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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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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Chapter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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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的晚饭, 小薯饼炸焦了一大堆。

  纪锴尽力扒拉出些没焦透的, 用番茄蘸酱、草莓蘸酱、蜂蜜芥末蘸酱轮番表演各种吃法给黎未都看。

  同时全程抱抱。生怕一不小心,小木偶就自顾自散了架。

  结果家里那么多椅子,两个大活人的重量好像总是喜欢压在同一张上面。纪锴感觉长此以往,这苦逼的木头椅子才是真的要散架。

  一顿下来, 薯饼吃得精精光,烤的小熊饼干也硬塞了好多下去, 感觉热量已然爆炸。可为了辛苦做晚饭的可爱小木偶,也完全不敢嚷嚷要节食、保持身材之类的话题。

  吃完饭, 浴室的玻璃水汽氤氲, 大浴缸白雾蒸腾。

  纪锴伸手在里面荡了荡, 嗯, 烫烫的正是最舒服的温度。

  他的逻辑倒也挺简单——小木偶刚才失了好多水, 赶紧放进去泡一泡,都给泡回来。

  ……

  黎未都总觉得, 今天的自己好像是个宝宝。

  规规矩矩坐在大浴缸里, 盯着水面上漂浮的小黄鸭,背后贴着纪锴暖暖的胸肌弹弹的好舒服。水温很高, 整个身体都在温暖中彻底放松地舒张下来。

  身后人用双手圈住他。

  他玩小鸭子, 那人就玩他的手指, 屡次抚过无名指那颗黑色的小痣:“未都, 你的手真的好看。”

  你的也好看啊, 哪儿都好看。

  人又温柔体贴, 暖暖的没有缺点。

  下意识缩了缩脖子, 那人的呼吸轻轻打在耳后,引发了一阵酥酥麻麻的战栗。下一秒,痒痒的吻直接落了下来,低沉性感的嗤笑声激得他浑身一阵阵乱颤。

  “未都,‘坐怀不乱’也不是你这样坐的吧,”那人捏了一把他没肉的大腿,“一动不动腿不会麻掉么?”

  说罢,挪动了一下,蜷起腿来暧昧地蹭了蹭黎未都清瘦的腰身。

  笑嘻嘻一带,把他整个人裹住,又拽过他的手,往自己紧实的腰线上一放。

  指尖立刻像是被粘住了一样,不舍得放开。

  好摸……好像突然中了几百个亿的感觉又回来了,黎未都再一次觉得,真的自己是何其幸运、何其奢侈,能每天能抱着这样一具完美的肉体睡觉。

  “是吧,我特别好摸吧?你看你就太瘦了,硌人,以后真得带你去健身房多锻炼锻炼。”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黎未都很清楚什么叫“硌人”。因为以前叶氤也很瘦,偶尔抱一下,那种骨头撞骨头的感觉简直是分分钟痛得眼泪都要出来。

  后来抱到了又弹又软又舒服的熊宝宝,幸福得直接忘记了以前的磕磕碰碰,每天无限制蹭啊、睡前磨啊、求抱抱啊。

  他是舒服得很,可人家天天被他硌得生疼?

  “我以后、以后只要不上班,天天跟你去健身房!”

  虽然黎未都很清楚,他有点属于那种练不出肌肉的体质。从小就有私人教练教空手道,可练了将近十年也没能练成半分教练身上那种结实的胸肌腹肌。

  即使如此,为了不硌坏了大熊熊也一定要去努力一下,哪怕只长出来一点点肉呢?

  “没事的我就说说而已,你什么样我都喜欢。”

