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五章 两件混沌灵宝
齐天大圣将法力灌注在火眼金睛内,化为金光射出,想打散对方显出的异象。可他的法力,就是面对其中任何一人,也无法占据优势,更不要说面对三位神灵的合力了。
吃了个小亏,猴子面皮抽动,一股怒火,几乎从天灵盖喷出,要不是林梦阻拦,现在都准备挥起金箍棒,直接杀过去。
一夜无事,第二天双方排兵布阵出来,日出之国的军队果然抬出三尊神位,分别坐了似女非女,一身金色和服的天照,黑发白瞳,穿星袍的月读,身材魁梧,穿武士战甲的须佐。
东临关上林梦仍旧坐莲台,看见林梦的相貌,天照恍然说道:“原来是撒旦转世,撒旦你本是地狱之主,为什么要参合高天原和天庭的纷争?”
“我为天庭玉明帝君,你们难道不知道?”
林梦道:“速速退去吧,否则以诸位的身份若是在这里有个闪失,那就不好了。”
须佐之男冷哼一身:“别说你已经转世,就是前世的撒旦,不也败在天堂区区一名炽天使手中?等会我将你拿住,交给天堂,将你再镇压回炼狱火湖,看你还有什么面目,做天庭帝君。”
“呵呵。”
听到这样的话,林梦脸上冷笑,当初米迦勒手中有天堂之令,上帝武装,又有大量天使布下了生命树大阵,封锁虚空。
没有两件混沌灵宝,没有生命树大阵的围困,就凭米迦勒如何能对抗撒旦?就是米迦勒、加百列、拉菲尔、乌利尔四大炽天使一起出手,也没有任何胜算。
他并不和须佐之男计较,开口道:“天照,夸夸而谈,并不是我等做派,你等就划下道做一场,若是我方胜过。你们军队退回,我也不灭那些凡人,若是你方胜过,我就将基路伯放出。如何?”
天照、月读、须佐互相看了看,其中的月读笑道:“撒旦转世该不会想以一人之力,对付我三人?似乎我们有些胜之不武。”
说实话,对现在的林梦高天原三主神,心中并没有多少忌惮,当初的撒旦是强,可那过去了,转世之后,在人间脱身出来才多久?就是得到混沌灵宝,也不可能是任何一名主神的对手。
曾经和林梦转世大战一场的米迦勒。和他赌斗的广成子、弥勒,败在他手上的罗睺魔王,当然不可能将情报透露给高天原一方。
“我到是想以一人之力,会你们三神,可我这有一人不乐意。齐天大圣,很有兴趣和须佐之男交手。”
东临关内,三道遁光落在前方,显出了猴子、猪八戒、沙和尚。
猪八戒和沙和尚,在西天取经后,被佛祖封为净坛使者、金身罗汉,两人的地位比斗战胜佛。差了十万八千里。后来孙行者斩三尸,斩出斗战胜佛归西方,两人跟随猴子在花果山,对什么使者、罗汉业位也不稀罕,早就做回了妖王。
沙和尚的天资有限,猪八戒则是极为懒惰。但毕竟是花果山一脉的两位大王,蟠桃、人参果等灵果都曾吃过,修炼到金仙,实力堪比天庭四大天师。
但如果让两人对付高天原主神,完全是送菜。所以出战的只有猴子,这两人是来打酱油的。
“齐天大圣?”
须佐之男的双目中燃起了熊熊火光,这高天原的战神曾听说过齐天大圣的威名,这样的对手,实在难得!
天照道:“齐天大圣对须佐之男,我和月读,又对何人?”
“你们两的对手,当然是我。”
“撒旦转世好魄力,只是以我等身份,一场战斗仅仅决定是否退兵,和放出基路伯,似乎有点不妥。”天照女人般的面孔上,露出一丝几乎堪比玉藻前的魅惑笑容,“能有交手的机会,不如我们来一场大一点的赌斗?”
“哦?”
“听说你手中,有轮回之盘、命运之碟。”
林梦笑道:“果然如此,只是你们拿到混沌灵宝,以高天原的实力就能保住?还不是落入到天堂手中?不过你既然有兴趣赌一场大的,还要我拿混沌灵宝,不知你又能拿出什么样的彩头?”
