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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票是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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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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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玉林的一月本是旱季,此时却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凌煜将外衣脱下来罩在梁晚书肩上:“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梁晚书抬头望着滴水的廊檐,深吸了一口夹杂着雨水气息的空气:“这么平静的感觉,好像和上次来时那个处处剑拔弩张的小城市完全不是同一个地方。”

  地面上有些坑坑洼洼的小水坑,凌煜揽着她,看了看她脚上的镶着水钻的鞋子:“我背你?”

  梁晚书忙摆手,指了指前面停着的一串出租车:“只有几步路,我们先找个地方住下来,然后吃点东西吧。”

  哪有那么娇贵呀,以前录采访稿的时候都是风里来雨里去的。不过被人时刻照顾关怀的感觉,真的好暖……

  凌煜点点头,手臂在大衣下面揽着她,搁在她腰后的掌心里就像有个小太阳。

  出租车小哥很热心,听他们口音不是本地人,一边开车一面给他们介绍当地的景点。

  凌煜用手机查找附近好评率高的饭店,问她:“你想吃什么?”

  小哥操着浓重的当地口音说:“其实来玉林一定要尝尝脆皮狗肉的,当地特色嘛,有好多来玉林旅游的游客也是专门来尝鲜的。你们住的酒店附近就有一家蛮出名的,走路过去十几分钟就到了。”

  两人不置可否,默契地一同选择了沉默。雨刷“吱嘎”“吱嘎”地扫着窗玻璃,梁晚书枕着凌煜的肩,隔着水雾望着车窗外五颜六色的灯火。

  将行李放在酒店,两个人饥肠辘辘地手拉着手寻觅美食。最终就近去了家桂林米粉,店面虽小,生意却挺好。

  凌煜嘱咐了老板不能加花生,用滚水将她面前的餐具一一烫过。

  梁晚书静静看着他:“我怎么觉得,你对我越来越好了。”

  “嗯?有么。”他抬眸瞧她一眼,眼尾荡开几分笑意,拿了副一次性筷子,掰开、摩擦掉上面的毛刺,搁在梁晚书的小碟上:“对你好不是应该的么,追你不就是为了疼你么。”

  她拖着下巴凑近些笑看着他:“好像有句话叫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他笑,冲她伸出手:“把手给我。”

  梁晚书好奇地看看他的掌心,听话地将自己的手交给他。凌煜变魔术般,从衣袋中拿出一支手表戴在她手腕上,细心地调好松紧度。

  “这是什么?”

  凌煜掏出自己的手机递给她看:“我配对了定位功能,你只要戴着这只手表我就能找到你,不会把你弄丢。”

  “就像游戏里的焦点列表?”

  他点点头。

  她能感受到他隐隐的不安,却不知道那来源于什么。梁晚书静静读着他的神情,刚要开口,两大碗米粉端上了桌。

  两人相视一笑,头碰头地吃着各自的那一份。她一本正经地吃面,偷偷地在桌下用脚尖轻轻碰了碰他的小腿。凌煜吃面的动作顿了顿,抬眼看她,黑眸沉沉。

  她无声地用口型对他说了三个字,他的眼神瞬间起了火。

  两人都没有多吃,酒店的电梯门缓缓合上后便紧紧相拥着亲吻。凌煜抱起她,喘着粗气撞上房间的门,听着彼此衣服摩擦的沙沙声,脑中的紧绷的神经几乎快要断掉。

  一起倒在床上,她笨拙地爬坐在他腿间,一颗颗解开他上身白色亚麻衬衫的扣子,低下头细细的亲吻,一头滑顺的青丝如瀑般散落在他的胸膛,他发出一声压抑而愉悦的呻.吟。

  凌煜攥住她手腕,掌握了主导位置,凝视着她的黑眸在努力辨别她的神情。她瘫软地躺在他身下,双目清亮地望着他,粉色的嘴唇郁金香般微微张着。

  他伸手将她捞起,贴合这自己的身体,肆情吻着。窗外的雨淅淅沥沥,空气温润而潮湿,未饮而醉。

  她的手摸索到他腰带的金属扣子,凌煜放任了几秒,伸手握住了她柔软的小手,在她耳边低语:“晚晚,这里是山海关,你要是攻破了它,千军万马可都挡不住了。”

  她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你是吴三桂,那我就当你的陈圆圆,心甘情愿。”

  他深深叹了口气,埋头吻着她小巧如珠的耳垂,低低地笑:“固若金汤这么多年,果然英雄难过美人关。”

  她被他攥着的手不安分地动了动,望着他的眼神有些顽劣的稚气。凌煜将她的手攥得更紧了些,眼神坚定不移:“我不当吴三桂,也不要你做陈圆圆,再不会把你拱手让人。只是不是以现在的身份,等你嫁给我,等我完全拥有了保护你的权利……从那以后,我们之间只有死别,再无生离。”

  梁晚书静静看着他,点点头,背靠着他的胸膛躺下。他伸出手臂抱住她,两人像一大一小两个重叠的逗号。

  窗外的雨声淅淅沥沥,她听着雨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感觉到身后的动静,又睁开了眼睛。察觉到她醒了,身后立刻没了动静。

  梁晚书刷地坐起来,凌煜吓了一跳,她转身体贴地看着他:“要不我们去网吧通宵打游戏吧!”

