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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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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五十二节 决战(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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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太阳渐渐西垂。

  距离日落,已经不足两个时辰了。

  义纵穿着胸甲,戴着高高挺立的胸甲军盔,走在队伍的前面。

  飞狐军的两个胸甲校尉部的骑兵们,则跟在他身后。

  人人骄傲无比。

  毕竟,义纵至今依然兼任着羽林卫都尉之职。

  在胸甲部队里,他是祖师爷一般的人物。

  阳光照射在明亮的胸甲上,熠熠生辉,远远的看上去,整个胸甲队列,就像一排排移动的微型太阳。

  而像这样阳光明媚的天气,是胸甲骑兵们最喜欢的天气。

  因为这样,可以让敌人看见他们。

  更清楚的看见他们!

  看到他们的英姿,看到他们的气势,更看到他们的威势。

  在这个方面来说,胸甲骑兵,可能是世界上第一支善于使用心理战来压迫和打击敌人的军队。

  所以,他们的胸甲,明亮如镜。

  所以,他们的铁盔高高耸立,盔顶上甚至还用各种颜色的羽毛装饰,使他们看上去更加高大、显目。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步伐如一。

  哪怕是飞狐军这样的新成立的胸甲部队,在缓步前进时,每一个队列都如同一人。

  一千七百名胸甲骑兵,分作五排,整齐划一,同步前进。

  这样的气势,哪怕是隔得很远,也足以让敌人胆战心惊。

  举着千里镜,义纵回望右翼。

  哪里的战斗,已经基本到了扫尾阶段。

  匈奴的逼落骑兵,就像一群被困到山谷之中的野猪,只能哼哧哼哧的挣扎。

  但他们的挣扎毫无意义。

  不仅仅骑兵在对他们围攻,就连辅兵们,也拿着弓箭和弩机开始攻击。

  他们反抗的越厉害,死的也越快。

  那些反抗自己命运的人,通常死的最快。

  所以,这些被包围的匈奴鬼骑,最开始或许还想挣扎,还想求生。

  但现在,却已经麻木了,绝望了。

  他们就想那些落入猎人陷阱的野兽,被农民抓在手里的家禽。

  在绝望之中,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已经在闭目等死了。

  但汉军却不想让他们死的那么痛快。

  尤其是,那些曾经有亲人,有好友,甚至是父母兄弟,死在这支兽军手里的军人。

  他们现在在享受。

  享受复仇的快感!

  春秋曰:九世犹可以复仇?百世可也!

  大复仇思想,在如今已经深入的影响了从庶民到贵族的所有阶级。

  血亲复仇,成为天经地义之事。

  就像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而逼落骑兵,所谓的鬼骑,也确实必须偿还他们曾经做过的罪孽。

  义纵再将千里镜向左眺望。

  远方,十余里外,匈奴胥纰军与大汉细柳营的战斗已经全面打响。

  在义纵的视角里,匈奴骑兵,铺天盖地的冲向了汉军,而汉军骑兵则义无反顾的迎了上去。

  两者就像两颗流星一般,即将碰撞最璀璨的火花。

  而义纵带着的胸甲骑兵,却依旧如故的缓缓走在平原上。

  “通知卫驰,本将所率胸甲还要两刻钟方可进入战场,请卫都尉坚持!”义纵对左右下令:“再通知秦校尉,务必不惜一切代价,堵死匈奴胥纰军的北逃之路!只要不让他们逃回北方,那就随便他们去哪里!”

  现在的战场形势是南有要水,东有大泽和深山,西部是燕山余脉,匈奴人假若要跑,只能选择北逃。

  其他任何地方,都是死路!

  当然,他们还有最后一条生路!

  那就是先击败卫驰所部,再击败义纵的胸甲部队,然后狭此之威,逼退其他汉军,渡过要水,前往白檀。

  除此之外,大泽和深山老林,只要他们进去了,想出来?

  得问问老天爷是否答应!

  ……………………………………………………

  战场上,胥纰军和细柳营的第一次碰撞。

  以孙振率领的三百余骑和胥纰军的一个骨都侯本部的正面相遇开始。

  胥纰军,是匈奴诸万骑之中最顶尖的万骑。

  不仅仅装备最为精良,人员最为精锐,就是人数,也是数一数二!

  其全盛时期,满编骑兵接近了九千!

  是名副其实的万骑!

  此番南侵,胥纰军也是倾巢而来,除了数百骑留守在大宛外,其他人全数到场。

  但数千里跋涉,使得数十人病死,还有三百余人得病,在草原上修养。

  而当军臣开始准备撤退后,一部分先头部队也撤回了草原。

  即使如此,此刻,整个胥纰军,依然拥有将近七千骑,分为十二位骨都侯统帅,每位骨都侯下辖的兵力,从五百到八百不等。

  毒野力的这个骨都侯的兵力有差不多六百。

  几乎是孙振所率的骑兵的两倍。

  他们从一百步开始,不断加速,瞬间就将速度提升到了极限。

  他们在孙振所部面前,呈扇形展开,意图全歼孙振的骑兵。

  “准备迎敌!”孙振大吼一声,就从大腿上抽出一柄手弩,带着部队,策马前冲,他清楚,此刻,跑是没有用的。匈奴人与他的距离,不过数十步,根本无法摆脱敌人,唯有与之拼命,方有生机。

  况且,孙振相信,很快,这些匈奴人就顾不得自己了。

  所以,他只需要纠缠住敌人就可以了!