“剑、镜、勾玉。”
“天丛云剑、八咫镜、八尺琼勾玉,到也是不错的神器。”林梦摇头道,“可又如何能与混沌灵宝相比?这样的赌注,未免太不相称了。”
“再加我高天原,最美丽的女神天宇受卖命,够了吗?”
林梦哑然失笑,天宇受卖命,高天原的舞蹈之神,同时也是妓女神,放荡程度简直可以和阿佛洛狄忒相比,就是白送他也不会要:“我要一名舞妓有何用?若是拿不出像样的彩头,赌注也就算了。”
天照、月读、须佐之男都明白,以高天原的实力想获得命运之碟轮回之盘,这次赌斗恐怕是唯一机会。
天照一咬牙说道:“好,那我拿一件混沌灵宝,天之玉柱!加剑、镜、勾玉,就足够了吧?”
天之玉柱,是高天原两大创始神灵伊邪那美、伊邪那岐,曾经在混沌中开辟淤能基吕岛,建造八寻殿时,立起的柱子。
两名创始神环绕天之玉柱行走,创造出淡道之穗之狭别岛、伊豫之二名岛、隐伎之三子岛、筑紫岛、津岛、伊伎岛、佐度岛、大倭丰秋津岛、形成了八大岛国,后来演化出日出之国。
随后,二神又在柱子边结合,产下比天照、月读、须佐之男还要古老的十位神灵。
可以说天之玉柱,是高天原中最有价值的混沌灵宝!
天照抬起手,一根玉柱出现在身前,玉柱内部分为七彩,光晕氤氲,散发着一股属于混沌中的大道法则气息——混沌“玉”的法则。
“一件混沌灵宝再加剑、镜、玉,和轮回之盘、命运之碟仍旧无法相比,不过恐怕你们高天原,也拿不出更好东西。”
林梦道:“既然天照大神舍得拿出成道的三件法宝,又舍得拿出混沌灵宝,想送给我。我当然不能拒绝,否则岂不是辜负了你的好意?那就如此,齐天大圣对须佐之男,这一场的胜败。决定你等是否退兵,和天使基路伯的命运,随后我一人对你、月读,决定混沌灵宝的归属!”
以他和天照的身份,说出的话万万没有违背的道理,天庭上,用照妖镜看着下界,凌霄宝殿中的众神,都被这样的豪赌吓了一跳。
“玉明帝君实在太鲁莽了,轮回之盘、命运之碟两件混沌灵宝。堪比太极图、鸿蒙幡、混沌钟,哪里能随便拿出,和对方做赌?一旦失落,就是无法弥补的天大损失。”
勾陈大帝忧心忡忡。
不仅勾陈,天庭所有神灵几乎都在摇头。林梦成为玉明帝君,一部分是因为前世撒旦的身份,其实更多,是因为这一世,拿到两件混沌灵宝,是这一次劫数的关键人物。
一旦失落灵宝,不仅林梦。甚至天庭和华夏的气运,都要受影响。
天照、月读,一名神王一名主神,林梦一对一恐怕都有些艰难,现在居然想对抗两人,不是将灵宝送于他人吗?
云霄娘娘出列道:“不如我现在下届。将混元金斗借给玉明帝君?”
“无事。”
昊天上帝说道:“玉明帝君有前世撒旦的见知,并不会错误估计天照、月读的实力,既然赌斗,就一定会有完全把握,你等且宽心吧。”
东临关上。林梦坐莲台,齐天大圣早已不耐,将定海神珍铁,从耳朵取出拿在手中变成一根两端金色的铁棍,正是如意金箍棒,须佐之男从尊位下来,手持一把红色长枪。
这是炎枪素盏鸣,须佐之男成道所打造的兵器,其中寄宿火焰神力,是一把十文字枪。
须佐之男的身体极魁梧,齐天大圣只到对方的小腿,不过这猴子拥有法天象地的大神通,身形一个变化,变得和对方一般大小,如意金箍棒跟随着变大,一棍向前方砸去。
看似普通的一棍,扫过的空间,却有风雷激荡,须佐之男发现,对方一棍砸来,前后左右的空间全部都被封锁,无法躲避,连忙将炎枪上抬。
枪头上的十字形突起,格挡住了棍身,从赤红色的枪身上,立刻爆发出大蓬大蓬的火流——这不是凡火,林梦看的分明,其中蕴含了燃烧、破坏两种法则,是双系加持的神火!