  被扳过脸,细密地亲了亲眼角、脸颊,黎总晕乎乎的、甜丝丝的,被泡得发涨说不出话。

  跟纪锴在一起,真的……每一天都有很强烈很强烈的“被爱着呢”的幸福感。

  ……

  纪锴有时候回想,真心觉得人与人之间的第一印象,简直能歪到十万八千里。

  想当年在“绿野仙踪”第一次交锋,对这位黎总印象low穿地心。那么神经病又自以为是,思维清奇成这样八成也是被家里宠坏了的二世祖,活该喜欢的人忍受不了你。

  现在再想起,心疼得要命。

  谁能知道他在陌生人面前的别扭冷硬、没好脸色,统统不过是受尽折磨之后生出来保护自己的硬壳而已。

  十分庆幸,自己是个性格温和不容易毛躁的人。

  所以那个时候再不爽,全程只是在心里默默吐槽而已。

  没有说出刻薄的话来伤害他。车祸之后面对他的温柔付出,发觉沦陷也马上坦荡地接受了他的感情,没有想东想西、犹犹豫豫让他孤零零等太久。

  真是幸好,一切都发生得很幸好。

  第二天黎未都上班,纪锴在家一边刷《繁荣》直播集锦,一边削出了好些个木头小人儿和小房子。还因为分了心,不小心把手指给削破了一层皮。

  一切,只为了骗白阿姨兴高采烈地赶过来“收货”。

  等人来了,又马上以“免费小课堂教你怎么雕小城堡”为饵骗她住下。

  感觉白阿姨真是一只小白兔,巨好诱捕。

  那几天,黎未都每天回到家,都能吃到“妈妈煮的菜”还有“熊宝宝烧的汤”,婆媳关系融洽、无限互吹,作为一家之主充分地感受到了有人疼有人爱的“家的温暖”。

  那天午后,纪锴和白阿姨刚亲切交流过了糖醋鱼的做法,白阿姨说午休前要先去院子里捡几块小木头练手,没几秒就花容失色跑来了:

  “纪锴纪锴,你、你快点跟我出来一下。”

  纪锴跟着她出门,一个女人正站在门口逐渐转红的枫树下。

  一身很朴素低调的米灰色风衣,平底鞋鞋子,围着并不鲜艳的丝巾,在微凉的秋风中有种清冷的气质。

  纪锴之前没有见过她真人,但毕竟黎父在宅邸里挂过她的巨幅照片,三层楼的高度印象颇深。

  更何况这女人的眉眼,实在跟黎未都太相似了,实在不可能认不出来。

  女人目光如水、神态平静,站在街道对面,向二人深深鞠了个躬。

  纪锴还没来得及开口,白阿姨首当其冲,跳下台阶先把她给数落了起来。

  “你以前从来不管未都,回来后也对他不闻不问,现在还来做什么啊?”

  “你知道之前那个女人是怎么虐待未都的吗?咱们都是别人妈妈,我真的没办法理解——你当年到底是怎么狠得下心来把未都扔给那么不负责任的爸爸的?要是换成我,再穷再苦也一定会保护他!”

  黎未都的亲生妈妈,就连垂眸都跟他有些极其相似的神态,看起来有些疲倦、没有说话。

  她像这样沉默无言,白阿姨也很郁闷:“你、你怎么都不解释的?有什么想说的,你倒是说出来啊!”

  黎母抿了抿薄唇:“这些年,多谢你照顾未都。给了他我没办法给他的。”

  “可我当初也是为了他着想!不愿意让他跟着一个赤贫的母亲,想让他有好的生活、优良的教育。我这么想错了吗?”

  “你根本不知道,你们谁都不会知道当年黎昌济是怎么对我的。没有一个人知道,我当年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他势力那么大,我一个人都千辛万苦才逃走。要是还带着未都,就算跑到天涯海角他也一定能把我找出来。难道在我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差点无家可归去住桥洞的那几年,也要让孩子跟着我忍饥挨冻吗?”

  “这些年,我也舍弃了很多,很多很多……”

  她说到这儿,闭了闭眼睛,之前几乎压抑不住的情绪硬生生平静了下来。

  “算了,有所取必有所舍,我最后也算是得偿所愿。未都……我是真的对不起他,我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没能好好保护他,对此,我无话可说。”

  几枚枫叶落了下来,她的视线从清秀的白阿姨脸上移开,望向了她身旁高大帅气的男人。

  这个世界上,人都是带相的。

  到了她这个年纪,又在生意场所混迹那么多年,更是不用再多说什么,基本一眼就能七七八八看透一个人。

  十月的阳光暗淡,萧瑟秋风里万物萧条,那个人却仿佛一个发光体,带得整个院子像是早春三月万物勃发的盛景。

  “……纪锴是吗?”

  她记得,好像以前也遇到过像这样的人。

  “我以后不会再来了。不会再出现在他面前,不会再打扰你们的生活。特意等他出门之后才过来,我……实在没脸见他。”

  至今也还记得那种感觉,站在阳光和阴冷的分界线上,迎面而来春风如沐。

  可是最后,却还是狠心咬着牙转过头,在黑暗中崎岖的道路、磕磕碰碰踯躅独行直到现在。

  “我听说,你对未都特别好。”

  “连黎昌济那种极度挑剔、对世界上所存在的一切都不满意的人都认可你,我可以想象,未都跟你在一起一定很幸福。”

  “拜托你,请能代替我们这对不像话的父母,好好爱他。他有什么缺点,有什么过不去的地方,请你多担待,千万不要抛弃他!”

