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花圃中的哭泣
“皮局长,你说任笑天这小子如果真的死了,我会不会要承担什么责任?我听人说,那个刘支队长拼命在追查,要追究我为什么让任笑天去巡逻的事。”
先说话的人,是一个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老头汗衫,下面穿着一条硕大短裤挂到膝盖的中年男人。瘦得象根芦柴棒一般。这是任笑天的顶头上司、文莱派出所的所长季胜利。
“事?能有什么屁大的事!有我在,还有谁能在我们分局搞事?哼,死就死了呗,谁还能跳出来咬老子个逑!季胜利,你就这么老鼠大的胆子吗?”
另一个人,秃顶,长脸,身材微胖,满脸横肉。一双细小的眼睛,不时闪烁着一丝丝阴险的眼神。看得出来,这是一个擅长察言观色、心思缜密狠毒的人。他就是季胜利的顶头上司、把兄弟皮磊志。
“大哥,大哥,你是说我不妨事,那我要做一些什么准备工作吗?”季胜利还是有点不放心。虽然刚刚挨骂之后,有点讪讪的不好意思,他还是本着不懂就问的精神,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皮磊志本来想要发怒,听到是这样的问题之后,失声笑道:“呵呵,做呀,当然要做。你没有看到我把记者都已经给调来了吗?任笑天死了,就是勇斗歹徒的英雄。你哩,就等着做报告,谈谈你对他如何培养和教育的经验吧。”
“是这样呀!嘻嘻,那我就说说怎么整这小子的经验,怎样把这死鬼赶出去晒太阳的经验吧,哈哈。”季胜利听到皮磊志说的方法,不由得也乐了起来。他笑了一半,又想到了新的问题,说:“哦,如果他万一死不了哩?”
皮磊志咬牙切齿的说:“不死?不死也要让他脱一层皮。哼,那就狠狠地整他一顿。值勤不提高警惕,惹出这么大的麻烦来。牵扯了多少领导的宝贵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呀。你说,这笔账是不是也应该要好好的算一算?”
“哈哈,任笑天这死鬼,死与不死,都是一个样,都是一个倒霉鬼。大哥,还是你的头脑管用。”季胜利乐得喜笑颜开,那张就象树根似的老脸,也在一瞬间抹平了许多。
…… ……
有人说,人生最痛苦的事情,是死的时候钱还没有用得完。如果让任笑天在现场听了两个领导说的话,再来陈述自己的感觉,肯定不是这样。
肯定应该换成是,最痛苦的事情,是死的时候还有人在想着计算自己。而自己明明知道,却不能冲上前去咬上一口。
夜幕笼罩着大地,清冷的月色从薄薄的云纱里透出,将一缕淡淡的清辉,洒在市人民医院的各个角落,伴同着病房那边传来的隐隐哭声,使医院显得格外的幽深凄凉。
医院住院部门外,也是一大片林木花圃,平日用于让病人散步锻炼。此时,在那弯弯的曲径之中,正站着两个女人在说话。
“呜呜,丹丹,佳佳,你们说我应该怎么办才好呢?”哭着说话的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绝色美女。面似银月,鹅蛋型,大大的丹凤眼,弯弯的柳眉,翘翘的睫毛,秀眸晶亮,抿起的小嘴,嫣红润泽,可爱的鼻子,又多了一种恬静的味道。乌黑如同瀑布般的长发,随意的飘洒在肩头。
她那亮如星辰的美眸中,此刻全是写满了忧伤。本来十分光洁的额头上,布满了忧愁的纹路,柔媚的眼中全都是血丝,一看就知道已经哭了许久。
她那柔弱的肩头还在轻轻地颤抖,泪水在眼眶里翻转、滚动着,最终还是源源不断的顺着红晕而苍白的脸颊流淌了下来。
还没有等到她的话说完,一个柔美而标准的声音就响了起来,说:“什么怎么办不怎么办呵?你哭了这么久,我都没有弄得清是怎么一回事,真的是急死人。”
这是一个上身穿着白色t恤、下身是藏蓝色牛仔裙,脚上蹬一双灰色牛皮女式平跟凉鞋的姑娘。身材修长,皮肤特别的白皙,短发,瓜子脸,小巧的瑶鼻,粉色的薄唇微微下弯,气质冷漠高傲。那双充满精光的美丽杏眼,怎么也不能掩饰住她的精明强干。
“唉,菡姐,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啊?难不成你也认识这个受伤的小警察?”另一个女人也在关切地询问着。
这个女人约莫二十二三岁,肤光胜雪,眉目如画,竟是一个绝色丽人.一张圆圆的鹅蛋脸,眼珠子黑漆漆的,两颊晕红,周身透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只是在她的谈吐之中,明显流露着一丝高傲之气。
三个女人,在这美丽的夜晚,不好好的散步,却哭哭啼啼的在干什么?
