本来我还想猎几只松鼠的,可阿狸觉得它们太可爱了,又不忍心下手。
“阿狸,这样不行啊,效率也太低了!”
我跟阿狸商讨,这里的野怪得半个小时才刷新一次,而我们这么大一波人,扫荡峡谷简直就像走个过场,太轻松不过了,走一圈都不用十分钟,这收益实在太低了,于是我建议道,“要不你杀了我吧,我给你送人头,这样升级来钱都很快。”
“不行,我下不了手。”
阿狸直接就拒绝了,含情脉脉地看我,“再说啦,等复活要好几分钟的,我可舍不得离开你。”
瞧瞧!我的魅力是得多大!这么快就让阿狸沦陷了!
“可是,这样子下去不行呀,士兵们会饿死的。”
“我们可以去打龙呀,刚才你不是也看到了,那条飞龙蛮大的,肉肯定很多,应该够我们吃的。”
“可是我们现在打不过它呀,真要等我们发育起来,不知要饿死多少士兵了。”
“哪怎么办?”
阿狸也显得愁眉不展。
“要不,我们去拆塔吧。”
我想到了一个主意,“我听说拆塔是有钱得的。”
“对啊对啊!”阿狸也反应过来,“而且钱还不少呢,一座就要一百多块,十六座就有一千多块啦。”
“而且,我们可以把兵营也拆掉,这样就可以进化出超级兵啦,我跟你说哦,超级兵很厉害的,要是有十来个超级兵,我们就可以去打龙啦。”
“那还犹豫什么,赶紧行动啊!”
几分钟后,我和阿狸带着人回到中路,望着防御塔愁眉不展。
这个要怎么拆啊。
妈蛋,我们什么工具都没有,怎么拆这么高的建筑物啊。
我深恨我不是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