  “那孩子……要是你再不要他,他一定会受不了的。”

  她再度躬下身子,深深行礼,泪水夺眶而出。往事如烟,历历浮现在眼前。

  那个哭着要他别走的男孩,一转眼,已经长大了……

  二十年的岁月。过得那么慢,那么快。

  ……

  “嗯,我以后也会好好跟他在一起,阿姨,请你放心。”

  “但是,未都他也并不是您想的那样。”

  她抬起头,使劲擦了擦模糊的眼眶,认真听对方描述他不知道的那个孩子。

  “他其实很坚强,也有很多优点,我跟他在一起是因为他真的特别特别好,不是因为他需要拯救,或者任何人的同情。”

  视线逐渐清晰。

  从纪锴满是温柔地眼中,她仿佛看到了他所说的、所爱的那个人。

  嘴唇颤了颤,知道对方可能会对她接下来的话嗤之以鼻,但还是要说。

  “你们两个孩子……今后遇到什么麻烦、要是有人敢欺负你们,任何事,我是说任何事,都可以来找我。”

  “我别的东西没有,但至少认识不少人、有产业、有财富。以后关于你的事、关于未都的事,无论任何要求任何需要,我一定尽全力满足,付出一切在所不惜。”

  “我唯一的孩子以后就拜托给你了,你们一定要好好的,开开心心在一起。”

  ……

  黎母来过的事,后来白阿姨和纪锴商量了一下,怕他伤心难过,没有告诉他。

  白阿姨又在家多住了几天,黎总每天都过得备受宠爱,直到下周的繁荣直播日。

  第二期,做足功课的纪锴果断开始带戚扬“起飞”。

  一个本就充满了尔虞我诈的游戏,被曾经的大学老师引入了经济学原理对人性的敏锐洞察。

  又善用纵横捭阖、远交近攻的战略思路,直接让权谋智商层次上了新台阶。

  【卫轩被阴了!锴哥好牛,上次我轩被阴都已经是第二季的事情了吧!】

  【扑街羊这次要翻身了,期待期待期待。】

  黎总很得意,可以说是特别骄傲了。

  开开心心在旁围观,接过小助理递上来的后面几期赞助商特邀外来嘉宾开放排练时间安排表。

  “……”一个糟心的名字,黎总霍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当场想杀人。

  “朱凌!朱凌???”

  小助理:“……嗯呐。”可不就是朱凌吗?

  “这谁同意的,谁!哪个准你们答应他能来的?!”

  小助理惴惴瑟缩:“黎、黎总,我上上周就打电话给您确认过,所有嘉宾都是您亲自同意过审的啊!”

  黎未都:“胡扯!绝对不可能有这种事!”

  “是真的啦!我记得黎总您、您那个时候好像是在车上,我这边一个个跟你详细确认了一遍,你每一个都‘嗯’了,黎总……呜,您再回忆回忆?”

  有什么可回忆的?但黎未都还是翻了一下通话记录。

  “………………”

  那天,正好就是他看过黎父,从看守所回来那天。

  路上神光恍惚接了小助理电话,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答应过什么,好像是……确实都“嗯”了!

  简直一失足成千古恨,怎么会答应这种事?!

  马上反悔:“劣迹艺人,凭什么给他上繁荣?你马上去跟他公司对接处理,宁可赔钱,也绝对不准他来我们节目!”

  ……

  关于“劣迹艺人”,其实是因为这段日子朱凌那边出了件不小的危机。

  然而纪锴却全不知情。

  他近来一直忙着照顾黎未都的心情,外加日常削木头、研究《繁荣》战术,没事再陪白阿姨聊个天、养萌萌的刺猬,完全没有时间关注娱乐圈动向。

  直到那天在直播间后台候场,听到林宝妮等几个女星在八卦。

  “就是超级修罗场的啊!”

  “消息刚爆出来的时候,叶氤正好在上一个‘真心话大冒险’的节目,节目还好死不死要他说一个‘被人背叛的故事’。”

  “据说现场真的特别特别精彩了!背好的稿子直接丢一边,整个人哭成泪人,一边哭一边爆发,啥都敢说,真的是那种啥也不管不顾了的那种爆料详尽……主持人那么有经验的人,也整个懵了,完全拉不回来、圆不住场。”

  “虽然没法播,但现场观众好多都录拍了,小视频传得全网都是,那一个全程咆哮式哭泣破音啊……”

  “但,也真的是超级惨吧。爱人和自己的经纪人一起被拍到在酒店过夜——一下子被两个人最信任的人同时背叛,搁谁身上也不能忍啊!”