哭泣的女人,就是任笑天那天下午从流氓手中救出的那个姑娘,也是六年前给他带来‘杯具先生’美名的初恋情人李若菡 。
假如任笑天的家人知道是这么一个女人,肯定会咬牙切齿地‘呸’上一口,再奉送一句‘狐狸精’的骂声。
李若菡虽然是在哭泣,仍然不失那么一种清丽脱俗的气质。她的脑海中在不停地翻腾,好多年以前的事情,全都重新浮现到了眼前。
六年前,自己活得多开心呀,象百灵鸟一样的唱歌,象蝴蝶一样随风翩翩起舞。
每天和天哥一起上学,一起游玩,也和许多恋人一样,经历了相识、相知和相恋的过程。从老师到同学,都在为自己和任笑天的幸福而发出了诚挚的祝福。
为了能和自己一同到燕京大学读书,天哥放弃了到复元大学的推荐名额,而是继续备战,信心十足地准备投入到最后的角逐之中去。自己和天哥约好了,每天都会到考场那儿去,为天哥呐喊助威。
一切的变化,都是在天哥就要走上考场的头天晚上。
李若菡记得很清楚,那也是一个月光如水的晚上。自己刚刚和天哥分手回家,就听到妈妈说是爷爷回来了。
爷爷李博时,虽然已经从副省长位置上退了下来,平时还是正常住在省城,很少回家乡来住。即使偶尔回家一次,也是匆匆忙忙,从来不在公众场合露面。
虽然团聚的机会不是很多,爷爷对李若菡的疼爱,还是达到了恨不得含在嘴里的程度。听到爷爷回来的消息,李若菡急忙把手中的小包一扔,就连声问道:“爷爷呢,爷爷呢,爷爷在哪里?”
“乘孙女,我在这儿哩。这么大的一个姑娘,怎么还是象个孩子似的。”爷爷的语调中充满了溺爱。从房间里走出了一个身材有点佝偻,步履有点不灵便的老人。
爷爷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之后,显得老态多了。乌黑的头发如今已显斑驳,保养得极好的皮肤,也隐约可见一些老人斑,皱纹也愈加明显起来。只有那双眼睛,仍然如同以往那样锐利。
李若菡刚刚和爷爷说了一会话,当时在城区当副区长的爸爸李震民,也匆匆从外面赶了回来。不但他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客人,说是爷爷老领导的孙子。
一切的变化,就是产生于爸爸带人回家之后。
老领导的孙子?爷爷退下来的职务是副省长,那老领导的职务不是更高吗?最起码的来说,也是省委书记吧。说不定呀,还是最高层的领导哩。官员子女的见识就是不一般,眼睛一眨,李若菡就推算出了一个大概。
一家人在一起吃了一顿团圆饭,本来应该算得上是合家欢乐,但李若菡却感觉到有点不自在。爸爸带回来的那个叫孙大伟的客人,总是在用眼角偷偷地打量着自己。整个吃饭的过程中,那人的脸上一直在荡漾着令人目眩的笑容。
那人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算得上是一个帅哥。
只是那一脸的倨傲,让他明显失分不少,没有自己的天哥阳光。特别是孙大伟的那两道剑眉之下,长着那么一对细长的桃花眼,更是充满了淫邪之意,很容易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
李若菡唯一的想法,就是赶快离开这个人。免得过多接触之后,让自己产生厌烦情绪。
吃过晚饭之后,李若菡立即起身离席。她想早早返回自己的房间,免得再与那个男人的目光发生交集。
没想到,她却没有走得成,而是被爷爷给拦了下来。爷爷笑眯眯的说:“菡儿,你马上就是大学生了,也要学着接人待物才是。先别忙着回房间,在这儿帮爷爷多陪一会客人吧。”
“菡儿,你也是大姑娘了。在学校里有没有碰上什么好小伙子呵。”李若菡只好重新坐下,没想到,爷爷接着就问起了这么一个让人脸红的问题。
她本来以为,有外人在场的情况下,只是一种礼节性的寒暄。出人意外的是,爷爷竟然当作那个男人的面,问起了自己的恋爱情况。
李若菡敏感到,家中的老人好象是要为自己牵线搭桥做红娘。她知道,自己不能因为害羞而造成误会,干脆就一五一十的把自己与任笑天的事给说了出来。
“你说的那个任笑天,是任四海的孙子吧?”李博时的脸,立即就阴沉了下来。右手的手指,也在不轻不重的敲击着放着茶杯的茶几。并且用一种让人胆寒的目光,狠狠地盯了自己儿子李震民一眼。
李若菡没有注意到爷爷的语气,更没有看到爷爷射向爸爸的目光,而是非常惊奇的问道:“爷爷,你认识天哥家里的人吗?”
没有等到爷爷回答,爸爸李震民却用一种让人听了以后,会感觉到有点毛骨悚然的语气问道:“菡儿,任笑天知道我和你爷爷的身份与名字吗?”
“不知道,他从来没有问起过。”李若菡 用一种骄傲的语气说道:“天哥说了,相爱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与家庭贫富、身份高低没有任何关系。”
“哦,小兰呵,你不是总想知道爷爷的腿为什么会残废的原因吗?今天爷爷就来告诉你。”李博时的声音变得有点沧桑。他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也显得有点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