  凌煜觉得这个主意非常不错,很适于转移注意力。于是两人快速地穿戴好,用手机地图找了一间环境不错的网咖,暗搓搓地跑去剑侠练了两个小号,玩到凌晨四点钟才回到酒店,然后非常平静和谐地相拥而眠。

  第二天上午,在酒店吃过早饭两人就出了门。按照网上人肉出的地址,那个曾经泼了梁晚书一身血的狗肉摊主就住在玉林市的一条小巷弄里。

  可是当他们找过去,邻居大妈却说因为前些日子总有人来捣乱,那个摊主已经搬走了。

  果然还是因为那件事受到了影响,梁晚书心情有些凝重地问:“那阿姨,请问他有没有留下新家的地址?”

  大妈想了想,回屋里找出一个电话本,将上面的一页撕下来给她:“这是他女儿留下的,你不用太担心,他家女儿是个有出息的,在大城市上班。听说是挣了钱在容县买了套房子,现在接他过去养老啦。”

  梁晚书点点头,问凌煜:“那我们今天坐班车去看看?”

  他没回应,梁晚书看着他的神情,像是在出神想着什么。

  凌煜感觉到她的目光,想了想说:“我们在市区找一辆车吧,让司机开车送我们去。班车太辛苦了,来回奔波这么久,你回去别生病。”

  “容县”听起来像是个小城镇,可车子一驶入县中心,街道边的建筑物看起来却比玉林市区更精致繁华。

  司机笑着讲解:“别看咱们地方偏远,这可是杨贵妃的故乡。容州——也就是现在的容县,可是广西最大的华侨聚集区,有钱人可多着呢!还有这最有名的一处景观叫观音山,两位有空可以去看看,求姻缘求子或者保佑父母身体健康都是可以的。”

  梁晚书点点头,看着街道两旁有些古意的老式建筑和底盘商铺,和玉林相差很多,几乎看不到几家狗肉店了。

  车子在一个小区外停下,司机抄了电话号码递给凌煜:“这就是你们要找的地方了,你们要走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我再拉你们回玉林。”

  梁晚书与凌煜对视一眼,拉着手并肩走进了小区。

  按着地址找到单元楼和门牌,站在防盗门前,梁晚书鼓起勇气按响了门铃,手指有些紧张得发凉。

  防盗门紧闭,她又按了几次,依旧等了半晌都没有人来开门。

  凌煜拍拍她的肩:“或许出门了吧,我们先找地方住下,过一会再来。”

  两人正要离开,隔壁忽然开了门,一个看上去三四十岁的女人从防盗门里探出头来上下打量他们:“你们是来找隔壁老林的?”

  看来地址没错,梁晚书喜出望外地点点头:“对,我们就是来找林茂先生的。”

  “来干什么的?”女人警惕地问。

  梁晚书连连摆手,说明了来意:“我保证,我们绝对没有恶意。”

  中年女人再度审视地打量他们一番,想了想,走进了屋子,过了一会,拿了一串钥匙走出来。

  “老林一定在家,这么久没来应门别是出了什么事,他女儿走前把钥匙留给我,反复叮嘱我隔三差五就进去看看。你们先在门口等一会吧。”

  隔壁女人开门走进去,门留着一条缝。

  梁晚书有些焦灼地握着自己的手,凌煜看着她的侧脸,拿过她的手握在自己掌心里。

  她正不安紧张地从门缝里向屋里看去,防盗门忽然动了动,门缝被挤开了些。梁晚书感觉自己的小腿被一只毛茸茸的东西划过,低头一看,脚边竟蹲着一只小金毛,正咧开嘴巴巴地瞧着她吐着舌头。

  梁晚书愣了愣,蹲下去轻轻摸了摸小金毛的头。它受到善意的鼓舞,友好地伸着舌头舔着梁晚书的手心。

  “你看,这小狗好可爱啊。”她惊喜地扬起头去看凌煜,却看见门口停着一架轮椅,上面坐着一个两鬓斑白的男人。

  梁晚书脸上的笑渐渐褪去了,正是那个人,林茂。

  她不安地缓缓站起身,对老人伸出手:“您好,我叫梁晚书。您还……记得我吗?”

  林茂的眼睛有些混沌,目光投向她,又缓缓上移,注视着凌煜。

  他的声音沙哑,带着些肺部的回响:“进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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