  “得多扎心啊,要是我家老公敢弄出这种事,我就不过了,干脆一刀扎死他们两个,利落!”

  “我也是我也是!”

  ……

  听到小妖精被绿惨案,纪锴第一反应是——朱凌简直神他妈操作!?

  难道,真的出轨出成习惯了?

  幸好!幸好老子一点不拖泥带水就跟他离了。前阵子还那么可怜兮兮的下雨天坐在老子办公室门口台阶上卖惨,结果一转头,呵?光速就跟小妖精和好不说,还接档后续出轨别人一条龙?

  到底什么程度的精神分裂,才能干出来这种事。

  多亏老子身边早有了特别特别好的萌嘟嘟。想想就后怕,这要是离婚后一直单身,那天再被他“情深深雨蒙蒙”的样子迷惑,傻兮兮上当回了头什么的……

  就真的呵呵哒了,不如撞南墙而死吧。

  然而,这样的想法,也就在脑海里持续了十几秒而已——纪锴从茶盘上拈起一颗薄荷糖,皱了皱眉还是觉得不对。

  不对。

  ……怎么想,朱凌也不该是那样的人。

  但作为曾经的爱人,纪锴觉得自己多少还算是了解那个人——那个心怀梦想的青年,经过娱乐圈这些年的浸淫,是变得浮华了不少。

  但一个人再怎么变,也不至于就这么轻易烂在骨子里,彻底沦落成一个无节操、无责任、无底线的人了吧?

  三年婚姻,面对一波又一波诱惑,朱凌统统挺住了。

  如果最后不是叶氤,如果不是因为那人一直是他难以忘怀的初恋白月光,纪锴至今觉得,也许、也许……朱凌根本不会背叛他。

  算了,也许确实如未都所说的,是自己笨,到现在都没办法用最坏的恶意去揣测那个曾经背叛自己的人。

  “我不开心……”

  那天,很难得地,黎总没有一如既往闷闷地把“不开心”摆在腮上,而是直接给说了出来。

  还主动蹭过来求了抱抱,特别特别地可爱。

  “世嘉那边态度特别强硬,当初签约的时候也没注意上他们的套,结果根本推不掉朱凌的嘉宾档期,啊啊啊好烦!”

  纪锴顺毛:“乖,乖,两期而已。咱们未都小天使,咱们未都不生气。”

  “我会全程、从头到尾在旁边盯着你的!到时候你们是对手,你一定要把他当绝对的敌人,不准跟他有互动,不准跟他说话,不准对他笑!”

  纪锴:“嗯嗯,好好。”

  “……他到时候肯定会主动勾引你的,又特别会装可怜。你要把他第一个杀了!杀他的时候不准手软,最好开场几分钟就叫他下线!”

  纪锴:“好的大王,没问题大王,你要我咋样我咋样。”

  黎未都:“到时候不管他怎么求你,你都不准对他心软!”

  纪锴:“不会不会!我在外头没心了,我的心不是早交给你了,在你那儿收着呢么?”

  黎未都脸一红,心满意足不说话了。

  ……

  “不过,话说回来,朱凌新签的那个‘世嘉传媒’,危机公关也是牛得很啊!”

  思绪被扯了回来。身边,几个女星的八卦还在絮絮不停。

  “是啊,压热搜、放障眼新闻、拉人垫背洗白一条龙,舍得花钱手腕又高。明明那么大的事,最后对朱凌一点影响都没有似的,给力到不行,搞得我都想跳槽换公司了。”

  “是啊,还能塞进咱们《繁荣》当嘉宾,真是手眼通天了。只可惜眼光不行,力捧他这种没前途的,啧啧!”

  “就是啊,你说他除了那首《亲爱的》还有《掌心的星光》,还写过什么像样的东西啊?早就江郎才尽糊穿地心了。”

  “锴哥,你说是不是啊?”

  纪锴一愣。一秒为难。你们聊你们的,没事问我干什么?

  要我怎么回答?昧着良心点头吗?

  ……

  朱凌最近,摊上了多事之秋,整天在舆论的风口浪尖里,感受到了“人言可畏”的恐怖。

  很无奈也非常无辜——他明明什么都没做。

  那天心情糟糕,在酒吧喝多了,沈潜搬不动他,只好把他弄去了旁边的酒店开了个房让他睡觉。

  纯睡觉,什么都没发生。

  他都喝成那样了,哪还有力气去搞什么酒后乱性?沈潜也只担心他所以没走,友情照顾了他一晚上而已。

  谁能想到结果第二天早晨出来,直接被埋伏在外的“见光死团”当□□拍个正着?

