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尼克惊讶于王对他的纵容,但他之后也并未太过放肆,在他心里有了一个绝对安全的度,也借此事让塔内的人对他有了一定的忌惮。王并没有将他圈禁起来,尼克依然有着佣兵的身份,于是他开始在高塔内外布置自己的复仇计划。
先是不断有人去挑衅那个佣兵团,这很常见,在佣兵城邦里,暴力冲突无处不在,每天都有人因为内斗而死伤。尼克不缺钱,王的赏赐堆满了他的房间,用这些无用之物替自己买了一堆打手,很划算的事。
过了段时间,这些小冲突升级了。这个佣兵团发现自己无意中得罪了佣兵城帮中的几个有点头脸的大势力,再加上人们早就看不惯他们卑劣的作法,许多小团体也开始趁火打劫。佣兵团一时间忙得焦头烂额,根本理不清头绪。
尼克不敢做得太过,他现在也并不是自由身,只能一点点地消耗佣兵团的人力。当然,杀害自己父亲的团长是必需亲自动手的,那个团长可不好对付,但尼克从来没想过要正面决斗,他的父亲是一名光明正大的骑士,但他可不一样,他的师父是佣兵。
他的佣兵师父早就对他有过一番剖析,尼克年纪小,个子矮,力量不足以与佣兵相搏,必需采取迂回战术。而在佣兵的世界里,骑士们的荣耀是不存在的,用一些卑鄙的手段很常见,只有活到最后的人才是赢家。
尼克从他父亲身上继承的荣誉感并不多,而在死亡面前,一切荣誉都只是空谈。他不介意做个小人,只要能完成复仇。
在尼克的暗中干涉下,这个佣兵团的规模急速缩水。有一天,尼克突然听到个消息,这个佣兵团将公主献给了高塔,换得了一次进入高塔参加月度狂欢的机会。
高塔?那可是尼克的地盘。或许在塔外尼克面对诸多佣兵团势力还不敢放手一搏,但在高塔内,尼克已经成为了下层的名人,中层的贵客,顶层的权柄。
狂欢宴当日,尼克早早来到了宴会厅。同样,为了挽回自己自在失去的势力,团长也早早到场,开始在各大佣兵团和高塔内强大的佣兵们面前刷存在感。他也并非一开始就是个卑劣的小人,在他年轻的时候也曾凭自己的实力带着佣兵们大杀四方。
但后来,他发现了背叛获得的利益要比辛苦厮杀来得快得多,容易得多,也大得多。他开始干起了这种勾当,名声也一天天地臭了。但多年的余威还在,又有哪个佣兵团是完全清白干净的呢?只不过人家烧杀抢掠的是敌人,他的对象则是雇主。
现在,第一次来到高塔内,看到这些比他年轻,比他强壮,比他地位更高的佣兵们放声欢笑,团长有一种做梦般的不真实感。他终于与这些人站在了一起,即使只是来参加宴会,也是他多年来的一个心愿与机会。
团长端着酒杯找人攀谈,却没什么人愿意搭理他。能跟他说上话的都是一些小喽啰,这可不是他想要的成果。他要攀上大人物,能让他一步顶天的大人物,在塔外,他的兵团已经快要被人吞噬干净了,再不做点什么,他这个团长可就不保了。
他用黄金贿赂了一个愿意跟他攀谈的佣兵,这个佣兵指着大厅一角的酒吧餐台对他说,“看到了吗?那就是能天天直接跟王说得上话的大人物。”
顺着佣兵的手指,他看到了一个被簇拥在中央的少年,长着一张漂亮的脸孔,穿着干净华贵的礼服,被佣兵们围在中间嘻笑着。他知道这种人,佣兵塔内的宠物,他其实是很瞧不上这种人的,要他去跪舔这些娼妓,真是比杀了他还难受。
可是他没有办法,佣兵们瞧不起他,连侍从都不拿正眼看他,更别提被重重看守围住的王座。他总要试一试的,如果这个少年能替他吹上两句枕头风,说不定明天他也能在高塔内拥有一间自己的房间了呢?
