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2.第1192章 寻君
这一份地图看似一目了然,简单无比,可只有明歌这个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才能知道这份地图的可贵之处。
对崔九说谢谢,实在太轻巧,而所谓的报恩说的太多也让人会心生反感,明歌将手中的地图小心翼翼的折叠好,这才望向崔九,“这一别也不知何日再见,大恩大德无以言表,祝崔公子日后安康平顺。”
“多谢吉言!”崔九望着明歌欲言又止,在明歌疑惑的目光下许久才叹息,“你大可不必找花傲,以你的适应能力,重新开始不是难事!”
明歌笑了笑,“他走的时候说了会回去娶我,我一直等他,如今他没法去找我,那我去找他,总不能食言!”
崔九微微一笑,“祝秋娘子得偿所愿。”
得偿所愿,轻轻巧巧的四个字,要做到却实在是难。
明歌这一次前去岭南,一路的艰辛自不必说,然而等她千辛万苦的到达花傲的流放之地禹平城时候,刚好赶上花傲和岭南小郡主的成亲日子。
花家这一次流放出京,刚好在京城里的小郡主没有避嫌,千里随行,一直照顾花家人。
到了流放之地,小郡主也是以主人的身份热心的帮花家安排,花傲娶小郡主,是大家意料中的事情,也是众望所归。
墙内锣鼓喧天,鞭炮阵阵,一墙之隔的外面,明歌微微抬头望着这看似无法攀跃的高墙。
直到此时此刻,她才知道崔九为什么在她临走之际,明知会被她拒绝,还是要劝她放下花傲重新开始。
以崔九那人的聪明,或许在小郡主不避嫌的一路跟着花家走出京城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了这一天。
她得到崔九带来的花傲的消息,心底一直为宿主庆幸,这一路,她也一直以为,宿主不会再延续上一世的悲剧,与花傲两人明明该是一对美满夫妻,却最终生死两隔。
可她最终也没想到,千里奔赴而来,会是这样的结局。
或许在花傲心底,宿主已经得了他给的银子,得了崔九的帮助,平平顺顺的嫁人生子。
流放千里,有女子一路相随,花傲和宿主再多的情,也不及一个与他患难与共在他最艰难时期扶持的女人吧。
明歌没有接收过这个位面里的主剧情,她在得了崔九的信后以为,这个位面里花傲和宿主都是炮灰配角。
现在才明白,真正的炮灰只有宿主,花傲和小郡主才是这一次的主角。
明歌并没有跨进这一扇贴了喜字的大门。
她知道花傲如今娶了郡主并不算是负了宿主,毕竟对他来说,已经单方面的与宿主分手了。
但明歌的心底,就是有那么一丝丝的不甘心。
若是她没到来,宿主永远走不到这禹平城,而花傲,或许也不会知道,曾有那么个女人怀了他的孩子并因此被浸猪笼沉塘。
明歌在禹平城中走了一天。
她的心情很糟糕。
就像男人们满怀激情的想给妻子一个惊喜的时候,打开门却看到了妻子和隔壁老王翻滚的画面。
而男人想在这个时候上去揍一顿老王,却悲催的发觉,自己******是个前夫,根本没资格去揍。
明歌觉得自己现在,就是这么一个状况,或许比这个状况还要糟糕。
因为事情的发展实在超出她的预料,她突然就不知道,她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达到宿主的满意。
任着自己心绪紊乱的糊涂了一天后,第二天明歌开始在禹平城中租房子。
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既然对这样的结果不满意,那就自己创造一个满意的结果。
幸好花傲给她的遣散费还挺多,明歌租了一个小二进的院子,然后在城里转了几天。
她盘了一个快要倒闭的小酒楼,这地段挺繁华,但就是因为太繁华了,酒楼太小,一般人的客人不会来,有钱的人会选择更好的环境去吃饭喝酒玩女人,所以这个小酒楼开了没多久就要关门大吉。
明歌盘了这个店,并没有继续开酒楼。
她挂了牌子,买了布匹和棉花,开始卖玩偶。
现代的各种玩偶既有创意又比较卡通,在古代,是最受大家欢迎的玩具。
明歌做这一行也算是熟门熟路了,她甚至为每个公仔都写一个小卡片,里面是儿童故事,也有凄美的王子公主的故事。
一开始,生意其实并不好,明歌自己缝制,自己卖,店里很多时候,大家只是无聊走进来转一圈。
东西虽然新奇,可卖的贵,很少人会花钱来买。
但渐渐的打开了市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预定,明歌专门绘画了预定的花页,任由这些人挑选,而且她自己交货的时间期限比较长,到了后期的时候,她亲手制作的卡通玩偶每天只卖五个,她开始采取饥饿营销的策略。
在这种岭南之地,远不如京城能快速的打开市场,但这种地方,土豪比较多,明歌只要找准了自己需要卖给的那些人群目标,生意渐渐就打开了。
明歌招了两个绣娘,这些绣娘做出的玩偶则价位要比较低一些,目标人群比较大众化。
等店里的生意渐渐步入正轨开始盈利的时候,已经是三个月以后的事了,明歌收拾了行囊,打算去四处走一走。
人需要有个目标,而明歌如今却没什么目标,她一直在走一步看一步。
花傲和小郡主两个人琴瑟和鸣,岭南之地山贼比较多,花傲经常和官兵一起出去剿匪,冬天的时候,也会和小郡主一起搭棚施粥,明歌曾远远的看过两人一次,郎才女貌,站在一起的确是一对璧人。
这一次离开,明歌本是打算四处走走看看,找一些新鲜的东西来卖,最主要的是,她希望能找到个佛之光会喜欢吃的东东!
如今的她就算一身女装行走在外,也不惧那些敢打她主意的人,毕竟实力就是一切。
不过为了方便,明歌依旧是一身的男装。
岭南阳光比较烈,明歌穿的一身黑袍,头上则戴了黑纱斗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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