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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强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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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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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路上,付念、丁浩,默默无言,他们一时不知如何开口。??

  本有心躲避的付念此时心中难以言喻,不曾想有心躲避之人竟与自己同病相怜。

  丁浩看了看身旁的付念,油然升起一种无依的珍惜感。

  他安慰道:“没事的,你的一个人总比我的八个人要好找。”

  付念苦着脸问:“丁浩,我们真的要为了治病杀人吗?”

  丁浩茫然地望着远方:“念,我们曾经的生活多么美好,本来用不了多久我们即将组成一个幸福家庭。可是现在,却像过街老鼠一样,隐蔽,躲藏,不敢大大方方地暴露在阳光之下,这一世我们并没做什么坏事,为什么要为前世的罪孽付出代价?再说,那一世不是已受到惩罚了吗?被砍八刀,被剐3357刀还不够吗?如果我不把那些吃我肉的杀了,我的这一世完了。”

  丁浩说得对,付念燃起斗志,她抓起他的手说:“好!我们一起加油。”

  ……

  “砰──”前方突然出巨大的声响。

  “生了什么?”有人尖叫,有人探出头看。

  司机紧急刹车:“前方生车祸,有辆大客车失控冲下了山崖,在山下爆炸!”

  车上乘客纷纷下车,冲到公路边缘,果然在山崖下有一辆坠毁的客车,浓烟滚滚而上,根本看不清下面状况,不过从这个高度来看,八成是车毁人亡了。

  有人拿出手机报警,有人哀悼,有人庆幸自己没有坐上那辆客车,情况一度混乱。

  付念站在丁浩身边,却现他根本不关心这场惨剧,而是若有所思地捂着自己小腹,“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我……这里有点痒。”

  “是不是吃了什么东西过敏?还是在这山间被蚊虫咬了?”

  “不。这种痒的感觉,很像伤口结痂的……”丁浩似乎知道了什么,那是一种预见奇迹的无措与失神,他焦急拉开自己领口,顺着宽大的领口往下看自己的身体,一道,两道……天呐!只有七道!他的伤痕少了一道!

  他的惊喜无以复加!小心卷起衣角,让付念看皮肤上伤口愈合后淡淡的一道粉红色印记,刚才就是这里有痒痒的感觉。

  付念难以相信:“这怎么可能?你并没有杀人啊?难道……”

  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望向山下残破的客车,“难道那个人在那辆车里?车祸死了?”

  他们一直等在山崖边,直到急救人员从车里抬出一张张担架,担架上蒙着白布,看不清男女老少。

  丁浩看着一张张担架从眼前掠过,他在等那个人,或者说他在等那种感觉,红老太说的那种奇妙感应。

  直到第二十三张担架被抬出来,丁浩突然冲了过去,停在担架前面,犹豫再三,颤抖地掀开白布。

  那是一个女人,年约三十,穿着普通,没有任何与众不同的体貌特征,医护人员以为丁浩是这女的亲人,只有付念知道他为何如此激动。

  事后付念问起,丁浩说当时有一种直觉认为就是她,他不知道这个感觉是否正确,但他会记住今天的感觉,至少为以后寻找之路开了个好头。

  “恭喜你!”付念鼓励着他,之身落寞一闪而过,她的伤口本就比丁浩要多百倍、千倍,他的逐渐好转,而她却看不到一丝希望。

  ……………………………………

  瑾献礼部之红颜醉,明武宗大喜,流连花丛之他所辈,贪恋美酒亦之他所幸也。

  尝得此中滋味,常思其想,对宫中御酒索之无味,不几日,宣刘瑾进宫。

  朱厚照曰:“此美酒如何酿之”?刘瑾浓眉微蹙,过了片刻答道:“正是小民鼓捣数年,延用九九八十一味奇珍草药,摸索而成,只为陛下能饮之龙颜大悦”。明武宗大喜,赏,黄金百两,丝锻二十匹。

  瑾颔跪拜谢过,突欲言又止。明武宗正兴时,对这眉清目秀年轻人很是喜爱,见他有难,便问起缘由。瑾默默说道:“草民苦读诗书近二十载,只为报效朝廷,贡献一份力量,然草民家中疾苦,父母早亡,一时凑不够朝廷殿试,郁郁不得终,遂于深山寻找灵草,酿得这一坛红颜醉,以报效皇恩”。

