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九八章,当酒吧驻唱的面试
因为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陈进飞并没有将查到的情况告诉给刘一菲,哪怕是他能查到的信息极其的有限。
“怎么?茜茜,这个人你认识?”
刘一菲身旁的那位少女一脸的诧异,对于刘一菲的背景,她多少也是知道一些的,作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小公主,怎么可能跟一位流浪歌手扯上关系呢?哪怕这个流浪歌手的样貌看起来还不错,身上也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
“不……不认识,可能是我看错了,我们走吧!”
刘一菲连忙矢口否认,而且想要立刻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虽然说她心里一直都很想要见到她的阿铮哥哥,但是绝不想是在这样的场合下。
在这个心地善良的小丫头心里,唐铮的形象一直都是完美的不得了,可是现在却如此的落魄,很明显,如果在这个时候跟阿铮哥哥相认的话,肯定会伤害到唐铮的自尊心,这是小丫头不愿意看到的。
“哎哎哎,你先让我把这首歌听完嘛!”
看到刘一菲的神态,她旁边的那位少女又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刘一菲分明就跟这位流浪歌手是认识的,因此她对于唐铮这个人就更好奇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唐铮唱的歌很好听,她很喜欢。
眼见拉不动自己的同伴,刘一菲也只好跟着留下来,她现在的心很乱,不过却坚持不到人群的内圈里去,刘一菲可不知道,唐铮现在是处于双目失明的状态。
在唱歌的时候,唐铮是出了名的投入,哪怕是现在有了分心二用的技能,唐铮也依旧是非常的深情,一首由歌神张学有演唱的国语经典《秋意浓》,在唐铮的动情演绎之下,就算是跟歌神的原版相比,竟然也没有多少逊色。
当然。就算是唐铮此时没有如此投入,也根本不可能知道,在周围的那些听众之中,有刘一菲的存在。
……
“干爹,你帮我查查看,我阿铮哥哥现在在哪里了?我要立刻知道他的消息!”
回到了在京城的新家之后,刘一菲立刻掏出手机来,给陈进飞打了个电话,她太想知道,到底今天她看到的那个落魄的流浪歌手。是不是她一直想要找的阿铮哥哥。
“茜茜。怎么好好的。又提到这个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干爹手下的生意有多忙,干爹总不能叫手下人正事都不做了吧?”
电话那头的陈进飞一阵头疼。虽然说以他的能量,能查出来的唐铮资料并不多,但就是那些,也已经足够陈进飞决定了,那么花心的男人,就算是再优秀,又怎么能配得上自己的宝贝女儿呢?
更可恶的是,那个叫唐铮的年轻人,竟然在影视圈里。也有好几位女明星,和他之间的关系不清不楚的,亏他之前还觉得唐铮这个年轻人不错。
不过,和刘一菲的母亲刘晓丽商议过了之后,陈进飞还是觉得不要将这些情况说出来的好。毕竟刘一菲年纪还这么小,这样多少会对她造成一些伤害,所以最好就是冷处理一下,通过时间,来让刘一菲忘掉这一切。
陈进飞不信,一个小小的女孩儿,会对一个年轻男生一直念念不忘,所以每当刘一菲问起来的时候,他都是找一些理由来搪塞。
“我不管,这次你必须把他找出来,马上!”
小女孩儿在有些时候,就是会蛮不讲理的,此时的刘一菲显然就是这样的情况。
“好好好!干爹这就派人去查。”
陈进飞无奈的摇了摇头,最近的几次,他都是嘴上答应刘一菲,但是实际上却根本就不派人出去的,因为在他心里,早就认定了唐铮不适合刘一菲,而且最好是有多远就弄得多远。
“干爹,要是你骗我的话,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的!”
刘一菲气呼呼的说了一句,就将电话挂断了,她现在隐隐的觉得,大人们一定都知道一些什么,但是却都联合起来瞒着自己。
“这孩子,还真是……”
陈进飞笑了笑,忽然,他好像想到了一些什么,无缘无故的,茜茜为什么又会突然提起这个呢?上次茜茜问起这个小子消息的时候,跟现在都已经隔了好几个月了吧!难道说她发现了一些什么?
因此,稍微考虑了一会之后,陈进飞拿起桌上的座机,拨了一个电话出去。
……
“阿铮,这里就是我跟你说的地方了,等下见了刘老板,你一定要好好表现啊,我可是在他面前把你夸得天上少有,地上绝无了,这关键时刻可不能掉链子啊!”
