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念君恩
洪渊的动作,有些僵硬。
永远都是从容平静的龙仙仙,在他眼里就是一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古典女神,一个只存在于童话世界中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让每一个男人都为之着迷,被她的魅力捕获。
洪渊也一样。
他不想玷污这样一个冰清玉洁的女人,但是,就算控制力再强,他也是一个男人。
指尖传来的体温,还有那从肌肤上缓缓划过的心跳,让他情难自禁。慢慢地,动作柔和顺畅起来,不再需要龙仙仙的引导,指尖在她身上轻轻地游走,触摸她每一寸皮肤,感应她的体温和心跳。
龙仙仙的身体,不知什么时候柔软起来,像一个没有骨头的小绵羊横躺在洪渊怀里任他摆布。身体在颤抖,心跳在加速,洪渊指尖在肌肤上划过的感觉铭刻在脑海,一种想哭的感觉荡漾在心头,眼角淌下一滴滴晶莹的泪水。
“姑姑……”
洪渊突然停了下来,指尖触摸到了龙仙仙脸上淌下的泪水。
“抱紧我,洪渊,用力将我抱紧……”
龙仙仙反过来用力抱紧洪渊,脸上淌着泪水,心头却荡漾着从没有过的幸福,另有一丝丝忧伤。
“姑姑,都是我不好!”
洪渊伏下去,手指轻轻擦去龙仙仙脸上的泪水,动作轻轻的,担心把她的皮肤刮破了。过了好一会,在龙仙仙的引导下,指尖这才继续游动起来,把龙仙仙体内力量的运转轨迹铭记在心。以独特的方式,参悟上古黄金大君的绝代功法。
龙仙仙的眼泪,就像那冰山下的清泉,一直流个不停。黑暗中,突然隐约响起她的呢喃。
我待相公如初恋,君莫忘;
我待相公如乡愁,君莫愁;
我待相公如知己,君莫笑;
相公得道飞升时,我在墓中笑;
相公成败得失时,我在墓中愁;
相公合家团圆时,请把我遗忘;
君莫忘
君莫愁
君莫笑
无论君在天涯海角,我在黑暗中思念;
……
轻轻的呢喃,在地下石窟内隐约回荡。
洪渊的双眼,慢慢的隐约有金光闪烁,这金光越来越亮,似乎要照亮整个黑暗的地下石窟。
成功了!
洪渊他当真练就了传说中的黄金瞳!
龙仙仙突然眼前一亮,激动不已。
洪渊也是脸色一喜,大手虚空一抓,一把将不远处的黄金剑摄过来,握住剑柄用力一拔。嗡的一声,古老的黄金剑光芒大作,照亮整个地下世界,耀眼的金光甚至冲上云霄,让幸存的角龙族人士气大振大声欢呼。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满天耀眼的金光,迅速退去,地下石窟迅速恢复了黑暗,洪渊的一双眼睛也恢复了原样。
古老的黄金剑,还是死死卡在剑鞘内,没有丝毫变化。
“怎么会这样?不可能,怎么会这样……”
龙仙仙突然跳起来,看着洪渊手里没有动静的黄金剑,失魂落魄满眼的失望和难以置信。
失败了!
每一个细节,龙仙仙都鼓起勇气做到了,只为完成自己的使命和族人的夙愿。
她已经付出了自己的全部,无论身体还是感情,然而,还是失败了!
“姑姑,对不起!”
洪渊脸色苦涩。
指尖上,还残存着龙仙仙的体温,看着她失魂落魄的样子,洪渊突然感觉心里刺痛刺痛的。可惜,他真的尽力了,竭尽全力也拔不出古老的黄金剑。甚至,他怀疑黄金剑本就是和剑鞘铸造成一体根本拔不出来,所谓传承黄金大君的力量,只是角龙族代代相传的一个美丽善良的谎言,借此激励后人而已。
“洪渊,和你无关,没用的人是我!”
龙仙仙泪如雨下。
最后一个办法也失败了,拔不出黄金剑传承不了黄金大君的力量,怎么阻挡外面那三个逆天高手的攻击?谁来保护无助的族人和家园?
角龙族的末日,终于到来!
恰在此时,外面传来呼隆隆的闷响地动山摇,然后是角龙族人惊恐的叫声和三大逆天高手激动的长啸。中央神庙的禁制,出现了巨大的裂痕崩溃在即。失去禁制的守护,所有角龙族人都将变成待宰的羔羊!
“走,洪渊,我们出去!”
龙仙仙裹上丢在一旁的长袍,迅速恢复了镇定和从容。
事实无法改变,失败就是失败了,再懊悔再自责也没用,她认了。
但就算要死,她也要站着死,不容金沙那头癞蛤蟆玷污自己的身体,要和族人死在一起!
生,她是角龙族这一代唯一的神庙祭祀;
死,她也要死在神庙内守护先祖和族人的坟墓!
“姑姑,我背你!”
洪渊看一眼身受重伤一直站都站不起来的紫龙,突然蹲下去。
龙仙仙有些迟疑,然后趴在洪渊身上。洪渊鼓荡体内的玄武气旋身形暴起,脚尖在地面上一点就跳起了十几米。跟着,左脚踩在洞壁稍微有些凸出的一块石头上,借力身体再次高高跃起又到了十几米上。在身体快要堕落的刹那,祭出打神鞭缠住头顶上百米开外的一块石头,身体继续向上攀升,离外面的世界越来越近。
“嘎嘎嘎,爆,爆,爆,让你们看看本尊怎么一拳打爆你们的神庙禁制!”
“一尊上古大君又如何,羽化之地的守护禁制也不过如此,哈哈哈!”
……
三个逆天高手哈哈大笑,疯狂攻击神庙的禁制。
只要破了笼罩神庙的金色光圈,这座大君墓就不再设防,里面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们三个的。
轰隆,又一阵地动山摇过后,两条身影突然从地下破土而出,紧随其后的是一条精神萎顿的紫龙。
在神庙禁制崩溃在即的关头,洪渊和龙仙仙回到了地面,幸存的角龙族人眼前一亮,大声欢呼起来。但很快,就迎来了三大逆天高手更加凶猛的攻击。尤其是金沙这个懒蛤蟆,远远看一眼龙仙仙白袍下影影绰绰的酮体,一双眼睛一下子就炙热起来。
十万年前,他是一个蝼蚁不如的蛤蟆,只能仰视黄金大君身旁的那个角龙女,想都不敢多想。
十万年后,他从一只懒蛤蟆变成了一个逆天高手,还要再错过征服一个角龙女的机会么?
不,绝不!
金沙的攻击越发疯狂起来,每一击都全力以赴。
他的寿元,马上就要到了。得不到黄金大君的传承长生不死,临死之前他也要尝一尝角龙女的滋味。
是谁说,懒蛤蟆就不能吃天鹅肉的?
金沙不仅要吃,还要当众美美地品尝,享受人生最后的一场大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