这样的神火,沾染到身上哪怕一点,就是天残地缺、白眉真人这样的存在,也要立刻烧成灰烬。
可猴子当初在老君的炉子内,那四神八卦真火,都烧不死他,反而将体内的药力炼化,将九转玄功推到第三转,又岂是区区神火能伤害的?站在炸开的大团大团火焰中,猴子身上,连一丝毫毛都没烧焦。
“此猴,真是个劲敌!”
连续拼斗了几下,须佐之男感受到手上传来的力道,明白对方果然不是浪得虚名,身上光芒一闪,头顶上一座山峰的虚影,若隐若现。
“好大的力量!”
一阵几乎将耳膜震烂的碰撞爆响,大圣感觉对方手上的力量,突然变大数倍,挥动枪身的每一击都如同太古神山的重量凝聚在枪内,砸的手腕发麻,心中不由兴奋。
“喝!”
孙行者怒吼一声,双手握棍一记大力挥砸,两人脚下,人世间盘古开辟的大地,方圆数里寸寸龟裂,须佐之男身体只是晃了晃,大圣却后退几步,在力量上明显落入下风。
没办法,须佐之男是战神、破坏神,又修炼“山”之法则,用法则加持,力量比先前增加七八倍,几乎相当于凌梦界王拳对力量的增幅了!
猴子当初大闹天宫,虽然天庭强者放水,但到底是能在数十万天兵天将中冲杀的超级强者,脚下一片筋斗云,突然闪现,身形已经瞬移一般,到了须佐之男的身后。
接着他的身体开始旋转,带动金箍棒,化成一道恐怖的棍之旋风!
这可比什么剑刃风暴,威力要强大太多了!
须佐之男慌忙转身抵挡,将炎枪格挡在身前,只听一阵刺耳的碰撞响声,数米长的炎枪,居然被砸的寸寸断裂,刹那间百多棍,砸在须佐身上,将这伟岸魁梧的战神,砸的口喷鲜血,飞出去摔落尘埃。
“可恶!”
刚刚摔倒,须佐就立刻跳起,他的手中,炎枪现在只剩一截枪身,也不可惜,一把扔在地上,手中出现一只黑漆漆的长剑,另一只手中,出现了一根白色长矛。
看到这两件神器,林梦的面上,显出了一丝凝重,两件武器,蕴含着混沌气息,居然都是混沌诞生的灵宝!
十握剑、天之琼矛!
两件神器,超越天照的成道法宝天丛云剑——高天原的创始神伊邪那岐和伊邪那美,都是诞生于混沌的神灵,这正是两人在混沌得到的兵器,虽然在混沌灵宝中,只能排在下等,毕竟生于混沌。
十握剑的所有者伊邪那岐,当初和伊邪那美交合,生下火之迦具土,火神浑身燃烧烈焰,烧灼了伊邪那美的阴部,他愤怒的用这把剑,斩下火神首级,剑中的混沌气息,沾染到火神血液,诞生了一共八位天神。
而天之琼矛就更加了不起了,伊邪那岐和伊邪那美用这把矛,搅拌混沌,从矛尖滴下来的一滴水滴,成为了最初的淤能基吕岛——日出之国岛屿的前身。
两件武器,居然都持有在须佐之男的手中!
林梦转头看向猴子,这大圣的实力虽强,三转金身,也不一定能抵挡混沌灵宝武器的锋芒,至于如意金箍棒,和对方的武器相比差的太远了。
“此剑曾斩杀八歧大蛇,是一把灭亡之剑,此矛曾搅动混沌创造岛屿,是一把创造之矛,能死在这样的两件武器之下,你也足够荣幸了。”须佐之男面色肃穆,自从打造炎枪后,两件混沌灵器一直封存,只在击杀八歧大蛇时,用过一次十握剑。
现在这个对手,十分棘手,须佐之男显然也不再有任何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