“放心吧!德哥,不就是唱几首歌嘛!小意思的!”
唐铮不以为意的笑了笑,看了看边上的那家酒吧,神情微微有些激动。
当然,这种激动可不是因为紧张而来的,而是唐铮对于这一切还感到蛮新奇的,毕竟上一世他就曾经考虑过,要在酒吧里当驻唱歌手赚钱,没想到现在竟然快要梦想成真了,“德哥”的动作也的确是有够快的。
“就是,德哥,你刚刚不是听过阿铮清唱了吗?就这水平,我看国内的那些一线歌星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么重要的场合,程坤当然要陪着一起来了,他算是看出来了,如果按照他之前的赚钱速度,最多也就能混个饿不死,但是自从唐铮这个贵人出现了之后,这两天都是吃香的喝辣的,顿顿都还有小酒喝着,这小日子就别提有多滋润了。
因此,虽然由于网络还没有那么发达的原因,“抱大腿”这个词还没有出现,但是程坤已经在开始这么做了,对象自然就是唐铮唐大官人了。
更何况,唐铮现在可是个“残疾人”,身边没人照顾可不行。
“行了,阿铮你等下只要把应有的水平发挥出来,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
虽然知道唐铮的歌真的非常出色,但是“德哥”还是很谨慎的叮嘱了一句,这才将唐铮他们带进去。
这个酒吧名为“女人香”,规模也算是中规中矩,在三里、屯这一片地里,像这样类似的地方很多。
自从杨昆被传出是出自于这一片的酒吧之中后,三里、屯这边的酒吧也越来越热闹了,而且对于这边驻唱歌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因为人们总是忍不住的拿这些歌手,跟时下正当红的“三十二郎”杨昆做对比,所以一个驻唱歌手的水平高低,几乎都能决定这间酒吧的生意是否有多好了。
……
“模样倒是挺周正的,趁现在客人还没来,你先唱一首给我听听看吧!”
刘老板看了看唐铮,对于唐大官人的外形,他还是挺满意的,不过,酒吧里可不比娱乐圈,可以分神马“偶像派”,又或者实力派之类的,这里的标准就一条,没实力的话,就算是你长得跟朵花似的,也只有滚蛋的命。
“没问题,刘老板你这里应该有《无所谓》这首歌的伴奏吧!不如我就唱这首如何?”
唐铮微微一笑,神情看起来极为放松,在他眼里,通过这样的面试,那还不是小菜一碟吗?
刘老板惊讶的“哦”了一声,道:“年轻人倒是挺有勇气的嘛!行,只要你把《无所谓》唱得让我满意,我一定出高价请你。”
由于杨昆爆红的关系,《无所谓》这首歌在全国传唱度极高,因为他那种嗓音实在是太独特了,听起来令人回味无穷。
而因为他也是出自三里、屯这片酒吧的关系,导致这首《无所谓》在这边的点唱度极高,而且模仿得越像的歌手,他所在的那家酒吧的生意就越好,自然的,那位歌手所能得到的报酬也就更高。
只是,在后世有一个传言,有几位歌手的声音,那是绝对不能模仿的,因为那是极坏嗓子的,比如像宝岛的情歌王子张新哲,他的声音就是高得有些像女生,一般人得捏着嗓子才能模仿出来。
而杨昆的声音是因为声带做过手术,后天形成的特色,想要模仿起来,就更费嗓子了,不过为了能得到更高的收入,那些在三里、屯酒吧的驻唱歌手也就管不了这么多了。
“无所谓,谁会爱上谁……”
唐铮才刚一开嗓,刘老板立刻就有一种毛孔竖起来的感觉,不过这倒不是因为唐铮唱的太难听,而是唐铮这唱起来,根本就跟原唱一模一样,伴奏可是他亲自去放的,不可能拿成原音大碟,这也就是说,这个他原本就有些看好的年轻人,居然能完完整整的模仿出杨昆的声音,这实在是太令他惊喜了。
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听唐铮将第一段唱完,当听完副歌之后,刘老板立刻站起身来,边鼓掌边道:
“小唐是吧!没想到你居然能把《无所谓》唱到这样的地步,果然是高手,阿德这次没有推荐错,你看这样行不行,每天晚上你唱五首歌,我给你一千五,工资日结,如果有点歌的,在五首之外的,每多一首,我给你两百,你看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