少年像花蝴蝶一样游走在佣兵们之间,团长心下哧笑,不过是个卖笑的娼妓,还说什么大人物?这样的人最好拿捏,先诱之以利,要是不听话,就给他来点苦头好了。
团长并没有注意到那些跟少年打闹的人却几乎没有一个人与少年有肢体接触,看起来像是走得很近,实则却连他一根手指头都不敢碰。团长只看到了少年波光流转的眼眸和与佣兵相差过大的体格,于是他很自在地端着酒截往了少年的去路,企图与少年塔上关系。
尼克似乎对团长的话题很感兴趣的样子,被团长带着走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他在背后打打手势,那群佣兵便帮他们挡住了大厅内的大半视线。一道天然的人墙隔开了尼克二人和宴会大厅,沉迷于斗兽和裙交派对的人们对小小餐台一角将要发生的事并不感兴趣。
团长很快就点到了主题,并拿出一大包黄金交给尼克。尼克打开袋子看了看,不感兴趣地将袋子扔在地上,一脚踢到了一边。
“就这些垃圾也敢拿到我眼前来献宝?”尼克哧笑道,“好歹是个团长呢,这么多年的经营,不会连点好东西也没有吧?”
团长气得脸都变成了猪肝色,不过是个以色侍人的娼妓!居然敢这么嘲讽他!团长抬手就想给尼克一记耳光,眼前一花,一道银光闪过,那只手从空中落下,血花四溅。
惊恐随着疼痛而来,习惯拿武器的右手被尼克砍掉,团长在最初的震惊后,随即露出狂怒的表情。他大吼着向尼克扑来,但尼克却滑得像条鱼,接二连三的攻势却连尼克的衣角都没碰到。
佣兵们已经将这个角落围起来,大笑着在一旁加油助威。团长如一头暴怒的棕熊一样扑向尼克,却被尼克耍猴似的遛了几大圈。
等尼克玩够了,便扔了那把砍掉团长的右手,又将对方的衣服切成破布条的匕首,从旁边的佣兵那里拿回了自己惯用的剑。团长也四处张望,却并没有一个人想到要给他武器。他抢过餐桌上的烛台与尼克抗击,却被对方精妙的剑术刺成了血窟窿。
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大意了,原本以为不过是个佣兵们的玩物,没想到自己今天竟栽在了这样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手里。失去惯用的右手,他还可以练习使用左手,在右手上装义肢,同样可以成为佣兵团的领导者。但失去了性命,就什么都没有了。
团长后怕了,退缩了,但尼克却不允许他逃。佣兵们将团长的退路堵得死死的,他只能狼狈地在人墙围成的场地中连滚带爬地躲避着尼克的袭击。他觉得不对劲,就算对方会剑术,就算对方身手敏捷,但从力量和速度上他拥有绝对优势,再怎么说也不至于被一个少年耍得团团转却连一丁点反抗之力也没有吧?
直到他开始觉得手脚无力,眼前的少年变成一堆重影,他才发现自己中计了。他喝的酒水里被人下了药,将他引到这个少年面前,再让少年激怒自己,从而名正言顺地展开角斗,在狂欢宴上看起来并无不妥,实际上却是冲着他来的。
他不记得自己有得罪过这个少年,甚至从来没有见过他。是这个少年要杀他,还是想让他死的人雇了这个少年?