  听到校尉的命令,孙振的部将们纷纷抽出手弩,紧紧的簇拥着他。

  能跟随孙振一起出来,博此富贵的,自然,全部都是他的子弟兵、同袍手足,至不济也是至交好友。

  属于有着过命交情,彼此都可以交托性命,托付孤儿寡母的刎颈之交。

  譬如黄匡,他几乎是立刻策马,来到孙振的身侧,两人并肩驱策,迎向匈奴骑兵。

  匈奴人越来越近,甚至可以看到对方的满嘴黄牙,闻到他们身上散发出的浓浓腥膻之味。

  “岂曰无衣!”黄匡大吼起来,将手里的手弩扣响:“与子同袍!”

  他很清楚,孙振此刻必然没有什么战力了,他方才在马上扣响神臂弓,肯定伤到了筋骨。

  “岂曰无衣!与子谐行!”又有两位队率冲过来,在孙振左侧出现,举着手弩,射向来袭的匈奴骑兵。

  在这个瞬间,孙振的三百余骑,几乎同时扣动手弩,射出一道箭雨。

  “啊……”匈奴队列之中,立刻就倒下了数人。

  这个结果,让孙振和汉军上下都惊讶无比。

  要知道,在过去,即使是在与羽林卫和虎贲卫的操练里,这样的近距离手弩攒射,哪怕对方有所防备,也至少可以射落十余人甚至数十人。

  而如今,三百余箭,只射落了数人。

  这说明,自己面对的敌人,不仅仅反应速度远超想象,恐怕就是忍受能力也远超常人。

  要知道,这种手弩,虽然威力较小,除非直接命中要害,不然根本不能致命。

  它的最大作用,在于伤害敌人和打乱阵型。

  尤其是前者,最为关键。

  因为在高速移动的战马身上,只要骑术稍微重心不稳就很容易掉落下马。

  但现在,孙振敢肯定,方才的手弩攻击至少命中了上百人。

  但这些匈奴人,却仿佛没有痛觉,他们生吃了这一波汉军从前屡试不爽的手弩攻击,却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一般,依旧保持着完整的队形。

  这样的敌人,前所未见!

  但孙振那里知道,对于白狼骑兵们来说,死,不是终结,只是一个开始。

  他们中的人,甚至就是经常行走在生死之间。

  莫说是汉家的手弩了。

  即使是摆上一排大黄弩,他们也敢硬顶着来。

  战死,就是这些人最推崇的方法。

  这样,他们就可以回归他们信奉的神的怀抱,活在一个永恒的神国,永远勃起,永远有美人美酒。

  …………………………

  “点子扎手!”黄匡惊呼道,他直接扔掉手弩,抽出马刀。

  其他骑士也纷纷丢弃手弩。

  这一战,只能硬碰硬了!

  “来吧!该死的匈奴蛮子,让吾等看看,究竟是你们日夜骑射锻炼出来的技战术厉害,还是我等日夜操练,训练出来的劈砍之术有用!”

  黄匡将马刀高高举起,在额头前平行,然后向前一挥,大吼一声,就像他曾经在故事里听说过的那些百年前甚至几百年前的的三秦子弟兵一般,慷慨激昂,视死如归的迎向了匈奴骑兵。

  赳赳武夫,国之干臣,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自古以来,关中子弟,就没有在夷狄面前退却的!

  匈奴骑兵的速度很快,快的让人难以想象。

  特别是在这种短距离的爆发上,他们的战马速度起码是汉军战马速度的两倍。

  他们挥舞着马刀,虽然他们的武器不如汉军。

  但是,速度可以弥补一切。

  汉匈两国最精锐的骑兵,在这平原上交错而过,彼此的马刀相互辟出。

  一阵阵金铁交鸣之声,彼此响起。

  匈奴人在一百步外停下了战马,而汉军骑兵则只冲出了五十步,就再调转马头。

  此刻,方才的战场上,已经是倒伏了无数尸体。

  有汉军的,也有匈奴人的。

  不过……

  黄匡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马刀上的血迹,他兴奋的撤掉了自己战袍,然后将臂膀包扎起来。

  方才,那个匈奴骑兵的马刀,在他的左手臂膀上留下了一道深可见肉的纪念。

  不过,他却割下了他的脑袋。

  事实证明,细柳营中的艰苦训练,没有白费。

  过去数百个日日夜夜,在教官鞭子下,在上司督促下的枯燥练习也没有白费。

  因为,现在,汉军骑兵还有两百七十余。

  但匈奴人却至少遗尸八十具!

  他们,占据了绝对的人数优势和速度优势。

  但是……

  却一败涂地!

  而此刻,在这些匈奴骑兵身后,汉军的主力已经全速冲过来了。

  黄匡扭头,看了一眼孙振,问道:“校尉,可还撑得住?”

  “好兄弟!”孙振一甩自己脸颊上的鲜血,咧着嘴笑道:“我还死不了!”

  他回收瞄了一眼,在他身后正在全速冲来的匈奴主力,一挥手道:“走,我们绕过敌人!”

  说着他就用马刀挑起了一个在地上已经被践踏的稀巴烂的人头。

  这是他的战利品。

  也是他恢复家族荣光的证明。

  “祖父大人,孙儿没有辱没您的威名!”

  北地都尉孙卬,他的祖父,也是天下知名的忠臣义士与英雄。

  更是他自小就仰慕的偶像。

  现在,他终于可以堂堂正正的回到家乡,将他的神主牌,重新拜访到宗祀的正中,在其上再次刻上‘故大汉瓶候孙公讳卬老大人’的字样,甚至于送入凌烟阁,受天子册封,为一山之主,一河之伯。

  为此,被匈奴人在脸上留个记号,顺便送一只耳朵给他们,值!很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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