  然后这事儿就像罗生门,再也说不清楚了。

  叶氤特别崩溃,完全不听解释,至今一口咬定他们两个就是有□□。沈潜也是可怜,那几天在网上被人骂到出不了门,什么恶毒的话都出来了。

  还好,新签的公司马上出动水军,大力洗白,这件事的不良影像才没有给他造成毁灭性打击。

  可朱凌还是心情很差。

  公司那么器重他,前阵子新专辑的预售效果却并不好,让他觉得自己扶不上墙、辜负公司的一心栽培。

  先行放送的曲目,在网上被痛批“和以前的水准天差地别”,就连好多老粉都回踩攻击,说他天天忙着演电视剧电影,把老本行丢在一边,现在坐吃山空已经没救了。

  朱凌以前也经常被骂。

  但都集中在“演技有毒”、“智商欠费”这些方面。音乐方面的才华,几乎无人质疑。

  最近却被骂得几乎怀疑人生,觉得是不是真的已经才华枯竭,再也拿不出像样的作品来了。

  “哎哎?好意外,原来锴哥你还是朱凌的粉呢?”

  一声锴哥,桐姐红色的高跟鞋一顿。跟着朱凌闪亮带钻的短靴一起在走廊上停住。

  半掩着门的繁荣化妆间里,传来林宝妮辨识度很高的少女娃娃音。

  “不算是粉。”随后,直击心灵的熟悉的、低沉成熟的声音缓缓响起,“但我确实不同意所谓的‘朱凌再也写不出好歌了’的说法。”

  “嗯~”林宝妮不满地哼了一声,“他以前确实是有一些好歌啦,但除了《亲爱的》那几首,最近还写过什么大家都知道的东西吗?新单曲鬼叫鬼叫的一点都不好听,听说好多人都可失望了呢。”

  桐姐叹气,无奈脸望向朱凌。

  “鬼叫鬼叫”真的是非常贴切的形容词了——她完全赞同林宝妮的观点。

  之前也好多次跟朱凌说这首歌不行,肯定会扑,可朱凌这死倔孩子偏要固执己见,说那是美国流行乐坛的新锐唱法,偏要主打那首歌。

  现在落得劣评如潮,真是很难得了,这种丑闻加事业挫折、人人都恨不得赶紧来踩一脚的关头,还有人愿意替他说话。

  “朱凌的才华、唱功,确实是业界顶尖的水准,放眼整个歌坛,本来就没有几个人能达到他的音准和质量。”

  “而像《亲爱的》那几首歌,已经足够证明了他完全有能力写得出受欢迎、传唱度高、下载量惊人、KTV和大街小巷都在放的‘代表作’。”

  “我相信如果他还想写,随随便便也能再写出一百首、一千首那样的流行歌曲,赚得盆满钵满、名利双收。”

  “但不是,朱凌他不是那样的性格。”

  “他对音乐本来就是很单纯的‘喜欢’。他从一开始,追逐的就不是大众眼里的‘红’。”

  “所以比起很多人很在意的金钱、地位、名誉,他更享受的是能自由地宣泄自己真实的灵魂,有的时候为了那一小部分情感上的共鸣,宁可一意孤行。”

  桐姐听得都呆了。她作为一个一切向钱看的经纪人,完全不能明白这种“为爱发电”的心态。

  但是,这儿有人明白。

  朱凌静静站着,嘴角带着一丝微笑。

  桐姐有些郁闷又有些欣慰,这段日子一个打击接一个打击,很久都没有再看他这样笑了。

  曾听人说过,三年前第一次见到朱凌,可以眼见看到那种阳光打眼睛上的对梦想的热忱。

  她跟了他快两年。今天,终于看到了。

  “你听听,这才是真正懂音乐、会欣赏的人,你们……都不懂我。”

  “……”

  “我先去下洗手间,你在这等我一下。”

  大明星笑眯眯地一脸自得,大概以为自己还没崩,以为还撑得住。

  桐姐略带同情地跟了他一路,那人果然半路就崩溃了个七零八落,撑着洗手台直不起腰,哭得毫无形象像个傻子,甚至发出了那种被抛弃的狗一样痛苦的呜咽声——

  桐姐感叹一声,四下张望,幸好这儿偏僻没人,要不然外被拍就难看死了。

  真是惨。

  真的……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曾经很爱你,最重要的是,他欣赏你的才华,相信你,理解那些大众都不理解的创作。

  可是,再也回不去了。

  ……当明星真的挺累的。

  几分钟后,朱凌出来了。整理得很好,要是不仔观察,甚至看不出来他才像狗子一样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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