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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机与公主裙·长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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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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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韵没有马上找工作。

  可能是被田修竹传染了,她在挣钱方面完全不着急,回国之后连续半个月沐浴在祖国慵懒的阳光中,吃饱了睡,睡醒了吃。

  养了半个月的猪后,她才不紧不慢地打包行李,准备动身。

  她要回那个熟悉的城市了。

  父母也赞成,首要原因是他们不想让朱韵离家太远,朱光益觉得朱韵的大学在那里读,对那很熟悉。而母亲的私心则是田修竹也在那座城市,朱韵临走前她还特地叮嘱让她跟人家好好相处。

  火车站近几年翻修过三次,规模将近从前的两倍。朱韵记得她念大学的时候,火车站和汽车站是紧邻的,而今为了方便整顿管理,分散人流,汽车站早已搬离了附近。火车站里的设施也一年比一年完善,去年这通了高铁,以前几个小时的路程现在只需要四十几分钟。

  时代变化得太快了。

  朱韵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租了套房子,然后着手工作的事。找工作对朱韵来说并不事,不吹牛的说,她的实力可以应聘大多it公司。母亲一直想让她去国有企业,觉得这样工作也更稳定些,但朱韵没同意,一直自己单干。

  就这么又度过了近一年的时间。

  因为时间较自由,朱韵可以在生活里安排很多其他事。在某个夏末,她去拜访了一位老朋友。

  整片华夏大地上,能被朱韵成为“老朋友”的一只手就数的过来,想想也悲催。

  朱韵驱车来到市中心一片高档别墅区,这里安保严格,她被堵在外面,打了足足七个电话才将睡梦中的任迪叫起来。

  任迪大三的时候离开校园,带着几个乐队成员走南闯北东飘西荡,沉淀了两年后,由她作词作曲的一首《轻红》唱遍大江南北,乐队也由此曲命名,一直火到现在。

  朱韵来到任迪的别墅,一脚踏入,瞬间皱紧鼻子,整个房子像灾后现场一样,散发着一股怪味。任迪经常外出,行李箱就堆在门口,脏衣服扔得到处都是,茶几上是吃剩下的外卖盒,还有成堆成堆的空酒瓶。

  朱韵冲楼上喊:“任迪?”

  没动静。

  她又叫了两声,“任迪?”

  “喊什么喊。”

  朱韵回头,看见任迪从厨房晃出来,披头散发,上身套着宽松白衬衫,下身只穿了条内裤,光着脚在大理石地上吧嗒吧嗒地走。她从冰箱旁抽了瓶啤酒,灌了大半瓶才勉强把眼睛睁开。

  “你这都不拉窗帘的?”朱韵环视一圈,明明大清早,屋里一点光都没有。

  任迪懒懒嗯了一声。

  趁着任迪醒觉的功夫,朱韵把会客区整理了一下,期间房子里安静得可怕。这栋别墅少说也近五百平,静得掉根针都能听到。

  朱韵回头问:“乐队其他人呢?”

  任迪冷笑一声,“不知道。”

  她一瓶酒下肚,好像还觉得不过瘾,又去拿了一瓶。

  “别喝了。”朱韵说。

  任迪反应有点慢,朱韵直接过去拿走酒瓶。任迪身上酒味很重,应该昨晚就喝了不少,她一双微醺的眼睛看着朱韵,大概是朱韵的神色过于严肃,她忍不住后退了半步。

  朱韵无奈。

  她想起之前,她出国刚两年的时候,奶奶八十大寿,她回国庆祝。那时任迪的乐队刚火起来,演出不断,但她还是抽出一天时间跟朱韵见面。

  当日任迪很累,她几天没有好好休息,朱韵将见面的地点临时换成了酒店,她们并排躺在床上,谁都睡不着。过了一阵朱韵不自觉地哼了一首曲子,任迪笑了。

  “你喜欢这首歌?”

  “喜欢啊。”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它取这个名字么?”

  “知道啊。”

  任迪扭过头看她。

  当年图书馆的天台上,朱韵忙着写代码骂李峋,任迪在一旁高贵冷艳地弹吉他,她们度过了无数个轻红色的黄昏。这是后来为数不多能让朱韵想起就会心一笑的画面。

  任迪看了她一眼就转回头,两人一起盯着天花板。那酒店很高级,墙壁上贴着浅色的印花壁纸,头顶的水晶灯晃得人想流眼泪。

  那次见面,任迪虽然看起来很辛苦,但远没有现在这样疲惫。

  “是金城么?”朱韵试着问。

  金城是小六子的本名。当年那个被李峋戏称“小妞儿”的人,现在是轻红乐队人气最高的成员。时代变得很快,不知从何时起,金城这种长相阴柔雌雄莫辩的人占据了大众的审美。

  任迪听到这个名字,脸色冷淡,没了酒,她便点了支烟。

  任迪离开学校那年就跟金城在一起了,这出乎了大多数人的意料。任迪很傲,有时她那股劲上来比李峋还让人头疼,大家都不相信那个瘦弱的金城能追到她,可他们就那么在一起了。

  “你们也六年了吧。”朱韵算了算,“挺久了。”

  任迪抽着烟,不带任何情绪地说:“人是会变的。”她笑着问朱韵,“你说这世上不能‘同甘’的人多,还是不能‘共苦’的人多?”