他永远也没有机会搞清楚了,在他快要站不住的时候,少年才一剑划破了他的喉咙。团长倒在地上,喉咙与口腔里噗噗地冒着血花,氧气与血液迅速流失,就在他快要失去意识的时候,一个悠扬的歌声传到了他的耳中。
这个歌声,他曾在王宫里听到过。那时当他转过头去寻找那个歌者时,看到的是一位美丽的公主。他记得那时他向国王提出用公主来抵佣金,国王一口答应下来,而公主的脸上却是惊怒与耻辱。
在他最后的视线中,少年走到他身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眼神就像是在看一粒尘埃。但他听到了歌声,歌声让他产生了幻觉,他似乎又看到了那位美丽的公主,不是被自己压在身下零辱的那个美丽女人,而是王宫里高贵优雅的公主。
团长向那个影子伸出手,然后微笑着闭上了眼睛。尼克嫌恶地将他的尸体踢到一边,拿过餐巾擦干净宝剑上的血迹,若无其事地把剑收回剑鞘。他丢下一句“处理好尸体”后,不管那帮被歌声迷住的佣兵,径直走出了宴会厅。
团长的死亡,意味着这个已经七零八落的佣兵团会被虎视眈眈的其他势力吞并。尼克完成了自己的复仇目标,但他并没有立即离开佣兵城邦。这里的一切都让他厌恶,毁了一个佣兵团,还有无数的与他们一样的佣兵活着。
他的佣兵师父不让他进入这个圈子是对的,尼克不是骑士,但他也成为不了佣兵。他讨厌规则,也憎恨黑暗。他只是向往自由无束,向往能每天都看见不同的日出。
尼克接触了一些商人,暗中筹备起来。他开始主动诱惑王,让这个站在佣兵城邦顶点的男人深深为他着迷,并失去理智地给了他一些巨大的权利。佣兵们自然不服,但尼克不存乎,反正这里很快就会化为一片灰烬,寸草不生。
在这时候,一个平时与尼克有点交情的侍女找到了尼克,请他帮忙救出公主。尼克认识这个侍女,她是城邦内少数和他一样向往着自由的人。尼克好心告诉她公主不会离开高塔,让她一个人离开这样胜算更大。
但侍女执意要带公主一起离开,尼克也想看看那只被囚禁在高塔顶层露台上的小鸟还会不会飞。他答应了侍女的请求,主动出现在王的休息室里,引开了王的注意。但公主却并没有接收到他的暗示,只是傻傻地站在露台上一遍又一遍地唱着绝望的情歌。
尼克对公主说她辜负了卡特的期待,她不再是主公,而是佣兵城邦里的一个普通的奴隶。公主绝望地反驳,但她的眼神已经认命了。她那愚蠢的爱情将她永远束缚在了高塔之上,再也不会有离开的机会。
佣兵城邦毁灭的一天终于来临了。夜晚,尼克引爆了埋在城邦内各处的炸药,点燃了高塔。城邦里的人们乱了起来,火势太大,根本救不过来,无数的生命在此化为焦炭。尼克站在燃烧的集市内,微笑着看着自己的杰作,今夜,一切罪恶都将化为灰烬。
突然间,他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侍女瘦小的身影正试图往高塔顶层攀爬。他跑过去拉下了侍女,告诉他高塔内部也已经被点燃,进去只有死路一条。侍女茫然地望着顶层,那里有一个比芝麻还小的黑点站在露台上,她知道那是公主,永远守候着她无望爱情的,无法离开高塔的公主。
“她已经死了,”尼克对卡特说,“她的灵魂早已被这片罪恶的大地吞噬。让她死吧,让她的躯壳追随着她的灵魂而去,这是对她的仁慈。”
卡特悲伤地说,“她死了,我又该去哪?”
“回到家乡,去看看父亲故事里的那些大山与大河吧。”尼克护着她,将她推进从城门往外逃离的人流,“这里的人生只是一场噩梦,逃出这里,梦就能醒了。”
卡特被人流带着往外奔跑,在她回头看去时,早已没了尼克的身影。
尼克回到了高塔外的广场,王带着军队回到了城邦,大火已经烧毁了大半个城市,高塔也开始摇摇欲坠。尼克来到王的身边,紧紧地抱着他,眼中一片决然。
“一起毁灭吧,”他说,“毁灭造就的,将是永恒。”
大火将佣兵城邦烧为一片焦土,高耸入云的塔轰然倒塌。而在另一边,逃出城邦的卡特穿过森林与原野,赤着手脚爬上了山峰。夜晚过去,恒星的光辉再次洒向大地。卡特眯起眼睛遥望远方,在视野的尽头,有一条闪闪发光的光带,那是映着晨辉的一条大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