  明武宗心下翕动,左右问了一番,瑾早有计较,回答的天衣无缝,明武宗大喜,直呼得刘瑾乃明氏江山之所幸也,官拜文阁殿文臣——从六品官吏。

  瑾叩谢皇恩,第一时接红颜进宫,有了那红颜醉,明武宗对刘瑾更是喜爱有加,刘瑾一边利用朱厚照推行新政,极力改革,然,利用武宗厚爱,结党营私,勾结朝中大员。

  当其冲的便是曾经给他冷脸的叔父刘文俊一家,最后落了个满门抄斩的地步。

  短短数年,瑾已从当初的从六品犹如坐过山车般,升至了正三品大员,官拜大学士。

  然,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北方塞外势力凶猛,逐鹿中原虎视眈眈,短短数月,竟破了我方两员大将所守防线,眼见逼至天子脚下,朝廷众人心惊,一时半刻无人回应。

  一众文臣紧急商议,给出的答案是和谈,可派谁去,一时争议不下,忽有朝廷政客见那刘瑾不喜,便也将矛头直指向他。

  曰:“陛下,瑾乃文曲星下凡,雄韬武略样样精通,何不让瑾塞外一行”。明武宗觉得有理,命瑾出行。

  瑾心下一惊,塞外势力凶猛,可不是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七尺男儿所能抗衡,可如今明武宗注意已定。

  几年来,他虽与红颜看似恩爱,但当初答应她的婚期早被越来越大的权势腐蚀,认为能配得上他刘瑾的绝不是一乡野民妇,起码也得是皇宫贵族。

  然,遇到了事,第一个想到的依然红颜,回家后他郁郁寡言,红颜再三追问,得知缘由,可对于朝廷大事,她一时半会并无计较。

  两人商讨一夜,终不得法,瑾心中焦急,曰:“娘子,若你不帮,夫君这次只怕命不久矣”。红颜叹息,问:“奴家该如何帮你,夫君但说无妨,红颜自当尽力办到”。

  瑾就为了等这一句,他知明武宗好色,红颜美貌天仙,若是能将她送至武宗身边,所有事情都将迎刃而解。

  红颜一时不敢相信,左右看着这熟悉之人突觉得有些陌生。

  瑾苦苦哀求,说这只是权宜之计,只要侥幸躲过一劫,自当接红颜回来。

  恐怕世上也只有他说的这般轻巧,那皇宫之地,岂是他说什么便是什么?

  红颜虽然单纯,但是不傻,这次她怎么也不愿意。瑾大急,吼道:“你就这么想见我死吗”?红颜哽咽,深深看了一眼床边人,叹道:“如今我有一法,你这几日装病不起,明武宗来时,你说府中幕僚愿意为你出塞,夫君放心,古不是有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红颜为了夫君做什么都愿意,只望夫君莫要负我”。

  如她所愿,明武宗情急之下,没有犹豫便答应了病恹恹的刘瑾,红颜一袭灰衣,横刀立马,身直如松,望了一眼府邸之地,策马奔腾。

  ………………………………………………

  回到繁华的大城市后,本是同病相怜,付念不曾再躲着丁浩,甚至去了他公司做起了文秘。

  丁浩外形俊雅,身边一直都有女人围绕,不过公司里的女员工却看出,他对付念是特殊的,关系好像比朋友多一份暧昧,比情人少一份亲密,不像爱人般风花雪月,更像家人般温暖关怀。

  这顿时让许多女人眼泪掉了一地,传言丁总监有一女友,可从未在公司露面,许多人觉得机会不小,可真当事情来时,除了举足无措,倒也没有其它办法。

  丁浩的第二个人出现在公司,并且是他的新任上司。

  那天早上他们同乘一部电梯上楼,那是新上司第一天上班,他们并未见过面,新上司进入电梯的那一刻起,丁浩的脑袋就像被狠狠敲了一下,全身感到强烈的不安,如同火灼一般,似乎快要窒息。

  到了公司后他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付念。

  付念秀眉微蹙:“你的意思是?”

  “没错,我在想他会不会……”

  “你要怎么做?”付念略显紧张:“上次那人是意外死亡,这一次难道你要亲自动手,你确定你的感觉没错吗?”

  丁浩的眼神变得阴狠起来:“这种感觉不会无缘无故出现……”

  第二天,那个新任上司被现刺死家中,警方勘察现场确定是一起蓄意谋杀,新任上司纵横商场,人际关系复杂,嫉妒他的,憎恨他的人比比皆是,排查起来十分困难。

  “昨天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你在哪里?”警察询问丁浩。

  “我,我在家里。”丁浩神色紧张。

  “可是据大厦管理员说,昨天有个穿黑衣的男人尾随被害人进入大厦,管理员本想叫住那个陌生男人,他却叫被害人吴总,之后与被害人攀谈着走进电梯,经管理人员描述,那人身形清瘦,与你颇像。”

  “怎……怎么会呢?吴总昨天才到我们公司上任,我与他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为什么要杀他呢?”丁浩矢口否认,但明显已经底气不足。

  “那么你可有证人证明你昨天十一点到一点在家?”