  “都很多。一直过得好,忽然不好了就会出问题。如果一直过得很苦,忽然变好了也容易出问题。”

  “没错。”任迪轻描淡写地一笑。“任何感情都扛不住时间和变化。”

  “总之,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不要太上火,看开点。”朱韵说。

  “哟,现在都轮到你来开导我了?”任迪把烟直接捻灭在桌子上,扯了扯嘴角。“你管好你自己得了。”

  “想开点。”

  “你怎么跟一老太太似的。”任迪忍不住道,“你以前不这样啊,现在怎么越来越往付一卓发展了。”

  朱韵:“你别骂人啊。”

  如果说这些年朱韵的“老朋友”里,谁过得最好,恐怕只有付一卓了。

  六年下来,这位拉丁巨人不出意料还是没有固定舞伴,但他也不愁,在城西自己开了个舞蹈班,专教小朋友跳舞。

  朱韵曾经去过一次,舞蹈班开设在一个很普通的小区里,不过他品味高,装修很讲究,朱韵去的那次正好赶上表演,昂贵的进口地板上坐了一堆家庭主妇,看着自己的小孩在前面一顿狂扭。

  说起来,任迪能跟付一卓认识,也是朱韵的“功劳”。

  当年付一卓费了死劲终于大学毕业,被他爸抓回去经商,后来他偷偷跑出来,到这边开了个分文钱都挣不到的舞蹈班。只不过他自理能力差,刚开始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从何入手,他在这又没熟人,只能求助朱韵。

  当时朱韵正在美利坚披星戴月点灯熬油,就把这件事托给任迪了。

  “傻逼。”

  ——这是当年任迪初见付一卓的时候给出的评价。

  几年过去,她的评价改了。

  “厉害,”任迪又从烟盒里取了根烟,懒懒地说,“我见他的次数也不多,但他几乎没变化,次次都那样。这年头能让自己开心是最大的本事……要喝酒么?”

  “别喝了,你都喝多少了。”

  “别拿你的酒量跟我比。”

  朱韵白她一眼,起身想去拉窗帘,被任迪吼住。

  “别!”

  “为什么?”

  “晃眼睛。”

  任迪常年昼伏夜出,皮肤惨白,而且她总化妆,眼睛周围颜色像是渗进去了一样,永远黑黑的。

  朱韵说:“你知道这屋子加上你等同于什么吗?”

  任迪躺在沙发里,一双光洁的长腿随意叠着,“什么?”

  “墓地。”

  任迪慵懒地笑。

  “什么毛病……”朱韵到底没有拉开窗帘,她琢磨着怎么样才能让屋里多点人气,想了一圈把电视打开了。

  结果瞬间后悔。

  电视正播放娱乐新闻,一家游戏公司的高层大婚,对象正是给他们游戏代言的女明星。

  这件事最近炒得很热,一来是这位女星从前私生活混乱,绯闻不断,二来这家公司有多款游戏涉嫌剽窃国外经典大作,为了捞钱毫无下限,圈里名声很臭。现在这两个“强强联合”的消息一出,马上引起众多关注。

  不过不管大家骂也好损也罢,因为这件事,公司马上准备上线的新游戏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曝光,利弊大小,谁也说不清楚。

  朱韵盯着画面中央意气风发的男人,转头看任迪。

  “酒呢,有多少都拿出来吧。”

  任迪翻她一眼,起身拿酒,悠哉道:“高见鸿是惨了。”

  “怎么?”

  “那女的我认识。”任迪一副看热闹的表情。“吸血鬼一只,以前勾搭过我们键盘手,没成功。高见鸿看女人的眼光不行啊。”

  朱韵看回电视,刚刚的新闻已经过去了,她愣了一会神,直到任迪把酒杯塞到她手里。

  如果说这些年来,有什么事是她无论怎么努力都做不好的,恐怕就是应对这家公司。

  那是她的一块心病,甚至比李峋还要严重。因为至少李峋的事是有结果的,他的时间凝住了。而这家公司不同,它顶着“l&p”的牌子不停变化着,每一次变化都搅动着朱韵的神经。

  朱韵和任迪喝得酩酊大醉,一觉睡到太阳西沉。朱韵好久没有喝得这么醉,胃里不舒服,在洗手间大吐特吐。洗手间没有拉帘,她一抬眼看到外面,天色像她的脸一样,通红发烫。

  血色的火烧云绵延十几里,市中心最繁华的区域,一幢大楼傲然挺立。楼门口竖着巨大广告屏,上面正在播放该公司马上要上线的游戏资料片。

  一辆出租车停在公司门口,车上下来个男人,身材高大,一身黑衣,他单肩背着行李袋,也是黑的,整个人像抹不开的雾。

  正是下班时间,来往路人行色匆匆。

  男人站在那幢大楼门口驻足半晌,缓缓迈开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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