  “我可以为他证明!”说话的是付念,“昨天晚上我在他家!”

  “请问,你们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情侣。”(这儿说明一下,情侣夫妻的证词并不有效,推理更不严谨,但我现在不是推理小说,请诸位多多担待)。

  因为付念的证词,丁浩暂时排除嫌疑,而二人的关系也因此公之于众。

  “傻丫头,谢谢,要不是你的伪证,我恐怕难逃一劫。”丁浩有种劫后余生之感,人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想必他离痊愈的那天不远了。

  “可是这样你以后就不能……我这身子……”

  “与其他女孩子交往是吗?”丁浩笑笑,他的笑如和煦春风,谁能想到他在十二个小时前才满手鲜血地杀了一个人,“我现在这种情况怎么与别的女孩交往,还不吓到人家,丫头,别胡思乱想了,我们是上天安排在一起的,这样也好,以后你就可以正大光明地为我作证了。”

  “什么意思?”付念有种不祥的预感。

  丁浩得意道:“念,你知道吗?我身上的刀疤只剩六道了,我的感觉没有错,凭着这种感觉,我会找到第三个人、第四个、第五个……到时候你要帮我做不在场的证明。”

  “我——”付念本想拒绝,可是看着浩兴奋渴望的样子,又不忍心浇灭他的希望,摸着自己满身的“鱼鳞”,她最能理解他的心情,如此感同身受,她怎能不帮?

  从此付念成了丁浩杀人道路上的得力助手,也许上天真的冥冥之中自有注定,丁浩在三年时间找到了其他五人。

  他们分别是公司的客户李桐;在打客服电话听到声音就令丁浩心悸的话务员李小芬;上门推销药品的陈广;服装店导购姚美丽;医院里的残疾病人杨踏。

  丁浩毒死了李桐;以李小芬爱慕者的身份约她见面将她杀死在郊外;陈广上门推销药品时丁浩感觉到他是第五个人,尾随用刺刀将之刺死;姚美丽被风度翩翩的丁浩迷住,被杀死在酒店;至于杨踏,他是坐在轮椅上的残疾人,丁浩轻轻一推,他就从楼梯上摔了下去。

  这些人和他毫无冤仇,也无利益关系,丁浩没有杀人动机,再加上付念作证,他竟然都安然度过警察的排查。

  是啊!警察怎么会知道丁浩那匪夷所思的杀人动机呢!

  而付念,一直在帮别人做嫁衣裳,或者可以说一直在助纣为虐。她却没有遇到那个“惟一”。

  三年来,她寻找了很多地方,在报纸上登重金悬赏的寻人启事,在网络上人肉搜索,传媒、网络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可任它再怎么无所不能,也“人肉”不到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

  就在付念自我放弃,对人生绝望的时候,丁浩向她求婚了!

  那是在付念杀死第四个人之后,付念看着他逐渐痊愈,而自己仍是披着一身“鱼鳞”一片未减。她已经和丁浩不一样了,上天在眷顾着他,而遗弃了自己,于是付念决定辞职,远离都市,到一个偏远的山村自生自灭。

  可是丁浩迫切地挽留她,他向付念表白,那样深情,那般渴求。

  他握着她的手说:“我想呵护你,爱护你,就像保护我自己一样,你对我来说是最特别的,我们是同一条船上的人,我们要合力划向彼岸,谁也不能中途离开。”

  “可是我的病……”付念对丁浩有情,不然她不会一次次冒着违法犯罪的危险帮他做假证。

  “念,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嫌弃你,我都不会,你是我不可缺少的另一半,我怎么会嫌弃我自己呢?请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守护你!”

  付念感动得热泪盈眶,紧紧拥抱住丁浩:“我收回那句话,上天没有遗弃我,至少它把你给了我,我爱你,浩。”

  “我也是,念。”隐藏在付念丝间丁浩的脸,露出不易察觉的笑。

  笑中的含义想必他自己也不太清楚,留下付念,是可以继续利用她作伪证,亦或是长久的陪伴,想要守护她的心情,只是……他还无法确定这是不是爱情。

  丁浩曾经是个追求完美的人,性感的身材,光滑的皮肤试问哪个男人不爱?因为自己不再完美就娶了个更恶劣的,丁浩这一刻问自己,这样对吗?

  …………………………………………………………

  红颜出征,女扮男装,伙同兵部数人,快马扬鞭,她曾想若除去朝中隐患,瑾必心念与她,与之结成百年好合。

  她人鱼一族尽管不是战斗一族,但自有保命之法,对于塞外之行,她充满了信心。

  然,人算不如天算,塞外边境丛林茂盛,风景俊丽,不似中原风沙漫天,也不曾有那浓烈的日照凌空,但她遇到了宿命。

  一袭黑衣,一顶草帽,后背一把弓箭——猎衣一族,天生以猎杀人鱼为生。

  人鱼泪制成的人鱼之心价格高昂,令无数乌衣趋之若鹜。

  他静静地站着,身直如松,过了半响,淡淡声音传来:“我已等你多时”。

  红颜凝视——

  那一刻的气质翻天覆地,明武宗后宫三千,即使最宠溺的妃子当不属其之二,立于马间,盘下髻,三千青丝任风飞扬。

  她心知今日在劫难逃,唯有瑾令她牵肠挂肚。

  须臾间,红颜仰天,塞外的天空湛蓝,她叹息,如果能与瑾生活在这美丽之地当属一幻想也!

  “你跟了我不少时日了吧”?

  “然,缥缈海域有结界防护,可我猎衣一族有的是耐心,整座海域皆在我们监视之下,从你出海,自在我的控制之内”。

  “为何给我苟活许多年”?

  “为了你的泪,也是人鱼之心”。

  “可惜我让你失望了”!

  “所以我动手了”。

  “我不会哭,你休想得到人鱼之泪”。

  “我说过,猎衣族不缺耐心”。

  “瑾若知道,会来救我”。

  ……

  红颜掳,使团扣,明武宗大气,命兵部调集三十万大军北征,历时三月,终胜,朝廷元气大伤。

  刘瑾偷奸耍滑为此付出代价,遭武宗冷藏。

  塞外之所,僻静茅屋之内。

  猎衣与红颜已生活长达三月之久。

  红颜由之前瑾会来救他,慢慢变成瑾自是遇到了麻烦,后来,每天望着夕阳问:“瑾为何还不来”?

  猎衣每天恶语相加,说刘瑾是一奸小,绝不会来,甚至打赌如果刘瑾在半年之内塞外寻人,他便放了红颜,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反之,必须以人鱼之泪想送。

  刘瑾最近遇到了麻烦,由之前的大学士官削太子太保,也就是陪太子读书的书童,虽然官位不降,但朝廷之人哪个不是人精,这明升实贬的作态显然是武宗对其不满了。

  之前与之勾结的大员自是知道利害得失,均与之撇清关系。

  话说瑾也确实能耐,身为太子太保能在后宫随意走动,这人也属狗胆,武宗后宫佳丽三千,就算一天一番,也得排上了九至十年,后宫之内,春心荡漾与那被阉货偷个乐并非稀奇。

  瑾仗着容貌清秀,资质上佳,竟撩拨的后宫无数妃子春心萌动,就连那武宗最宠溺的妃子都无法逃脱魔爪,枕头风,威力大,短短数月,瑾已然再次崛起。

  却不知猎衣正带着红颜悄悄入京都,他若想得到人鱼之泪,必让红颜看清嘴角。

  而此时的瑾呢?

  那日,武宗最宠溺的妃子黎氏,与刘瑾**以酒助兴,不巧说出了一个天大秘密,说武宗并非一个常人,在他后宫之内竟养着不少男宠,堂堂的武宗然龙阳之好。

  说者无心,闻者牢记。

  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瑾精心打扮,面见武宗,终被收入帐下。

  怕引来非议,武宗与刘瑾商,次日,带入净宫,一刀砍下,终成阉人。

  因此博得明武宗宠爱,此后官运一不可收拾,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人称二皇帝。

  而两双眼睛时时紧盯。

  红颜浮行数年,终是看清了刘瑾真面目,双眼浑浊,两行清泪再也把控不住在眼眶翻滚——

  得了人鱼之泪,猎衣本该高兴才是,可凝望她那二月红霜叶的双眼,不知为何竟有些刺痛。

  ……

  正逢那日,武宗与刘瑾媾和,却不想刚脱下衣的瑾突然间大变,身上竟长出一块块鱼鳞,武宗大惊,说瑾乃是妖孽,命人将之身上所有鳞片割下,正是3357片,分与乡间百姓食之。

  瑾凌迟,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抵得当时朝政15o多年,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富”。

  他一死,各地百姓奔走相告,自制鞭炮连放三日已示庆祝,却不知一人遥望,一身伤——

  ps:六千多字大章,今天就这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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